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方志与域外地理志
一、方志
方志是中国地理学著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方志起源早、数量多、内容丰富、体裁多样,现存方志达8000种以上,其他国家罕有其匹。清代是中国方志编纂史上的鼎盛时期。官修的省府州县志成批涌现,私修的方志亦如雨后春笋,与官修方志争相辉映,成为清代地理学的重要成就之一。
(一)清代方志概述
清代方志大多是省、州、府、县奉命纂修的,少数由地方或个人撰修。
清初编纂《明史》、三修《清一统志》,后来编纂《大清会典》、《清文献通考》等文献典籍,皆令直省编纂志书,提供资料,直省和府州编纂省志、府志,也要州县修志,以供采择。如康熙年间修《明史》,清廷特命各省督抚修志①;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又诏天下各修府州县志,以备《清一统志》采择;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命天下督臣修直省通志”,“汇送一统志馆”②。以后又规定,各地方志“每六十年一修”③。清初编纂规模巨大的全国性巨著以及方志“六十年一修”的规定,促进了各地修志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因此康熙至嘉庆年间成书的方志特别多。后来,“六十年一修”的规定虽未严格执行,但不少府州县志皆能做到数十年或百余年一修。今存清代云南省志有13部、河南省志6部、永平府志5部、徐州府志5部、徽州府志6部、松江府志6部、光州志6部、六安州志6部、无锡县志10部、丹徒县志6部,便是典型的例子。当时不论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还是边远地区,清修方志数量,都比明代明显增加。(参见表7、表8)
私家编纂的方志,原因有多种多样,有的是地方官到任后,为了解当地情况而修纂的,如云中知府胡文烨到任后,“日侍别府帷幄,凡所咨扼塞、户口、士马、金谷之数,多不获原册考究”④,便在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聘请博学之士,纂成《云中郡志》,以供参考;有的是在外患内乱交困时,为“御寇边防,兼筹水陆,依山设险,添建围墙”而编纂的,曾国荃修《山西新志》便是为此。有的是发现旧志有误,为辨正舛误而修纂的,康熙年间方式济受戴名世《南山集》案牵连,被发配到黑龙江卜奎(今齐齐哈尔)戍边,通过实地调查,他发现旧志所载大多得于传闻,秉笔者并未亲临其地,以致错误甚多,便在考察地理古迹、探诸风物源流的基础上,撰成《沙龙纪略》一卷。有的因参与志局修书,或不遂己意,或因故未成,便另行编纂,顾炎武修《山东肇域记》、焦里堂修《邗记》便属于这一类。私修方志名目繁多,有纯属方志体例而避其名者,如嘉庆初荔扉所纂《滇系》,实系云南通志,而不用其名;还有不以全境作为记述对象,仅析其中部分专门作志的;更有专门立例示范,仅作编纂提纲,不修全书的。凡此等等,不一而足。如果将那些专记一方史迹的、专记人物的、专记风俗轶闻的、专记路程里距的、专记山川名胜的专书也称作方志,那么清方志在内容上就更加五花八门,体例上就更加风格迥异了。
清代编纂的方志,没有精确的统计。《清史稿·艺文志》著录824种,脱漏大半。《清史稿·艺文志补》补充著录2159种,二者相加,共计2983种,仍不完全。庄威凤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统计,说现存清方志有40889种。但这个数字,未将乡土志、里镇志统计进去,已经失传的方志(包括有存目和无存目者)也未纳入统计,有些方志的“始纂”“辑成”、“刊印”的年代跨越二个朝代或不同时期,情况较为复杂,很难断代归类,因此这个数字只是一个不完整的相对正确的统计数。笔者也做过一个统计,包括乡土志、里镇志在内的方志现存有5298种。这个数字仍然是一个相对正确的统计数,统计时所作的技术处理,同样很难说十分科学。这2个统计数表明,学术界认为清修方志不少于6000种的看法,基本正确。清修方志的卷数和部数,在历代方志中皆居第一位。
为使各地官修方志符合中央需要,清廷颁令修志时,往往附有许多具体规定,以便各地遵循。清康熙十一年(公元1692年)保和殿大学士周祚建议:“各省通志宜修。如天下山川、形势、户口、丁徭、地亩、田粮、风俗、人物、疆域、险要,宜汇集成帙”①。周祚的建议已提出了汇集的内容。这一建议,后经康熙帝批复,转发各省施行。同年,礼部七月二十四日《题本》又强调“直隶各省通志,请敕下该督抚详查山川、形势、户口、丁徭、地亩、钱粮、风俗、人物、疆域、险要,照河南、陕西通志款式,纂辑成书”。《题本》不仅规定了各省通志的内容,而且进一步规定了通志的款式。河南巡抚贾汉复纂修的《河南通志》是清代最早修成的省志,于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成书,共50卷。分图考、建置沿革、星野、疆域、山川、风俗、城地、河防、封建、户口、田赋、物产、职官、公署、学校、选举、祠祀、陵墓、古迹、帝王、名宦、人物、孝义、列女、流寓、隐逸、仙释、方技、艺文、杂辨30门。其内容及分类较符合要求,故清廷命令各省一律按此发凡起例、定下程式。各省督抚奉命后,悉以此为例修纂志书。两江总督于成龙为《江西通志》制定凡例时,便明确指出:“今遵部文,体例科条悉仿《河南通志》”①。其它各省,亦皆如此。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礼部檄催天下各省,又再次强调“遵照《河南通志》例,限三月成书”②。因此,这一时期成书的省志,内容和体例大体雷同。
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河南巡抚阎兴邦向所属府州县颁发修志牌照,对各款内容详加诠释。其凡例共有22条,规定十分具体:
—总图:须精详。
—沿革:须照诸史考证,毋得混入,不必过多。
—天文:略摘切要者,勿用混载,以分野所躔者广也。
—四至:疆域要考证。
—建置:城池需载明几时建,某人修,一一查明。学校止载其起修、修葺,不必载闲文。其新定乐午等宜增入。
—河防:宜先叙前代,而以今近所开、所淤,备细入之。
—乡村集镇:止载方隅里数,有古事者注之。
—公署:止载创建始末。
—桥梁:止载创建始末。
—仓库、社学:止载方隅、建造日月。
—街巷、坊第:须注明何处。以上凡有事实者,当详考而载之。祀典及书院考证,载之勿遗。
—山川:须考果系封内者方载入而不可遗漏。河道要将近日祈开浚、淤塞、变迁等查明,其间事实详细说明,不可以小说搀入,如《宜阳志》之可笑也。
—古迹:须考明某代某人,将事实注明,不得遗漏,不可以小说搀入,如《宜阳志》之全载野史也。
—风俗:略载之,而不自加论断。
—土产:非地所出及平常草木,可不必载,须载其特产者。
—陵墓:须注明某代某人,有碑碣与否。
—寺观:必奉敕建,或建置已久,有可考者载之,余删。
—赋税:止载旧额若干,新增新减若干,不必一一细注,有关系者全载之。
—职官:须载其爵里、时代、年月、有可纪,略书之。
—人物:圣贤、忠贞并入。其科贡等,必载其家世、时代、年月、字某、号某,分别某科某项。若系乡贤,为立一小传于后。
—流寓:孝义、烈女、隐逸、方技:各考实详核以载,其节烈务在阐发幽光,勿专载世家而遗寒素。
—艺文:须择佳者,或关驿乘者载之。八景不可录,录必录其佳者。
—灾祥、杂杨:仿古为之①。
这一通行河南各府州县的凡例说明,对每个门类和款式都有详细具体的要求。这种做法对方志体例的规范化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清廷对各地修志十分重视,除由上而下逐级行文、颁发志例,由下而上申详呈报、逐级审查外,还将所修志书的优劣作为考评地方官政绩的标准,进行议叙,予以奖惩。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颁旨称:“著各省督抚,将本省通志重加修葺,务期考据详明,采摭精当,既无缺略,亦无冒滥,以成完善之书。如一年未能竣事,或宽至二三年内纂成具奏。如所纂之书,果能精详公当,而又速成,著将督抚等官,俱交部议叙。倘时日既延,而所纂之书又草率滥略,或至有如李绂之徇情率意者,亦即从重处分”②。奖惩事关地方官前途,故各级官员无不用心,谨慎从事。评定志书优劣,第一标准便是体例是否允当。这种行政手段,也迫使方志体例趋向于严谨和规范化。
清代,学者参与修志活动蔚然成风。在这些学者中,一部分人身为封疆大吏或府州长官,他们亲自主持修志工作,如广西巡抚谢启昆、广东巡抚阮元、山西总督曾国荃、扬州知府伊秉绶等,修成的志书,多为佳作。更多的学者,如顾炎武、方苞、戴震、章学诚、钱大昕、纪昀、洪亮吉、孙诒让、鲁一同、钱泰吉等,或受聘担任总纂,或布衣参与修订商榷,皆在不同程度上参加过修志工作,他们将修志看作“著述大业”,“不朽盛事”①,不仅态度认真,学风严谨,十分重视体例和考证,而且能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融入志书之中,他们很爱惜自己的声名,不盲从不同的观点,更不肯苟且从事,由他们主修的方志质量很高。这些人名望高,影响大,他们纂修的方志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多为时人所仿效。陈澧说:“昔阮文达修通志时,遍选各志书,以谢中丞所修《广西通志》为最佳,故《广东通志》仿其体例。嗣后各府县志,多依阮通志体例。今修《肇庆府志》,亦依阮通志体例”②。
清代著名的方志很多,以省志而言,顺治《河南通志》,康熙《陕西通志》,雍正《浙江通志》,嘉庆《广西通志》、《湖北通志》、《浙江通志》、《广东通志》、《云南通志》、《安徽通志》,道光《湖广通志》、《陕西通志》,同治《畿辅通志》、《江西通志》,光绪《山西通志》、《湖南通志》、《安徽通志》、《湖北通志》,宣统《新疆图志》等修得较好。府志中,乾隆《宁波府志》、《松江府志》、《西宁府志》、《汾州府志》、《庐州府志》、《江宁府志》、《荆州府志》,嘉庆《扬州府志》、《徽州府志》,道光《雷州府志》、《宝庆府志》、《贵阳府志》,咸丰《遵义府志》,同治《苏州府志》、《湖州府志》,光绪《绍兴府志》、《顺天府志》等较为出色。州县志中,康熙《邹平县志》、《济阳县志》、《德州志》,乾隆《历城县志》、《诸城县志》、《临清直隶州志》、《鄞县志》、《汾阳县志》、《偃师县志》、《乌程县志》、《昌化县志》、《六安州志》、《泾县志》、《淳化县志》、《长武县志》、《永清县志》、《亳州志》、《天门县志》、《石首县志》、《广济县志》,嘉庆《凤台县志》、《怀远县志》、《禹州志》、《鄢陵县志》、《河内县志》、《长安县志》、《咸宁县志》、《郯城县志》,道光《兴文县志》、《屏山县志》、《大足县志》、《南海县志》、《新会县志》、《济宁州志》,咸丰《邳州志》、《清河县志》,同治《南海县志》、《鄞县志》、《慈溪县志》,光绪《香山县志》、《湘潭县图志》、《衡阳县志》、《黄岩县志》、《青田县志》、《永嘉县志》、《仙居县志》、《会稽新志》等也可列为名志。乡镇里坊志中,乾隆《乌青镇志》,同治《南浔镇志》,道光《浒墅关志》,嘉庆《瓜州志》,光绪《唐楼志》等也可跻身名志行列。
可入著作之林的佳作,大多由著名学者与修。如康熙《邹平县志》、《德州志》,有顾炎武参与;乾隆《宁波府志》有全祖望参与;乾隆《鄞县志》有钱大昕参与;乾隆《汾州府志》、《汾阳县志》有戴震参与;乾隆《松江府志》、《鄞州志》、《三水县志》由孙星衍主撰;乾隆《庐州府志》、《江宁府志》、《六安州志》由姚鼐主撰;乾隆《宁图府志》、《怀庆府志》、《延安府志》、《登封县志》、《固始县志》由洪亮吉主撰;乾隆《永清县志》、《天门县志》、《石首县志》有章学诚参与;乾隆《朝邑县志》,由钱坫主撰;嘉庆《广西通志》由谢启昆主修;嘉庆《浙江通志》、道光《广东通志》、《云南通志》皆阮元、陈昌齐、江藩主撰;嘉庆《徽州府志》有龚自珍参与;道光《湖广通志》由林则徐总裁、俞正燮总撰;咸丰《邳州志》、《清河县志》由鲁一同主撰;同治《苏州府志》由冯桂芬主撰;同治《江宁府志》有汪士铎主撰;同治《湖州府志》、《归安县志》由陆心源主撰;光绪《杭州府志》、《黄岩县志》由王棻主撰;光绪《湖北通志》、《顺天府志》、《荆州府志》由缪荃孙主撰。
方志的通病,是芜杂不整,而这些佳作经学者精心撰著,则全然不同,完全可以入著作之林,是方志中的佼佼者。
(二)方志举例
方志,即一方之志。以记述的地域不同,分为省志、府志、州县志、乡镇志等数类。一般说来,以全国范围为记述对象的总志、记载单一内容的专志,则不应包括在内。
1.省志
省志是以直省为记述范围的方志,如康熙《江西通志》。
康熙《江西通志》54卷,于成龙、张所志、安志鼎等纂。康熙年间,清廷编纂《一统志》,令各省督抚修志,以备采集。当时,于成龙为两江总督,张所志、安志鼎先后任江西巡抚,遂奉命纂成此书,献上朝廷。《于成龙序》叙其经过说:“辛酉冬,臣成龙蒙皇上简命总督两江,以明年壬戌夏抵任,又明年癸亥礼部奉旨督催各省通志。臣成龙驻扎江宁,既与江苏巡抚臣余国柱、安徽巡抚臣徐国相同辑《江南通志》,见在付梓,另呈宸览。惟江西去江宁千有余里,控辖辽阔,不得身至其他,于是发凡起例,定为程式,移檄江西布政使司兼摄抚臣事臣张所志,诹日设局,罗致文献,捃摭裒辑,鳞次栉比,务期典核。凡阅十旬,以所志录稿本授臣,臣又与江西新任抚臣安世鼎为之钩稽考核,芟繁补缺,荟为成书”。该书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开编,二十二年成本,历时11年告竣。它是清初第一批官修的省志之一。
该书体例深受顺治《河南通志》影响。《凡例》云:“江西旧志分叙各府纪述简略。今遵部文,体例科条,悉仿《河南通志》”。惟内容“较诸旧志,稍加详备而已”。二志目录如表9。
两相比较,除封建、物产、帝王等少数目录不同外,门类和体例基本相同。
省志记述疆域、山川、津梁、物产等,应以府为单位,亦应以府为重点。康熙时,江西布政司辖南昌、饶州、广信、抚州、建昌、南康、九江、瑞州、临江、赣州、吉安、表州、南安十三府和宁州一州。康熙《江西通志》记述各有关内容时,亦大都以此十三府一州为单位逐一叙述。
康熙《江西通志》重视记述疆域政区和建置沿革。编纂者运用图、表、注等多种形式,对疆域政区和建置沿革进行详尽的交待。卷首绘有《江西郡县图》、《江西一十三府一州总图》及各府图。《图考》云:“古者,左图右书,书以纪事,图以观理。图也者,佐书之所不逮者也。故象万物者,莫善于图,而用诸舆地为尤重”。由于编纂者深谙地图的功用,懂得它在方志中的价值,故广泛用来表示疆域政区的地理范围,给读者以直观的地理概念。在叙述建置沿革时,先以“总叙”开篇,记述布政司沿革概要,然后分叙各府州沿革。府州沿革前,又各有“小序”,记述府州沿革概要。“小序”之后,才是各府沿革表。沿革表后又有注文,记述各县沿革。三者相互补充,环环入扣,颇便读者查对。今将“总叙”及饶州府部分摘录于后,以便读者了解其体例。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建置沿革(总叙)
……江西故扬州之域,春秋属吴,周元王四年,越灭吴,又居越。显王三十五年,楚威王败越,杀越无疆,遂于楚。秦始皇二十五年,王翦灭楚,郡县楚地,是为九江郡。汉改九江郡立淮南国、吴国,高帝十一年,封皇太子长为淮南王,兄子濞为吴王,二国遂尽有扬州之地。景帝七年,濞连七国反,周亚夫平之,始于此置豫章郡。武帝元封五年,置扬州部刺史,治丹阳,九江、豫章其郡也。后汉因之,三国属吴,晋复置扬州,豫章隶焉。惠帝元康元年,分治江州部刺吏,治豫章,其后治浔阳。宋、齐、梁、陈因之。隋置总管府于洪州,按饶、江、抚、袁、吉、虔等诸州,炀帝罢之,复为郡。唐初仍隋制,置洪都总管府,寻改都督府,后罢,置江南道。开元二十一年,分江南道为东西二道,江南西道置采访处置使,后改观察使,又称镇南军。南唐置南都。宋置都督、洪都、豫章郡、镇南军。分江东西路、东按饶、信二州、南康军,西按江、洪、抚、筠、吉、虔六州,临江、南安二军。元设行都元帅府,寻改江西道,置江西等处行中书省,隶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至元十四年,置提刑按察司,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明初仍元置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寻改承宣布政使司,又置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南昌道、湖东道、湖西道、九江道、岭北道。领府十三、州一、县七十七、卫四、所八。皇清因之,卫所俱裁。康熙二十一年,各道裁,设分巡饶南九道、分巡赣南道,领州县如故。
饶州府小序
《禹贡》扬州之域,所称“彭蠡既潴”,即鄱阳湖也。周《职方》隶扬州。春秋楚东境,吴阖间伐楚取番道,属吴隶越。勾践平吴,属越。楚灭越,复属楚。秦并天下,置鄱阳县,隶九江郡,项羽立黥布为九江王,复属楚。汉初,属淮南国,后属豫章郡。三国吴置鄱阳郡,晋初因之,后因荆扬地广,统理尤难,割荆扬凡十郡,置江州,隶江州都督。宋、齐复隶扬州,为鄱阳郡。梁置吴州。陈复为鄱阳郡。隋改为饶州,以物产丰饶故也,隋置饶州,复为鄱阳郡。唐初为饶州,后改鄱阳郡,又复为饶州,其中分隶诸道州,不一而足。南唐置永平军,宋仍为饶州,元置饶州路。明初,改为鄱阳府,复改饶州府,属江西布政使司。正德七年,割饶州之鄱阳东南、余干之西、乐平之东、信之贵溪东南都图为万年。皇清因之。领县七:
浮梁县(饶州府属县注文举例)
唐本古番地,唐武德中,析置新平县,寻省,开元初复置,为新昌县。天宝元年改曰浮梁。以溪水时泛,伐木为梁,故名。永泰二年,析北境,今黔南置祁门县。元和中,县治被水,徙西北,即今治。南唐、宋因之,为望县。元升为州。明改为县,属饶州府。皇清因之。编户一百一十二里。
康熙《江西通志》重视阐明著书的时间断限和资料的时间概念。一部好的志书,必须交待著作时间断限,引证资料(尤是经济资料)必须冠以时间,叙事必须给读者以明确的时空概念。否则,堆砌的内容和被引证的资料犹如废纸一堆,令人读来不得要领,更谈不上供人参考的作用。康熙《江西通志》能够避免和纠正一般方志的通病,在《凡例》中明确交待各种统计数据的时间,如“镇营、防御、军国重务、官兵驻汛,悉准康熙二十二年十月内见在数目”,“户口、田赋悉准康熙二十二年刊定《赋税全书》”等等。这是本志的一大优点,也是著述严谨的表现。
康熙《江西通志》保存了许多珍贵资料。例如《物产》南昌府“占”字注文下,记载了宋代占城稻传入江西的经过。注文曰:“稻种。有早、晚、赤、白,称名不一。本占城国种。宋大中祥符五年,遣使往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遍给江淮间播种。始及江西,列郡县皆有之”。这条资料不论对于研究农作物栽培史,还是研究区域开发史,都是很珍贵的。再如《碑记》也保存有许多重要资料:《柏虔冉新创千金陂记》记载了唐上元、咸通年间临川境内兴修水利的情形,《筑五圩碑记》记载了修筑五圩的作用与用工经过。这同样是研究江西农田水利史的重要资料。
编纂卷帙繁浩的志书,一要体例严谨,二要防止脱漏,三要风格如一,在这3方面,康熙《江西通志》仍有不足之处。表现在:在体例方面,大多数类目以府为单位进行记述,但少数类目,如桥梁、水利等又改用县为记述单位,此其一;内容间有脱漏之处,如首列江西13府1州图时,漏载宁州图,此其二;在前后行文风格和各地区内容详略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此其三。
2.府志
府志是以府为记述范围的方志,如《松江府志》。
嘉庆《松江府志》是清代名志之一,84卷,首2卷,图1卷,内题宋如林等修,孙星衍等纂。宋如林是松江知府,孙星衍是著名学者。孙氏撰有《周易集解》10卷、《夏小正传校正》3卷、《明堂考》3卷、《考注春秋别典》15卷、《尔雅广雅诂训韵编》5卷、《孔子集语》17卷、《晏子春秋音义》2卷、《史记天官书考》10卷、《寰宇访碑录》12卷、《金石萃编》20卷、《续古文苑》20卷、《诗文集》25卷。他一生中编纂过《澄城县志》、《直隶邠州志》、《三水县志》等7部方志,嘉庆《松江府志》是他一生中所修的最后一部志书。
卷首有汤金钊、陈桂生、觉罗麟祥、魏元煜、宋如林序。《宋如林序》涉及修志经过及全书概况,其云:
志非史也,修辑较易,而史即出志也,志载易详。士大夫力持清议,上下古今,每寓褒贬于叙述之中,以示劝惩,故于人物独加意焉。至山川、土田、兵农、金石之属,往往略而不详,夫不详不可谓之志也。
松郡枕海带江,东南一大都会,沿革损益,政绩人文,即岁集一编,书不胜书矣。郭志修自康熙癸卯,距今一百五十六年,其间典章文物,欲一一访求补载,罔有遗失,难矣哉。长沙周君希甫先此摄篆,因都人士之情,方议设局重修,余喜周君之先得我心也,黾勉从事,因延阳湖孙观察渊如、山阴朱郡守意园总其成。又明年甲戌,今仓场侍郎宝斋莫公来主云间讲院,后先考证,重加厘正,而一时群贤萃集,采访搜罗,综合寻求,殚心竭力,各尽所长,时阅六载,稿凡三易,而是书以成。是书也,列十四门,分八十上卷,积一百八十万一千四百五十九字。说者以卷帙繁浩,殊失事增文减之例,不知山川名胜图经易沿其误也,民赋兵防随时以制其宜也,遗征盛事尚虑其久淹也,诗、古文、词尚虞其不富也,金石文字足以资考订也,人物代有兴者,善善从长,有美必录,士大夫知人论事,日久自有定评。今兹捃摭,不厌其详,一待以太史輶轩之采,亦以助后来修志者之编孴焉。
孟秋之月,将以俸满入都,会剞劂告竣,因掇其大略弁于简端。至各门标目,详于凡例,兹不复赘云。
嘉庆二十三年戊寅七月知松江府事宋如林撰。
清嘉庆年间,松江府辖1厅7县,府志叙述疆域、山川、建置、田赋、学校、武备、职官、名宦、选举、古今人物、艺术、寓贤、方外、列女、艺文、名迹、拾遗等项内容,悉以所辖地域为记述范围。其在编纂思想上,有以下3方面特色值得肯定:
(1)重视运用地图。《凡例》云:“府境形胜绣错,建置罗列,非绘图不能解”。卷首除《建置图》、松江府及所辖各厅县《全境图》、《城池里》外,还绘制了《乡保市镇图》、《松江水利原委图》、《九峰三泖图》、《海防图》、《府署图》等39幅地图。这些地图绘制技术较高,较一般府志详尽,且“附说于后”,意思简单明白,颇便读者对照阅读。
(2)重视府境利病。松江府襟江负海,为东南泽国,水利为一郡先务。《山川志》按照《水经注》体裁,将府境河流湖浦及其支脉条分缕析,并述其源流、利病及浚治工程。其搜集的资料,从《禹贡》起,至清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止,包括历代帝王谕旨、名臣奏议、古今图籍及金石,凡与水利有关的资料,莫不搜求齐全,内容十分丰富,对考究松江水利甚为有益。
(3)重视国计民生。明清二代,松江赋役之重,天下闻名,明末几乎酿成变乱。《田赋志》不仅记载了历代田亩、田赋、各种杂派,而且记载了明万历年间上海、华亭、青浦等地百姓反对“勘绝田”,抗议加派赋额的经过,崇祯年间华亭知县“秘匿部文”,擅加赋税的盘剥行为,以及农民在苛税重赋下的沉重负担等情况。
3.州县志
州县志是以州县为记述范围的方志,如嘉庆《泾县志》。
嘉庆《泾县志》共32卷,由清李德淦修、洪亮吉纂。李德淦是泾县知县,实际编纂工作由洪亮吉主持。洪亮吉是清中叶著名学者,在经学、地理学、人口学方面皆有建树,著有《更生斋文集》等。他编纂过乾隆《延安府志》、《淳化县志》、《长武县志》、《澄城县志》、《固始县志》等七八部志书,经验十分丰富。《泾县序》集中反映了他的修志观点,其中不少观点,现在仍有参考价值。他认为:“一方之志,苟简不可,滥收亦不可”。“苟简,则舆图疆域,容有不详”。“滥收则或采传闻,不搜载籍,借人才于异地,侈景物于一方,以致■以传■,误中复误”。他主张:“撰方志之法,贵因而不贵创,信载籍而不信传闻。”“博考旁稽,义归一是,庶乎可断踵前修,不诬来者矣”①。
嘉庆《泾县志》为清代名志之一,梁启超称其为县志中之最。其所列门类及编排,曾被誉为州县志典范。该志目录如下:
卷首叙、例、图
卷一沿革(星野、疆域、形胜、风俗)
卷二城池(故城、街卷、坊表、乡都、市镇、桥梁、津渡)
卷三至四山水(诸条山、诸条水、陂泽、湖池井泉)
卷五食货(蠲赈、恩赉、田赋、杂税、户口、徭役、积贮、盐法、马政、屯田、囚田、物产、兵防)
卷六至七学校(学署、学田)
卷八书院(书院田)
卷九坛庙
卷十官署(仓库、公馆)
卷十一古迹(冢墓)
卷十二金石
卷十三职官表
卷十四至十五选举表(荐辟、例仕、吏仕、武选举、武职、赠封、荫袭、戚畹、乡宾)
卷十六名宦
卷十七至二十人物(名臣、宦业、忠节、孝友、儒林、文苑、武功、懿行、尚义、五世同
堂、百岁、隐逸、艺术、寓贤)
卷二十一至二十四列女(烈妇、贞女、旌表节妇、孝女、寿妇、旧志所载待旌节妇、新
增待旌已故节妇,新增待旌现存节妇)
卷二十五寺观(仙释)
卷二十六艺文
卷二十七杂识(纪事、灾祥、轶事、异闻)
卷二十八辨证
卷二十九旧志源流
卷三十至三十二词赋(宦寓与本县诸贤赋、宦寓诸贤诗、本县诸贤诗)
这份目录,可供读者了解其内容作参考。
洪亮吉是方志地理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纂修的《泾县志》带有明显的地理派色彩。
第一,重视记述境内地理内容。作为县志,它不仅重视记述县邑本身疆域的沿革,而且十分重视记述乡里、市镇等县以下行政单位的疆域和沿革。唐以前,泾县乡都无考。唐仅知18乡,名称无考。元代沿革亦不详。除此而外,对宋代及明、清11乡的分合并省均有考述,对清中叶18市镇的方位和兴废也有翔实记载。《泾县志》沿革类的内容很丰富,如“风俗”门不仅记述历代民情、民俗、民风,而且详细记载方言、气候、岁时琐事及其演变等内容,为一般县志所罕见。针对当时方志讹陋甚多的通病,《泾县志》在每条沿革内容后,皆注明资料出处;沿革不详者,皆明确说明;旧志中与沿革无关的内容,一概省略;旧志错误之处,皆附短篇考证于后,加以澄清或纠正。严谨程度,如同学术著作。
第二,引征广博。《泾县志》重视借鉴和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凡例》说:“舆地之书,除历代地理志外,如李吉甫《元和郡县志》、乐史《太平寰宇记》、王存《元丰九域志》、欧阳忞《舆地广记》、祝穆《方舆胜览》等有关涉县境者,无不一一秉录,而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所载县事尤详,今并分门录入”。志山水时,“凡唐宋以前诸图经地志所载者,无不录入,并加以考证”。志风俗时,亦引证唐陈势《大宁塔记》、卢肇《新兴寺碑》等17种。使《泾县志》起到了汇集一方有关文献的作用。
第三,注重考证旧志讹误。凡重要记载,《泾县志》皆求证于史传载记,凡史传载记错误之处,皆一一刊正,使引证之资料做到正确无误,可以“传信”,“不贻后人口实”。叙泾县沿革时,通篇考证20处。如《泾县志》引《晋书·地理志》“太康二年置宣城郡”后加按语云:“按宣城郡建置年月当从沈约、郦道元作‘元年’为是,今考《元和郡县志》,又云汉顺帝立宣城郡。《太平寰宇记》又云武帝元狩元年改鄣郡为丹阳郡,至顺帝又改为宣城郡。恐皆误”①。又如引《隋书·地理志》“泾,平陈,省安吴、南阳二县入焉。”及《通志》“隋平陈,废宣城郡,仍并安吴、南阳二县入泾县”后,加按语云:“按南阳当为广阳。《隋书》、《通志》并误作南阳,南阳盖唐武德时所置”②。这类考证,或纠正年代错误,或指出内容脱漏,或辨正旧志引文疏略,或证明有其他不同说法,起到了匡谬纠误的作用。
4.乡镇志
乡镇志是一乡一镇为记述范围的方志,如嘉庆《南翔镇志》。
嘉庆《南翔镇志》共12卷,内题张承先纂、程攸熙订正。南翔,别称槎溪。自南朝萧梁建白鹤南翔寺,聚落日盛,后因寺成镇。清嘉庆年间,属嘉定县,“殷繁为诸镇之冠”。当时,“民居稠密,百货軿阗,市声浩浩,有如通都大邑”③,乡绅遂有修志之意,嘉庆十一年(公元1806年),邑人程攸熙遂对乾隆年间张承先所修《槎溪志》加以订正,纂成是书,并改曰《南翔镇志》。
由于乡镇志的记述范围仅限于一乡一镇(也有少数扩大到邻近数乡),可供编纂的文献和素材相对较少,因此除个别著名市镇外,内容皆不及州县志丰富,所列类目也与州县志有所不同。
嘉庆《南翔镇志》目录如下:
卷一疆里(沿革、里至、乡都、水道、开浚、物产附)
卷二营建(官廨、书院、庙坛、婴堂、营汛、递铺、坊表、街巷、桥梁)
卷三小学(小学、义塾、乡饮)
卷四职官(分防县丞、巡检、汛弁)
卷五选举(进士、举人、贡生、例贡、例选、杂进、荐举、武科、封赠、荫叙)
卷六至八人物(贤达、孝义、文学、隐逸、耆德、艺术、流寓、列女、方外)
卷九艺文(书目、碑刻、文、诗)
卷十至十二杂志(寺观、庵院、神祠、尼庵、第宅、园亭、古迹、祠墓、纪事、轶事)
各门类内容也较少,沿革和建置的内容,减少更加明显。嘉庆《南翔镇志》沿革云:“槎溪,古疁也。萧梁时,建白鹤南翔寺于此,因寺成镇,遂以寺名。六朝迄唐宋属娄、属昆山,迨南宋析昆山置嘉定,乃改隶焉。历元明至国朝,皆因之”。一共只有56字。余如官廨、职官、水道等项内容也较为简单。
但是,乡镇志也有独特的优点,以嘉庆《南翔镇志》为例,第一,有关本乡镇的内容,记述十分详尽。如该志逐一记载南翔镇52条街巷的各种情况,而一般州县志受体裁或篇幅限制,往往只记县邑的街巷,市镇的街巷很少记载;再如宋元至明嘉靖间,市廛和民居多有徙移,镇区颇多拓展和变化,《南翔镇志》的记载也比县志详细。第二“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市镇志所载当时当地的情况,往往比州县志可靠。如镇区水道的走向、通航、开浚情形,以及营汛、递铺的置废和迁移等,皆比州县志准确。第三,对本地古迹、祠墓、物产的调查与统计,比州县志齐全,白鹤南翔寺和古猗园是南翔镇两大著名古迹,《南翔镇志》搜集的有关资料甚为齐全,是复原这些名胜古迹的重要依据。这也是州县志所难以比拟的。
由此可见,乡镇志是一种珍贵的乡土资料,尽管州县志也包含有乡镇志的内容,但它们并不能取代乡镇志。
乡镇志大多为邑人编纂,极少著名学者参与,因而大多数乡镇志编纂水平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