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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史

■王钟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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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挹娄

  一、族源与分布
  
  挹娄是肃慎族系继肃慎称号后使用的第二个族称,前后约有600余年(汉至晋),其间有时也称肃慎。公元5世纪后,改号勿吉。
  挹娄族称出现于公元前1—2世纪时(西汉),诸史《挹娄传》皆记挹娄“自汉兴已后,臣属夫余”。但有说始于东汉,一说在“汉晋之间”。两说皆因《后汉书》和《三国志》始为挹娄立传之故。
  挹娄一词,含义有两说:一,音近通古斯语:“鹿”,为鹿之意;二,与满语“叶鲁”音近,为岩穴之穴的意思。从史载挹娄人好养猎,养牛马,未言及养鹿,又从“常为穴居”分析,后说是比较可信的。挹娄用作族称,即“穴居人”的意思。挹娄称号本是他称,久之成为族称,然直到公元554年(北齐天保五年),他们向中原王朝纳贡还自称肃慎①。捐娄源于肃慎,参稽诸史,有明确记载,是可信的②。
  挹娄人的活动区域,与肃慎时大体相同,只是西南部因受夫余人侵逼,稍有缩小。其四至:东至大海,西接寇漫汗国,南与北沃沮接(或说在“不咸山”北),北极弱水。即今东临日本海,西到呼兰河流域一带,南抵吉林省汪清和浑春县以北地区与北沃沮为邻,北达黑龙江入海口以东以西的广大地区③。
  
  二、社会经济与社会组织
  
  挹娄社会的经济,有渔猎业、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狩猎和捕鱼在社会经济中仍占有重要地位,山林中的野兽和江河湖泊中的鱼类,仍是食物来源的一个重要方面。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表明,居住深山老林里的部落,主要以狩猎为生;分布江河湖泊附近地区的居民,捕鱼是他们从事的主要生产,因这些地区属捐娄时的遗址,发现带有烧痕的各种碎骨中“最多的是鱼骨”,出土的陶网坠“十分突出”④。狩猎用的工具还是以“楛矢石砮”弓箭为主,“弓长四尺,力如弩,矢用楛,长尺八寸,青石为镞”⑤。不过,与肃慎时比较,“石砮”已有很大改进和发展,这不仅反映在使用的箭“簇皆施毒”,中者即死,而且在距今1700年左右的宁安县东康遗址中,发现了仿金属工具制造的圆铤双翼石镞,还出土了三棱形骨镞⑥。猎取的对象,有狍、鹿、獾和貂等。考古发现的鹿、狍、獾等兽骨皆带有烧痕⑦,说明他们猎取这些肉多毛厚的野兽,是为解决衣食之需。历史上有名的“挹娄貂”反映出捕貂是为获取貂皮向中原玉朝纳贡和与中原居民或邻近民族的交换。鱼网和鱼钩是挹娄人的主要捕鱼工具,已熟练地掌握了网捕和钩鱼等捕捞方法,因为在挹娄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石网坠,发现了钩网器和“精细的鱼钩”。
  农业是挹娄社会经济的另一项重要生产。从事农业生产的,是分布其区域南部平原和半山地区的部落。史载明的农作物有五谷和麻,出土的随葬谷物包括粟、豆、荏、西天谷、黍、稷等①。麻用作织麻布。挹娄时遗址发现马鞍形石磨盘和磨棒之类的脱谷器具,墓葬中出土作为“死者之粮”的随葬谷物,均可说明粮食已成为主要食物之一。生产主要还是以石器作工具,有板状石斧、梯形石锛、新月形穿孔石刀、石镰、石铲等,个别遗址有铁镰出土。石器作为主要生产工具这一事实,说明挹娄时的农业还处在原始形态发展阶段;不过,铁镰的发现,又预示着原始农业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畜牧业是各户在从事其它生产同时兼营的一项生产。饲养的牲畜主要是猪,其次是马,牛的数量极有限。挹娄人“好养豕”,“食其肉,衣其皮”,解决衣食之需。猪还有特殊作用,即在严寒的冬天,为了防上皮肤皲裂,“以豕膏涂身,厚数分,以御风寒”②。养马“不乘,但以为财产而已”③,马是对外的交换物。
  手工业门类很多,有纺织、制陶、造船、石器与骨器的加工等。纺织还处在原始阶段,早期只会织麻布,麻线用纺轮捻成;公元3世纪中叶以后(晋代),已知用猪毛“绩布”。布的产量极有限,以致在夏天只能用尺布作“襜”,以遮蔽前后形体④。陶器均手制,生活所需的用具都能制造,在一个遗址发现的器型就有罐、瓮、盆、碗、杯、豆以及捕鱼用的陶网坠等⑤。史载挹娄人“便乘船”,说明已掌握了造船技术。不过船的形制和制作方法,现尚不知。石器与骨器的加工,比肃慎时有了很大进步,除了前已讲到的已能仿金属工具制作圆挺双翼石镞、三棱形骨镞以及石刀外,还会用皮、骨、铁杂制成铠甲。已掌握了采琢“赤玉”的技能,所产赤玉,与貂皮驰名中原。
  综观挹娄社会经济,尽管农业生产已有一定发展,铁器已经出现(当是与周邻民族交换获得),但晚期遗址的遗存,大量的生产工具还是石器,说明社会经济还是一种原始生产形态的经济。
  建立在上述社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组织,是以氏族为单位分布各地,各氏族独立地组织生产和生活,“无大君长,邑落各有大人”⑥,一切社会事务由氏族首领主持处理。私有制比肃慎时有了进一步发展,掠夺邻近部族财富成为经常进行的一项活动,致使“邻国畏患”⑦。进入3世纪后,为了反抗夫余贵族的民族压迫和剥削,各部落认识到结成部落联盟的必要,并在实践中看到了联合起来的强大力量。这一变化的结果,导致了“父子世为君长”的出现。随着社会这一进步,财产私有得到进一步发展,于是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严酷刑罚出现了,“相盗窃,无多少皆杀之”,成了社会公认的准则⑧。
  挹娄人有自己的语言,但尚无文字,一切“以言语为约”。人多“勇力”,皆编发,贵壮贱老。冬穿猪皮及野兽皮衣,夏“裸袒”,仅以尺布遮前后形体。地不产盐,烧木成灰灌水取汁液,用以代盐。夏天“巢居”,冬则住在周各5米的半地穴式的房子里①,以深为贵,富有的“大家”深“至接九梯”。婚姻为一夫一妻制,然有“女淫”即未婚女子享有性自由的习俗。古老婚制的残存,还反映在婚姻缔结上,“将嫁娶,男以毛羽插女头,女和则持归,然后致礼聘之”。即女子同意后便与男子同归,男家才给女方父母送札订婚。人死,即便是父母,男的也不哭泣,认为哭者“不壮”。无停丧习俗,死者当日葬之于野。葬具用圆木纵横交错堆成井字形的“小椁”,杀猪置椁上,“以为死者之粮”②。考古发现的随葬物很多,不仅有猪骨,还有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物等,表明挹娄社会流行厚葬。
  
  三、与中原王朝及邻近各民族的关系
  
  挹娄时的东北地区,先有处于鼎盛时期的夫余族,后有高句骊族的崛起,这一形势支配和影响着挹娄与中原王朝及邻近各民族的关系。
  秦末汉初的中原战乱,给夫余贵族以侵凌邻近弱小民族的时机,挹娄就在“汉兴已后”被迫臣属于夫余国,向夫余贵族缴纳繁重的租赋。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公元3世纪初。在长达400余年的后期,挹娄社会发展已经进到“好寇盗”阶段。社会进步使他们越来越不堪夫余贵族“责其租赋重”之苦,愈益要求挣脱这种民族压迫和剥削,于是在曹魏黄初年间(220—226)起兵反抗。夫余贵族多次调兵遣将进行镇压,但未能使挹娄人屈服,挹娄人摆脱了夫余人的统治。
  为了与夫余及正在兴起的高句骊抗衡,挹娄于236年(魏青龙四年),遣使向曹魏“献楛矢”③,建立直接臣属关系,曹魏将其划归辽东郡管辖。这是挹娄民族共同体继春秋(公元前770—前476)肃慎以后,第一次与中原王朝直接来往,并自此保持着融洽的臣属关系。史载挹娄人来中原朝贡凡6次④,其中特别值得介绍的有两次:一是262年(曹魏景元三年),挹娄向曹魏朝献,第一次详细记录了贡物种类和数量,也是第一次记录中原王朝回赠物品和品名。捐娄的贡物有“国弓”30张、石砮300枚、皮骨铁杂制的铠甲20领、貂皮400张,魏帝回赠的有“鸡、锦罽、绵帛”⑤;二是西晋朝经“永嘉之乱”后,虽有“元帝中兴”,但辖区已大体局限于淮河一线以南,挹娄仍于319年(大兴二年)遣使向东晋献楛矢石砮”⑥,足见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是友好的臣属关系。
  挹娄与高句骊国,也有过臣服关系。朱蒙建高句骊国后,北与挹娄南境毗连,以“恐侵盗为害”为由,出兵攻挹娄,迫使挹娄“畏服”⑦。以后,挹娄时常遣使向高句骊献方物,121年(高句骊太祖大王六十九年)挹娄献有紫狐裘、白鹰、白马⑧。当摆脱夫余人的统治,与曹魏政权建立臣属关系后,趁高句骊受到魏幽州刺史册丘俭军的沉重打击之机,断绝了与高句骊国的来往。降至西晋,鲜卑慕容氏崛起,与高句骊争夺辽东,挹娄乘机南下,攻掠高句骊北境,“屠害边民”,以报旧仇,结果高句骊于280年(西川王十一年)发兵征讨,降其“部落六七所以为附庸”,掠走挹娄“六百余家”①。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双方处于敌对状态。谈德为高句骊国王后,在进攻百济取得胜利后,398年(好太王八年)“遣偏师”进攻挹娄,挹娄大败,300余人被俘,挹娄再度被迫屈服,“朝贡论事”②。高句骊迁都平壤后,挹娄后裔勿吉、靺鞨,多次受高句骊王调遣,随高句骊兵攻新罗,征百济,“侵辽西”③。
  挹娄虽深受夫余、高句骊的民族压迫和剥削,但凭着“便乘船”、“善射”的优势,对居住今图们江流域人少势弱的北沃沮,进行肆无忌惮的“寇钞”,致使北沃沮人常躲到深山岩穴中防备其袭击,只在冬天冰封河道后,才返回村中居住④。
  挹娄与中原王朝和邻近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在上述政治关系时已经涉及,这里需要补充的,是挹娄在两汉时臣属夫余国的情况。由于夫余国是汉玄菟郡管辖下的“藩属”,且与汉王朝的关系又比较紧密,所以在那时,挹娄人与中原或汉区的经济文化交流比以前频繁。《汉书·司马相如传》中有,“今齐列为东蕃,而外私肃慎”,讲的就是山东半岛一带的居民,在西汉时代通过海路与挹娄人的经济文化交往。本世纪以来的考古发掘,提供了更丰富的资料,今俄罗斯伯力博物馆保存的在黑龙江流域发现的西汉五铣、东汉五铣、大泉五十、小泉直一、么泉一十、幼泉二十、中泉三十、壮泉四十等钱币⑤,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团结遗址发现形制类似东北南部地区汉代使用的铁镰和西汉宣帝时流通的五铣钱⑥,在宁安县东康遗址出土富有古代黄河流域文化特点的穿孔石刀、石镰、陶豆等农业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⑦,证实挹娄在这一时期与中原或汉区的经济文化交往,不但未因挹娄臣属夫余中断,相反,随着时代进步,这种交往的确比肃慎时代更密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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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公元3世纪前后貊称号还时见于史,乃至《辽史》中尚有貊与高骊、铁骊、靺鞨同贡于辽,辽有貊国王府之设,皆指居于今朝鲜江原道一带的“东”及其遗裔而言,与原“貊”所指的内容不同。
  ②《管子·小匡篇》记齐桓公一匡天下时,已讲到他“北至于孤竹、山戎、秽貊,拘秦夏”。
  ③许宪范在《貊迁徙考》中认为,《诗经·大雅·韩奕》“王锡韩侯,其追其貂”之“追”,即““,是“”的同音假借(载《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第35页)。
  ④据许宪范说,、貊二字在高句骊族观念中,前者为“东方”之意,后者意为“光明”(《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第36页)。
  ⑤蒙文通:《周秦少数民族研究》,第93页。
  ①董万仑:《东北史纲要》,第15页。
  ②据《荀子·强国篇》,秦“北与胡、貉为邻”;《管子·小匡第二十》记齐桓公“西征,攘白狄之地,遂至于西河……逾太行,与卑耳之貉拘秦夏”。
  ③《山海经·海内西经》:“貊国在汉水东北”,“汉水”当为“潢水”之误笔,今西拉木伦河。不取比定“辽水”之说。
  ④《诗经·大雅·韩奕》。
  ⑤《孟子·告子下》。
  ⑥也有说在今辽宁省昌图县一带或桓仁县地区。
  ⑦孙进己在《东北民族源流考》中认为,夫余族称出现于公元前119年至前108年之间,即在汉破匈奴左地之后,汉武帝置四郡之前(第126页)。
  ①《后汉书》卷八五,第2813页。《汉书》卷二八下,第1658页也载:“玄菟、乐浪,武汉时置,皆朝鲜、;貉、句骊蛮夷。”
  ②董万仑:《东北民族史纲》,第69—70页。
  ③傅斯年在《东北史纲》中认为,句骊是总称,高句骊只是其居山地的一部,似误,参见杨保隆:《各史·高句骊传·几个问题的辨析》,《民族研究》1987年第1期,第93—96页。
  ④据《后汉书·夫余传》所载四至及参考诸家之说而定。
  ①采李健才说,见《东北史地考略》,第25—32页。
  ②《三国志·魏书·夫余传》卷三○,第842页。
  ③董万仑在《东北史纲要》中据史载“诸加别主四出,道大者……”,点为“诸加别主四出道”,认为诸加“分管四个行政区,另设中央直辖区”。考虑到夫余有户八万,不取其说。
  ④李殿福:《汉代夫余文化刍议》,《北方文物》1985年第3期,第12—13页;干志耿、孙秀仁:《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第170页。
  ⑤以上见《后汉书·东夷传》卷八一,第2811页;《三国志·魏书·夫余传》卷三○,第841页。
  ①李殿福:《汉代夫余文化刍议》,《北方文物》1985年第3期,第12页。
  ②同上文,第12—13页。
  ③《汉书·王莽传》卷九九中,第4115、4130页。
  ④《后汉书·安帝纪》卷五,第234页;金富轼:《三国史记·高句骊本纪第三》,第4页。
  ⑤本段末注者,均见《后汉书》卷八五、第2811—2812页;《三国志》卷三○,第482页;《晋书》卷九七,第2532—2533页。
  ⑥《三国志·魏书·挹娄传》卷三○,第848页。
  ①金富轼:《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一》,弟4、7、10页;《高句丽本纪第二》,第1—3页;《高句丽本纪第三》,第2页。《隋书·高丽传》载,“朱蒙死,子闾达嗣。至其孙莫来兴兵,遂并夫余”。莫来即大武神王。
  ②据《好太王碑》,参见于志耿、孙秀仁:《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第174页。
  ③《晋书·东夷传》卷九七,第2532—2533;卷一○八,第2804页。
  ④《晋书·慕容补传》卷一○九,第2826页;《资治通鉴·晋纪》卷九七,晋穆帝永和二年正月条。
  ⑤《魏书·高句丽传》卷一○○,第2216页;《三国史记·高句丽中纪第七》,第1页。
  ⑥《新唐书·东夷传》卷二二○,第6210页。
  ①《三国史记·高句骊本纪》第一,第1—3页。传说最早见于414年(东晋义熙十年)刊立的《好太王碑》,《好太王碑》文,见于志耿、孙秀仁;《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第五章第二节附录一。情节简略。《魏书·高句骊传》所记基本与上述同,惟地名有异耳。
  ②《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一》,第4页。
  ③《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二》,第1—4,7页。
  ④《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三》,第1—2页。
  ⑤《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卷三○,第845—846页;《北史》卷九四,第3111—3112页。
  ①《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六》,第3—5页。
  ②《魏书》卷一○○,第2215页,西至辽河。据《资治通鉴》卷一一四,晋纪安帝义熙元年正月条载:“燕王熙伐高句丽。戊申,攻辽东……由是城中得严备,不克而还。”丁谦:《新唐书东夷列传地理考证》中亦谓,高句骊“自晋末以来据有辽东”(第4页)。
  ③《通典》云五部“皆贵人之族也”。
  ④《后汉书·东夷传》卷八五,第2813页;《三国志·魏书·高句丽传》卷三○,第843页;参孙进己:《东北民族源流》,第139页。
  ⑤据《三国志·魏书·东夷传》卷三○,第846页有《沃沮传》,后无推定。
  ⑥《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五》,第9—10页。
  ⑦《三国志·魏书·东夷传》卷三○,第843页;《后汉书》卷八五,第2813页;《梁书》卷五四,第801页。
  ①《魏书·高句丽传》卷一○○,第2215页;《隋书·东夷传》卷八一,第1814页;《新唐书·东夷传》卷二二○,第6186、6188页。
  ②《资治通鉴》卷一八一,第5660页隋纪大业八年正月条载:隋出师“凡一百一十三万三千八百人,号二百万,其餽运者倍之”。
  ③《新唐书·东夷传》卷二二○,第6191页。
  ④《三国志·魏书·东夷传》卷三○,第843页。
  ⑤徐德源:《高句丽社会性质问题的综合述评》,载《1979——1982辽宁大学学术论文选编》,第451—464页。
  ⑥《北史·高丽传》卷九四,第3116页。
  ⑦《后汉书·东夷传》卷八五,第2813页;《北史·高丽传》卷九四,第3116页。
  ⑧《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五》,第10页。
  ①《梁书·高句丽传》卷五四,第803页。《三国志·魏书·高句丽传》卷三○,第843页作“善猎射”。
  ②《魏书·高句丽传》卷一○○,第2215页;《新唐书》卷二一九,第6176页。
  ③《旧唐书·高丽传》卷一九上,第5320页。
  ④本段见《后汉书·东夷传》卷八五,第2813页;《三国志·魏书·高句丽传》卷三○,第843、844页;《北史》卷九四。第3114—3116页;《通典》卷一八六,第5011页。
  ⑤苏才:《辑安高句丽遗迹调查简记》,1957年《吉林考古工作通讯》。
  ⑥《汉书·武帝纪》卷六,第194页;《汉书·地理忐》卷二八下,第1626页。
  ⑦据《汉书·王莽传》卷九九中,第4114、4115页载,王莽篡位后,为显示权威,公元9年(始建国元年)派五威将王奇等12人至各地“授新室印缓”,“收故汉印绶”,高句骊为东出者所至地之一。
  ⑧《汉书·王莽传》卷九九中第4130页;《三国志》卷三○,第844页。
  ⑨《后汉书·光武帝纪》卷一下,第54页;《后汉书》卷八五,第2214页。
  ①《三国志·魏书·高句丽传》卷三○,第845页。
  ②《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五》,第1、2页。
  ③《三国志·魏书·毌丘俭传》卷二八,第762页。
  ④《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六》,第1页。
  ⑤《资治通鉴》卷九六,晋纪咸康八年十、十一月条、建元元年二月条;卷一○○,晋纪永和十一年十二月条。
  ⑥《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六》,第8页。
  ⑦《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八》第1页载:婴阳王于598年“率靺鞨之从万余侵辽西,营州总管韦冲击退之,隋文帝闻而大怒”。
  ⑧《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唐纪贞观十九年十月条后。
  ⑨《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十》,第11页。
  ①《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十》,第11—12页;同书《新罗本纪第六》,第8、12页;《新唐书·东夷传》卷二二○,第6198页。
  ②《旧唐书·东夷传》卷一九九上,第5328页。
  ③《后汉书》卷九○,《乌桓传》第2979页;《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第832页注引王沈《魏书》;《史记》卷一○○,《匈奴传》第2885页注引《索隐》案语。
  ④白鸟库吉:《东胡民族考》认为:乌桓乃蒙古语Ukhangan(意即聪明)的译音,为部落酋长,其后作为族称。
  ⑤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第220页。
  ⑥《太平御览》卷七八○。
  ①丁谦:《后汉书乌桓鲜卑传地理考证》,《浙江图书馆丛书》第1集。
  ②《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第833页注引王沈《魏书》。
  ③《后汉书·鲜卑传》卷九○,第2985页;卷二○,《祭肜传》第745页。
  ④《后汉书·乌桓传》卷九○,第2981页。
  ⑤《太平御览》卷四二四,引东汉应■《汉官仪》。
  ⑥《后汉书·乌桓传》卷九○,第2981页。
  ①《汉书·匈奴传》卷九四下,第3819、3820页。
  ②《汉书》卷九四下,第3820页。
  ③《后汉书》卷九○,第2982页。
  ④《后汉书·乌桓传》卷九○,第2982页。《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第833页注引《魏书》为“九千余人”。
  ⑤《后汉书·张奂传》卷六五,第2139页云:奂“督幽、并、凉三州及度辽、乌桓二营”。故乌桓校尉之衙署当作营府。
  ⑥《后汉书·百官志五》,第二八,第3026页。另参阅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内蒙古博物馆:《和林格尔发现一座重要的东汉壁画墓》。
  ①(晋)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补注引《汉官仪》。
  ②《后汉书·西羌传》卷八七,第2878页。
  ③参阅《和林格尔发现一座重要的东汉壁画墓》,《文物》第1974年第1期。
  ④《后汉书·乌桓传》卷九○,第2894页。
  ⑤《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卷八,第243页。
  ⑥《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卷一,第28页。
  ⑦《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第831页。
  ①《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卷一,参见《资治通鉴》卷六五,汉献帝建安十二年。上郡治今陕西省榆林县东南,疑上郡即上谷郡之误,那楼应是上谷乌桓大人难楼,或从上谷郡移人上郡,亦未可知。
  ②《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第835页。
  ③《新唐书·奚传》载:“奚,亦东胡种,为匈奴所破,保乌桓山。汉曹澡斩其帅蹋顿,盖其后也。”库莫奚中似有一部分来自乌桓。
  ④《晋书·苻坚载记》卷一一四,下,第2919页。
  ⑤《资冶通鉴》卷一○五,晋孝武帝太元九年。
  ①《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第2971页。
  ②《后仅书·乌桓传》卷九○,第2979页。《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注引《魏书》略同。
  ③对西岔沟古墓出士文物族属问题主要有属于匈奴、乌恒、夫余三种看法,如孙守道:《“匈奴·西岔沟文化”古墓群的发现》,载《文物1960年第8、9两期;曾庸:《辽宁西岔沟古墓群为乌桓文化遗迹论》,载《考古》1961年第6期;田耘:《西岔沟古墓群族属问题浅析》,载《黑龙江文物丛刊》1984年第1期。
  ④《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注引王沈《魏书》,第833页。
  ①《汉书·地理志》八下,卷二八,第1657页。
  ②《后汉书·刘虞传》卷七三,第2354页。
  ③《汉书·匈奴传》下,卷九四,第3820页。
  ④《三国志·乌丸传》卷三○,注引《魏书》,第833页。
  ⑤《后汉书·乌桓传》卷九○,第2979页。
  ①《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注引《魏书》,第832页。
  ②《后汉书》卷九○,《乌桓传》,第2929页。
  ③同上书,第2979页。
  ④《后汉书》卷二○,《祭彤传》,第744页。
  ⑤《后汉书·循吏列传附仇览传》卷六六,第2479页引李贤注;“《广雅》曰:‘落,居也。’案今人谓院为落也。”
  ⑥马长寿:《乌桓与鲜卑》第121页。
  ⑦《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注引《魏书》,第833页。
  ⑧同上。
  ①《后汉书·公孙瓒传》卷七三,第2363页。
  ②《后汉书·吴汉传》卷一八,第679页。
  ③《后汉书·百官志》志第二七,注引,第3613页。
  ④同上书,第3612页。
  ⑤《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注引《英雄记》,第834页。
  ①《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注引《魏书》,第832页。
  ②同上。
  ③同上。
  ④同上。
  ⑤《后汉书·乌桓传》卷九○,第2980页。
  ⑥《三国志·魏书·乌丸传》卷三○,注引《魏书》,第833页。
  ①《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卷三,第107页;《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卷四,第149页;《晋书·武帝纪》卷三,第70页;《晋书·元帝纪》卷六,第152页;《北齐书·文宣帝纪》卷四,第58页。
  ②详见杨保隆:《肃慎挹娄合考》,第18—64页。
  ③同上书,第134—147页。
  ④黑龙江省博物馆:《黑龙江宁安牛场新石器时代遗址清理》,载《考古》1960年第4期,第22页;佟柱臣:《东北原始文化的分布与分期》,《考占》1961年第10期,第562页。
  ⑤《三国志·东夷传》卷三○,第848页。
  ⑥《后汉书·挹娄传》卷八五,第2812页;黑龙江省博物馆:《东康原始社会遗址发掘报告》,《考古》1975年第3期,第168页。
  ⑦黑龙江省博物馆:《黑龙江宁安牛场新石器时代遗址清理》,载《考古》1960年第4期,第22页。
  ①黑龙江省博物馆:《东康原始社会遗址发掘报告》,载《考古》1975年第3期,第168页;干志耿、孙秀仁:《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第182页。
  ②《后汉书·挹类传》卷八五,第2812页。
  ③《晋书·肃慎传》卷九七,第2534页。
  ④《晋书·肃慎传》卷九六,第2534—2535页。
  ⑤董万仑:《东北史纲要》,第56页。
  ⑥《三国志·魏书·挹娄传》卷三○,第847页。
  ⑦《后汉书·挹娄传》卷八五,第2812页。
  ⑧《晋书·肃慎传》卷九七,第2535页。
  ①吴文衔、张泰湘、魏国忠:《黑龙江古代简史》,第45页。
  ②本段未注者,均见《三国志·挹娄传》卷三○,第847—848页;《晋书》卷九七,第2534—2535页。
  ③《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卷三,第107页。原文作“肃慎氏献楛矢”。三国魏和两晋时期挹娄来中原朝贡,史皆记为“肃慎”,或即前述他称与自称之故。
  ④详见杨保隆:《肃慎邑娄合考》,第226—228页。
  ⑤《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卷四,第149页;《晋书·东夷传》卷九七,第2535页,又,林树山认为,回赠物中的“鸡”,不是赠物,是《晋书》校点者将其王“傉鸡”误分开,应是挹娄姓氏、王名、氏族名称。详见《北方文物》1986年第3期,第72—73页)。
  ⑥《晋书》卷六,第152页。参见《山海经》卷一七,第111页晋郭璞注,上海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
  ⑦《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一》,第3页。原文将挹娄称作“靺鞨”。
  ⑧《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三》,第3—4页。原文称“肃慎”,下同。
  ①《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五》,第7页。
  ②《好太王碑》文,见干志耿、孙秀仁:《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第172页附录一。
  ③《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第六》,第11页;《高句丽本纪第七》,第3页;《高句丽本纪第八》,第1页。
  ④《后汉书·东夷传》卷八五,第2816页;《三国志》卷三○,第847页。
  ⑤佟柱臣:《我国对黑龙江流域的管辖及其他》,载《文物》1976年第7期,第33页。
  ⑥《东宁县团结遗址发掘的主要收获》,载《光明日报》1978年7月23日第3版。今东北一些学者认为,团结遗址属北沃沮的遗存,不取。
  ⑦黑龙江省博物馆:《东康原始社会遗址发掘报告》,载《考古》1975年第3期,第1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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