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契丹
契丹族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古老而强大的民族,出现于4世纪中叶,至14世纪中叶以后(即至明代)契丹一词不复再见于史,历经约1000年。他在祖国历史上的影响和作出的贡献,是我国屈指可数的民族之一。他所建立的契丹国(亦称大契丹国,即辽朝),在200多年间,不仅第一次将我国广大的北方地区各民族统一起来,而且还第一次打破了长城的阻隔,汉人北迁,北方民族南徒,将北方的游牧经济与长城以南的农业经济结合为一体,使游牧经济注入新血液,逐步走上了农牧结合的发展道路。契丹国的政治体制以及“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为后世祖国各朝统治者留下一份珍贵遗产,丰富了祖国的灿烂文化。所有这些,为祖国各民族再次大统一,奠定了基础。名声远扬,俄国人迄今仍称中国为KNmaǔ,即“契丹”一词的音译,它集中反映了契丹族在祖国历史上的影响和贡献。
第一节 契丹的起源和早期历史
一、契丹族称和族源
契丹族称始见于《魏书》,《契丹传》云:“登国(386—395)中,国军大破之,遂逃迸,与库莫奚分背”②,即在北魏时期。而汉人记契丹事,以《资治通鉴》为最早,谓406年初(晋安帝义熙元年十二月,北魏天赐二年),“燕王熙袭契丹”③。契丹称号见于朝鲜《三国史记》更早,378年(高句丽小兽林王八年,东晋太无三年)已有契丹人犯高句丽“北边,陷八部落”④。说明契丹为号,不会迟于406年,比北魏建国称号早11年。实则,契丹人用“契丹”作称号的时间应在4世纪中叶①。
契丹,汉译亦作吉答、乞塔、乞答、吸给等。其含义众说纷坛,通行说法为“镔铁”之意。另外说法有:“切断”说、“刀剑”说、“奇首之领地”说、“酋名”说、“寒冷”说、“大中”说②、“草原、沙漠或与森林相关的意义”说③。包括“镔铁”说在内的上述诸说,均未能令人信服。而来源于其先人鲜卑宇文部首领名字对音的“酋名”说,较为可信,不仅因为宇文部首领中有悉独官、乞得龟、逸豆归等名,省去语尾,悉独、乞得、逸豆,音近契丹;而且还由于东北各地自古是多部族、部落的地区,各部族、部落盛衰无常,迁徒不定,名称往往随部长的名称屡易。④
契丹族的来源有两说:一说源于东胡或鲜卑宇文部,《魏书》、《通典》、《新五代史》、《契丹国志》、《辽史》等所载属之;一说源于匈奴,有《旧五代史》、《册府元龟》、《宋会要》、路振《九国志》等所记。又派主出另两说:一说“是匈奴和鲜卑融合的产物”,一说“起源于鲜卑系的别部而不是鲜卑的直接后裔”①。契丹出自东胡或鲜卑宇文部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鲜卑出自东胡,《后汉书》等有明确记载;②契丹来源于鲜卑或鲜卑宇文部,出自当时人和稍后唐人之笔;契丹为“匈奴之种”,则是数百年后宋人的说法。当然,鲜卑族的成分很庞杂,其中确实有不少来自匈奴的“余种”,宇文部更是如此。公元89—105年(后汉和帝永元年间),匈奴被汉将耿夔击破,北单于逃走后,鲜卑进据匈奴故地,“有十余万落”未逃走的匈奴人加入了鲜卑。然10余万落匈奴人并未继续以匈奴为号,而“皆自号鲜卑”了③。此后,在与原东胡种的鲜卑人长期错居杂处中,由于相互通婚等影响,差别越来越不明显,当然不能把又经历了数百年后的契丹人看作是“匈奴之种”,何况民族不是血缘集团,它在形成过程中虽有一个主源,但仍是多源多流的。张正明指出:“契丹有一个传说,认为始祖发迹在木叶山;还有一个迷信观念,认为死后灵魂要回到黑山去。木叶山和黑山都在鲜卑故地,这可以帮助说明契丹确实源出鲜卑,并非匈奴遗种”④者即此。
二、古八部和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
契丹存在的1000年左右历史,可分为3个阶段:自4世纪中叶至10世纪初为第一阶段,是形成期;从10世纪初至12世纪初为第二阶段,是其发展壮大期,即契丹人建立辽朝时期;辽朝亡后至14世纪中叶为第三阶段,是契丹民族衰落、分解和融合入其它民族的时期。
在第一阶段形成时期,即在辽朝成立前的5个半世纪中,契丹人的历史又经历了3个时期:从4世纪中叶至7世纪初(即隋末唐初)⑤为古八部时期,7世纪初至8世纪上半叶⑥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自此至907年阿保机代痕德堇为可汗是遥辇时期。
古八部是契丹称号出现历史时就有,还是在其后发展中形成的,旧史无征。从《魏书·契丹传》中载有七部名号及先朝北魏的何辰所在的部不在七部之内分析,北魏时已有八部存在是可以肯定的。八部名号为:悉万丹部、何大何部、伏弗郁部、羽陵部、日连部、匹絮部、黎部、吐六于部⑦。八部来源,相传:“契丹之先,曰奇首可汗,生八子。其后族属渐盛,分为八部。”⑧这种把八部归之于来源同一父亲的八兄弟后裔,显然是后人根据早期传说综合成的,似不可信,但它反映了契丹最初的诸部,可能是一些近亲或有血缘联系的集团。
古八部时期契丹人的居住地,按《辽史》记载对比今地理,南到辽宁省朝阳市,北到西拉木伦河,西达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西南,东至辽河。⑨实际上,契丹人在这一时期的活动范围,某一阶段分布区域或无这么大,或超出这一范围。具体说,其在被慕容皝破后,“窜于松漠之间”,只在今赤峰市及翁牛特旗一带地;388年为北魏破后,约居于今西拉木伦河南,老哈河以东地区;479年(太和三年)因惧高句丽与蠕蠕侵袭,离开奇首可汗故壤,南迁到白狼水(今大凌河)东,在今辽宁省北票县、阜新市和彰武县一带;553年为北齐破后,一部分被掠居营州(治所在今辽宁省朝阳市)、平州(治所在今河北省卢龙县北)境,余部北遁投奔突厥,后为突厥所逼,其中又有“万家”寄住高丽,约在今辽宁省法库县、康平县境。①6世纪末(隋开皇年间),此三部分契丹人皆臣附于隋,隋听其返回故地,依托臣水(今老哈河)而居,分布在西起今老哈河流域,东到努鲁儿虎山地区。②
古八部时期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据传契丹人早期有三位精明能干的国主,一名乃呵,他“杀白马灰牛以祭”;二名㖞呵,头“戴野猪头,披猪皮”;三名昼里昏呵,“惟养羊二十口”③。表明当时他们从事游牧射猎,过着以肉为食,以皮为衣的生活。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大贺氏部落联盟形成时,因为它们在北魏时的贡物是“名马”,嫁娶时穿的最好衣服是“以青毡为上服”④,到了隋代在收葬父母遗骨祝酒时说:“冬月时,向阳食、若我射猎时,使我多得猪鹿”,各部还是“随水草畜牧”⑤。这一时期契丹人的社会组织,是以部落为单位活动,尚未形成统一的部落联盟。八部各自向北魏“朝献”,与北魏交易互市⑥。各部首领曰莫弗纥(贺)。
古八部时期契丹人不仅多次为慕容氏攻破,而且又先后受到高句丽、突厥的侵逼,特别是553年为北齐攻破后,部众被掠10万余口,杂畜数10万头,50000016_435_2⑦余部东奔西走。然契丹人顽强抗争,不仅使部族存在下来,而且随着隋统一中国,在隋文帝杨坚支持下,各部又得以重返故地。分散的各部认识到只有联合为一个统一的力量,才能与别族抗衡和“寇抄”邻近的财富。契丹人的部落联盟组织,大概就是在返居故地后形成的。因为到了隋炀帝杨广时,有了“契丹入抄营州”的记事⑧;唐武德初,已“数抄”唐边境①。
契丹人的第一个部落联盟,即大贺氏部落联盟。学术界因新、旧《唐书·契丹传》才有“其君大贺氏”,均说至唐初才形成。然《辽史·世表》载:“隋、唐之际,契丹之君号大贺氏。”《隋书·契丹传》亦云:“有征伐则酋帅相与议之,兴兵动众合符契。”则知大贺氏联盟形成的时间应是隋末唐初。②
大贺氏部落联盟经历约100年,仍分八部③。《新唐书·契丹传》载,唐朝以达稽部为峭落州,绝便部为弹汗州,独活部为无逢州,芬问部为羽陵州,突便部为日连州,芮奚部为徒河州,坠斤部为万丹州,伏部为匹黎、赤山二州。从名号上看,大贺氏八部名称与古八部无一相同,若联系州名分析,大贺氏八部中有四个部所在的州名与古八部中四个部名是相同的,即羽陵州与羽陵部,日连州与日连部,万丹州与悉万丹部,匹黎州与黎部。现在虽尚不能断定居住上述四州的芬问、突便、坠斤、伏等四部,是否古羽陵等四部的改名,抑是别部迁居其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无论属于上述情况中的哪一种,大贺氏八部的成员决不会与古八部完全相同。因为前已谈到,大贺氏部落联盟的形成,是在契丹人累遭强邻攻击,成员多次被掠和迁徙,部族严重受创后出现的,旧史已述其“部落离散,非复古八部矣”④。
在大贺氏联盟八部之外,在幽州。营州界内还散居一些契丹人,《旧唐书·地理志》提及的有乙室革部落等。
大贺氏时期的契丹地域,“东与高丽邻,西与奚国接,南至营州,北至室韦”⑤。与前述古八部时期的活动区域大体相同,即东达辽河,西至吐护真水(今老哈河)上游与奚族地相邻,南抵今辽宁省朝阳市北约100里处与营州地连接,北在今西拉木伦河以北地区与室韦为邻。在这个区域内,他们“逐猎往来,居无常处”,仍然过着游牧、狩猎生活。这一时期的社会组织,比古八部时期前进了一步,即在八部之上有部落联盟。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各部对外的军事活动,平时的生产和生活,还是由各部和氏族独自处理,所谓“若有征发,诸部皆须议合,不得独举。猎则别部,战则同行”⑥。
7世纪上半叶以后的契丹人,既作为我国历史上一个独立的民族存在和发展着,同时他们又已成为唐王朝统治下的臣民;大贺氏联盟的“君长”和各部部长,既是契丹人的最高首领和各部酋长,同时他们又分别为唐代都督府与州的都督、刺史。“君长”世系,《辽史》参取两《唐书·契丹传》在其《世表》里列出10汗名(一说9汗),似也未全包罗进来,因为其中6汗均在唐开元年间在任,且为同一辈人。
10汗序列为:咄罗、摩会、屈哥、阿不固、李尽忠、失活、娑固、郁于、咄于、邵固。今作简略介绍。藉以了解大贺氏时期政治历史发展变化及与唐王朝的关系。如其中的咄罗,是见于史册的第一位大贺氏“君长”⑦,于623年(唐武德六年)向唐献名马、貂皮,开始了与唐王朝的往来;摩会于629年(唐贞观三年)朝唐,唐“赐鼓纛”,从此“鼓纛”成为契丹君长权力的标志;⑧唐朝于648年(贞观二十二年)置松漠都督府,以窟哥为使持节都督十州诸军事,松漠都督,赐姓李;李尽忠任松漠都督时,因唐营州都督赵文翙屡“侵侮其下”,于698年(唐万岁通天元年)举兵反唐,“自称无上可汗”,契丹君长称“可汗”自此始(由于这一事件,契丹附突厥近10年);714年(唐开元二年,一作三年),失活率众脱离突厥归唐,唐玄宗李隆基“赐丹书铁券”,隔二年,复置松漠都督府,以失活为都督,又封宗室外甥女杨氏为永乐公主妻失活;娑固以失活弟继兄官爵,其“衙官”可突于(于一作干)骁勇,又得众心,娑固谋除之,事泄,娑固逃奔营州,唐出兵相助,为可突于所败,娑固于720年被杀,自此,契丹族内部为争夺权位,互相残杀长达10余年;可突于杀娑固后,推娑固从父弟郁于为主,旋郁于遣使入唐谢罪,唐于722年“以慕容氏为燕郡公主”妻之;咄于在兄郁于病故后代统部众,725年咄于复与可突于相“猜阻”,惧,与燕郡公主同奔唐不还,可突于立李尽忠弟邵固为主;邵固立,奉行亲唐政策,唐亦“又封皇从外甥女陈氏为东华公主”妻之;730年(开元十八年)邵固又被可突于所杀。至此,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告终,遥辇氏代之而兴。①
三、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
深得契丹人拥护的可突于杀邵固后立屈列(列一作烈)为主,屈列即《辽史》中的洼可汗,是为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的开始。但遥辇氏盟主地位的稳定,经过了一场激烈的斗争,也即当时亲唐的大贺氏势力与亲突厥的遥辇氏两个贵族集团,进行了一场严酷较量。邵固被杀后,邵固妻东华(华亦作光)公主逃奔唐平卢军(治所在营州,今辽宁省朝阳市),可突于率部并“胁奚众”共降突厥。唐玄宗得知,诏幽州长史赵含章等统八总管兵讨之,可突于不能抗,遁。次年,可突于在突厥援助下,扰唐边,时为幽州长史的薛楚玉,率万骑往击,结果唐折将两员,兵万人被杀。唐玄宗闻之大怒,擢善将张守珪为幽州长史,可突于知后惊恐,退却西北。原为松漠都督府“衙官”的李过折,时与可突于“分掌兵马”②,属于大贺氏势力一派的人物,守珪暗派人结之,过折乘可突于兵败之际,夜斩可突于、屈列及其党羽数十人降于唐。
735年(开元二十三年),唐拜过折为北平郡王、命为松漠府都督,权位又归于大贺氏集团手里。可是过折等人得不到各部支持,同年又被可突于的余党涅里(一作泥礼或雅里、涅礼,即辽始祖)所杀,涅里立迪辇俎里(汉名李怀秀)为阻午可汗,遥辇氏又夺回权位。旋涅里等也不复亲突厥,于745年(唐天宝四年)转而附唐,唐即拜李怀秀为松漠都督,封崇顺王,以宗室出女独孤为静乐公主妻之。③李怀秀为契丹可汗后,遥辇氏为契丹各部盟主的地位才稳定下来。1044年(辽重熙十三年),涅刺部人肖韩家奴上辽圣宗隆绪疏中云:“臣闻先世遥辇可汗洼之后,国祚中绝;自夷离堇雅里立阻午,大位始定”。④
遥辇时期契丹社会内部仍分为八部,几经改组,前后名称几乎全异。《辽史》载遥辇时,有遥辇氏八部、遥辇阻午可汗二十部,实则遥辇氏联盟时的部落前后均只有八个。这是由于遥辇氏后又附突厥,《辽史》作者未将部落、氏族或显贵家族区分清楚所致。
遥辇氏八部,是在李万荣“营州之乱”失败后,契丹内部互相残杀,使“部落凋散”,族众耗减,“仅存五部”的基础上改组的①。其名号为:旦利皆部、乙室活部、实活部、纳尾部、频没部、纳会鸡部、集解部、奚嗢部②,是为前八部,存在时间短,只有10余年;后又再次改组的八部为后八部,曰迭刺部、乙室部、品部、楮特部、乌隗部、突品不部、捏刺部、突举部。③从名号上看,前八部与后八部除乙室活部与乙室部名称接近,可能为同一部外,其余从名称上找不出任何联系。
遥辇时期契丹人的居住区域,前后差别很大。前期区域似未超出大贺氏时期的范围,延续约100年。到了9世纪下半叶(唐咸通至光启年间)④,势力范围在北、南、西三面皆比前有扩大,北达嫩江下游的洮儿河一带,南迄幽、蓟地区,西控奚人而役使之。⑤《辽史·地理志》称其“迨于五代,辟地东西三千里”,比大贺氏时期的“地方二千里”⑥,显然大多了。
“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挽强射生,以给日用”,说明遥辇氏时的契丹畜牧业生产有很大发展,同时狩猎业仍是社会生产的一个部门。自9世纪中叶起。耶律阿保机祖父匀德实“相地利以教民耕”,是契丹人有农业生产的开始。⑦手工业生产也迅速发展起来,史称阿保机父撒拉的开始置铁冶,“教民鼓铸”。叔父述澜接替撤拉的“执政柄”后,开始教民种桑麻,习纺织,“兴板筑,置城邑”⑧。当时契丹社会内有原始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的门类在逐渐增多,则是事实。这不仅与契丹人在不久后建立国家,符合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与前述契丹人在9世纪中叶以后有实力拓展疆土。北征于厥、室韦,南略易(治所在今河北省易县)、定(治所在今河北省定县)二州,西定奚、雷二族⑨,及此后社会有迅速发展相一致。
这一时期,部落组织还存在,但国家机制的许多因素已在萌芽。首先,部落联盟的酋长(可汗)和军事首领,已为显贵家族专有。联盟可汗一职,虽然史载常推一大人建鼓旗以统八部,岁久,或有灾疾而畜牧衰,则八部聚议,以鼓旗立其次而代之,被代替者以为约本如此,不敢争,①实际上、自洼可汗至907年阿保机取代痕德堇为契丹可汗的160多年间,已知的洼、阻午、胡刺、苏、鲜质、昭古、耶澜、巴刺、痕德堇九汗②,不仅未出迭刺部,且多属遥辇氏家族。又军事首领一职,从涅里至阿保机,也未出迭刺部,且又为耶律家族担任。③耶律家族还世为迭刺部部长。事实表明,这一时期契丹社会内实际存在的是一种向阶级社会世袭制过渡的世选制度。第二,职官、刑狱开始出现。契丹社会职官的产生,始于7世纪中叶唐封其部酋、可汗为刺史、都督时。到了遥辇时期,“闻河北藩镇受唐官名,于是太师、太保、司徒、司空施干部族”④,即契丹人自己亦设官制署了。草创阶段的官职可能还有名无实,但高居于部族民众之上的显贵集团已在形成。刑罚、牢狱的出现,在阻午可汗时。如阻午可汗知涅里“贤”,使“掌刑辟”⑤。涅里受命后,为惩治不法者,“穴地为牢”⑥。又如肖敌鲁家族,其五世祖胡母里,“世为决狱官”⑦。当时尚无文字,“刻木为契”,无疑是依据不成文的习惯法,然由专人司其职,又以监狱来关押违法者,一种新制度已应时而生。第三,阶级分化日趋激烈。大贺氏时已开始,李万荣为唐兵所败率家奴宵遁,又为家奴所杀,(11)说明家庭奴隶已经出现。当时奴隶数目不多。到了遥辇时,特别在后期,奴隶制迅速发展起来。从两方面看出:一是向邻近民族掠夺牲畜、财物时,亦掠夺人口。如鲜质可汗时,阿保机父撒刺的(即德祖)征奚族,将奚王府的700(一作1000)部曲“徙于饶乐之清河”,以供役使;⑨二是契丹人犯罪者的家属因连坐而沦为奴隶。如在痕德堇可汗时,已有“籍没之法”⑩。蒲只姑等三族虽为贵族,但因谋害阿保机叔父释鲁(述澜),家属亦均被没入“瓦里”服劳役。(
上述表明,遥辇氏部落联盟时的契丹社会,原始氏族制度正在解体,文明社会的曙光正在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