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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 国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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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策卷十三 齐六
  
  齐负郭之民有孤狐咺者
  
  齐负[一]郭之民有孤狐咺者[二],正议闵王,斮之檀衢[三],百姓不附。齐孙室子[四]陈举直言,杀之东闾,宗族离心。司马穰苴为政者也[五],杀之,大臣不亲。以故燕举兵,使昌国君[六]将而击之。齐使向子[七]将而应[八]之。齐军破,向子以[九]舆一乘亡。达子收余卒,复振,与燕战,求所以偿[一○]者,闵王不肯与,军破走。
  
  [一]鲍本负,犹背。
  [二]姚本续云:古今人表,狐爰。师古曰,即狐咺也,齐人,见战国策。鲍本补曰:孤狐咺,“孤”因“狐”字误衍,大事记去之。吕氏春秋贵直论狐援云云,即谓此正议也。古今人表作狐爰。札记今本“咺”误“喧”。丕烈案:咺、援、爰,皆声之转也。
  [三]鲍本斮,斩也。檀衢,盖齐市名。
  [四]鲍本公孙家子,犹宗室云。
  [五]姚本续云:子由古史以此为闵王时事,删史记穰苴传。通鉴全引此段,不入穰苴事。鲍本田完之裔,为景公将,去此时远甚,盖误其名。正曰:大事记引苏氏,谓史称齐景公时,晋伐阿鄄,燕侵河上,晏子荐穰苴斩监军庄贾,因以成功。春秋左氏无此事,意穰苴尝为闵王却燕、晋,而战国杂记妄以为景公时。
  [六]鲍本乐毅,魏乐羊之后。
  [七]鲍本及下达子,史不书。补曰:吕氏春秋作触子。
  [八]鲍本后起为应。
  [九]鲍本无“以”字。
  [一○]鲍本“偿”作“赏”。补曰:吕氏春秋作“赏”。札记今本“偿”作“赏”,乃误涉鲍也。丕烈案:此以“偿”为“赏”字耳,不当辄改。
  
  王奔莒[一],淖齿数之曰:“夫千乘[二]、博昌之间[三],方数百里,雨血沾衣,王知之乎?”王曰:“不知。”“嬴、博[四]之间,地坼至泉,王知之乎?”王曰:“不知。”“人有当阙[五]而哭者,求之则不得,去之则闻其声,王知之乎?”王曰:“不知[六]。”淖齿曰:“天雨血沾衣者,天以告也;地坼至泉者,地以告也;人有当阙而哭者,人以告也。天地人皆以告矣,而王不知戒焉,何得无诛乎?”于是杀闵王于鼓里[七]。
  
  [一]鲍本此四十年。正曰:三十年。
  [二]鲍本青州郡。
  [三]鲍本属千乘。
  [四]鲍本二县属太山。补曰:礼檀弓注,今泰山县。
  [五]鲍本阙,门观。
  [六]鲍本补曰:三“不知”字,春秋后语皆作“知之”。通鉴从之。
  [七]鲍本莒中里也。
  
  太子[一]乃解衣免服,逃太史之家为溉园[二]。君王后,太史氏女[三],知其贵人,善事之。田单以即墨之城,破亡余卒,破燕兵,绐骑劫[四],遂以复齐[五],遽迎太子于莒,立之以为王[六]。襄王即位[七],君王后以为后,生齐王建。[八]
  
  [一]鲍本名法章,是为襄王。
  [二]鲍本溉,灌注。
  [三]鲍本“氏”上有“后”字。“后”,姓也。以其姓“后”,不可曰“后后”,故曰“君王后”也。正曰:姚本作“太史氏女”,无“后”字。后策正云“太史氏”。
  [四]鲍本绐,败也。劫,燕将,代乐毅者。毅传言,单设诈诳燕军。
  [五]鲍本襄五年。
  [六]鲍本时立五年矣,迎而立之齐耳。
  [七]姚本一作“立”。鲍本“位”下有“立”字。补曰:“位”下有缺字。
  [八]鲍本补曰:“雨”,音预;“为溉”之“为”,去声。
  
  王孙贾年十五事闵王
  
  王孙贾年十五,事闵王。王出走,失王之处。其母曰:“女朝出而晚来,则吾倚门而望;女暮出而不还,则吾倚闾而望。女今事王,王出走,女不知其处,女尚何归[一]?”
  
  [一]鲍本责其亲王不如我之亲女。
  
  王孙贾乃[一]入市中,曰:“淖齿乱齐国,杀闵王[二],欲与我诛者,袒右[三]!”市人从者四百人,与之诛淖齿,刺而杀之。[四]
  
  [一]姚本一本添“反”字。
  [二]鲍本无“闵”字。正曰:追书之辞。
  [三]鲍本右肩。
  [四]鲍本补曰:袒,荡旱反,今循习作徒案反。说文,裼也。露臂。
  
  燕攻齐取七十余城
  
  燕攻齐,取七十余城,唯莒、即墨不下[一]。齐田单以即墨破燕,杀骑劫。
  
  [一]鲍本“不”作“未”。
  
  初,燕将[一]攻下聊城[二],人或谗之[三]。燕将惧诛,遂保守聊城,不敢归。田单攻之岁余,士卒多死,而聊城不下。
  
  [一]鲍本史亦不名。
  [二]鲍本属东郡。高纪注,在平原。正曰:括地志云,故聊城在博州聊城县西。
  [三]姚本三同。集无此“初燕将攻下聊城人或谗之”十一字。史记有。鲍本补曰:姚氏曰,三同,集无“初燕”止“谗之”十一字,则知此章首有误脱。正曰:自“燕攻齐”止“杀骑劫”二十五字,或他策脱简。而“初燕将”止“谗之”十一字,亦他本所无也。札记丕烈案:史记无“燕攻齐”至“杀骑劫”,有“燕将攻下聊城,人或谗之”,当是。策文本与史记不同,校者以史记文记其异同,遂羼入也。吴所说甚详,然仍多不可通者,不若衍其羼入,余均依旧,以存策文与史记之异说。
  
  鲁连乃书[一],约之矢[二]以射城中,遗燕将曰:“吾闻之,智者不倍[三]时而弃利,勇士不怯[四]死而灭名,忠臣不先身而后君。今公行一朝之[五]忿,不顾燕王[六]之无臣,非忠也;杀身亡聊城,而威不信于齐,非勇也;功废名灭,后世无称,非知也。故知者不再计,勇士不怯死[七]。今死生荣辱,尊卑贵贱,此其一时也[八]。愿公之详计而无与俗同也。且楚攻南阳[九],魏攻平陆[一○],齐无南面之心[一一],以为亡南阳之害,不若得济北之利,故定计而坚守之。今秦人下兵[一二],魏不敢东面[一三],横秦之势合[一四],则楚国之形危。且[一五]弃南阳,断右壤[一六],存济北,计必为之。今楚、魏交退[一七],燕救不至[一八],齐无天下之规[一九],与聊城共据[二○]期年之弊,即臣见公之不能得[二一]也。齐必决之于聊城,公无再计。彼燕国大乱,君臣过计[二二],上下迷惑,栗腹[二三]以百万[二四]之众,五折于外,万乘之国,被围于赵,壤削主困,为天下戮[二五],公闻之乎?今燕王方寒心独立,大臣不足恃,国弊多,民心无所归。今公又以弊聊[二六]之民,距全齐之兵[二七],期年不解,是墨翟之守也[二八];食人炊骨,士无反北之心,是孙膑、吴起之兵也。能以[二九]见于天下矣!
  
  [一]鲍本“书”上补“为”字。札记今本“书”上有“为”字,乃误涉鲍也。丕烈案:史记有。
  [二]鲍本缠束书于矢上。
  [三]鲍本倍,背同。
  [四]鲍本补曰:史记作“却”。札记丕烈案:单本索隐是“却”字,王震泽本是“怯”字。
  [五]姚本一作“亡”。
  [六]鲍本惠王。
  [七]姚本钱、刘,“勇士不再劫”。鲍本补曰:一本云,晁本无此“故智者不再计,勇士不怯死”二句,而云“此三者,世主不臣,说士不载”。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三者,世主不臣,说士不载,故智者不再计,勇士不怯死”。
  [八]鲍本此释上“不再计”,故史云“时不再至”。
  [九]鲍本史云,“齐之南阳”。然则此荆州郡,时属齐。补曰:索隐云,“南阳即齐淮北、泗上之地也”。
  [一○]鲍本补曰:平陆,见前。
  [一一]鲍本楚、魏在齐之南,齐有燕难,不急此二县,故不南面与争。补曰:正义云,“齐无南面攻楚、魏之心,以为南阳、平陆之害小,不如聊城之利大”。
  [一二]鲍本此时齐善秦,故下兵救之。
  [一三]鲍本不攻齐也。
  [一四]鲍本齐善秦为横。
  [一五]姚本一本添“齐”字。
  [一六]鲍本谓平陆。断亦弃也。
  [一七]鲍本言其皆退。
  [一八]鲍本不救聊城。
  [一九]鲍本规,犹谋也。秦救之,而楚、魏退,无谋齐者。
  [二○]鲍本据,相持也。
  [二一]姚本钱、刘一作“待”。鲍本不能胜齐。
  [二二]鲍本过,犹失。
  [二三]鲍本燕将。
  [二四]鲍本“百”作“十”。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十”。
  [二五]鲍本按:燕王喜四年,赵孝成十五年,廉颇围破燕,杀栗腹,在齐襄、燕惠聊城事二十八年。以为此时,则自骑劫败死外,不书他将及赵国也。正曰:说见章末详之。
  [二六]鲍本“弊聊”作“聊城”。补曰:一本以“敝聊”。札记丕烈案:史记作“敝聊”。
  [二七]鲍本距,拒同,捍也。
  [二八]鲍本墨子曰,“公输般为云梯,将以攻宋。墨子闻之,见般,以带为城,以牒为械。般九设机变,墨九距之。般之械尽,墨之守固有余”。
  [二九]鲍本“以”作“已”。札记丕烈案:史记无此字。
  
  “故为公计者[一],不如罢兵休士,全车甲,归报燕王,燕王[二]必喜。士民见公,如见父母,交游攘臂而议于世[三],功业可明矣。上辅孤主,以制群臣;下养百姓,以资说士[四]。矫国革俗于天下[五],功名可立也。意者[六],亦捐[七]燕弃世,东游于齐乎?请裂地定封,富比陶、卫[八],世世称孤寡[九],与齐久存[一○],此亦一计也。二者显名厚实也,愿公熟计而审处一也[一一]。
  
  [一]鲍本无“者”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二]姚本三本同一“燕王”字。
  [三]鲍本攘,言推臂前也。正曰:汉书邹阳传“攘袂”,颜云:“犹今人言将臂”。按,“攘臂”字见孟子,即此义。
  [四]鲍本辩说之士,资以借口。正曰:资给说士。
  [五]鲍本矫革,言变其国俗。
  [六]姚本曾无“意者”字,史记有。
  [七]鲍本捐亦弃。
  [八]姚本续:延笃注战国策云,陶,陶朱公也;卫,卫公子荆也。非也。王邵曰,魏冉封陶,商君姓卫。富比陶、卫,谓此。鲍本陶,穰侯邑。卫,自梁襄王后称君。正曰:索隐引延笃云,陶,陶朱;卫,卫公子荆。非也。
  [九]姚本钱作“寡人”。鲍本无“孤”字。补曰:一本“称孤寡”。札记丕烈案:史记无“寡”字。
  [一○]姚本刘作“左齐据右”。
  [一一]鲍本补曰:下无历数之辞,疑“一”字讹或衍。札记丕烈案:吴误读也,指上所云“二者”。史记作“而审处一焉”,可证。
  
  “且吾闻,效小节者不能行大威,恶小耻者不能立荣名。昔管仲射桓公中钩,篡也;遗[一]公子纠而不能死,怯也;束缚桎桔[二],辱身也。此三行者,乡里不通也,世主不臣也。使管仲终穷抑,[三]幽囚而不出,惭耻而不见,穷年没寿,不免为辱人贱行矣。然而[四]管子并[五]三行之过,据齐国之政,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为五伯首,名高天下,光照邻国。曹沫为鲁君将,三战三北,而丧地千里。使曹子之足不离陈,计不顾后,出必死而不生[六],则不免为败军禽将。曹子以败军禽将,非勇也;功废名灭,后世无称,非知也。故去三北之耻,退而与鲁君计也,曹子[七]以为遭[八]。齐桓公有天下,朝诸侯[九]。曹子以一剑之任,劫桓公于坛位之上,颜色不变,而辞气不悖。三战之所丧,一朝而反之,天下震动[一○]惊骇,威信吴、楚,传名后世。若此二公者,非不能行小节,死小耻也,以为杀身绝世,功名不立,非知也。故去忿恚[一一]之心,而成终身之名;除感忿之耻,而立累世之功。故业与三王争流,名与天壤相敝也[一二]。公其图之!”
  
  [一]鲍本遗,忘也。
  [二]鲍本“桔”作“梏”。桎,足械;梏,手械。札记今本“桔”误“梧”。鲍本作“梏”。
  [三]鲍本抑,按也。人所按,故为困。
  [四]鲍本无“而”字。
  [五]鲍本补曰:一本云“并”,晁作“弃”。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兼”。
  [六]鲍本出,计所出也。
  [七]姚本曾无“也曹子”三字。
  [八]鲍本正曰:“遭”字句。谓曹沫忍耻,而与鲁君计,以为遭遇也。史无此句则尤明。
  [九]鲍本此霸者之事。欲兴霸则可责以义,故沫与鲁君计言此。正曰:说见上。补曰:“有天下”,“有”字恐误。史作“朝天下,会诸侯”。“朝天下”,谓率天下朝王也。
  [一○]姚本续:别本有“诸侯”二字。
  [一一]鲍本恚,恨也。
  [一二]鲍本言天壤敝,此名乃敝。
  
  燕将曰:“敬闻命矣!”因罢兵到读[一]而去。故解齐国之围,救百姓之死,仲连之说也[二]。
  
  [一]鲍本“到读”作“倒韣”。韣,弓衣。倒,示无弓。正曰:未详,或误字衍文。札记今本“读”作“椟”。丕烈案:鲍改、吴补皆非也。“到”即“倒”字,又以“读”为“椟”字耳。不当辄改。
  [二]鲍本仲连传有。彪按:此书以齐闵为宣王,苏代为苏秦,事时不合如此者甚众,得为后人传录之误?至于此章引栗腹之事说聊城之将,则非后人谬矣。盖好事者闻约矢之说,惜其书不存,拟为之以补亡;而其人意气横溢,肆笔而成,不暇检校细处。太史公亦爱其千里,而略其牝牡骊黄。至于今二千岁,莫有知其非者也!又按:燕昭二十八年,书齐之不下者,惟聊、莒、即墨。聊即聊城也。徐广注,此栗腹事去长平十年,而不论其在聊城事后。苏氏古史亦因之疏矣。故备论之。正曰:鲁仲连说燕将下聊城,史不着年。其书引栗腹之败,此事在其后,故通鉴、大事记载于秦孝文元年,当燕王喜五年,齐王建十五年。自赧王三十一年,燕率五国伐齐,闵王死,襄王立;三十六年,燕昭王卒;明年,惠王立。越武成王、孝王而至王喜,凡三十四年。此盖二事误乱为一。自“燕攻齐”止“杀骑劫”二十五字,或他策脱简;而“初燕将”止“谗之”十一字,亦他本所无也。且单由即墨起七十余城,即复为齐,不闻聊城尚为燕守。以齐之事势,岂有舍之三十余年而不攻,单之兵力,三十余年而不能下欤?今曰“攻之岁余不下”,可见为此时燕将守聊城事也。史称,毅破齐不下者,独莒、即墨;单纵反间,亦言二城。而燕世家书聊、莒、即墨,策亦有三城不下之言,果一时事,则聊城亦为齐守,而非燕将为燕守者。此误因聊城不下,而引与莒、即墨乱也。考之单传,自复齐之后,无可书之事。齐襄王十九年,当赵孝成王元年,赵割地求单为将;次年遂相赵,必不复返齐矣。距聊城之役,凡十六年,单岂得复为齐将哉?此因“岁余不下”之言,聊、莒、即墨之混,而误指以为单也。夫仲连之言,正谓栗腹败,燕国乱,聊城孤守,齐方并攻,势将必拔。其言初不涉湣、襄、昭、惠之际。所谓“楚攻南阳,魏攻平陆”,闵王时,楚取淮北,单复齐后,盖已复之,不闻楚、魏交攻之事,二事必在后也。燕将被谗惧诛,连书亦无此意,此因乐毅而讹也。史又称,燕将得书自杀,单遂屠聊城,尤非事实。齐前所杀燕将,惟骑劫尔,不闻其他,此因骑劫而讹也。连之大意,在于罢兵息民。而其料事之明,劝以归燕降齐,亦度其计之必可者。排难解纷,又素所蓄积也!迫之于穷,而致之于死,岂其心哉?夫其劝之,正将以全聊城之民,而忍坐视屠之哉!燕将死,聊城屠,连何功美之称,而齐欲爵之哉?策所云解兵而去者,当得其实,而史不可信也。故论此事者,一考之仲连之书,则史、策之舛误肴混者,皆可得而明矣。鲍不此之察,见其不通,遂谓好事者闻约矢之说,惜其书不存,拟之以补亡,二千余年,莫有觉者,何其谬哉?史误因策,通鉴、大事记称田单误因史。真文忠公反据鲍氏为断,而谓鲁连之说不可为训,皆失考也。
  
  燕攻齐齐破
  
  燕攻齐,齐破。闵王奔莒,淖齿杀闵王。田单守即墨之城,破燕兵,复齐墟。襄王为太子征[一]。齐以[二]破燕,田单之立疑,[三]齐国之众,皆以田单为自立也。襄王立,田单相之。
  
  [一]鲍本征,犹信也。太子初易姓名为庸,人疑之,至是始有状可信也。
  [二]鲍本“以”作“已”。
  [三]鲍本人疑单也。
  
  过灾[一]水,有老人涉灾[二]而寒,出不能行,坐于沙中。田单见其寒,欲使后车分[三]衣,无可以分者,单解裘而衣之。襄王恶之,曰:“田单之施,将欲以取我国乎?不早图[四],恐后之[五]。”左右顾无人,岩下[六]有贯珠者[七],襄王呼而问之曰:“女闻吾言乎?”对曰:“闻之。”王曰:“女以为何若?”对曰:“王不如因以为己善。王[八]嘉单之善,下令曰:‘寡人忧民之饥也,单收而食之;寡人忧民之寒也,单解裘而衣之;寡人忧劳百姓,而单亦忧之,称寡人之意[九]。’单有是善而王嘉之,善单之善,亦王之善已[一○]”王曰:“善!”乃赐单牛酒,嘉其行。
  
  [一]鲍本灾,淄同。
  [二]姚本曾一作“灾水”。
  [三]姚本一本下有“之”字。
  [四]鲍本“图”下有“之”字。
  [五]鲍本恐单先发。
  [六]姚本续:别本“岩”字作“声”,句绝。通鉴作“岩下”。
  [七]姚本续:元和姓纂引战国策,“齐有贯殊”。则贯姓殊名,非贯珠者。鲍本齐人。
  [八]姚本刘,“曰:奈何?曰”。
  [九]鲍本称,犹副。
  [一○]札记今本“已”误“也”。
  
  后数日,贯珠者复见王曰:“王至朝日,宜召田单而揖之于庭,口劳之。乃布令求百姓之‘饥寒者,收谷[一]之。”乃使人听于闾里,闻丈夫之相□与语,举□□□□曰[二]:“田单之爱人!嗟,乃王之教泽也!”[三]
  
  [一]鲍本谷,犹养。
  [二]姚本“相”下空一字,“举”下空四字。鲍本“举”字在“与”字上。补曰:此因“与”字误衍在此,姚本在“曰”字上。札记今本不空,鲍本不空。丕烈案:所空,疑本有姚氏校语而删去者。
  [三]鲍本彪谓:单之取疑,所谓威震主者欤?襄王亦不明甚矣!使单有异志,阖城阳而王,孰敢不听,岂俟今日哉?贯珠者,可谓君子人矣!为是言也,上足以掩王之非,下足以救单之死,一言而齐国定。君子哉!补曰:斯人者,又能免其身。不然,王惧其以前言告单,必杀之矣。
  
  貂勃常恶田单
  
  貂勃[一]常恶田单,曰:“安平[二]君,小人也。”安平君闻之,故为酒而召貂勃,曰:“单何以得罪于先生,故常见誉[三]于朝[四]?”貂勃曰:“跖之狗吠尧[五],非贵跖而贱尧也,狗固吠非其主也。且今使公孙子贤,而徐子不肖。然而使公孙子与徐子斗,徐子之狗,犹时[六]攫公孙子之腓[七]而噬之也[八]。若乃得去不肖者,而为贤者狗,岂特攫其腓而噬之耳哉?”安平君曰:“敬闻命。”明日,任之于王[九]。
  
  [一]鲍本貂勃,齐人。
  [二]鲍本补曰:徐广云,此海东安平。正义云,在青州临淄县东,古纪国之●邑。索隐云,单初起安平,故以为号。
  [三]姚本曾一作“恶”。
  [四]鲍本不欲正言其毁。
  [五]鲍本跖,柳下季之弟盗跖。正曰:此庄生寓言,惠、跖时不相及。蒯通之言出于此。
  [六]鲍本“犹”作“由”,“时”作“将”。补曰:“由”,“犹”通。一本作“犹”。
  [七]姚本钱、刘一作“●”。
  [八]鲍本攫,持。腓,胫●。噬,啖也。正曰:噬,啮也。
  [九]鲍本白王使任用之。
  
  王有所幸臣九人之属,欲伤安平君,相与语于王曰:“燕之伐齐之时,楚王[一]使将军[二]将万人而佐齐。今国已定,而社稷已安矣,何不使使者谢于楚王?”王曰:“左右孰可?”九人之属曰:“貂勃可[三]。”貂勃使楚。楚王受而觞之,数日不反。九人之属相与语于王曰:“夫一人[四]身,而牵留万乘者,岂不以据势也哉[五]?且安平君之与王也,君臣无礼[六],而上下无别。且其志欲为不善[七]。内牧[八]百姓,循抚其心,振[九]穷补不足,布德于民;外怀戎翟、天下之贤士[一○],阴结诸侯之雄俊豪英。[一一]其志欲有为也[一二]。愿王之察之。”异日,而王曰:“召相单来。”田单免冠徒跣肉袒而进[一三],退而请死罪。五日,而王曰:“子无罪于寡人,子为子之臣礼,吾为吾之王礼而已矣。”
  
  [一]鲍本顷襄。
  [二]鲍本淖齿也。
  [三]鲍本欲去单之助。
  [四]姚本一本下有“之”字。
  [五]鲍本言勃据单势。正曰:言单据势。
  [六]鲍本补曰:通鉴,“君臣无异”。
  [七]鲍本谓反畔。
  [八]鲍本“牧”作“收”。
  [九]鲍本振,举救也。
  [一○]鲍本怀翟与士。
  [一一]鲍本诸侯之人。
  [一二]鲍本为不善。
  [一三]鲍本肉袒,露肢体,示欲受刑。正曰:袒,即裼也。去上衣曰裼。
  
  貂勃从楚来,王赐诸前[一],酒酣[二],王曰:“召相田单而来。”貂勃避席稽首曰:“王恶得此亡国之言乎?王上者孰与周文王?”王曰:“吾不若也。”貂勃曰;“然,臣固知王不若也。下者孰与齐桓公?”王曰:“吾不若也[三]。”貂勃曰:“然,臣固知王不若也。然则周文王得吕尚[四]以为太公,齐[五]桓公得管夷吾以为仲父,今王得安平君而独曰‘单’。且自天地之辟[六],民人之治[七],为人臣之功者,谁有厚于安平君者哉?而王曰‘单,单’。恶得此亡国之言乎?且王不能守先[八]王之社稷,燕人兴师而袭齐墟,王走而之城阳[九]之山中。安平君以惴惴[一○]之即墨,三里之城,五里之郭,敝卒七千,禽其司马[一一],而反千里之齐,安平君之功也。当是时也,阖城阳而王[一二],城阳、天下[一三]莫之能止。然而计之于道,归之于义,以为不可,故为栈道木阁[一四],而迎王与后于城阳山中,王乃得反,子临百姓。今国已定,民已安矣,王乃曰‘单[一五]’。且婴儿之计不为此。王不亟杀此九子者以谢安平君,不然,国危矣!”王乃杀九子而逐其家,益封安平君以夜[一六]邑万户。
  
  [一]鲍本补曰:一本“王觞赐诸前”,愚恐“赐”乃“觞”之讹。
  [二]鲍本酣,酒乐。
  [三]鲍本无下“貂勃曰然臣固知王不若也”十一字。补曰:此下姚本有。
  [四]鲍本“尚”作“望”。
  [五]鲍本无“齐”字。
  [六]鲍本开也。
  [七]姚本曾作“始”字。
  [八]鲍本“先”作“乎”。
  [九]鲍本城阳,兖州国,莒其县也。
  [一○]鲍本惴惴,忧惧也。
  [一一]鲍本主兵之官,谓骑劫。
  [一二]鲍本不通王而自王。补曰:春秋后语,“阖”作“舍”。
  [一三]鲍本城阳与天下之人。正曰:“城阳”二字因上文衍。
  [一四]鲍本木阁、栈道,皆以通险。
  [一五]鲍本补增一“单”字。正曰:与前连举不同。札记今本“单”下复有“单”字,乃误涉鲍也。
  [一六]姚本“夜”一作“剧”。鲍本“夜”,一作“剧”,属淄川。又东莱有掖,有不夜。疑“夜”字为“掖”不全,或“不夜”省“不”。补曰:括地志,剧城在青州寿光县南三十里。颜师古云,齐地记,古有日夜出,见于东莱,故莱子立此邑,以不夜为名。“使者”、“使楚”之“使”,去声。
  
  田单将攻狄
  
  田单将[一]攻狄[二],往见鲁仲子[三]。仲子曰;“将军攻狄,不能下也。”田单曰:“臣以五里之城,七里之郭,破亡余卒,破万乘之燕,复齐墟。攻狄而不下,何也?”上车弗谢而去。遂攻狄,三月而不克之也。
  
  [一]鲍本为大将。
  [二]鲍本狄,北胡。正曰:史,田儋,狄人。徐广注,今乐安临淄县。正义云,淄州高苑县西北,狄故城。札记今本“狄”误“翟”。
  [三]鲍本连也。
  
  齐婴儿谣曰:“大冠若箕[一],修剑拄颐,攻狄不能[二],下垒枯丘[三]。”田单乃惧,问鲁仲子曰:“先生谓单不能下狄,请闻其说。”鲁仲子曰:“将军之在即墨,坐而织蒉[四],立则丈插[五],为士卒倡[六]曰:‘可[七]往矣!宗庙亡矣!云曰尚矣[八]!归于何党矣[九]!’当此之时,将军有死之心,而士卒无生之气,闻若言[一○],莫不挥泣奋臂而欲战,此所以破燕也。当今将军东有夜邑[一一]之奉,西有灾上之虞,黄金横带,而驰乎[一二]淄、渑[一三]之间,有生之乐,无死之心,所以不胜者也。”田单曰:“单有心,先生志之矣。”明日,乃厉[一四]气循[一五]城,立于矢石之所,乃[一六]援枹鼓[一七]之,狄人乃下。[一八]
  
  [一]鲍本箕,簸器。
  [二]姚本续云:能,音泥。
  [三]姚本续云:丘,音溪,古凑音。晁改作“垒于梧丘”。说苑同。鲍本垒,军壁也。言大不能降一垒,小不能枯一丘。言无人物。补曰:吴氏韵补,能,凑年题反。丘,凑法其反。庐陵刘氏,“请垒枯丘”,谓空守一丘为垒。说苑,“攻狄不能下,垒于梧丘”。齐景公田于梧,地名也。一本引北堂书钞同说苑,无“能”字。一本“垒枯骨成丘”。通鉴从之。各有不同,似“梧丘”义长。
  [四]鲍本蒉,草器。
  [五]鲍本“丈”作“杖”。插,锸同,刺土器。
  [六]鲍本倡,导也。
  [七]札记今本“可”误“何”。
  [八]姚本一作“去日”。鲍本“云曰”作“亡日”。尚,犹久也。言见亡之兆,其日已久。札记今本“云曰”作“亡日”。丕烈案:此“曰”字当作“白”。“云白”者,“魂魄”之省文。尚,读为戃,即说苑之“魂魄丧矣”也。作“亡日”者,非。
  [九]姚本续:别本无“可往矣,宗庙亡矣,今日尚矣,归何党矣(凑音,“往”、“尚”皆有平声,“党”亦当平读)”。说苑“宗庙亡矣,魂魄丧矣,归何党矣”。鲍本党,犹乡也。言无所归。
  [一○]鲍本若,如此也。
  [一一]姚本说苑作“掖邑”。
  [一二]姚本说苑作“驰聘”。
  [一三]鲍本昭十二年注,渑水出临淄,入时水。
  [一四]鲍本厉,激昂也。
  [一五]姚本一作“修”。
  [一六]姚本刘本作“及”。
  [一七]鲍本枹,击鼓杖。
  [一八]鲍本补曰:马谡对诸葛亮曰,“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其言出于此。“夜”,说苑作“掖”,渑音黾,枹音浮。按史,赵孝成王元年,田单将攻燕,拔中阳;又攻韩注,又拔之。次年,单为相。孝成之元年,齐襄之十九年也,赵王新立,秦攻赵,求救于齐,齐人使以长安君为质,齐师乃出,秦师退。又策云,赵王割济东三城城邑市五十七与齐,求安平君为将攻燕,亦是年事。盖齐、赵方睦也。考之史,单自复齐之后,唯有伐狄之战。大事记并书于一年。而襄王十年,赵、燕、周取齐昌国、高唐。十三年,蔺相如伐齐,至平邑,秦客卿灶暨楚,仍岁攻刚寿。以单之在齐而丧地被兵,不闻其却战而克敌也。而一为赵用,遂以立功。意者,单以功高被谗,齐襄虽为之杀谮者,所以任单者,不能展尽欤?不然,则单之惧祸持怯而自晦也。秦策云,田单将齐之良,横行于中十四年,终身驰于封内。考之杀骑劫之岁,至襄王十八年,凡十四年。次年,而单为赵将。是年,襄王死,单不复返齐。明年,遂为相。然单之在赵,自二战之后,不闻他功。盖既试其端,而亦终不忍背宗国以为赵用也!单之心亦可见矣!
  
  濮上之事
  
  濮上[一]之事,赘子死,章子[二]走,盼子[三]谓齐王曰:“不如易[四]余粮于宋,宋王[五]必说,梁氏不敢过宋伐齐。齐固[六]弱,是以余粮收宋也。齐国复强,虽复责之宋[七],可[八];不偿,因以为辞而[九]攻之,亦可。”[一○]
  
  [一]鲍本此东郡濮水之上,实卫地。
  [二]鲍本皆以名子之,犹婴子、文子。章,匡章。
  [三]鲍本田盼也。威王言使守高唐者,并齐将。
  [四]鲍本易,移与之。
  [五]鲍本辟公。正曰:辟公说,见宋策。桓公未尝称王,宋偃十一年称王,当齐宣王二十五年,此非威王时。
  [六]鲍本固,犹信。
  [七]姚本刘添“不”字。
  [八]鲍本可责其偿。
  [九]鲍本无“而”字。
  [一○]鲍本盼子,威王臣。威自九年后,未尝败挠。此言二子死,盖九年前也。正曰:盼子虽见称于威王,宣王二年马陵之役,盼为将;十年,楚败齐,令齐逐田婴,张丑说楚王云,“婴逐,盼子必用”,则盼尤着于宣王之世。伐燕之役,章子将兵,亦宣王时。且策有“齐国复强”之言,决非威王时也。
  
  齐闵王之遇杀[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与《濮上之事》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齐闵王之遇杀,其子法章变姓名,为莒太史家庸夫[一]。太史□[二]女,奇法章之状貌,以为非常人,怜而常窃衣食之,与[三]私焉。莒中及齐亡臣[四]相聚,求闵王子,欲立之。法章乃自言于莒。共立法章为襄王。襄王立,以太史氏女为王后,生子建。太史□曰:“女无谋[五]而嫁者,非吾种也,污吾世矣。”终身不睹。君王后[六]贤,不以不睹之故,失人子之礼也。
  
  [一]鲍本佣,庸同,均直也。
  [二]姚本刘作“徼”。鲍本□,音跃。补曰:徐广云,一音皎。
  [三]姚本曾添“之”字。
  [四]鲍本臣之出亡者。
  [五]姚本一作“媒”。
  [六]姚本刘下更有“君王后”三字。
  
  襄王卒,子建立为齐王。君王后事秦谨,与诸侯信,以故建立四[一]十有余年不受兵[二]。
  
  [一]鲍本衍“四”字。
  [二]鲍本正曰:此要其终而言之,“建立”字可见。建四十四年为秦虏。补曰:秦远交齐而善之,故齐事秦谨,不悟其计也。与诸侯信,此恐未然。史称齐亦东边海上,秦日夜攻三晋、燕、楚,五国各自救,以故四十余年不受兵,此实录也。齐与诸侯信,则安得不助五国乎?
  
  秦始皇[一]尝使[二]使者遗君王后玉连环[三],曰:“齐多知,而[四]解此环不?”君王后以示群臣,群臣不知解。君王后引椎[五]椎破之,谢秦使曰:“谨以解矣。”
  
  [一]鲍本“始皇”作“昭王”。按后卒于庄襄之元,不逮始皇也。补曰:字误。
  [二]鲍本“使”作“遣”。
  [三]鲍本两环相贯。
  [四]姚本别本作“能”。
  [五]鲍本“椎”作“锥”。
  
  及君王后病且卒,诫建曰:“群臣之可用者某”。建曰:“请书之。”君王后曰:“善。”取笔牍[一]受言。君王后曰:“老妇已亡矣[二]!”
  
  [一]鲍本牍,书版也。
  [二]鲍本“亡”作“忘”。详其指,盖怒建之不心受,托以病昏耳。札记今本“亡”作“忘”。丕烈案:赵策有此“亡”字。
  
  君王后死,后后胜[一]相齐,多受秦间金玉,使宾客入秦,皆为变辞[二],劝王朝秦,不修攻战之备。[三]
  
  [一]鲍本疑即后之族。
  [二]鲍本变诈之辞。盖使者还,以恐动王也。
  [三]鲍本彪谓:君王后,贤智妇人也,惜其不能正始。乃其父,正烈男子也,义不能疚,利不能回,其斯人乎?正曰:策云,君王后贤,不失人子之礼;又秦王令解环,以齐多智为言。故鲍以贤赞之。不能正始,既不足言贤;信秦之谋,不助诸侯,又何智之有?
  
  齐王建入朝于秦
  
  齐王建入朝于秦,雍门司马前曰:“所为立王者,为社稷耶?为王立王耶?”王曰:“为社稷。”司马曰:“为社稷主王,王何以去社稷而入秦?”齐王还车而反。即墨大夫与[一]雍门司马谏而听之,则以为可可[二]为谋[三],即入见齐王曰:“齐地方数千里,带甲数百[四]万。夫三晋大夫,皆不便秦,而在阿、鄄之间者百数,王收而与之百[五]万之众,使收三晋之故地,即临晋[六]之关可以入矣;鄢、郢大夫,不欲为秦[七],而在城[八]南下者百数,王收而与之百万之师,使收楚故地,即武关[九]可以入矣。如此,则齐威可立,秦国可亡。夫舍南面之称制[一○],乃西面而事秦,为大王不取也。”齐王不听。
  
  [一]姚本一作“闻”。鲍本“与”作“闻”。札记丕烈案:此当作“以”,互易下文。
  [二]姚本一作“以”。鲍本无下“可”字。札记丕烈案:此当作“与”,误作“以”,互易上文。校者改作“与”,因形近而又讹为“可”。
  [三]鲍本又疑“可为谋”本注字。
  [四]鲍本“百”作“十”。
  [五]鲍本“百”作“十”。补曰:通鉴作“数”,下同。札记丕烈案:通鉴亦改耳。
  [六]鲍本临晋,属左冯翊。
  [七]鲍本不属之也。
  [八]鲍本齐城。
  [九]鲍本始皇纪注:武关,秦南关,在陕西弘农东。
  [一○]鲍本“夫”作“矣”。此亦秦人之辞,时未有此。正曰:谓其弃王而为臣也。札记今本无“夫”字。
  
  秦使陈驰[一]诱齐王内之,约与五百里之地[二]。齐王不听即墨大夫而听陈驰,遂入秦。处之共[三]松柏之间,饿而死。先是齐为之歌曰:“松邪!柏邪!住建共者,客耶[四]!”
  
  [一]鲍本齐客之入秦者。正曰:上章谓“齐宾客入秦,皆为变辞”。又陈为齐姓,故云。然不可考。
  [二]鲍本盖伪许之。
  [三]鲍本共,属河内。补曰:卫州共城县。
  [四]姚本续:史记,“松耶!柏耶!住建共者,客耶”!司马贞音“邪”,谓是建之“邪客”,说王狂言,遂致失策,令建迁共。地理志,河内有共县。柏,古音逋莫切。客,古音恪,古音亦凑。史记,歌云云,疾建用客之不详也。鲍本客,谓陈驰。自秦称之,曰客。彪谓:建之听雍门似矣,而不卒于即墨,惟不明故也。不明以亡国,有国家者,可不以正心诚意为先乎?正曰:专指陈驰,非自齐称之曰客尔。史谓,建听奸人、宾客以亡。秦策,秦王资顿弱以游齐王入朝,知客非一也。忽出“正心诚意”一语,论虽正而不切。上言“不明”,而此曰“以为先”,乌睹大学之序。
  
  齐以淖君之乱[校一]
  
  [校一]此篇鲍本在《楚策》。
  
  齐以淖君之乱[一]秦。其后秦欲取齐[二],故使苏涓[三]之楚,令[四]任固之齐。齐明谓楚王曰:“秦王[五]欲楚,不若其欲齐之甚也。其使涓来,以示齐之有楚[六],以资固于齐[七]。齐见[八]楚,必受固。是王[九]之听涓也,适为固驱以合齐、秦也[一○]。齐、秦合,非楚之利也。且夫涓来之辞[一一],必非固之所以之齐之辞也[一二]。王不如令人以涓来[一三]之辞谩固于齐[一四],齐、秦必不合。齐、秦不合,则王重矣。王欲收齐以攻秦,汉中可得也。王即欲以秦攻[一五]齐,淮、泗之间亦可得也。”[一六]
  
  [一]姚本一本添“仇”字。鲍本“秦”上有“事”字。札记丕烈案:鲍所补谬甚,与下文全不合。此有脱,但未详。
  [二]鲍本与齐合。
  [三]鲍本涓、固皆秦人。
  [四]姚本三本同作“合”。
  [五]鲍本昭。
  [六]鲍本以有楚之亲示齐。
  [七]鲍本为任固资。
  [八]姚本一作“有”。鲍本见其纳涓。
  [九]鲍本“王”作“楚”。补曰:一本此有“王”字。
  [一○]鲍本所谓资固。
  [一一]鲍本无“之辞”二字。补曰:一本此下有“之辞”二字。
  [一二]鲍本涓之辞必厚楚而薄齐,固之辞必厚齐而薄楚。
  [一三]鲍本无“来”字。
  [一四]鲍本谩,欺也。以涓薄齐之辞告齐,则固言厚齐者非实,齐必以固为欺己。
  [一五]鲍本补“攻”字。补曰:一本有“攻”字。
  [一六]鲍本原在齐策。正曰:从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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