长城、兵马俑是中国人的骄傲,文物是历史的载体,也是世界各国沟通的桥梁。然而,我们却不能不面对这样的现实: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艳丽丝织品颜色日渐暗淡;天安门前的汉白玉石狮的身躯一天天在萎缩;惊世骇俗的十几万吴简依然泡在水里;秦兵马俑身上色彩斑斓的服饰色泽转瞬即逝。如何用科技手段保护好文物,已经成为我国文物界的燃眉之急。
实事求是地说,近年来我国文物科技保护已有显著进步。然而,我国文物保护科技意识的薄弱仍然令人十分忧虑。其表现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学科分类里,文物保存科学不是单独设科,而是被归到了考古学;在高校没有“文物保存科学”课程;宏观保护(防止人为丢失、人为毁坏)重于微观保护(防止文物本身自然的毁坏),对造成文物丢失、人为毁损的单位或个人严加追究(当然,这是非常必要的),而任文物自然毁损甚至消失就没有责任;不少人认为文物保护是一门技术,并不认为是一门科学,以为一种保护性材料研究成功后,就成了万能,不管什么质地的文物都能使用;有些人认为只要搬回一台仪器,添置一点设备,就是科技保护了,因而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个别单位倾其所有购置昂贵的仪器设备,结果由于没有人会使用仪器,不了解仪器的性能,导致仪器成了摆设。
在中国,文物保护者最早是以工匠的形式在博物馆从事一些修复工作,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陆续在大学中开设文物保护专业。虽然一些专家、学者将自然科学等其他领域的一些科学分析方法、技术移植到文物界,但在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上跟经济发达国家差距甚大,和我国众多文物亟待保护的要求相差更远。文物科技保护研究中的很多问题尚处在起步阶段,而文物保护科学又是一门新兴的,横跨文、理、工等多门学科的边缘科学,也是一门综合性科学,内容多,涉及面广,十分复杂。
目前,中国文物研究所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全国最高机构,在地方上,除了上海、陕西、南京博物院、敦煌、湖北省博物馆等几个文物大省或重要文博单位有一些专职的科技保护研究力量以外,绝大部分的省市和文博单位没有专司文物保护的科研机构,从事文物科技研究的人员也寥寥无几。国家文物局原来也没有文物科技保护机构,1997年才成立了科技教育处。
据1998年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文物系统文物保护人才奇缺,仅有几百人,队伍建设十分缓慢。其原因一是没有一所文物保护学院,开设文物科技保护专业的大学也不多,仅北京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有限的几所大学开设有此专业。相比之下,墨西哥、印度、埃及、泰国、波兰,都有文物保护学院,设置二三十个专业,从文物保护学院出来的大学毕业生还要花几年时间取得文物修复技术证书后才能上岗。二是由于收入问题,学理工科的大学毕业生都不太愿意进文博系统。三是一些文博单位的用人制度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的管理层次上,即使人才进来了,也很难稳定。在某些地方、某些单位,文物保护工作甚至是由没有经过任何培训、毫无经验的临时工担任。
目前文物科技保护还没有足够的经费投入。1997年以前,博物馆没有文物修复费等科技保护经费。从1997年开始,国家文物局向国家争取了馆藏的一、二级文物和出土的重要文物的科技保护专项资金,这项资金占整个保护经费的3%,虽然是杯水车薪,但还是收到明显的成效。国家从1997年以来共拨款860多万元,分轻重缓急,对一些急需抢救的文物分别给予资助,如长沙的走马楼竹简,前后投入了100多万元。被评为十大考古新发现的云南省羊浦头出土的漆木器,也是国家提供经费进行脱水保护的。
对文物进行科学的发掘与提取、科学的诊断与分析、科学的处理以及科学的保存是文物保护科学的几个重要方面。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本应是同一目标的两个方面,是密不可分的,但在中国的考古现场很难见到保护人员的身影。考古人员本身只管发掘、提取资料信息,对文物遗址是否造成破坏并不十分在意。在国外,考古发掘队的队长是考古专业人员,副队长是文物保护专业人员,考古与发掘是紧密结合的。所有学考古的大学生,文物科技保护是必修课。
在德国、波兰,有关部门把古代的城堡很便宜地卖给私人,但这个便宜不能白占,购买者要保护它,要把多少年的保护计划不断地提供给当地文物部门,文物部门批准后,购买者要按照计划投资保护城堡。在我国,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而依托文物获取经济利益的旅游部门往往没有永续利用、持久发展的眼光,或者说受局部利益的驱使,不愿拿出切实可行的保护计划,甚至为了局部利益而进行破坏。
文物的科学保护除了政府和科学工作者的努力外,还需要得到公众、社会的理解。要使科学保护文物的意识被社会广泛接受,这也是一项大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