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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 国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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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策卷一 东周[校一]
  
  鲍本东周汉志,河南巩,东周君所居。正曰:东周当从旧,居卷首,说见前。大事记云,东周惠公班秉政洛阳,采邑在巩。汉志说非。余见前。
  
  [校一]此卷鲍本列为卷二,而将《西周》列为卷一。
  
  秦兴师临周而求九鼎
  
  秦兴师临周[一]而求九鼎,周君患之,以告颜率[二]。颜率曰:“大王勿忧,臣请东借救于齐。”颜率至齐,谓齐王[三]曰:“夫秦之为[四]无道也,欲兴兵临周而求九鼎,周之君臣,内自尽[五]计[六],与秦,不若归之大国[七]。夫存危国[八],美名也;得九鼎,厚宝[九]也。愿大王图之。”齐王大悦[一○],发师五万人,使陈臣思[一一]将以救周,而秦兵罢。
  
  [一]姚本续:周显王,后语。
  [二]姚本续:率,名也。当如字。或云,力出切,后语注。鲍本周人。
  [三]姚本续:齐宣王,后语。鲍本闵。正曰:大事记云,姚氏考春秋后语,周显王、齐宣王也。今附载于显王三十三年宋太丘社亡之前。
  [四]鲍本“为”作“于”。
  [五]姚本刘、曾、集,一作“画”,钱作“尽”。鲍本尽其心思。
  [六]鲍本计,犹谋。
  [七]鲍本谓齐。
  [八]鲍本周有秦兵,危。
  [九]鲍本厚,犹重。札记今本“宝”作“实”,鲍本作“宝”。
  [一○]鲍本无“悦”字。补曰:一本“大说”。
  [一一]鲍本即后田臣思,凡陈、田皆齐公族。
  
  齐将求九鼎,周君又患之。颜率曰:“大王勿忧,臣请东解之。[一]”颜率至齐,谓齐王曰:“周赖大国之义,得君臣父子相保也,愿献九鼎,不识大国何涂之[二]从而致之齐?”齐王曰:“寡人将寄径[三]于梁。”颜率曰:“不可。夫梁之君臣欲得九鼎,谋之晖台[四]之下,少海[五]之上,其日久矣。鼎入梁,必不出。”齐王曰:“寡人将寄径于楚[六]。”对曰:“不可。楚之君臣欲得九鼎,谋之于叶庭之中[七],其日久矣。若入楚,鼎必不出。”王曰:“寡人终何涂之从而致之齐?”颜率曰:“弊邑固窃为大王患之。夫鼎者,非效□壶酱甀[八]耳,可怀挟提挈以至齐者;非效鸟集乌飞,兔兴马逝[九],漓然止[一○]于齐者。昔周之伐[一一]殷,得[一二]九鼎,凡一鼎而[一三]九万人挽[一四]之,九九八十一万人,士卒师徒[一五],器械被具[一六],所以[一七]备者称此[一八]。今大王纵有其人,何涂之从而出?臣窃[一九]为大王私忧之。”齐王曰:“子之数来[二○]者,犹无与耳[二一]。”颜率曰:“不敢欺大国,疾定所从出,弊邑迁鼎以待命。”齐王乃止[二二]。
  
  [一]鲍本东之齐,解免之。
  [二]鲍本问其路所从出。礼,“遂上有径,洫上有涂”。
  [三]鲍本径,步道也。犹言假涂。
  [四]鲍本台名曰晖。故孟子称“梁有台池之乐”。
  [五]鲍本“少”作“沙”。补曰:“少”当作“沙”。九域图,开封有沙海,引此。札记丕烈案:此不当辄改。
  [六]鲍本楚非适齐之途,既不可入梁,亦无从至楚。其云然不可晓也。
  [七]姚本续:后语作“章华之庭”。注云,徐广曰,华容有章华亭。鲍本即南阳叶也。
  [八]姚本一作“瓿”。鲍本“醯壶”作“壶醯”,“甀”作“瓿”。壶,昆吾圜器。瓿,甂也。补曰:一本“醯壶”,此文肴次。
  [九]姚本曾、集作“凫逝”。鲍本并喻其轻疾。
  [一○]姚本“止”一作“可至”。鲍本集韵,漓,渗流貌。
  [一一]鲍本“伐”作“代”。
  [一二]姚本一本“得”上有“凡”字。
  [一三]姚本一本无“凡一”二字,“鼎而”作“而鼎”。
  [一四]鲍本挽,引也。
  [一五]鲍本士,一人也。二千五百人为师。徒,步行者。正曰:左传注,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又百人为卒。徒,众也。此“士卒师徒”,亦大概言之耳。
  [一六]鲍本“器械”作“械器”。械,器之总名。被具,士卒所服用之具。
  [一七]鲍本“以”作“已”。
  [一八]鲍本备人之所应用,使称足此八十一万人。正曰:称此者,彼此均等,犹史言他物称是。谓士众□械具备挽鼎之役者,又且八十一万也。
  [一九]鲍本“窃”作“切”。
  [二○]鲍本“来”下无“者”字。
  [二一]鲍本言许之而实不与也。
  [二二]鲍本补曰:洪氏迈,原策首载此,以为奇谋,此特儿童之见尔,疑必无是事,而好事者□之。愚按,左氏尝载楚子问鼎事,当时争欲得鼎,以见其强,不可以为无。
  
  秦攻宜阳
  
  秦攻宜阳[一],周君谓赵累[二]曰:“子以为何如?”对曰:“宜阳必拔也。”君曰:“宜阳城方八里,材士[三]十万,粟支数年,公仲之军二十万,景翠[四]以楚之众,临山而救之[五],秦必无功。”对曰:“甘茂[六],羁旅[七]也,攻宜阳而有功,则周公旦[八]也;无功,则削迹于秦[九]。秦王不听群臣父兄之义[一○]而攻宜阳,宜阳不拔,秦王耻之。臣故曰拔。”君曰:“子为寡人谋[一一],且柰何?”对曰:“君谓景翠曰:‘公爵为执圭,官为柱国[一二],战而胜,则无加焉矣[一三];不胜,则死。不如背秦援宜阳[一四]。公进兵,秦恐公之乘[一五]其弊也,必以宝事公;公中[一六]慕公之为己乘秦也,亦必尽其宝。’”
  
  [一]鲍本韩邑,属弘农。秦武三年攻宜阳,赧之七年也。补曰:大事记云,今河南有福昌县,城东南北三面,峭绝天险,黾池、二肴皆在境内,盖控扼之地。此据甘茂传文。年表,拔宜阳在次年。宜阳之役,五月而不拔,凡涉两岁也。通鉴、大事记皆于赧七年书伐,八年书拔。景翠救韩在八年。
  [二]鲍本“赵”作“周”。补曰:一本“赵累”。大事记引。
  [三]鲍本士之有材武者。
  [四]鲍本楚将。
  [五]鲍本楚与韩邻而与秦相图,故救之。
  [六]鲍本甘茂,下蔡人,仕秦。补曰:“茂”一作“戊”,后多有。说苑作“戊”,古字通。
  [七]鲍本集韵,羁旅,寓也。
  [八]鲍本言且相秦。
  [九]鲍本言不得留。
  [一○]鲍本“义”作“议”。
  [一一]札记今本“为”误“曰”。
  [一二]鲍本楚卿。
  [一三]姚本集、曾作“耳”,刘、钱作“矣”。
  [一四]鲍本翠时盖援宜而有秦私,故说之云。补曰:秦策,冯章许楚汉中,楚欢而不进,所说有秦私者。窃谓,此策上既言秦之必拔,翠之不胜则死,而又曰“不如背秦援宜阳”,意殊不类。恐此句有缺误,“背”下或有“之”字,或“秦”下复有“秦”字,“援”字或作“拔”。劝之避秦兵,待秦既拔,然后进兵乘其敝。当秦惧之,韩德之,而交得赂以为利。下文秦拔宜阳,景翠果进兵,“果”字可见。又秦策,“楚畔秦而合于韩”句,意似与此同。然彼指翠未救时言之尔。其后韩、楚虽合,楚不为韩氏,谓先战,固已预知之矣。札记丕烈案:吴说是也。此必“背”下有脱,但不详何字。
  [一五]鲍本乘,谓因而攻之。
  [一六]鲍本“中”作“仲”。札记今本“中”作“仲”。
  
  秦拔宜阳,景翠果进兵。秦惧,遽效煮枣[一],韩氏果亦效重宝。景翠得城于秦,受宝于韩,而德[二]东周。[三]
  
  [一]鲍本属济阴冤句。
  [二]鲍本德,恩之也。
  [三]鲍本补曰:“为寡”、“为己”之“为”,去声。余如字。
  
  东周与西周战
  
  东周与西周战,韩救西周。为东周谓[一]韩王[二]曰:“西周者,故天子之国也,多名器重宝。案[三]兵而勿出,可以德东周,西周之宝可尽矣。”[四]
  
  [一]姚本集本改作“谪”,一作“谓”。
  [二]鲍本襄。
  [三]鲍本“案”作“按”。按,下,与举反。
  [四]鲍本欲韩出兵,故赂之。纪八年有。
  
  东周与西周争[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与《东周与西周战》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东周与西周争,西周欲和于楚、韩[一]。齐明[二]谓东周君曰:“臣恐西周之与楚、韩宝,令之为己求地于东周也。不如谓楚、韩曰,西周之欲入宝,持二端[三]。今东周之兵不急西周,西周之宝不入楚、韩。楚、韩欲得宝,即且趣我攻西周[四]。西周宝出,是我为楚、韩取宝以德之也[五],西周弱矣。”
  
  [一]鲍本和二国以为己援。
  [二]鲍本疑楚人。两见楚策。正曰:无明征。注例,以国姓者,皆其国人,齐明岂不可为齐人邪?故大事记止云当时之辩士也。
  [三]鲍本言东兵急则入,不急则已。
  [四]鲍本趣,疾也。督使疾战。我,谓东周。
  [五]鲍本言有恩于楚、韩。
  
  东周欲为稻
  
  东周欲为[一]稻,西周不下水[二],东周患之。苏子[三]谓东周君曰:“臣请使西周下水可乎?”乃往见西周之君曰:“君之谋过矣!今不下水,所以富东周也。今其民皆种麦[四],无他种矣。君若欲害之,不若一为下水,以病其所种。下水,东周必复种稻;种稻而复夺之。若是,则东周之民可令一仰[五]西周,而受命于君矣。”西周君曰:“善。”遂下水[六]。苏子亦得两国之金也[七]。
  
  [一]鲍本为,谓种之。
  [二]鲍本稻宜湿,西周居河之上流。正曰:未知专指河否?
  [三]鲍本非代则厉。
  [四]鲍本麦宜燥也。
  [五]鲍本有望于上则仰。补曰:为,去声。仰,疑向反。
  [六]鲍本无“遂下水”三字。
  [七]鲍本彪谓:此策不可行。东、西周壤地相接,岂不能候其所种?苏子,东人也,为东游说而岂得不疑?且今下水,安能保其不夺?虽一为下,何补哉!正曰:据此策,则西人可以制周,必不疑于其说。苏子公为反覆以得金,岂顾其复夺哉?大事记云,其微如此,其所争又如此,可不哀哉!然则又何足深辨也。
  
  昭献在阳翟
  
  昭献在阳翟[一],周君将令相国往[二],相国将不欲。苏厉为之谓周君曰:“楚王与魏王遇也,主君令陈封之楚[三],令向公之魏。楚、韩之遇[四]也,主君令许[五]公之楚,令向公之韩。今昭献非人主也,而主君令相国往;若其王在阳翟,主君将令谁往?[六]”周君曰:“善。”乃止其行。
  
  [一]鲍本属颍川。补曰:韩策,楚昭献相韩。
  [二]鲍本往与献会。
  [三]鲍本此言畴昔之事。陈、向、许皆仕周,而位在相下。
  [四]鲍本亦其王遇。
  [五]鲍本“许”作“叶”。札记今本“许”作“叶”。
  [六]姚本曾作“谁往周”,集、刘、钱无“周”字。鲍本言必君自往。
  
  秦假道于周以伐韩[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与《昭献在阳翟》章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秦假道于周以伐韩,周恐假之而恶于韩,不假而恶[一]于秦。史黡[二]谓周君曰:“君何不令人谓韩公叔[三]曰:‘秦敢绝塞[四]而伐韩者,信东周也。公何不与周地,发重使[五]使之楚,秦必疑[六],不信周,是韩不伐[七]也。’又谓秦王[八]曰:‘韩强[九]与周地,将以疑周于秦,寡人不敢弗[一○]受。’秦必无辞而令周弗受,是得地于韩而听于秦也。”[一一]
  
  [一]姚本续:史记两“恶”作“畏”。
  [二]姚本一作“史厌”。鲍本韩史。疑即“厌”。补曰:“黡”,正义云,乌减、于点二反。
  [三]鲍本韩公族。
  [四]鲍本绝,横渡。塞,障也。为垣垒以遮止邻国往来。
  [五]鲍本使周发使。
  [六]鲍本秦、楚相图之国也,周使使楚,故秦疑其图己。
  [七]鲍本不受秦伐。
  [八]鲍本武。
  [九]鲍本补曰:强,巨两反。
  [一○]姚本集:一去“弗”字。
  [一一]鲍本纪,八年。彪谓:战国之士,设心措辞,无不出于诈,若此者君子之所恕也。下章次之。正曰:鲍意尊周,故谓行诈免难所可恕。与前注为伍得章失同。
  
  楚攻雍氏
  
  楚攻雍氏[一],周粻[二]秦、韩,楚王[三]怒周,周之君患之。为周谓楚王曰:“以王之强而怒周,周恐,必以国合于所与粟之国,则是劲[四]王之敌也。故王不如速解周恐[五],彼前得罪而后得解,必厚事王矣。”
  
  [一]鲍本此亦赧之十五年也。
  [二]鲍本粻,食米也。时秦救韩,周以米饷之。正曰:诗传,粮也。音张。
  [三]鲍本怀。
  [四]鲍本劲,强也。
  [五]鲍本周以楚怒之,故恐。
  
  周最谓石礼
  
  周最谓石礼[一]曰:“子何不以秦攻齐?臣请令齐相子[二],子以齐事秦,必无处[三]矣。子因令[四]周最居魏以共[五]之,是天下制于子也。子东重于齐,西贵于秦,秦、齐合,则子常重矣。”
  
  [一]鲍本“石”作“吕”。凡吕皆齐人。礼以秦昭十三年奔魏,十九年复归秦,其相齐在薛公归薛后,见孟尝传,盖赧二十一年后也。正曰:吕皆齐人,此类无据,当缺。晋有吕锜、吕相,本魏氏,不必吕尚后也。注“奔魏”,据秦纪。按,穰侯传,冉相秦,欲诛吕礼,礼出奔齐。大事记从之。“归秦”,据秦纪及穰侯传。按,秦纪下接齐破宋之文,年表破宋在秦昭二十一年,则纪误矣。按,吕礼相齐,孟尝君遗穰侯书,劝秦伐齐而礼亡,事当在齐灭宋前。大事记书于赧王二十九年之首(即秦昭二十一年),则礼自奔齐至去齐,首尾九年。然解题亦据纪为说,谓后六年来归,则未改也。札记丕烈案:“吕”字是也。
  [二]鲍本秦攻齐,礼使之也。齐欲免攻,故可使之相礼。
  [三]鲍本“处”作“虑”。正曰:前后章有此字,义当同。札记丕烈案:后策文有“必不处矣”,又有“请谓王听东方之处”。吴氏指此也。
  [四]鲍本“令”下衍“周”字。
  [五]鲍本与齐俱事秦。
  
  周相吕仓见客于周君
  
  周相吕仓见客于周君[一]。前相工师藉恐客之伤己[二]也,因令人谓周君曰:“客者,辩士也,然而所以不可[三]者,好毁人。”[四]
  
  [一]鲍本言之于君,使得见。补曰:见,贤遍反。
  [二]鲍本“藉”作“籍”,下同。伤,犹毁。此即后工陈籍。
  [三]鲍本不可听用。
  [四]鲍本彪谓:工师籍,非端人也。德义不愆,何恤人之言。
  
  周文君免士工师藉[校一]
  
  [校一]此章姚本与《周相吕仓见客于周君》连篇,鲍本另列一章。据文义,从鲍本。
  
  周文君[一]免士[二]工师藉,相吕仓,国人不说也。君有闵闵之心[三]。
  
  [一]鲍本史书东周略甚,岂惠公后有此君邪?不然,则惠公别称也。鸿烈道应训亦称周昭文君。此后书训,皆鸿烈也。
  [二]姚本集、曾,一去“士”字。鲍本“免”下衍“士”字。补曰:疑衍。札记丕烈案:楚策,韩求相工陈籍,即此也。“陈”乃“师”字形近之讹。
  [三]鲍本亦不说也。
  
  谓周文君曰:“国必有诽[一]誉,忠臣令诽在己,誉在上。宋君夺民时以为台,而民非之[二],无忠臣以掩盖之也。子罕释相为司空[三],民非子罕而善其君。齐桓公宫中七[四]市,女闾七百[五],国人非之。管仲故为三归之家[六],以掩桓公,非自伤于民也[七]?春秋记臣弑君者以百数,皆大臣见誉者也。故大臣得誉,非国家之美也[八]。故众庶成强[九],增积成山[一○]。”周君遂不免[一一]。
  
  [一]鲍本诽,谤也。
  [二]鲍本见襄十一年。
  [三]鲍本司空主土工。传言子罕亲执朴以行筑者,是也。
  [四]鲍本“七”作“女”。
  [五]鲍本闾,里中门也。为门为市于宫中,使女子居之。正曰:宫中为七市,女闾此七百也。
  [六]鲍本妇人谓嫁曰归,夫家曰家。仲盖三取女也。
  [七]鲍本管仲为此,人皆毁之。仲非乐于毁也,其意欲掩盖桓公耳。一说仲欲掩公之非,宁自毁也。
  [八]鲍本彪谓:此言掩君之非可耳!而齿见誉者于杀君之列,则后世名卿贤相,何道而可以安于朝廷之上?不仁哉此言也!补曰:汉高帝系治,萧何曰,“吾闻李斯相秦,有善归主,有恶自与”云云。王卫尉曰,“秦以不闻其过,亡天下”。李斯之分过,又何足法哉?
  [九]鲍本“强”作“强”。言师籍之得众。札记今本“强”误“疆”。
  [一○]鲍本“成”作“如”。
  [一一]鲍本卒相仓也。
  
  温人之周
  
  温[一]人之周,周不纳[二]。客即对[三]曰:“主人[四]也。”问其巷[五]而不知也,吏因囚之。君使人问之曰:“子非周人,而自谓非客何也?”对曰:“臣少而诵诗,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六]。’今周君天下,则我天子之臣,而又为客哉?故曰主人。”君乃使吏出之。
  
  [一]鲍本温,时为西邑,綦母恢请之也。正曰:西周得温囿耳。
  [二]鲍本并东周。
  [三]姚本一本,“周不内,问曰:客耶?对曰”。续:韩非子文与一本同。
  [四]鲍本矫称东人。
  [五]鲍本补曰:韩非子作“巷人”。
  [六]鲍本小雅北山诗。普,遍;率,从也。
  
  或为周最谓金投
  
  或为周最谓金投[一]曰:“秦以周最之齐疑天下[二],而又知赵之难子[三]齐人战,恐[四]齐、韩之合[五],必先合于秦。秦、齐合,则公之国虚[六]矣。公不如救齐,因佐秦而伐韩、魏,上党长子[七]赵之有[八]。公东收宝于秦[九],南取地于韩[一○],魏因以因[一一],徐为之东[一二],则有合矣[一三]。”
  
  [一]鲍本盖赵人之不善齐者。
  [二]鲍本周使最之齐,秦以此疑周、齐与天下合而谋己。正曰:无考。
  [三]姚本曾本作“予”,集本改作“予”,刘作“子”。鲍本不敢违投。
  [四]鲍本秦既疑齐,投又不善齐,故齐惧伐。
  [五]鲍本“齐”下衍“韩”字。补曰:疑衍。札记丕烈案:此不衍,谓秦恐齐、韩之合也。下文云必先合秦者,必先合齐于秦也。故下文即云秦、齐合。鲍误以“恐”字属上句读,所解全谬。吴氏依之,亦非。
  [六]鲍本言赵必破而为墟。“墟”,“虚”字同,大丘也。
  [七]鲍本属上党,盖韩地。
  [八]鲍本二国有秦兵,故赵得取其边地。
  [九]鲍本佐秦故。
  [一○]鲍本韩,魏唇齿之国故也。
  [一一]鲍本“因”作“困”。札记今本下“因”字作“困”。
  [一二]鲍本为,犹谋也。东谓齐。
  [一三]鲍本齐合赵也。始时赵与齐隙,无合理。今得秦、韩,故齐惧而合。其实,最时相齐,虑有赵患,故为最谋者,侈之韩、魏也。
  
  周最谓金投[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与《或为周最谓金投》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周最谓金投曰:“公负令[一]秦与强齐战。战胜[二],秦且收齐而封[三]之,使无多割[四],而听天下之战[五];不胜,国大伤[六],不得不听秦[七]。秦尽韩、魏之上党太原[八],西[九]止[一○]秦之有已[一一]。秦地,天下之半也,制齐、楚、三晋之命[一二],复[一三]国且身危[一四],是何计之道[一五]也。”[一六]
  
  [一]姚本钱、刘作“全”。鲍本负,犹失也,其失在此。正曰:负,持也。“令”字疑“合”。
  [二]鲍本胜齐。
  [三]鲍本封,谓疆理之。
  [四]鲍本割,谓出地。
  [五]鲍本诸国求地于齐,齐不多割,则必战。此秦弱齐之计。正曰:此秦制齐之命。
  [六]鲍本赵伤也。时赵令秦与齐战,战不胜,则秦必咎赵,能无伤乎?正曰:赵恃合于秦以与齐战,不胜,则国大伤而听命于秦矣。
  [七]鲍本赵听也。
  [八]鲍本魏地,后为秦郡。
  [九]姚本曾、钱、集作“西”。钱,一作“而”。
  [一○]鲍本“止”作“土”。札记丕烈按:此有误,但所改未是。
  [一一]鲍本秦之所难者,齐也。已收齐,则韩、魏不守。
  [一二]鲍本赵以大伤,故亦见制。
  [一三]鲍本“复”作“覆”。补曰:“覆”通。
  [一四]鲍本覆,如覆器然。国,赵也。身,谓投。
  [一五]鲍本言非计。
  [一六]鲍本此策,最为齐使赵拒秦也。
  
  石行秦谓大梁造
  
  石行秦[一]谓大梁造[二]曰:“欲决霸王之名,不如备[三]两周辩知之士。”谓周君[四]曰:“君不如令辩知之士,为君争于秦。”[五]
  
  [一]姚本刘本作“右行楚”。鲍本周人。正曰:无考。一本“石”作“右”。右行,秦官也。
  [二]姚本续:商子作“大梁造”。鲍本秦爵,“梁”作“良”。秦孝十年卫鞅,惠文五年公孙衍,昭襄十五年白起,皆为之。此盖起也。正曰:无考。
  [三]鲍本备,谨待之。
  [四]鲍本行秦谓之。
  [五]鲍本秦欲卑周,争者争此也。既谨待之,则争必得矣。补曰:王应麟云,周赧王卒于乙巳。明年丙午,秦迁西周君,而东周君犹存。壬子,秦迁东周君,而周遂不祀。作史者当自丙午至壬子系周统于七国之上,乃得春秋存陈之义。大事记,周赧后即系秦,朱子以为未当。纲目以七国如楚、汉并书之。今按解题云,自赧王降,周统已绝,东周虽未亡,特邾、莒附庸之类耳。所以存而未论也。朱子虽以七国并书,而赧王之后,亦不以东周系统者,其意亦不异。纲目之成,在乾道壬辰,而淳熙辛丑吕子卒,大事记始出,非矫之也。
  
  谓薛公[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与《石行秦谓大梁造曰》连篇,刘本题起“谓”字,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谓[一]薛公[二]曰:“周最于齐王[三]也而逐之[四],听祝弗[五],相吕礼者,欲取秦[六]。秦、齐合[七],弗与礼重[八]矣。有周[九]齐[一○],秦必轻君。君弗如急北兵趋赵[一一]以秦、魏[一二],收周最以为后行[一三],且反齐王之信[一四],又禁天下之率[一五]。齐无秦,天下果[一六],弗必走,齐王谁与为其国[一七]?”[一八]
  
  [一]姚本刘本题起“谓”字。
  [二]鲍本田文。札记今本“公”误“君”。
  [三]鲍本“王”下有“厚”字。闵王。札记今本“王”下有“厚”字。丕烈案:有者当是。
  [四]鲍本补曰:史,秦亡将吕礼相齐,欲困苏代,代乃谓云云。史,周最于齐王至厚也,而齐王逐之。策文省而胜。
  [五]姚本续:史记作“亲弗”,注云,人姓名。索隐引战国策作“祝弗”,盖“祝”为得也。鲍本齐人。补曰:“祝弗”史作“亲弗”,索隐谓策得之。一本“况弗”。札记丕烈案:鲍本当不作“祝弗”,故吴校如此。详姚校云,索隐引战国策作“祝弗”,疑亦本不作“祝弗”也,今无可考。
  [六]鲍本无下“秦”字,“取秦”下补“也秦”二字。札记今本“取秦”下有“也”字,乃误涉鲍也。鲍本“秦”字不重。
  [七]鲍本上章所谓以齐事秦。正曰:注据史补二字。然言齐合则秦自见,省文尔。下章齐合亦然。
  [八]鲍本与,犹如也。言二国合,则齐所重无如礼者。正曰:史,“亲弗与吕礼重矣”,言二国合,则二人重。策,“齐合,弗与礼重矣”,言齐与秦合,则一人重于齐。视史语简而胜。上文“秦”字省,尤可见。
  [九]鲍本“有”下衍“周”字。补曰:史作“用”。札记今本无“周”字,乃误涉鲍也。
  [一○]鲍本秦有之。正曰:有用齐者,言二子用齐。
  [一一]鲍本亦与赵攻秦。
  [一二]鲍本能左右之曰“以”。以,犹使。正曰:从史,“以”下有“和”字是。“急北兵”读,“秦、魏”句。是时秦怒齐,齐、赵交恶,秦欲合魏。前章,魏贵合秦以攻齐、赵,难与齐战;下章,齐合则赵恐伐,可见皆一时事也。秦、赵、魏合,为攻齐也。故云“急北兵趋赵以和秦、魏”也。趋,即趣,促也。谓不如急北方之兵,促赵之应秦、魏,而相与以攻齐也。魏策,周最入齐,秦让魏,魏谓秦曰,“大国欲急兵,则趋赵而已”。趋,即趣也。此语正同。虽时有后先,而事理不误尔(魏策载周最入齐,知在后)。史载此策,在文谢病归薛后,文从其计。而吕礼嫉害文,乃劝秦伐齐。吕礼亡,其后齐灭宋,文乃奔魏。且文在齐,岂敢召穰侯之兵哉?召秦伐齐必文也,去齐而史失之也。此策云,“收周最,反齐王”,则亦文奔魏之后,召秦兵之前乎?
  [一三]鲍本齐初逐最,欲取秦合也;今攻秦,收最用之,可图后举。行,犹举。正曰:当从史,无“为”字,“后”作“厚”。行,下孟反。最本厚于齐,今齐逐之,故收最以厚其行。上文“厚”字,同义。
  [一四]鲍本齐前与秦合,今与赵攻之,信反也。正曰:齐周礼以合秦取信,今反之,使不合也。
  [一五]鲍本率,犹从也。谓从齐。补曰:“率”,史作“变”。索隐云,齐、秦合则弗、礼用;用则轻孟尝。二说皆通。札记今本“又”误“以”。
  [一六]鲍本果,犹决也。走,去音,趋之也。言不趋齐。正曰:史,齐无秦,则天下集齐,亲弗必走。此“果”字,当从史作“集”。谓齐无秦合,而秦、赵、魏合,则天下之兵集于齐,祝弗必走。言弗而不及礼者,齐听弗而相礼,弗走,礼不待言矣。
  [一七]鲍本言必重文。孟尝传有。
  [一八]鲍本正曰:以章参之,史可以互正。如弗乃祝弗名,易知,而注乃释以他说,其误甚矣。
  
  齐听祝弗[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与《石行秦谓大梁造》连篇,刘本题起“齐”字,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齐[一]听祝弗,外周最。谓齐王[二]曰:“逐周最、听祝弗、相吕礼者,欲深取[三]秦也。秦得天下,则伐齐深[四]矣。夫齐合[五],则赵恐伐[六],故急兵以示秦[七]。秦以赵攻[八],与之[九]齐伐赵,其实同理[一○],必不处矣[一一]。故用祝弗,即天下之理[一二]也。”
  
  [一]姚本刘本题起“齐”字。
  [二]鲍本闵。
  [三]鲍本补曰:“深取”之“深”,恐因下文衍。
  [四]鲍本秦得齐,则益强,故能得天下;得天下,则亦不能存齐。
  [五]鲍本“夫”下补“秦”字。正曰:说见上。此下云“急兵以示秦”,则无“秦”字尤明矣。札记今本“夫”下有“秦”字,乃误涉鲍也。鲍补“秦”字,吴氏有正。
  [六]鲍本秦伐之。
  [七]鲍本赵兵攻齐。
  [八]鲍本攻齐。
  [九]鲍本之,犹趋。
  [一○]鲍本以赵攻齐则得齐,趋齐受赵亦得赵。故其理同。
  [一一]鲍本处,犹据也。秦不据齐,理同。而独不据齐,齐无兵而赵已出兵故也。正曰:注难通,“处”义未详。
  [一二]鲍本理在受兵于赵。正曰:言天下必将归秦。
  
  苏厉为周最谓苏秦
  
  苏厉为周最谓苏秦[一]曰:“君不如令王[二]听最,以地[三]合于魏、赵,故[四]必怒[五]合于齐[六],是君以合[七]齐与强楚吏产子[八]。君若欲因最之事[九],则合齐者,君也;割地者,最也。”[一○]
  
  [一]鲍本“秦”作“子”。札记丕烈案:此有误,但所改未是。
  [二]鲍本君,谓苏子。王,周君也。此时与赧俱王,其称公,后避秦也。正曰:尤缪。
  [三]鲍本地,周地。
  [四]姚本曾无“故”字。
  [五]姚本“怒”,一作“恐”。鲍本称故者,特为之。怒,苏子怒最。
  [六]鲍本怒最而反其所合。
  [七]姚本一作“全以”。
  [八]鲍本时齐与楚善,合齐则得与楚为与国,可至再世。产子,言易世也。与,党与也。补曰:刘辰翁云,“吏”字当作“更”,平声。
  [九]鲍本与最同合魏、赵,此厉本谋也,前皆游辞耳。故为,为周最。
  [一○]鲍本补曰:最欲合赵、魏,而苏秦欲合齐,厉为最,故言若不发最之事,则君合齐,而最合赵、魏也。
  
  谓周最曰仇赫之相宋
  
  谓周最曰:“仇赫[一]之相宋,将以观秦之应赵、宋[二],败三国[三]。三国不败,将兴赵、宋合于东方[四]以孤秦。亦将观韩、魏之于齐也。不固,则将与宋败三国[五],则卖赵[六]、宋于三国[七]。公何不令人谓韩、魏之王[八]曰:‘欲秦、赵之相卖[九]乎?何不合周最兼相[一○],视之不可离[一一],则秦、赵必相卖以合于王也。’”
  
  [一]姚本续:史记,机郝。鲍本补曰:“赫”,一本作“郝”。
  [二]鲍本绝句。
  [三]鲍本韩、魏、齐也。魏纪,哀二十一年,与韩、齐败秦函谷,盖此时秦欲败之,反为所败也。赧十八年。正曰:“哀”当作“襄”,下同。“十八”当作“十七”,年表文,大事记从之。
  [四]鲍本即三国。
  [五]鲍本此应秦也。
  [六]鲍本“卖”下无“赵”字。补曰:一本“则卖赵、宋”。
  [七]鲍本此应三国也。以国情输之曰卖。言赫不忠于宋,不应秦则应三国。以此知赫本非宋人。
  [八]鲍本韩襄、魏哀。
  [九]鲍本此卖犹欺。
  [一○]鲍本使韩、魏皆相之。
  [一一]鲍本视,示字。二国同相最,可见其交之固。补曰:离,去声。
  
  为周最谓魏王
  
  为周最谓魏王[一]曰:“秦知赵之难与齐战也[二],将恐齐、赵之合也,必阴劲[三]之。赵不敢战[四],恐秦不己收[五]也,先合于齐。秦、赵争齐[六],而王无人[七]焉,不可。王不去周最[八],合与收齐[九],而以兵之急[一○]则伐齐,无因事[一一]也。”[一二]
  
  [一]鲍本哀。正曰:襄。
  [二]鲍本难,言其不和。正曰:难,畏阻意。
  [三]姚本曾、集改“劲”作“助”。鲍本劲赵以兵,使之强。
  [四]鲍本难先战。
  [五]鲍本违其劲之之意。
  [六]鲍本齐固秦所欲合,故其劲赵谓之阴劲。正曰:秦欲伐齐,赵欲合齐,故云“争齐”。
  [七]鲍本无主其事与齐者。
  [八]鲍本最时在魏,欲之齐,故此士为之言,使得去。
  [九]鲍本与,即谓齐。齐,魏之与国。
  [一○]鲍本“之急”作“急之”,“急之”下重“急之”。原作“之急”,急之以兵,则非合矣。
  [一一]鲍本“也”作“矣”。
  [一二]鲍本言秦见齐有魏兵必伐之。有此有彼曰“因”,犹言无他事矣。齐败魏马陵,宜为魏仇,因此言“合与”,盖其国形宜相依也。正曰:“而以”止“伐齐”,句。因,犹依也。言今不合与收齐,而以秦兵之急则伐齐(下章秦欲合魏伐齐,可见),是无可依之事矣。
  
  谓周最曰魏王以国与先生[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与《为周最谓魏王》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谓周最曰:“魏王[一]以国与先生[二],贵[三]合于秦以伐齐。薛公[四]故主[五],轻忘其薛,不顾其先君之丘墓[六],而公独修虚信[七]为[八]茂[九]行,明群臣[一○]据故主[一一],不与[一二]伐齐者[一三],产以忿强秦[一四],不可。公不如谓魏王、薛公曰:‘请为王入齐,天下不能伤齐[一五]。而有变[一六],臣请为救之[一七];无变,王遂伐之[一八]。且臣[一九]为齐奴[二○]也,如累王之交于天下[二一],不可[二二]。王为臣赐厚矣,臣入齐,则王亦无齐之累[二三]也。’”[二四]
  
  [一]鲍本哀。正曰:昭。
  [二]鲍本以德齿尊称之也。与,谓相之。正曰:孟子注,学士年长者,谓之先生。
  [三]鲍本贵,犹欲。
  [四]鲍本田文。
  [五]鲍本齐闵王也。最尝仕齐,故称之然。正曰:“故主”上恐缺一字。
  [六]鲍本谓齐王、田文欲去国以避秦兵。正曰:此田文相魏时也,下文“谓魏王、薛公”可见。文激于祝弗、吕礼之故,劝秦伐齐。盖言文犹背齐,以起下文“最不与伐齐”之意。大事记,赧王二十九年,魏以田文为相,谓其去齐相魏,在齐灭宋之前。史在灭宋后,非。
  [七]鲍本最本善齐,固不背齐。然今相魏,魏有以秦伐齐之形,犹为虚信。信,谓亲之。
  [八]姚本曾,“为”下有“物”字。刘无。
  [九]鲍本茂,盛美也。
  [一○]鲍本明,犹示也。臣,魏臣。
  [一一]鲍本据,仗持也,犹言为之。此言最在魏,示朝臣以为齐王,不欺之,此所谓“茂行”。正曰:“修虚信为茂行”句,“明群臣据故主”句。
  [一二]鲍本与,去音。正曰:与,如字,许也。
  [一三]鲍本“齐”下无“者”字。
  [一四]鲍本产,犹生也。魏欲伐齐,己独不与,犹生此节目也。违秦不伐齐,故秦忿。
  [一五]鲍本最之知略,足以全齐。
  [一六]鲍本万一有伤齐者。
  [一七]鲍本此则非虚信矣。
  [一八]鲍本伐秦。
  [一九]鲍本“臣”作“秦”。
  [二○]鲍本为,去音。言其为之如奴事主。
  [二一]鲍本累者,事相连及,犹误也。交,谓齐、魏。
  [二二]鲍本此言非人之情。
  [二三]鲍本此累,犹患。
  [二四]鲍本正曰:按魏策,周最入齐,秦王怒,令姚贾让魏王,魏王为之谓秦王曰,“魏之所以为王通天下者,以周最也。今最遁寡人入齐,齐无通于天下矣。敝邑之事,王亦无齐累矣”。最入齐,则正与此章相首尾。所谓“敝邑之事,王亦无齐累”语,又与此合。曰:“请为王入齐,天下不能伤齐”者,最自许其足以全齐。“有变”,谓秦伐齐,齐急则请魏之救;“无变”,谓秦不能伐,则王遂伐之。此厚齐之说也。“且臣为齐奴”以下,以为魏言之。“为齐奴”,为齐奴隶也。交,指秦也。累,连及也。不可以最故,使魏恶于秦。王使最得入齐为赐厚矣。最入齐,则秦无疑于魏,是魏不为齐所累也。补曰:“为王”、“为救”之“为”,去声。余如字。
  
  赵取周之祭地
  
  赵取周之祭地,周君患之,告于郑朝[一]。郑朝曰:“君勿患也,臣请以三十金[二]复取之。”周君予之,郑朝献之赵太卜,因告以祭地事。及王病,使卜之。太卜谴之[三]曰:“周之祭地为祟[四]。”赵乃还之。
  
  [一]鲍本凡郑,皆郑人。
  [二]鲍本一斤为一金。正曰:正义云,秦以一镒为一金。孟康云,二十四两。国语注同。赵岐云,二十两。
  [三]鲍本谴,谪问也。
  [四]鲍本神祸也。
  
  杜赫欲重景翠于周
  
  杜赫[一]欲重景翠于周,谓周君曰:“君之国小,尽君子[二]重宝珠玉以事诸侯,不可不察[三]也。譬之如张罗者,张于无鸟之所,则终日无所得矣;张于多鸟处,则又骇鸟[四]矣;必张于有鸟无鸟之际,然后能多得鸟矣。今君将施于大人,大人轻君;施于小人,小人无可以求,又费财焉[五]。君必施于今之穷士,不必且为大人者[六],故能得欲矣。”[七]
  
  [一]鲍本周人。正曰:楚策云,楚杜赫。
  [二]鲍本“子”作“之”。札记今本“子”作“之”。
  [三]鲍本国小,必赂以求援。不可胜赂,故宜察。
  [四]鲍本多鸟处,有触罗者,傍鸟必觉,觉则群惊而去矣。
  [五]鲍本均之,费财。而小人多,则多费也。
  [六]鲍本不必,犹不可知也。言不终穷,或且为大人者,此指翠也。
  [七]鲍本齐策、楚策皆有杜赫。在齐则威王时,于周显王背也。自显、威至是八十年矣,疑“赫”字误。景翠实此时人。正曰:按齐策,田忌亡齐之楚,邹忌代相,恐其以楚权复齐,杜赫曰,“臣请为留楚”。忌出奔,实宣王时。宣王二年,忌有马陵之战,其奔必后此(史以为威王时者误,说见齐策)。楚策,五国伐秦,魏欲和,杜赫云云,在楚怀王十一年,当慎靓王三年。大事记据韩世家注,赧王三年,书楚景翠围韩雍氏。自宣王二年至赧王三年,为三十年。自慎靓王三年至此为七年。则翠之与赫,何不相及之有?
  
  周共太子死[校一]
  
  [校一]此篇鲍本列在《西周策》。
  
  周共太子死[一],有五庶子,皆爱之,而无适[二]立也。司马翦[三]谓楚王[四]曰:“何不封公子咎[五],而为之请太子[六]?”左成[七]谓司马翦曰:“周君不听,是公之知困而交绝于周也。不如谓周君曰:‘孰欲立也?微告翦,翦今[八]楚王资[九]之以[一○]地。’公若欲为太子[一一],因令人谓相国御展子[一二]、廧[一三]夫空曰:‘王类欲令若为之[一四],此健士[一五]也,居中[一六]不便[一七]于相国[一八]。’”相国令之为太子。[一九]
  
  [一]姚本续:史记,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徐广云,惠王,公之长子。今乃编在东周。鲍本周纪云,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正曰:策原在东周,鲍据周纪改此,恐有误,而下注周纪之文,以存疑。
  [二]鲍本适,犹定也,故与莫反。正曰:适,专主也。
  [三]鲍本司马,楚卿,疑即昭翦。
  [四]姚本一本无“楚”字。鲍本怀。
  [五]姚本“咎”一作“右”。鲍本周君别子。
  [六]鲍本请于周,请立为太子。
  [七]姚本“左”一作“右”。鲍本楚人。正曰:此类当因旧注,凡有明征者可定。其生地不可考而仕国可见者,则当曰“某国臣”。正义注此正作“楚臣”。高注亦多作臣。后放此。
  [八]鲍本“今”作“令”。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令”。
  [九]姚本“资”一作“奉”。
  [一○]鲍本封之以为之资。
  [一一]鲍本此左成告翦之辞。为,皆去音,犹助也。
  [一二]鲍本楚相之御,姓展。
  [一三]鲍本“廧”,“啬”字同,小臣也,空其名。
  [一四]鲍本王,楚王。类,犹似。若,汝也。言楚王之意然。
  [一五]鲍本此亦左成喻翦之言。健,犹悍也。正曰:此亦成作翦语,语展子者。
  [一六]鲍本国中。
  [一七]姚本“便”,刘作“使”。曾云,恐作“便”。
  [一八]鲍本二士居中与国事,以其悍,故相国不之便;若出而使周,则不居中用事,相国之所欲也。故以此说之,相国必从。
  [一九]鲍本此策,周纪有。原在东周。正曰:见上。补曰:“共”,“恭”同。适,丁历反。咎,音皋。
  
  三国隘秦
  
  三国隘秦[一],周令其相之秦,以秦之轻[二]也,留其行。[三]有人谓相国曰:“秦之轻重,未可知也。秦欲知三[四]国之情,公不如遂见秦王[五]曰:‘请谓[六]王听东方之处[七]。’秦必重公。是公重周,重周[八]以取秦也[九]。齐重故有周,[一○]而已取齐[一一],是周常不失重[一二]国之交也。”
  
  [一]鲍本赧十八年,注见前。隘,谓隔绝之。正曰:“八”当作“七”。补曰:策“隘”、“阨”字通。此当乙革反。
  [二]鲍本见其隘于三国。
  [三]鲍本不进。
  [四]姚本曾、集、刘、钱作“亡”。
  [五]鲍本昭王。
  [六]鲍本“谓”作“为”。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为”。
  [七]鲍本听,侦候之。东,三国也。处,其所为。
  [八]鲍本衍“重周”二字。札记丕烈案:鲍衍非也。此有脱误。
  [九]鲍本秦重相,则周重矣。
  [一○]鲍本齐重,天下重之也。故,犹旧也。有,言善之。
  [一一]鲍本此时秦、齐为天下重,已善秦,不可忽齐,故又劝之取齐。正曰:有,谓收己也。取,谓得于彼也。齐为重国,故能收有周,而周已取之矣。今复取秦,是周常不失重国之交。
  [一二]鲍本补曰:凡“轻重”字,自然重者,上声,重之者,去声。此章“轻重”、“齐重”、“重国”之“重”,上声。余去声。
  
  昌他亡西周
  
  昌[一]他亡西周[二],之东周,尽输[三]西周之情于东周。东周大喜,西周大怒。冯且[四]曰:“臣能杀之。”君予金三十斤。冯且使人操金与书,间遗昌他书[五]曰:“告昌他,事可成,勉成之;不可成,亟[六]亡来亡来[七]。事久且泄,自令身死。[八]”因使人告东周之候[九]曰:“今夕有奸人当入者矣。”候得而献东周[一○],东周立杀昌他。
  
  [一]鲍本“昌”作“宫”。元作“昌”,下同。此书作“宫”,不一。正曰:且当依本文。
  [二]鲍本以罪去国曰亡。
  [三]鲍本输,言委以告之。
  [四]鲍本“且”作“雎”。元作“且”,“雎”之省也,犹“赵”作“肖”,“齐”作“立”。故后唐且,史作“雎”。裴骃亦曰,“唐雎以华颠悟秦也”。此西人,下同。正曰:且当依本文。札记今本“且”作“雎”,下同,乃误涉鲍也。
  [五]鲍本“昌他”下无“书”字。为反间书以遗之。札记今本无“书”字,改“昌”为“宫”,乃误涉鲍也。
  [六]鲍本亟,急也。
  [七]姚本一本止一“亡来”字。
  [八]鲍本事泄露则死,而不亟来,自取之也。正曰:本文明白,注少“久”字,似不必。
  [九]鲍本侦候之吏。扬雄曰,“西北一候”。
  [一○]鲍本得其人与书。
  
  昭翦与东周恶
  
  昭翦与东周恶,或谓照[一]翦曰:“为公画阴[二]计。”照翦曰:“何也?”“西[三]周甚憎东周,尝[四]欲东周与楚恶,西周必令贼贼公,因宣[五]言东周也,以西周[六]之于王[七]也。”照翦曰:“善。吾又恐东周之贼己[八]而以轻西周恶之于楚[九]。”遽和东周。[一○]
  
  [一]鲍本“照”作“昭”,下同。札记今本“照”作“昭”。丕烈案:“昭”字是也。
  [二]鲍本为人谋者,画之以筹。
  [三]鲍本“西”上补“曰”字。正曰:古书多如此,不必补。
  [四]鲍本“尝”作“常”。补曰:当作“常”,古通。
  [五]鲍本集韵,宣扬也。
  [六]鲍本“西周”作“以恶”。补曰:字有讹,未详。
  [七]鲍本王,楚怀王。
  [八]鲍本此翦自计。
  [九]鲍本翦恶东必善西,西善翦,则楚亦因重西矣。东欲坏其交,故贼翦,翦死则西无内主于楚,东因得使楚恶之。
  [一○]鲍本彪谓:周衰,君臣唯贪利而畏祸,故一切趋避变乱于游谈之口,而无有持操。翦之虑死如此,其能复固其所守乎?
  
  严氏为贼[校一]
  
  [校一]此篇鲍本列在《西周策》。
  
  严氏为贼,而阳竖[一]与焉。道周[二],周君留之十四日,载以乘车驷马[三]而遣之。韩使人让[四]周,周君患之。客谓周君[五]曰:“正语之曰:‘寡人[六]知严氏之为贼,而阳竖与之,故留之十四日以待命[七]也。小国不足亦[八]以容贼,君之使又不至,是以遣之也。’”[九]
  
  [一]姚本曾,一作“坚”。鲍本严仲杀韩相傀,列侯三年,书杀侠累是也。杀人不以道曰贼。于此为五年。正曰:韩策,阳坚,此作“竖”,字有讹。索隐曰,纪年,韩山坚贼其君哀侯。韩山坚即韩严,非严遂使聂政杀侠累事也。说见上及韩策。鸿烈人间训注,竖,小使也。韩策名“坚”。
  [二]鲍本出亡过周。
  [三]鲍本乘,四马也。一车驾四马,所谓驷马车。
  [四]鲍本让,谯责也。然则此时周之令已不行于诸侯矣。正曰:此东周君也。策文明曰“小国”。
  [五]鲍本“客谓周君曰”作“客谓周君正语之曰”。使以留之之情告之。补曰:一本“客谓周君曰正语之”。“正”,犹直也。
  [六]鲍本孤寡不谷,王侯之称。
  [七]鲍本待韩之命。
  [八]鲍本“足”下衍“亦”字。补曰:疑在“不”字上。一本无。札记今本无“亦”字,乃误涉鲍也,鲍衍“亦”字。
  [九]鲍本原在东周策,时周未分也。彪谓:客之辩虽足以文周,而周君实为天下逋逃主,所谓欲盖而彰者,何以示天下乎!正曰:考其时则烈王五年,王都东周,若以王都为尊,则旧卷首东周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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