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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史

■王钟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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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民族史的分期

  中国民族史的分期,应该有一个能够反映中国各民族产生、发展、兴旺、衰落或消失的客观规律的研究方法。这个方法将帮助我们正确认识民族产生到消失总过程一般的客观规律,从而达到对中国民族史的发展有一个比较科学的认识。
  把中国各民族的历史作为专史进行研究和论述,早在2000年前司马迁的《史记》已经有了精辟的著述,如《大宛列传》、嚷匈奴列传人《南越尉伦列传》、《西南夷列传》等。此后班固的《汉书》和许多王朝史都仿效《史记》的体例和写法,撰有各个朝代一些重要民族的专史(传)。它们的特点是,把主要民族一个一个地单独地写出来,而没有把所有民族从总的方面去概括和论述。因此,尽管它们对某些单个的民族的论述比较系统而深入,有不少精辟的见解,成果甚丰,但由于他们站在封建统治阶级的立场上,从民族总体的大角度来看,它们的视角比较狭窄,缺少对民族发展受当时社会和国家总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和制约作用的论述,缺少对民族的社会生产力及其经济发展状况的论述,缺少对民族之间相互关系对备民族发展所产生重大作用的论述,就是说,缺少从宏观上把握住所有民族的总体的论述。
  对民族从宏观的角度作大视角的总体研究,是近代才开始的。最为著名的有梁启超、王桐龄、林惠祥等先生。
  梁启超先生的两篇鸿文《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①和《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②是他研究中国民族史的代表作。梁先生研究的问题涉及面甚广,他的主要观点是:以汉族与别的民族的“混合”与“伺化”为中心展开论证。他认为,汉族(他说的“汉族”应是“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为多数民族混合而成”③。他认为,在“先秦以前,中国本土除华族以外,还有八族,即苗族、蛮族、蜀族、巴族、氏族、徐淮族、吴越族、百濮族。最后,除苗、濮二族外,其余六族皆已同化于中华民族(即汉族)”④。再一个主要论点,就是汉族同化力强及其原因。梁先生研究的最可贵之处,是把中国民族作为一个整体,有综合、有分析地从先秦到民国进行历史的研究,其中一些论点和作用的根据均很有见地。其主要缺陷是,以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同化”为中心为立论的基础。这当然是历史的局限所致。
  王桐龄先生的《中国民族史》对民族间的通婚、各民族王朝王室和高官显贵的民族出身、民族之间互相更名、改姓等问题研究得比较深入,资料十分丰富,极有价值。他对中国民族史的分期的主要论点是,共分8期:第1期是“汉族胚胎时代”,主要论述“汉族内部之融合”;第2期是“汉族蜕化时代”,主要论述“东夷、西戎、南蛮、北狄血统之加入”;第3期为“汉族休养时代”;第4期为“汉族第二次蜕化时代”,主要论述“匈奴、乌桓、鲜卑、氏、羌血统之加入”;第5期为“汉族第二次休养时代”,主要论述“高丽、百济、突厥、铁勒、回纥、沙陀、党项、吐蕃、奚,契丹血统之加入”;第6期为“汉族第三次蜕化时代”,主要论述契丹、女真、蒙古及西域诸国血统之加入”;第7期为“汉族第三次休养时代”;第8期为“汉族第四次蜕化时代”,主要论述”满族、西藏血统之加入”。①他所说的“蜕化”,是说一个民族“常能吸收外来血统,销纳于吾族团体之中,使之融合无问……造成庞大无伦之中国者,曰唯善蜕化之故”,意即民族同化,王先生这种观点,仍然是以汉族为中心,以汉族同化其它民族为民族史分期的标准,是不言而喻的。
  林惠祥先生的《中国民族史》,观点鲜明、资料丰富,很有见解。他的“分期标准”是,以华夏系为主干,依次加入其它诸系,逐渐扩大主干的内容,此主干永远保存其名称与文化,与之混合的诸系则依次失去其名称与文化,归于消失,至少亦减少其人口。据此得出结论:“民族史上之分期实可以备民族之每一次接触混合而至同化为一期。中国之民族既以华夏系为主干,其同化皆系消融于华夏系,故每一期之终亦即华夏系之扩大。准此以论,中国民族史之分期可分为:(1)秦以前,(2)汉至南北朝亡,(3)隋至元亡,(4)明至民国”②。由此可以看出,他是以华夏族同化少数民族的结果划分阶段来分期的。
  这些前辈,对于中国民族史的研究,有很多开创性的见解,很多好的方法,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宝贵遗产和发人深思的启迪。但是,由于历史的、时代的局限,他们未能摆脱开以汉族同化其它民族作为标准和王朝体系的束缚。对此,我们第一既不能苟同又不能苛求于前人,不能对他们要求过高、过严;第二要在继承他们业绩的基础上,扬弃他们的缺陷,探索出一条符合时代要求的、更加科学的认识历史的新路子。
  这条新路子,就是要创立一个认识和表达符合中国各民族产生、发展、兴衰或消失规律的方法体系。这个体系要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民族观,要突破汉族“中心”论和王朝体系的束缚。
  我们研究中国民族史,是在宏观上从民族的角度、以民族为基本单元来进行的。既包含汉族,又包含众多的少数民族,汉族是中国历史上起主导作用的民族,它的生产力水平最高,政治、经济、文化都比少数民族先进,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居于统治民族的地位,它的发展、兴衰,它的方针、措施,对少数民族的发展、兴衰产生着重大的影响,甚至在某些时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一方面,写中国民族史必须把汉族作为一个民族的历史放进去,并置于重要的位置;另一方面,要写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就应把少数民族既作为中华民族总体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来写,同时,还要着重撰写每一个民族自身发展的历史及其与诸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
  如何处理好王朝史与民族史的关系,是一个重大问题,也是一个多年来耐人思考的一个难题。我们认为,历代王朝都对每一个民族的产生、发展、兴衰乃至一些民族的消失,产生过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有时是重大的影响,如秦、汉王朝对华夏/汉族的影响,汉朝对匈奴、百越的影响,元朝、清朝对汉族的影响等;另一方面,备民族的活动又对王朝发挥着重要影响,如汉族之于秦、汉,鲜卑之于北魏,蒙古之于元朝,满族之于清朝,皆是显例。所以,在研究和撰述民族史中,必须将民族史与王朝史紧密结合起来。然而,民族史与王朝史是两个独立的体系。写中国民族史,不能把民族史置于王朝史中作为王朝史的一个部分(中国通史是可以这样作的),而是应把民族史作为独立的一个系统去写,同时,要把它与王朝史紧密联系起来,去研究和撰写彼此之间的关系和影响。
  王朝,是一个政权,一个政治实体,一个阶级斗争的工具。它的产生、发展、兴衰和消失,受到它所代表的生产力和所奉行的政治、经济、文化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民族,是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个社会群体。他的产生、发展、兴衰或消失,虽然同时受到他的社会生产力及其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然而他本身井非像政权那样是具有政治、军事实力的机器,他的重大行动是要通过政权来体现的,而且,他还有超越这些因素的重要因素,诸如共同的心理所形成的民族凝聚力、共同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等。这些因素对一个民族的发展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王朝的发展,有它自身的规律,民族的发展,也有他自身的规律;尽管它们在某些方面有相同之处,但他们自身的发展规律是起决定作用的。因之,我们应该把民族史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来加以研究和撰写;同时,也不要忘记它与王朝史的密切关系。所以,在写法上,可以把王朝作为背景,将王朝影响民族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件放进去;同时,也可以把王朝当作历史纪年的一个参考坐标加以参照。
  根据以上观点,我们把中国民族史划分为以下七个时期。
  1.传说时代一公元前221年,第一编、第二编(时间相当于传说时代至夏、商、周、春秋、战国);
  2.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共441年,第三编(时间相当于秦朝至汉朝);
  3.公元220年—581年,共361年,第四编(时间相当于魏晋南北朝);
  4.公元581年—907年,共326年,第五编(时间相当于隋唐);
  5.公元907年—1206年,共299年,第六编(时间相当于五代十国、辽、宋、夏、金);
  6.公元1206年—1840年,共634年,第七编(时间相当于元、明及清朝前期);
  7.公元1840年—1949年,共109年,第八编(相当于清朝后期至民国)。
  
  现对上述这七个时期分别加以阐述:
  
  (一)传说时代—公元前221年(时间相当于传说时代至夏、商、周、春秋、战国)
  
  这个时期,是中华的各民族起源形成、初步发展的时期。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在中国的大地上,开始形成了华夏族和许多民族,他们纷纷相继登上了历史政治舞台,展开了频繁的激烈的竞争。
  在中华大地上,从远古时期开始,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在这里生活、开拓、创业、著息,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社会时期。由于当时无文字记载,所以这段历史多以口碑载道遗留下来。我们所说的传说时代,主要就包含了原始社会时期。
  传说时代,许许多多的数以百计的小部落在活动和著息。所谓“三皇”、“五帝”时期的伏蠢、女蜗、燧人、神农、黄帝、炎帝、祝融、共工等,以及蚩尤、三苗、九夷等,他们只不过是千百个氏族、部落中的比较大的、比较出名的氏族部落或部落集团罢了。他们当中,有些到后来具备了民族的因素,开始跨入了民族的门槛。
  传说时代至公元前221年,这个时期,诞生了许许多多数以千百计的族体,有些族体已经开始形成民族,有些族体,可能还停留在部落和部落联盟阶段。夏族、商族、周族是这个时期力量最强、影响最大的民族,夏族主要活动于今河南省嵩山到伊水、洛水流域,足迹达到了今山西旨南部和今河北、河南两省交界一带。他们建立了夏王朝,从禹开始,把王位传给子启,由“禅让”制进入“家天下”制,这标志着由原始社会开始进入奴隶制社会。整个社会在迅速发展、前进。稍后的商,原是黄河中下游的一个部落,受夏朝的统治,后来建立了商朝,他主要活动在今河南省,势力达到黄河上游和今河北省北部。商族已有较发达的青铜器,可能已使用了牛耕,农业比夏族有较大的进步。周族原先主要活动于渭水流域(今陕西省境内),后迁至周原(歧山)一帝。他的农业比商族更加进步,善养蚕,青铜器的质量很高。在夏、同、周族的周围四方,也开始出现了很多族体。南方和西南方有三苗、庸、蜀、鬃、微、卢、彭、濮、荆蛮、吴、越、巴、夜郎、滇、邛都、隽、昆明、徙、筰都、冉駹、白马,东方有东夷、号称“九夷”,包含吐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东北有东胡、、貊、肃慎。西北和北方有氏、羌、发羌、唐旄,■方、土方、鬼方、戎、狄。戎、狄种类很多,有赤狄、东山皋落氏、潞氏、留吁、驿辰、白狄、骊戎、甲氏、肥、鼓、鲜虞、杨拒、泉皋、伊洛之戎、绵诸、绲戎、狄之戎、义渠、大荔、乌氏、朐衍之戎、林胡、楼烦、匈奴,等等。东南方有百越请族,包含闽越、南越、骆越等。这些族体,只是见诸记载的一部分比较著名的族体,还有很多没有载入史册和不太出名的,看来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字。春秋战国时,人们把那些众多的族体概括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并指出这些族体的特征:“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①这段简炼的概括,把这些族体的特征鲜明地显示出来,包含他们所在的区域(东、南、西、北四方);他们的穿着打扮(披发文身等);他们的饮食习惯(不火食等);而且,从他们的这些习俗中可以看出,他们所在地区的气候和物产,“衣皮”,当指牲畜之皮,即游牧、狩猎民族,当地气候也属寒冷气候。这些特征已反映出了族体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以及共同文化因素中的共同风俗习惯。
  这些族体在由部落、部落联盟走向民族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社会也相伴而发展、前进。民族的形成、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沿着相同方向而进行的,但并不同步。三苗社会已有“大人”、“小人”之分,能“作五虐之刑”②说明已跨入奴隶社会。巴、蜀到战国时早已进入奴隶社会,已有发达的青铜文化,农业相当发达。秽族的文化已有相当高的水平,开始懂得天文知识。白狄于战国初在今河北省一带建立了中山国,已普遍使用铁器,经济、文化发达,可能已由奴隶制进入封建社会,这是当时少数民族中的佼佼者。同时,这个时代也有不少族体却还处于原始的状态之中。如羌人,在战国以前,主要从事原始的游牧和狩猎,到了公元前476—前443年秦厉公时,羌人首领受剑方把放牧和种田农作的方法从秦地传入。百越族系中的于越,春秋战国之际已与诸夏比肩,今广东、广西两省部分地区的越人已能制造青铜器,但还部落分散,不相统一。这也说明,各个民族,包括一些群族内部的不同地区发展是很不平衡的。但是,他们都是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尽管有些快,有些慢。
  这个时期形成了很多民族,其中最重要的当属华夏族的形成,这也是这个时期的一大特点。华夏或称华。如“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③;或称夏;如“蛮夷猾夏”④;或称华夏,如“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①;或称请夏,如“诸夏亲暖,不可弃也”②。华夏族的祖先,与传说中的黄帝、炎帝有关,当黄帝部落和炎帝部落由西北向中原地区和黄河中下游一带发展时,通过战争和经济文化交往,与羌人、夷人、戎人、狄人、苗人、蛮人互相融合,奠定了后来的华夏族的基础。夏朝时,人们把他们称作夏人。夏朝灭亡后,商人进入夏族的地区,形成夏人与商人的杂居。周灭商后,周人又进入商人的地区与商人杂居,还有些夏、商、周人的贵族、官吏分封到占领过来的蛮夷地区,或由战争引起的迁徙,又在一部分蛮夷地区形成各族杂居。这些杂居地区,遍及黄河流域并扩及到东夷族系地区的淮河流域与南蛮族系地区的长江流域。这种杂居共处促使夏人、商人、局人与戎、狄、蛮、夷人互相融合,为华夏族形成创造了条件。
  各族人互通婚清,是民族融合、促进华夏族形成的又一因素。周族的统治者有许多娶羌族女子(多姜姓)、狄族女子(多阻姓)、戎族女子(如大戎、小戎)为妻的例子,民间互通婚姻的为数更多,这样就进一步促进了民族的融合和华夏族的诞生。
  更重要的是文化(广义的文化,包括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等)的融合。夏族的文化比戎、狄、蛮、夷都高,商族文化又高于夏族。夏族是在向铜器时代过渡,商族却发展为全盛的青铜器文化。周族吸收了商人文化,创造了更为先进的文化。夏、商、周族的文化,奠定了华夏文化的基础。同时,华夏文化在发展中不断吸收了戎、狄、蛮、夷的文化。有的学者认为,仅族的“五刑”是从三苗学来的③。戎、狄、蛮、夷也大量吸收华夏文化。楚人原称“荆蛮”、“苗蛮”④,自称“蛮夷”⑤,属南蛮族系。他们接受华夏文化早,所以较早地融合为华夏族。长江流域的吴国吴人,原属南蛮族系,史载:“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⑥。越国的越人,本属百越族系,史载:“越王勾践,剪发文身”⑦。中山国的狄人,属北狄族系,但他们都因受华夏影响最大,吸收华夏文化较早,所以大都被华夏文化所同化成为华夏族。
  正是在杂居、通婚、文化的交融下,夏、商、周人与戎、狄、蛮、夷许多民族的成分互相融合形成了华夏族。这在中国民族发展史乃至世界民族发展史上都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华夏碾演变成为后来的汉族,成为中国社会的主体民族,对以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中国各民族的发展都发挥了关键性的重大作用;而且,也对世界历史的发展起了重要的影响。
  这个时期,中国各民族竟相登上历史政治舞台,展开了频繁的、激烈的竞争。通过这种竞争,一些民族发展了,一些民族衰微了,一些民族甚至消失。在原始社会,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进行终年的艰苦劳动,才能勉强养活自己,社会没有什么多余的农畜产品或渔猎产品,因此也谈不上什么交换。到了奴隶社会,生产力有较大发展,但仍然处于十分低下的水平,不少奴隶终年艰苦劳作,才能勉强养活自己和一个奴隶主。农牧产品虽然稍微有些剩余,可供交换,发展了初级的商品交换,但还是微不足道的,交换的总量是极少的。所以,在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前期,比较方便的办法,是从别的部落、别的民族那里把牲畜和农畜产品掠夺过来;同时,要拥有比较多的地盘,才能有较大的森林供自己狩猎,才能有较多的土地供自己耕种,才能有较多的草原供自己放牧。这就是争夺地盘引起战争的一个原因。而进入奴隶制社会,掠夺别人的奴隶,正是发展自己财富的一种惯用的手段。所以,在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前期,因掠夺地盘和财富而引起的战争相当频繁。传说中的黄帝部落与炎帝部落的战争,炎黄联盟与蚩尤、与三苗的战争都很激烈。据传说黄帝部落经过52次战斗,才征服了“天下”。后来有夏朝同东夷的战争,商朝同夏朝的战争,商朝同土方、晋方的战争,春秋战国时,这种战争更加频繁而激烈,《诗经》记载说:“小雅尽废,四夷交侵。”《公羊传》记载说:“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春秋时,华夏和戎、狄、蛮、夷有一百几十国,经过战争兼并,到战国时只剩下秦、齐、楚、燕、韩、赵、魏七国了。这中间经过了数不清的战争。但是,这个时期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并不都是战争,也有大量的友好往来,进行经济文化交流,互相通婚,等等。在经济、政治领域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互相吸取先进的经济政治制度和管理方式,如从原始社会的各种制度向奴隶社会的各种制度的转变即是。
  通过频繁的和激烈的竞争,到了战国末期,华族发展壮大了,北狄族的匈奴、百越族系的南越、雒越、闽越,氏羌族系的羌族等一些民族发展和壮大起来,而另一些民族由于军事、政治、经济的失败而衰落了,以至消失。如微、庸、卢、彭、鬼方等,他们可能被别的族体所完全同化而不再见于记载,这也从侧面说明,他们本身的落后,造成了自身特征的完全丧失而被别的民族所同化。这种同化,当时大多是在兼并战争下进行的。楚国在竞争中,曾兼并50多个小国,其中就有群舒、淮夷、东夷、百濮、滇、邓、英、夔、六蓼、庸、陈、蔡、杞、莒、越等(当时一些国名也就是族名,即以该族为主组成的政权);晋国兼并了赤狄的东山皋落氏、廧咎如、潞氏、甲氏、留吁、驿辰、白狄的肥、彭、鼓以及陆浑之戎、伊洛之戎等。这众多族体中的一些族体,后来就消失在历史的竞争之中。
  
  (二)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共441年(相当于秦朝至汉朝)
  
  这个时期,是汉族形成、汉族与各民族共同创建统一的多民族祖国的时期。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汉民族形成,汉族、匈奴族和羌族在发展、蕃息,他们展开了长期的激烈的竞争。继秦代的大统一之后,以汉族为主体联合各民族扩大了祖国的统一,匈奴族、西域诸族、鲜卑族、乌桓族和羌族的大部分,都是在汉朝时统一于中国的;各民族的社会都得到发展和进步。
  华夏族形成以后,通过经济往来、文化交流、战争兼井、杂居共处、通婚等多种方式,与戎、狄、蛮、夷众多民族互相不断地同化着。由于华夏文化高,所以,将各民族同化为华夏成分(统一)是那个时代的主要方面。各民族也将华夏人融合为本民族,但数量甚小。百越族系的一支东瓯族和另一支闽越族,迁徙到江淮一带以后,都与华夏族杂居,同化为华夏族。秦朝迁50万罪徒之民到岭南与百越杂居,互相融合,一部分华夏人被融合为百越族,一部分百越人被同化为华夏族。西汉王朝将山东贫民70余万口迁到关西(函谷关以西)、朔方(今内蒙古自治区河套西北部及后套地区)、新秦中(今内蒙古河套以南一带)等地,与匈奴人杂处;又将乌桓族迁到上谷(今河北省西北部)、渔阳(今北京市东)、右北平(今辽宁省西部和河北省东北部)、辽东(今辽宁省中南部)、辽西(今河北省东北部与辽宁省西部)一带,与华夏族、匈奴族杂居。东汉王朝将归附后的南匈奴安置在沿边的北地、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代八郡(今甘肃省东部、山西省、陕西省北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至包头一带),“与汉人杂处”;后来又将北匈奴58部20万人迁置在云中、五原、朔方、北地一带与华夏人杂居共处。东汉王朝将南蛮族系的摩君蛮部7000余人迁至江夏地区(今湖北省东部)与华夏族杂处。这种大规模的迁徙造成的杂居,促进了华夏族与众多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通婚和生活往来。在这种密切的交往中,很多匈奴人、乌桓人、南蛮人,被同化演变为华夏人。也有一些华夏人被同化演变为匈奴人、乌桓人、南蛮人。长江流域的吴人、巴人、蜀人以及他们后裔的很多分支,都在与华夏族的杂居中被同化演变成为华夏族。伴随着华夏族社会的进步,华夏族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扩充,日益强大起来,成为中华大地上的一个人口最多、实力最强、影响最大的民族。
  华夏族在春秋战国时,被人们称呼为“夏”、“华”、“诸夏”、“华夏”。到了汉朝以后,以上的几种称谓仍然继续使用,但同时人们开始把朝代的名称用作族称,用“汉人”——汉族的族称来称呼华夏族。从《史记·匈奴传》、《汉书·匈奴传》、《后汉书·南匈奴传》等记载中有关民族关系的主要传记来看,只有“汉”,当指汉朝;“汉军”,当指汉朝的军队;“汉使”,当指汉朝的使节等称谓,而无“汉人”的称谓。而只是在《汉书·李广利传》中记载:汉武帝大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派贰师将军李广利攻西域大宛城40余日不下,“贰师闻宛城中新得汉人知穿井”,才开始出现“汉人”的称谓。汉朝国力强盛,文化发达,影响扩大,声名远播,因而“汉人”的称谓逐渐得以沿用下来而最后代替了华人、夏人、华夏人等称谓,这便是汉族称谓的由来。但是,汉族并非仅系华夏族名称的简单变化,而是名从实变,其实际内容也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正如前述,华夏族吸收了众多的民族成分,扩大和发展了族体,形成比原来更大、更强盛的族体。
  洪迈在他的《容斋随笔》中说得十分清楚“成周之世,中国之地最狭。以今地理考之,吴、越、楚、蜀皆为蛮。淮南力群舒,秦为戎,河北真定、中山之境,乃鲜虞、肥、鼓国,河东之境,有赤狄、甲氏、留吁、驿辰、潞国,洛阳为王城,而有杨拒、泉皋、蛮、氏、陆浑、伊洛之戎,京东有莱牟、介、莒,皆夷也。杞都,雍丘今汴之属邑,皆用夷礼。邾近于鲁,亦曰夷。其中国者,独晋、卫、齐、鲁、宋、郑、陈、许而已,通不过数十州,盖于天下特五分之一耳。”可见,华夏族所据有的地盘才占当时全国五分之一,其余五分之四均是各民族的地方。到了秦朝统一中国,华夏族的活动和势力范围已经东至海,东北抵今东北地区,北达大漠南,西临今甘肃、宁夏,南暨今两广。到汉朝时,这个范围更加扩大,把匈奴的地方——大漠,西域的地方——今新疆地区,都纳入了统一中国的范围之内,汉族在这些地方都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影响最大的民族,较之华夏族,是更加壮大、更加强盛了。
  这个时期,以汉族为主体,把众多的各民族统一于一个国家——中国之内。国家和民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实体,但是,国家是由单一民族或多民族所组成的。在多民族国家,一个国家的统一与分裂,兴盛与衰落,与民族有很大的关系,民族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个时期的中国,以华夏/汉族为主体,把戎、狄、蛮、夷的众多民族统一起来,结束了春秋战国长期以来各民族各自为政的分割局面,秦朝和汉朝把众多的民族统一起来,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从此,一个统一的、强大的多民族国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对世界历史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公元220年—581年,共361年(时间相当于魏晋南北朝)
  
  这个时期,是中国各民族大混战、大迁徙、大同化、大融台的时期。
  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是两个互有联系但又互不相同的概念。民族同化,按照列宁的解释是,“同化的问题,即丧失民族特性,变成另一个民族的问题。”①即一个民族或其中一部分人,丧失了自己的特性而变化成另一个民族。民族同化又分两种:一是自然同化,是在自愿的、自然的状态下实现的,是历史发展中的进步现象;另一种是强迫同化,是采取强制手段实现的,是历代统治阶级民族压迫政策的一种表现,是反动的。民族融合也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以后,世界上的各个民族的差别逐渐消亡,从而形成一个新的人们共同体——新的民族。比如华夏族就是由夏族、商族、周族与戎、狄、蛮、夷的一部分融合而成的,而并非谁同化了谁。还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学术界,尤其是历史学界,一些专家学者所说的另一种民族融合含义很广,既包含了民族融合,也包含了民族同化。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三国与晋的民族压迫和各民族发展的要求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导致各民族大混战,引起民族大迁徙,一方面中原的经济文化受到了相当程度的破坏,另一方面形成了各民族人民在中原和内地的大杂居,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通婚和社会交往,出现了各民族大同化、大融合。一些民族发展了、壮大了,另一些民族从历史上消失了。
  民族的统一在秦、汉王朝的大统一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新格局下的各民族新的竞争,又要导致新的冲突,剧烈时就激化成战乱,重又造成分裂割据的格局。这里就涉及到如何看待历史上的统一与分裂的问题。纵观中国5000年文明史,在阶级社会中,国家总是在统一——分裂——统一的轨道上运行着。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历史的重复,而是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由落后向进步的一种螺旋式的发展规律。每一次新的统一,与前一次统一相比较,都是在生产力更加提高、社会更加进步、民族更加发展的新的基础上的统一。所以,到了两晋南北朝,中国社会各民族又展开了新的激烈的竞争,以致打破了秦汉王朝所形成的格局,出现了一个大混战、大分裂、大同化、大融合的局面。但是,这又开始孕育着以后更高层次的统一的基因。这样说,并不是承认分裂的合理性,分裂往往给社会、给人民带来了很大的灾难:但是,在阶级社会中,分裂又是不可避免的。
  这个时期,由于多种原因,其中主要的是由于以汉族为统治阶级各王朝的阶级压迫政策和民族压迫政策,加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饥懂等因素,人民不断起义,包括了汉族人民的起义和各民族的起义,最后形成了新的分裂割据的局面。匈奴族建立了前赵、北凉、夏3个政权,鲜卑族建立了辽西、代6匕周、前燕、西秦、西燕、后燕、南凉、南燕等9个政权,褐族建立了后赵,氏族建立了仇池、前秦、后凉3个政权,羌族建立了后秦,巴氏族建立了成(后改成汉),汉族建立了前凉、冉魏、西凉、后蜀、北燕等5个政权,总共7个民族建立了23个政权。这些众多的小朝廷先后互相展开了激烈的争战,经过100多年的混战,于公元439年(魏太延五年),才由鲜卑族的北魏王朝重新统一了北方,结束了混乱的状态,与汉族建立的南朝宋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
  鲜卑族建立的北魏王朝统一了中国北方,对鲜卑族本身的发展和对中国北方社会的发展,都发挥了积极的重大的促进作用。鲜卑族原在大漠一带以游牧的畜牧业经济为主,进入今山西(建都平城)和后来迁都洛阳以后,疆域北抵蒙古高原,西至今新疆东部,东北达辽西,南方疆界到了淮河、秦岭一带。在这大片的土地上,鲜卑族的经济开始转向了以农业为主,农业得到很快发展。尤其是北魏孝文帝拓跋弘进行了历史上著名的改革,让鲜卑人改用汉族的服装;提倡和鼓励鲜卑人与汉人通婚,孝文帝娶的袁贵人、罗美人、郑光华三位妃嫔都是汉族女子;朝廷上通用汉语;迁都洛阳的鲜卑人都以洛阳为籍贯;改鲜卑姓氏为汉姓等等。这样,就加速了鲜卑族和北魏社会的汉化和向封建制的转化,进入封建社会。同时,一些受他们统治的、进入中原的各民族也程度不同地接受了封建化的熏陶,逐渐地向封建制转化。有些原来处于原始状态的民族,也开始转入奴隶社会,如北方的柔然,西晋时,基本上还处于原始生产方式状态,至北魏时,逐渐进入奴隶社会。北方的突厥族,也由原始社会进入了奴隶社会阶段。
  这个时期,在南朝统治的地区或与南朝有交往的一些南方各民族,如蛮、俚、僚、越、爨等族相当多的一部分,在汉族的影响下,进入了封建社会。
  这个时期的民族大同化,主要是自然同化。由于连年的普遍战乱,人民流亡,各民族统治者实行的徒民实京、实边、屯垦等多种原因,出现了民族大迁徒。
  过去居住在边远地区的各民族人民大量进入中原地区,一部分汉族人民迁到边缘各民族地区。迁人内地的有匈奴、鲜卑、揭、氏、羌、蛮、乌桓、丁零、屠各、卢水胡等很多民族。匈奴和“杂胡”在西晋以后继续不断迁入塞内,只248年(晋泰康五年)一次就迁入10万余口,被安置在雍州(今陕西省中北部)。他们先后井迁入几十万人。鲜卑族早在前秦时就有4万多户被迁至长安。到北魏定都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时,大量迁入平城,后来迁都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时,又大量迁入洛阳。最后他们遍布黄河流域。羯族的后赵石勒将数万羌人由边缘迁入清河(今河北省清河县一带),将10多万户戎人、汉人迁入关东(函谷关和潼关以东地区),将氏、羌人15万户迁到司州(治所在今河南省洛阳市东北)、冀州(治所在今河北省高邑县东)。他前后迁徒的人口达100万之多。羯族人大量迁入塞内上党郡武乡县(今山西省榆社县西北)和司州、蓟县(今北京市东)、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等地。氏、羌族在魏时迁人1万多户到天水(今甘肃省天水市)一带,西晋以后更大量内迁。后赵石虎迁戎人、汉人10万户于关东(函谷关、潼关以东地区)。前秦苻坚迁汉人和各种夷人10万户于关中。这样,内地的备民族人口大量增加,《晋书》说是:“关中之人百余万口……戎狄居半。”这时南方的蛮族人民也大量往北迁人中原,北魏孝文帝将太阳蛮8万多户迁入荆州(晋时治江陵,今湖北省江陵市),宣武帝元格又将太阳蛮2。8万户迁入内地各州。南蛮族系的多种蛮族遍布于洛阳、关中一带,直至代北(今山西省北部)地区。
  汉人也有不少往各民族地区迁徙的。曹魏时,汉人10多万户逃避战乱迁往乌桓,西晋以后又有几万户迁入辽西郡(治所在今河北省卢龙县北),依附鲜卑。北魏曾将山东6州汉人和徒何、高丽、杂夷等10万余口迁入代都(今山西省大同市以北),这里也是鲜卑人的聚居地区。
  很多民族原来在塞外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迁入中原以后,受到汉族经济生活的影响,逐渐演变为以经营农业为主。鲜卑族迁人塞内后,统治者发布命令,让百姓休养生息,鼓励农业生产,实行屯田。氏族人开始从事种田、饲养家畜、织布。很多民族在由畜牧业生产转变为农耕的生产中,吸收了汉族封建的生产方式,加速了他们向封建社会的转变。
  这个时期的各民族人民,就是通过迁徙与汉人在中原地区杂居、变畜牧为农耕、由部落民转变为编户之民、互相通婚、吸取汉族文化等方式,大量地被汉族所同化,这是由于汉族先进文化所决定的。所以,从两晋南北朝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匈奴、鲜卑、羯、屠各、卢水胡等族的活动了,他们已主要同化于汉族和其它一些民族之中。羌人和氏人迁入中原的那部分,也被汉族所同化,同时,还有数量不多的一部分汉人被同化于各民族之中。如北齐神武帝高欢的祖先和他本人,原先都是汉人,后来生活在鲜卑族中完全被鲜卑化了。但从总的情况看,各民族人民大量被汉族同化,是这个时期民族同化的主要方面。
  
  (四)公元581年—907年,共326年(时间相当于隋唐)
  
  这个时期,是各个民族的社会得到很大发展、进步,在新的更高阶段上走向新的统一的时期。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汉族的政治、经济、文化达到高度发达的阶段,突厥、回纪、渤海(靺鞨)、吐蕃等民族的社会获得很大的发展和进步,经济、文化水平比过去的一些民族(如匈奴、鲜卑、柔然、羌、吐谷浑等)都高。汉族与各民族的统一,是在各自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很大发展、互相间更加紧密结合上的统一。唐朝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过两晋南北朝时期很长的一段战乱,隋唐王朝又将各民族纳入了统一之中。这个时期的统一,仍是以汉族为主体,无沦是汉族还是各民族,大多数民族的社会都比过去有较大的发展和进步。从汉族来说,一般地区的封建制都已进入高度成熟的鼎盛时期。生产力得到很大的发展和提高,封建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都比历史上任何时代更加完备和有效率,人民的生活也较过去得到较多的改善。有名的“贞观之治”、“开元之治”,就是这个时期以汉族进步为主导的、各民族井同参加创造的社会发展所达到高水平的标志。
  这个时期的各民族,大都得到较快的发展和进步。尽管有些民族仍然处在奴隶制阶段,但从历史发展的渐进性来看,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要经过从初期到中期再到后期的发展过程,或者说经过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阶段。初期的同中期的奴隶制社会、中期的同后期的奴隶制社会,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政治、经济、及上层建筑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别,后者比前青的社会发展总水平要高得多。因此,我们看这一时期的一些民族的奴隶制,不可把它同以前的各民族奴隶制社会发展水平看成是相同的。
  这个时期的各民族中比较强大的、最有影响的主要有突厥、回纥、吐蕃、靺鞨和契丹等族。突厥族已进入奴隶制社会,畜牧业甚为发达,他们常以大量的马、羊等与唐朝互市。突厥族已有文字,而此前在突厥地域上活动的匈奴族、鲜卑族都未发现有本族的文字遗留到今天。突厥文在当时各民族文字当中是很先进的,词汇甚为丰富。公元732年用突厥文镌刻的《阙特勤碑》,内容丰富,文字优美,感情充沛,反映出突厥文化具有相当高的水平。回纥社会也已进入奴隶制社会,畜牧业甚为发达,他们也常以大量马匹与唐朝交换。吐蕃族于7世纪以后,社会迅速发展,松赞于布建立起强大的奴隶制政权,社会生产力得到较快的发展。他们善于利用高地蓄水为他,开沟渠灌溉农田,掌握了较好的农耕技术。他们的畜牧业已较完全的游牧方式发展,春夏时驱牛、马、羊、驼逐水草而居,冬季则建立了固定的牧场,开始向定居游牧发展。手工业能冶铁、制造各种兵器、硝皮等。创造了吐蕃文,并在民间普遍通行。靺鞨族建立的渤海国,农牧业都比较发达,尤以文化先进闻名于世,士大夫普遍通文艺,懂儒学。当时被誉为“海东盛国”。契丹族原来以畜牧业为主,从事游牧,后来发展了农业、手工业。一些地区的畜牧业也出现了定居游牧的方式。契丹族创立了本族的文字——契丹文。他们接受汉族文化甚多,上层人士的汉文修养尤高,很多士大夫均能吟诗作赋。此外,其它很多民族,都有较大的发展。南方的爨、白蛮族建立的“安宁雄镇”(今云南省安宁)、“城邑绵延”、“闾阎栉比”①,商业十分发达。乌蛮、白蛮等族创建的南诏政权建立了阳直芋城(今云南省大理县)、拓东城(今云南省昆明市)、龙尾城(今大理市下关)等许多生产发达的城市。俚、僚等族在邕州一带开凿了“相思埭”运河灌溉农田,这一带出现了“粮粒丰储”②景象。西域地区许多民族的文化也有很大发展,他们的歌舞传入汉族,唐朝的“十部乐”中就有属于西域各民族的龟兹、疏勒、高昌等多部乐。总之,这个时期的各民族,都以他们的努力和智慧,发展了自己,开创了恢宏的业绩,为建设各民族共同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自己的重大贡献。
  从以上一些民族的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看,他们的社会生产力、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都在这个时期得到较快的发展,社会取得很大的进步。就北方民族的比较来看,突厥、回纥、契丹、靺鞨等,无论从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都比原来那片土地上的匈奴、鲜卑、柔然等为先进。他们统一于隋、唐王朝以后,一方面接受了汉族的比较先进文化的影响,加速了自身的发展速度;另一方面,他们又把各自文化中的精华和优点传播给汉族和其它民族。所以,这个时期,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大统一,比较秦汉时期的大统一,是在各民族更加发展、更高层次上完成的。
  构成这个时期各民族在新的基础上的统一,有许多因素,既有各民族本身努力奋斗、加强彼此发展的因素,又有各民族之间互相加强经济文化交往,从而促进共同发展的因素,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唐王朝实行了一套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这是中国封建时代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秦、汉、魏、晋这些王朝,都是以汉族统治者为主在掌握朝政,但他们所奉行的民族政策虽不乏积极内容,但更多地表现在对各民族的歧视、压迫、掠夺和武力征服上。但到了唐王朝,以汉族为主的统治者却实行了一套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虽说从本质上看,封建统治阶级中的汉族统治者仍然是实行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的,但其思想、理论、政策、措施都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有新的变化,和过去相比已经具备了很多新的积极的内容。这主要表现在:唐太宗李世民提出对各民族和汉族要一样对待的主张,他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③这虽然在当时民族歧视和压迫制度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真正做到,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对各民族的歧视,改善了汉族与各民族的关系。唐王朝当时除任用大量各民族各级首领到朝廷中央作官外,在各民族地区也任用各民族自己的首领为主要长官。如打败吐谷浑后,仍以吐谷浑为本民族可汗,以回纥吐迷度为瀚海都督,以大祚荣为渤海郡王等皆是明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离其土俗”④,如让一些氏碾保持”可汗”称号,其首领死后按本民族习俗殡葬。法律还规定,各民族内部犯法的,按各民族自己的法规处理。在赋役上,照顾各民族,凡归顺唐朝的各民族“降户”,免除谣役10年。对南方的夷、僚等族的租税减半征收。普遍对各民族实行“和亲”,与铁勒、回纥、吐谷浑、鲜卑、突厥、奚、契丹等族,都建立了和亲关系。据王桐龄先生研究,唐王朝的公主嫁给各民族的有21人之多,还有宗室女子嫁给各民族的17人。⑤唐朝允许各民族迁居内地,包括到京城长安定居。长安城中不仅有大量突厥人,还有不少回纥人、西域各族人等等。这样,就改善了民族关系,加强了民族友好,并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的交流与民族之间的互相影响和自然同化。西域的白叠布、马、葡萄酒、歌舞、雕塑、绘画、医药等不断流入内地。长安城一时流行起穿戴各民族的衣服,士女们梳起各民族的高舍发式,各民族的歌舞更是风行一时。同时,很多入居内地的各民族人民,如突厥、回纥中的很多人,经过与汉人通婚、互相学习和接受汉族的生产大式以及语言文字,逐渐被汉族所同化。
  唐王朝还实行了一项羁摩府州制度,即将统一进来的各民族地区,主要是边疆的各民族地区,划分为都督府、州、县,唐太宗时羁縻府、州有好几百个,到唐玄宗李隆基时达到856个。这种制度使各民族在本民族行政领导和经济管理上拥有相应的权力,也可以按照本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所以,这个制度受到各民族的拥护,它在改善民族关系、加强中央与边疆各族的联系上,都发挥了一定的良好作作。
  
  (五)公元907年—1206年,约299年(时间相当于五代十国、辽、宋、夏、金)
  
  这个时期,是汉族的宋朝与契丹族的辽朝、党项族的夏朝、女真族的金朝长期多元对峙、抗争,民族矛盾尖锐、竞争激烈的时期。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契丹、党项、女真等各民族迅速发展、壮大;汉族处于相对较弱的状态;各民族通过竞争与经济、文化交流,出现了新的民族大混战、大同化、大融合。
  五代十国只经过53年时间,在历史长河中极其短暂,是隋唐向辽、宋、金、夏各民族多元对峙时期的转换阶段。
  契丹族于公元947年改“契丹”国号为“辽”,是为辽朝。官的疆域广阔,东北暨今日本海、黑龙江口,西北抵今蒙古人民共和国中部,南临今天津市海河、河北省霸县、山西省雁门关一带,与后来的北宋王朝接壤,形成辽、宋的南北对峙局面。
  公元960年,赵匡胤建立起北宋王朝。疆域东南抵海,西达今甘肃省,北至今天津市、河北省霸县、山西省雁门关一带与辽接界。
  羌族的一支——党项族于公元1032年建立了西夏王朝,疆域包括今宁夏、陕北、甘肃西北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一部分地区,与辽和宋朝鼎立。
  女真族于公元1115年建立金朝,最初的疆域基本上在今吉林省,后来很快扩大,东北临今日本海,南抵淮河、秦岭,西至甘肃省,北达外兴安岭和鄂霍次克海,与南宋相对峙。
  辽、宋、夏、金各民族政权之间进行了长期的激烈争战。宋朝于公元979年和986年先后两次发动对辽战争,均告失败。后来辽朝几次大举南下进攻宋朝,1004年宋朝被迫签订“和约”,每年向辽朝输银10万两、绢20万匹,双方约为兄弟之国。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澶渊之盟”,双方恢复了和平关系。西夏国建立以后,国王元吴表示愿向宋称臣,请求宋朝承认西夏国并给他封帝号。但宋朝不允。于是元昙多次出兵进攻宋朝。
  10村年,双方议和。西夏取消帝号,仍由宋册封为夏国王,宋廷每年给西夏银7万两、绢15万匹、茶3万斤,重开沿边榷场贸易,恢复民间往来。金朝与辽朝也不断发生战争。宋朝曾经和金朝订立盟约,侍灭了辽朝以后,将燕云16州(主要在今河北、山西两省北部)归还宋朝。
  1125年,辽朝灭亡后,金朝不履行诺言,并乘胜向宋朝进攻,1127年攻破开封,俘虏徽宗赵佶、钦宗赵桓两个皇帝北去,北宋灭亡。同年,宋徽宗的儿子康王赵构在南京(今河南省商丘县)称帝,建都临安(今浙江省杭州市),与金朝对峙,史称南宋。
  1128年,金朝分三路进攻南宋。
  1141年南宋被迫与金朝签订了条约:宋、金间东以淮河、西以大散关(今陕西省宝鸡市西南)为界;南宋向金朝称臣;每年向金朝输纳银25万西、绢25万匹。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绍兴和议”。
  从上述历史中可以看出,辽、宋、夏、金几个政权都在主动地或被动地进行激烈的战争,以争取登上统治民族的宝座。这场互相对峙或鼎立中的争斗达到约两个半世纪之久,时间不可谓不长久。
  这个时期,是各民族迅速发展、壮大,汉族则在政治、军事上处于相对衰弱的状态。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民族政权之间的战争,除少数小的战争具有偶然性外,大的战争(大多数时间延续较长)都是双方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及其基础社会生产力发达与否所形成的综合力量的较量。北宋向辽朝每年输纳大量的绢和银,向西夏每年输纳大量的绢、银、茶,这都是一种弱者对强者的赔偿,是一种屈辱行为的表现。直到后来,北宋王朝被金朝攻灭,南宋王朝向金称臣,每年向金朝输纳大量的绢和银,都是证明。这时以汉族力主体的宋王朝,比过去处于较弱的状态。尽管王朝与民族有区别,各个民族的政权所辖地域也井非一个民族,但辽朝以契丹族、宋朝以汉族、西夏以党项族、金朝以女真族为统治民族却无庸置疑,因此,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强弱。
  从疆域状况看,北宋王朝的疆域局限于东南一片不大的区域内,与辽、西夏、回鹘、黑汗、吐蕃、大理等王朝所构成的总面积(这个面积,大致是秦汉王朝统一以后所形成的面积,略大于今天中国的疆域)来看,不超过五分之一。而南宋王朝的疆域更小。在私有制社会,不断变动中一个民族的政权的疆域,尤其是在连续战乱中波动着的疆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实力,以及它的强弱。既然宋朝与秦、汉、隋、唐诸王朝都是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然而它却比秦、汉、隋、唐小得多,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民族的实力相对地大不如以前了。
  这个时期各民族的社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与进步,日益走向强盛。契丹族早期以渔猎为主,后来开始经营畜牧业。唐未五代时,契丹族社会的发展进步很快,到阿保机统一契丹,后来建立辽朝时,已经是奴隶制社会。辽朝后期,封建制的社会形态已在相当大一部分地区确立。有的学者认为,这时“封建制占居了主导地位”①,这是很可能的,对此仍可继续进行探讨,但辽朝的燕云16州等大片地区为封建制是毫无疑问的,而且对其它地区发挥了巨大的影响。这个时期,它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甚快,达到当时较高的水平。主要生产畜牧业所牧养的牲畜曾经达到“牧马著息,多至百万”②。农业的发展,到了辽圣宗耶律隆绪时“积粟数十万斛,斗米数钱”③,手工业的马具被誉为“天下第一”④,陶瓷、纺织部达到一定的发展水平。党项族在6世纪后期处于原始社会,唐、五代时已进入阶级社会,后来辽朝时基本上采取了唐、宋王朝的政治、经济制度,逐步过渡到封建社会。畜牧业、农业的生产力都得到较快的发展。党项的西夏王朝这个比较小的王国之所以能屹立不动约200年之久,与宋、辽、金、吐蕃等强敌相抗衡,正是由于它的社会生产力较为发达所形成的强盛的综合力量所使然。女真族在公元10世纪前后,还处于原始社会,但到金王朝建立之时,它的社会已经形成奴隶制,到了它灭辽和北宋两个王朝后,接受了辽、宋大片土地上封建文化的强烈影响,迅速转化为封建社会。公元1153年,金废帝海陵王完颜亮把都城迁到燕京(今北京市),就是向封建制转化的标志。金朝的中央统治制度,均采用了辽、宋旧制,土地关系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他们的社会生产力因之得到较快的发展,并创立了自己的文字——女真文。他们的经济实力同时支撑了对辽、宋战争的胜利,可是大筑宫殿,日益豪华,弄到后来才走向衰败。总之,这个时期的契丹、党项、女真都得到较大的发展和进步。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的一些方面,并不比汉族逊色,而且还有许多优越之处,被汉族所效法、吸收,从而为中华民族总体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同时,其它一些民族在这个时期也都获得较快的发展与进步,诸如西域的喀喇汗、于阗、高昌等。突厥的《福乐智慧》和《夹厥语大词典》都标志着他的文化达到较高的水平。高昌的木刻印刷术与壁画艺术也都很发达。白蛮、乌蛮族为主的大理政权已实行封建制,经济文化水平与汉族相差无几。
  这个时期的契丹、党项、女真等许多民族和汉族,在互相对峙、割据的状态下,为了保存自己、战胜对手,都在努力寻求增强自身实力的各种思想和办法,这种激烈竞争的客观形势,逼得他们想尽办法改进自己的军事、政治、经济结构和运行方式,而首先需要的就是指导改进这些制度的思想,于是,他们都从自来占居先进地位的汉族文化中去寻找营养。诸如模仿唐宋的政制,吸取和传播儒家学说,从而促进了一次新的民族大同化、大融合,尤其是战争所带来的迁徙、形成的杂居、互相通婚,更加速了这种发展。
  契丹族占领燕云16州入主中原,金朝的女真族后来也入主中原,他们都与汉族杂居。金朝还将上百万女真、奚、契丹等族百姓迁入长城以内屯田,与汉族杂居共处,契丹、党项、女真等民族所建立的王朝,仿照采用汉族的各种制度,契丹得燕云地区后,以幽州为燕京,仿照唐朝制度设官制,大量启用汉人为官,汉人担任宰相、尚书、节度使等实权高官的不在少数。金朝的情况也与此类似。辽道宗耶律洪基采用科举制度选士。他还笃好文学,一时汉文、汉诗风行于朝野。契丹官员除留居东北故地的仍旧穿着契丹服装外,皇帝和进入燕云地区的契丹官员,皆改穿汉族衣冠。金朝灭了北宋以后,把宋朝的车辖、冠服、礼器、法器、乐器、祭器、仪仗、图书、文物等运到北方,广为传播,为女真族所吸收。西夏仿照宋朝制度制定官制,设立汉学,尊孔子为圣人,提倡儒学,契丹与女真族都广泛与汉族通婚。辽朝的义宗、世宗、圣宗等帝,都娶汉族女子为后、妃,并有好几位辽朝公主与汉人为婚。金朝的熙宗、世宗、章宗、宣宗皆娶汉族女子为妃、嫔。通过上述多种方式,到宋、辽、金时期结束以后,契丹族名已不再见于史籍,主要被同化于汉族之中。金朝就称辽朝人(包括契丹人)为“汉人”,称宋朝人为“南人”。后来元朝又以金朝人(包括女真人)为“汉人”,以宋朝人为“南人”。可见他们与仅人融合同化之深。女真族除一部分被同化于汉族外,还有一部分得到发展,演变为后来的满族。党项族除一部分被同化于吐蕃、蒙古族外,主要被同化于汉族之中。
  
  (六)公元1206年—1840年,共634年(时间相当于元、明、清前期)
  
  这个时期,是以蒙古族、满族为代表的各民族取得迅速发展、走向强盛,开创了以各民族为主的统一全国的时期。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蒙古族、满族等许多民族迅速发展,急遽向封建制转化,生产力有较快发展,社会获得很大进步;汉族相对地处于较弱状态;西藏归入祖国的统一之中;进入19世纪,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中的地位逐渐下降了。
  中国5000年的文明史和秦始皇统一中国的2000多年中,在神州大地上统一全国的,绝大多数的王朝都是以汉族为主,汉族是统治民族,无论秦、汉、砚、晋、隋、唐等等,但历史进入公元10世纪之际,这种历史发展的常规被打破了,被彻底改变了,一个少数民族——蒙古,统一了中国,成为统治民族;而相隔不久(270多年),另一个少数民族——满族,又一次统一了中国,成为统治民族。这两个民族所建立的王朝——元朝和清朝,先后经历了长达370多年的时间,最后确立和巩固了中国的疆域,发展了中华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为中华民族5000年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添写了新篇章,为世界文明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这在中国民族的发展史上是一个异乎寻常的、伟大的史实;也是中国民族史中的一大特点,而相对说来,一向居于统治地位的汉族,则沦为被统治民族,大有今不如昔之感了。
  这种历史现象,在中国民族发展史的规律中增添了新的内容,这绝非偶然,其中有许多原因。考察并探讨这些原因,对认识中国民族发展史的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蒙古族、满族的崛起、发展、进步及其壮大在这个时代,是一种新兴力量的代表。他们后来壮大到其力量不仅可以征服全国,而且其能力可以治理全国长达近100年或近300年之久。长期以来,传统观点总是强调蒙古的军事力量极其强大的超凡作用,其实,正如古人所说:“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①军事力量可以夺取战争的暂时胜利,但要治理一个国家却要靠政治、经济、文化及军事各方面的综合实力及其统治者的治理能力。蒙古族原来处于分散部落状态,大约公元7世纪至10世纪,开始逐步出现了阶级分化。至12世纪,蒙占社会实现了向封建制的过渡。铁木真(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于公元1206年建立起蒙古汗国时,它已经是一个封建制国家。但其经济结构中领主经济是经济的主要形态。到1279年蒙古统一中国以后,它迅速吸收了先进的汉族文化,同时也吸收了其它许多少数民族文化中的精华,溶于治理国家的政制之中。蒙古族作为统治民族,它不仅本身的畜牧业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和繁荣,而且全国尤其是华北、西北地区的畜牧业都得到较大的发展。在北方,“数什年来……羊牛马驼之属,射猎贸易之利,自金山,称海沿边诸塞,蒙被涵煦,咸安乐富庶”②。西北地区的牲畜“昌盛逾前”③,他的农业生产亦得到很大发展,南粮北运,东南地区每年向北方运去大量粮食,公元1283年运会只有4万石,1329年增加到350多万石,1293年京师粮仓皆满,粮食无处储存,1294年“以京哉所储充足,诏止运三十万石”④,可见其粮食之丰足。手工业也有很大发展,纺织品大量外销印度等国。他们创立了蒙古文字,撰写了《元朝秘史》和脱脱等编纂的宋、辽、金三史等巨著,这些事实说明,蒙古族为主的元王朝把社会生产力往前推进了一大步,经济、文化部达到相当繁荣的程度,所以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他的名著《游记》中对元朝时的中国大加赞许和高度评价。
  满族由女真族演变而来。公元1616年,努尔哈齐在统一了女真各部的基础上建立了后金的奴隶制政权(也有人认为是封建政权),1618年以后占领明朝的辽沈地区,他们由奴隶制社会急剧向封建社会过渡。
  1644年满族入关统一全国以后,经过“康乾之治”和以后的发展,满族地区和中国社会得到迅速的发展和进步,中华民族和中国一时以强大、发达而著称于世界。以满族为统治民族的清王朝,相当重视发展社会生产力,它奖励垦殖,整顿赋役,兴修水利,大规模治河治运,东北地区满族的农业耕作技术水平已接近或赶上汉族的水平。东北地区粮食不仅自给,而且还有余粮供给关内汉族地区和部分出口。全国的农业生产也都得到较快的发展,手工业、商业很发达,社会安定,国力强盛。满族的文化也达到很高的水平,他们的《数理精蕴》、《历象考成》和《满文老档》、《满洲实录》等著作都有很高的水平,而纳兰性德、曹雪芹等著名作家堪称中华民族文学家中的佼佼者。
  以蒙古族为统治民族的元王朝和以满族为统治民族的清王朝,以其强盛的国力奠定和巩固了中国的疆域,为统一和巩固多民族的祖国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西藏就是在元朝时统一于祖国的。清王朝为维护多民族祖国的神圣主权,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先后抗击了沙俄殖民主义对我国东北、新疆地区的侵略;击败了廓尔喀对我西藏地区的入侵;粉碎了英国殖民主义对我西藏、新疆的多次侵略阴谋;收复了台湾,等等。这些伟大的成就,是中华民族共同奋斗的结果,其中蒙古族和满族作出了不亚于汉族的重大贡献。
  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构成满族发展、壮大的因素之一是人口发展。满族在“进入中原的时候,只有几十万人”①。据有的学者考证,1616年前后,满族人口约35万②,但“到清朝最盛时,差不多有四五百万人”③。我们并非主张今天还把人口的增长作为民族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在历史上,这无疑是一个民族发展、兴旺的一种表现。
  这个时期,相对地说来,汉民族处于较弱的状态。从汉民族本身来看,它仍然在不断地发展着、前进着,但它的总体状态已显露出某些发展滞缓的现象。以汉族为主体的明王朝前期和中期却也颇有生气,但后期统治阶级的腐朽不堪可以说达到极点,最大的特征是宦官当政,给社会造成了严重恶果,弄得民不聊生,社会动荡。王朝并不等于民族,但王朝的兴衰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统治民族的兴衰。以至后来人口处于绝对优势、文化处于先进状态的汉民族,却也无力抵抗满族的清军入关,而被强迫剃发易服圈地投充,由统治民族的地位落到被统治民族的位置。
  
  (七)公元1840—1949年(时间相当于清朝后期、民国)
  
  这个时间,各民族在反帝反封建斗争中结成了不可分割的中华民族整体,是个很重要的新旧交替的时期。
  与此相关的,是中华民族的发展进程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从华夏/汉民族形成构成中华民族骨干以后的长期发展史看,中华民族一直在不断发展、不断提高、不断进步地前进着,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以先进的民族脐身于世界民族之林。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华民族的地位下降了,为世界强盛的民族所欺侮、所凌辱。正如伟大的先行者孙中山所说的:“中国积弱,非一日矣……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①所以他发动辛亥革命,并喊出了:”联台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的沉痛呼声。
  辛亥革命推翻了以满族为统治民族的清王朝,以汉族为主体联合中华各民族(包括满族的广大人民)为重新振兴中华而走上了一条复兴之路。中华民族以他无穷无尽的智慧和能力,重新登上了世界民族竞争的历史大舞台,为中华民族在20世纪中叶人民革命的胜利开辟了前进的道路。
  以上对中国民族史的分期,概括地说,其标准是按中国各民族形成、发展、兴旺、衰落,乃至消失所构成的带规律性的因素而形成的阶段来划分的,每个阶段虽有其自身的特点,但都以民族为轴线,有的历史阶段以汉族为主导,有的历史阶段以各民族为主导;有的阶段形成南北对峙局面,北方以各民族为主导,南方以汉族为主导;而近代则溶众多民族为一体。总之,不论哪种情况,中国民族史始终以民族为主线贯穿于全书之中。它不同清末至民国时代流行于世的以汉族作中心,或以王朝作中心为标准的分期办法。这就是最大的差别所在。然而,分期问题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这种分法,只是一种尝试,希望国内外学者不吝指教,我们还将继续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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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粱任公近著乃第一期,下卷。
  ②《中国史研究六篇》。
  ③《饮冰室专集》,第4页。
  ④《饮冰室专集》,第13页。
  ①王桐龄:《中国民族史》,第3—4页。
  ②林惠祥:《中国民族史》上册,第23—24页。
  ①《礼记·王制篇》。
  ②《尚书·周书·吕刑》。
  ③《左传》襄十四年。
  ④《尚书·舜典》。
  ①《左传》襄二十六年。
  ②《左传·闵元年》。
  ③王桐龄:《中国民族史》,第4页。
  ④《国语·郑语》。
  ⑤《史记·楚世家》卷四○.第1695页。
  ⑥《史记·吴世家》卷三一,第1445页。
  ⑦《墨子·公孟篇》。
  ①《列宁全集》第20卷,第9页。
  ①《南诏德化碑》:向达:《蛮书校注》,第324页。
  ②章敬辩:《六合坚固大宅颂》。
  ③《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唐纪一四。
  ④《贞观政要》卷九,《安边》。
  ⑤王桐龄:《中国民族史》,第383—385页。
  ①张正明:《契丹史略》,第853页。
  ②《辽史·道宗纪四》卷二四,第291贡。
  ③《辽史·耶律唐古传》卷九一,第1362页。
  ④《辽史拾遗》,引《唐明宗实录》。
  ①《史记·郦生陆贸列传》,卷九七,第2699页。
  ②《道园学古录》卷一五,《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苏公(志道)墓碑》。
  ③《萨斯迪班智达致蕃人书》,见《萨斯迦世京》,第78—81页。
  ④《元史·成宗纪》卷一八、第388页。
  ①周恩来:《关于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载《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370页。
  ②陈佳华、傅克东:《八旗建立前满洲牛录和人口初探》,载《满族史研究集》,第280页。
  ③同①。
  ①《兴中会宣言》,载《孙中山选集》上卷,弟19页—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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