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当前位置:长城民族

古丝绸之路与西北民族的凝聚

——西北民族的成长与丝绸之路的影响

■西北民族研究 1994年第2期(总第15期) 李明伟

 

 

  从公元前五世纪始,有一条横亘亚欧大陆,从长安至君士坦丁堡绵延七千多公里的古老商路,将人类社会的主要四种文明(中国、印度闪族伊斯兰、希腊罗马西欧文化体系)汇聚在这个大陆上。李希、霍芬将其冠以丝绸之路的浪漫名称,是因为持续两千多年的中西经济文化交流是以中国丝绸文化向西方世界的传播为标志的。当我们吟哦着优美的唐诗《凉州词》(唐、张籍)赞叹古丝路的繁忙景象时,西方学者同样给予了精湛的科学评价:
  边城暮雨雁飞低,芦笋初生渐欲齐;
  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
  “在本书(布尔努瓦《丝绸之路》)中,丝绸之路是作为中国从上古迄今同西方国家整个关系的导线加以论述的。……丝绸贸易是这种交流的动力,也是这种交换的真实写照。因此,丝绸贸易不仅涉及到经济史问题,同时也涉及到政治史、文化史和宗教史诸问题。”这些赞美和评价的内涵不仅包含着对这条“人类文明的运河”、“中西文化交流的动脉”本身的认识,而且也包含着对我国西北古代各民族在丝绸之路上经济文化交流中贡献的评价和思考。因为一部中国丝绸之路史,就是一部西北民族凝聚的历史。
  古丝绸之路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文化系统。并非一般人误解的一条商路。它的交通是覆盖某个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的交流渠道。在这个环境里,正是西北各民族的活动造就
  了其交流的方式,从而也造就了自身民族历史文化的特色。我们看到无论是古丝绸之路的草原路、西域道青海路,还是西南夷道的开辟形成,都证实了上述的结论。
  草原丝绸之路是由中国中原地区向北越过长城入塞外,然后穿越蒙古高原、南俄草原、中西亚北部,西去欧洲的陆路商道。具体地说包括由关内京畿北上塞上大同云中或中受降域的“阴山道”;由塞上至回鹘、突厥牙帐哈尔和林的“中受降城入回鹘道”(或称参天可汗道);由哈尔和林西去亚欧大陆的道路等三部分构成。在诸道丝绸之路中,草原丝绸之路的开辟最早,大约在公元前五世纪已经形成贸易路。这是因为它与草原民族的活动有密切关系。在人类文明史上,草原民族因其特殊的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民族迁徙最为剧烈、持久;它们与农业社会的经济文化交流也最早、最主动。我国历史典籍《春秋》《史记》记载,与中原汉民族最早在公元前已有来往的匈奴及其之前戎姓诸族和汉族的文化融和已经相当深刻。草原民族通过民族迁徙和同农业社会的经济交流,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当了丝路贸易的中介民族。考古证明,公元前2000年商周华夏文化和草原文化不仅已经接触,而且通过它不但对南西伯利亚文化——米努辛斯克盆地文化晚期文化卡拉苏克文化给予了深刻影响,而且通过中国西部和中亚细亚南土尔克曼的纳马兹加文化产生了交流。匈奴以及其后的突厥、回纥、铁勒诸部、鲜卑、柔然、(口厌)哒、粟特、乌孙、月氏、曷萨、阿兰聊(奄葵)和蒙古民族,在十几个世纪里都活跃在丝绸之路草原路上。不能想像,在古代辽阔的欧亚草原腹地,没有这些骑马民族驰骋,中国的丝绸文化及其文明怎样传播到迢迢万里外的欧洲!草原地区的主要民族在与中原汉族长期的经济文化交流中,汲收了先进的社会文明,促进了本身的发展。从公元初南匈奴“内附”起,到公元十三世纪以后蒙古民族和契丹、女真、满族等陆续入主中原,民族融和与民族文化发展发生了质的变化,即积极主动汲收汉民族的先进文化,并逐渐共同创造丰富多元的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从而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在西北地区,这个过程显著是以丝绸之路草原路为渠道和桥梁完成的。
  丝绸之路西域道,即欧洲人所说的“大商路”“大丝道”。东起长安,横穿欧亚大陆腹地,西至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全长7000多公里。它由关陇河西道,西域道和中国域外道三段构成。活跃在这一区域的古代西北少数民族、有匈奴、乌孙,突厥、回纥、党项、塔里木盆地西域三十六国土著民族和哈萨克等民族。其中一部分在这一地区分别很早就建立起文明的聚落和王国,如突厥汗国,回纥的回纥汗国、高昌、甘州回纥王国,吐鲁番王国,喀喇汗王国,河西五凉王国、乌孙汗国,契丹人的西辽王国,蒙兀儿人的察合台汗国,党项的西夏王国,西域三十六国等。但从张骞通西域始,在与中原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中,以丝绸之路为背景,逐渐内附,才融合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公元八世纪以后,中亚伊斯兰化浪潮波及到我国西北,回纥(即以后的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成为伊斯兰信仰民族;一部分通过丝绸之路移居我国西北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和中亚民族与当地民族融合,形成回、东乡、撒拉、保安族等后伊斯兰化民族。今天,我国西北的主要少数民族蒙、藏、回、维吾尔、哈萨克即与上述古代民族有直接的渊源关系;西北民族自治区域也就是他们在丝绸之路历史上与汉民族交流范围的自然延伸。这些区域的文化内涵,既包含着其先民在丝绸之路上的固有文化特征,又凝聚着他们与中原汉族和其它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结晶。
  丝绸之路通过我国西北的第三条道路叫做“唐蕃古道”、“青海路”,历史上又称“河南道”、“青唐路”、“中印藏道”。由于这条路最早由吐谷浑民族控制,故又称“吐谷浑道”。该路由秦州路入青海,或去西域,或去吐蕃,由此入尼婆罗、印度。古代的藏族虽然很早就在青藏高原上建立了羊同、象雄王国的文明,但真正成为在西北地区有影响的政治实体和进入民族文化发展的实质阶段是在吐蕃王朝建立后,尤其是在松赞干布赞普和唐朝建立密切的经济文化关系后。历史上著名的文成公主入藏和亲即是这一关系的标志。从此以后,吐蕃民族开始通过青海路,西域道进入西北腹地、中原发挥其巨大影响。通过青海路上的“茶马互市”、“绢马互市”,汉民族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影响着吐蕃人,加快了其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在青藏高原上,通过丝绸之路进入该地的蒙古民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藏族社会与文化的发展。其中以卫拉特蒙古的固始汗最为著名。吐蕃民族从公元八世纪开始的与中原汉族和西北各族的交流在公元十三世纪元帝国时,完成了融和的过程,西藏正式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历史上的“甥舅关系”演进至此,使藏民族成为中华民族的一重要成分。在这一过程中,丝绸之路上的经济文化交流起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不可设想,隔绝在雪域荒原内的民族如果没有找到一种经济交流、文化融合的历史渠道和媒体,如何能完成民族进步和文化凝聚过程。曾经活跃在青海路上的吐谷浑民族主要生活在河湟流域,它是今天土族、裕固族的先民。它们曾一度控制着由青海入西域南道,由中原经四川入长江以南南朝的贸易路。由于处在民族迁徙和交流的十字路口,吐谷浑经历了极其动荡的历史,一部分内迁,融汇入汉族,一部分留居河湟和河西,与当地的诸羌民族融和,发展为后来的土族、裕固族,吐谷浑瓦解和演变的情况反映了在民族演进过程中,其所处的贸易路环境的引导作用和向先进的汉族农业文明凝聚的趋势这一规律。
  西南夷道及其地域活动的诸羌民族不在本文论述的范围,故不再赘述。
  上述情况说明,西北民族及其文明的形成发展,与丝绸之路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在本文开始就涉及到古丝绸之路的性质,正是为了指出,丝绸之路作为西北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的特定形成,作为各民族交流的文化系统,其经济文化的交流对各民族的形成发展起过不可逆转的影响;同时在丝绸之路贸易史上一向起主导作用的汉族及其先进文化是怎样推动着各民族共同凝聚入中华民族文明。

  贸易路上西北各民族及其文化凝聚

  民族交流发展中单纯的文化活动并不是主要的,或者说是不存在的,它总是作为经济交流的伴生现象发生并发展繁荣。也就是说经济交往是推动民族交流、文化融和凝聚的原动力。在丝绸之路这条贸易路上,商业经济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上一直是西北各民族交流的主要内容。在与内地汉族农业文明社会日益亲密的经济互助中,共同繁荣,才完成西北各民族自身进步和凝聚融汇于中华民族文明的伟大历史进程。
  西北各民族参与丝绸之路贸易,发展与内地的经济关系主要是以以下的方式进行的,而这种方式和渠道也直接影响了民族发展、文化凝聚的方式及特征。
  一、亚欧大陆的国际贸易及“文化潜移”
  国际贸易是欧亚大陆公路贸易的主要形式,又称“贡赐贸易”或“贡使贸易”。从汉文史籍看,从西汉时代起,中国丝绢就已经成为大陆贸易的主要商品。这种轻质高利润的商品似乎一开始就为丝路贸易注入了活力。所谓“伊吾之右,波斯以东,职贡不绝,商族相继”(从《唐大诏令集·卷130》))的繁忙景象一直持续到宋元以后。中国丝绸交易的终端市场是罗马帝国和波斯,伴随着丝绸交易,中国的文明也传入西方。这种交易导致了大量的胡商——波斯人、阿拉伯人、粟特和西域各国的商人在历史上潮水般涌入中国,带来了西方文明和异质文化的影响。我们注意到,西北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文化的传播就是沿着西北贸易路,通过丝路贸易的上述阿拉伯、中亚商人,在经济交往中自然发展并融和入西北社会的,并已成为以后西北伊斯兰信仰民族形成、发展的文化基础。此后形成的伊斯兰信仰民族使和丝路贸易古老传统有极密切的渊源关系:在族源上这些民族都推崇与阿拉伯、波斯、中亚民族的关系并认同沿古丝路民族迁徙的传说。例如撒拉族就认为自己的祖先是骑着白骆驼从中亚迁徙到西北的撒马儿罕突厥语族人。本民族的史剧《对委奥依纳》(骆驼戏)即这种寻根文化的作品。此外,伊斯兰信仰民族的区域分布都与贸易路有关,新疆地区分布在丝路南中北道沿途商镇绿洲;青海地区多在河南道的湟水流域;甘肃境内在河西走廊、河州;宁夏多在河套及固原地区的盐池、灵武、兴庆(银川)、固原、同心、泾原等县回中道、高平路上。这些民族聚居的社区便是今天的民族自治区域的历史基础。与此同时商业经济突出地成为西北伊斯兰信仰民族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是与其它民族地区很不相同的文化特性。
  罗马帝国与中国的直接贸易在历史上是不多的。中国与西方的丝绸贸易主要是辗转贩易的形式。欧亚大陆各国和各民族几乎全部卷入了这种贸易活动中。如印度、安息、大食、匈奴、突厥、蒙古、粟特、吐蕃、(口角)厮啰、回纥汗国等。这种大规模的经济生活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主导着周边各国和边疆各族的活动,导致一部分丝路贸易的中介民族深深卷入中华文明,或者迁徙,或者内附,或者融和,或者虽然独立,但在心理上认同。从而形成统一的国家观念和文化范畴。例如公元十世纪时远在河中地区、巴尔喀什湖和新疆西部立国的喀喇汗王朝诸王都自称“桃花石汗”(即中国之汗),有的干脆冠以自己“东方和中国工”的头衔。
  人类学家把与外来文化接触中产生的文化变迁过程称为“文化潜移”。很显然导致欧亚大陆、中国周边各国、边疆各族文化交流的国际贸易是产生“文化潜移”的主要动力。这种文化变迁的过程在西北各民族那里则主要是向中华民族多元文化的凝聚与融和。
  二、茶马、绢马互市与西北民族经济文化中心的形成
  茶马、绢马贸易是丝绸之路上传统的贸易方式。从汉唐以来,我国中原地区和丝绸之路上西北、西南、北部边疆的民族就以这种方式进行着经济文化交流。内地通过贸易获得马匹、畜牧产品、药材土产,边疆民族由此获得急需的丝绢、布匹、茶叶、盐、瓷器、铁器农事,种子粮食等生产、生活用品。由于这种贸易多在边疆民族地区,以固定的形式进行,又称民族互市。茶马、绢马贸易是一种很特殊的经济文化交流形式,它的传统及特点在政治、社会和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对我国西北民族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首先,这种实物贸易的主要或大宗商品是传统的、稳定的;进行贸易的对象也是传统的、稳定的。绢马、茶马贸易是以丝绸、茶叶及畜产羊马为主的大型综合贸易。从汉代以来,在西北地区与中原贸易的主要民族有匈奴、突厥、回纥、吐蕃、蒙古(包括西蒙古瓦剌部、漠北蒙古)、吐谷浑、西夏、哈萨克等民族。这种传统性和稳定性实际上反映的是汉族与西北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凝聚趋向和历史选择,并不单纯是一种依赖或互惠。没有这种经济文化交流的传统、稳定性,就不可能有今天的西北版图和西北各民族。
  其次,茶马、绢马互市有固定的互市地点并形成了完整的管理制度。西北民族地区依靠丝绸之路贸易网络和封建社会的商品交换机制与中原汉族人民交流,形成了农业文明社会和草原游牧社会经济互利互补的模式。逐步确定的互市口便是汉民族先进文明直接影响、促进民族地区的窗口,它总是成为这一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从汉唐开始,安西、朔方、榆林、西受降城、酒泉、赤岭、大同、武威、原州、渭州、德顺、熙州、河州等互市点一直是该地区的中心,尤其是明清时期茶马司所在的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甘州、庄浪和口外的乌鲁木齐、伊犁、塔尔巴哈台、科布多、乌里雅苏台等,地位更显著。
  第三,绢马、茶马互市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即从汉唐以来就是附带政治条件的边境民族贸易。中央政权以怀柔羁縻目的出发,“绸缪边防、用茶易马、固番人心,且以强中国”虽然有严重的历史局限性,但是不能不承认它是有效的。它是以互市的经济手段来达到边疆向中央政府输诚的政治目的。但在客观上却强制性保证了民族凝聚及文化融和的进程。
  三、“和亲—一聘赐贸易”与民族文化凝聚中的宗法血亲观念
  和亲——聘赐贸易是丝路贸易中和周边各国、各民族贸易的一种极特殊形式,即通过婚姻血缘关系的建立,结成稳固的贸易伙伴关系。和亲虽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但从周边国家和民族向中央政府提出的要求来分析,经济交流目的是更主要的。和亲之盟从汉通西域时就已实行,以后历代中国都曾采用。如细君公主聘乌孙、昭君聘匈奴、千金公主、安义公主、义成公主、信义公主聘突厥,金山公主、南和县主聘突厥,金河公主聘突骑施苏禄,宁国公主、小宁国公主、咸安公主、太和公主聘回纥,新兴公主聘薛延陀,文成公主、金城公主聘吐蕃,弘化公主聘吐谷浑……无计其数。成为丝绸之路上中国政府和周边各国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关系中一种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过去人们只注意到它包含的政治结盟,而忽视了其另一层经济互助义务的含义。其实这是以和亲——聘赐形式出现的丝路贸易方式。其特点是:
  (一)历史上的和亲—一聘赐是极其频繁的,尤其在周边各国各族政权更迭、政治变动后,向中国政府“请昏”的要求更加迫切、积极。这反映了依靠与中国内地交流而生存发展的草原畜牧经济社会希望通过丝路贸易结成永久稳固的经济互助关系而不因政治变动影响其连续性。正如《突厥启民可汗上隋文帝表》云:“愿千万世长与大隋典羊马也。”(《隋书·突厥传》)而这种希望使以新可汗或叶护·赞普与中国皇室的一代接一代的婚姻方式造成血缘宗亲关系来实现,也就是突厥沙钵略可汗对隋朝皇帝说的:“重迭旧亲,于子孙孙,乃至万世不断,上天为证,终不违负。”(《隋书·卷84·北狄》)正因为如此,在丝绸之路史上虽屡有干戈,但西北各族与中原内地的经济文化关系却历久不衰,绵延相继。
  (二)和亲之盟始终是以聘赐为核心的。每次和亲,周边各国各族“请昏”者都大量纳聘,贡献。例如唐穆宗时回纥可汗请婚,一次纳马2万匹,橐驼千峰。松赞干布向唐太宗请婚时,献黄金5000多两。薛延陀真珠毗伽可汗夷男向唐朝请婚时纳聘5万匹马,牛、驼1万头,羊10万只。中央政府在许亲时也以回赐的方式报偿。例如隋代义成公主与突厥启民可汗结婚,突厥前后共献聘3000匹马,而隋炀帝回赐绢彩1200段,价值相当一匹马值40匹绢帛的市价。可见,伴随着聘献和回赐的经济活动,实际上是贸易,婚约是一种形式而已。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对这种政治婚姻的分析:“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
  三、汉蕃结和亲之盟,所建立的经济关系不单限当时的聘赐活动,而且意味着作为姻亲(或翁婿、甥舅、父子)有经济互助提携的义务,有进行长期贸易往来获得利益的权利。例如突厥、吐蕃与唐朝和亲后,便向唐朝提出援助经济发展的要求,希望中原提供造酒、碾磑、制纸墨的先进技术和工匠,援助先进的农业器具、蚕种和优良种子,唐朝遂一一答应。回纥与唐朝的姻亲关系最为巩固、亲密。因此回纥在唐穆宗长庆元年到文宗太和初年近十年里,维持长期的绢马贸易,使回纥人获得极大利益。唐政府前后约共七、八次向回纥赐马价绢近120万匹,币数十车。而这些都是从太和公主和亲后开始的。
  和亲——聘赐的经济文化交流形式不但符合中国封建宗法社会观念,而且也被草原民族氏族社会结构重血亲关系的思想普遍接受。这种关系反映了中原汉族和西北边疆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关系上更深层次的要求。正如现今矗立于拉萨大昭寺前的“长庆舅甥和盟碑”(公元822年)汉、藏碑文中表示的愿望:“社稷叶同如一”,“甥舅意念如一”。在形成统一的中华民族及其多元的中华文化进程中,这种贸易方式起到了独特的文化血缘作用,这一点在历史上也早就被人们所认识(陈陶《陇西行》诗云:“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白居易《时世妆》诗云:“元和妆梳君记起,髻堆面赭非华风”。)这是很值得研究的一种文化融和、民族凝聚现象。

  中华民族融和及文化凝聚的历史规律与意义

  本文探讨的古丝绸之路上西北民族凝聚的情况并不仅仅说明西北民族凝聚的历史本身。虽然由于丝绸之路的纽带,这种民族融和及文化凝聚的现象更为典型、强烈突出一些,但在研究中华民族的形成、民族文化凝聚,尤其是促进今后中华民族的团结,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这一重大理论问题上可以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历史借鉴。因为上述的事实对此项研究的作用更为真实、更为具体,更为客观。
  一、西北民族在丝绸之路上活动证实,中华民族是在历史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多民族共同体,中华文明和传统文化也不是华夏单一文化,而是多元的文明。其中各民族都为中华文明和传统文化的丰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和新鲜而富有活力的成分。这是我们在研究促进中华民族凝聚力时应该树立的基本立场。
  二、树立祖国观念,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是我们长期的任务。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增进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逐步消除历史上因地域、民族、社会结构、生产力等多种原因造成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不平衡状况,共同富裕、共同进步繁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切实工作。古丝路上西北民族凝聚的历史表明,没有经济的发展,民族的凝聚和文化的融和就会失去基本动力和手段。因此,如何发展民族地区社会经济,今后应作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课题来研究。
  三、西北民族凝聚和文化融和的历史表明,在内地与边疆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先进的社会和生产力总是起着主导的作用,民族凝聚及文化融和的历史总趋势只能是进步和发展,而不是落后与倒退。民族文化的基本属性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可以,也应该保存、珍惜的,但决不能因此而保护落后的思想文化观念,保护落后的社会制度,保护民族隔离的种种陋习恶俗,更不能容忍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存在。因为这不但不符合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也不符合各民族发展的自身利益。例如,我们要尊重、珍惜藏族悠久、丰富的文化传统,但却不会任其倒退到农奴制社会去;我们尊重古兰经对伊斯兰信仰民族的规范,但却不允许所谓的东土耳其斯坦分裂分子对祖国统一的破坏。
  总之,丝绸之路上西北民族凝聚的历史规律表明,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包括着各民族的素质提高,而民族素质的提高取决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民族文化水平的提高。其中,我们更强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作用。民族自治地方怎样加强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如何帮助其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是今后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面临的一个重要内容。

     
长城文化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