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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 国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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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策卷十五 楚二
  
  魏相翟强死
  
  魏相翟强死。为甘茂谓楚王曰:“魏之几相者[一],公子劲也[二]。劲[三]也相魏,魏、秦之交必善[四]。秦、魏之交完,则楚轻矣。故王不如与齐约,相甘茂于魏。齐王[五]好高人以名,今为其行人[六]请魏之相,齐必喜。魏氏不听,交恶于齐;齐、魏之交恶,必争事楚。魏氏听,甘茂与樗里疾,贸首[七]之仇也;而魏、秦之交必恶[八],又交重楚也。”
  
  [一]鲍本言危欲相之。
  [二]鲍本秦人。
  [三]姚本刘,一无下“也”字。
  [四]鲍本劲,秦人而魏相之故。正曰:俱无考。
  [五]鲍本闵。
  [六]鲍本楚为齐请如其使者。礼,行人使适四方。
  [七]鲍本贸,言欲易取其首。
  [八]鲍本疾相秦,茂相魏故。
  
  齐秦约攻楚
  
  齐、秦约攻楚,楚令景翠以六城赂齐[一],太子为质[二]。昭雎谓景翠曰:“秦恐且因景鲤、苏厉而效地于楚。公出地以取[三]齐,鲤与厉且以收地取秦[四],公事必败[五]。公不如令王重赂景鲤、苏厉,使入秦[六],秦[七]恐[八],必不求地[九]而合于楚。若齐不求,是公与约也。”[一○]
  
  [一]姚本一本下有“以”字。
  [二]鲍本此二十九年,太子横。
  [三]姚本“取”一作“收”,别本作“牧”。鲍本取,犹收,犹悦。
  [四]鲍本收前所效者。盖二人之辞。曰楚出地取齐,楚既弱矣,何足与地。秦收所效,必悦二人也。正曰:景鲤乃楚臣,秦可因之以责地。见楚弱,而劝秦收所效之地,恐非。
  [五]鲍本楚不得秦地,景翠赂齐,楚必怨翠。
  [六]鲍本二人得楚赂,不复为秦收地矣。
  [七]姚本一本下有“齐”字。札记吴氏正曰,“秦”字疑当作“齐”,是也。
  [八]鲍本以齐、楚合故。
  [九]鲍本不收所效。
  [一○]鲍本两国各不取地而止攻,是约者复和也。与,如与国之与,和好也。言翠能和两国之约。正曰:战国之时,秦之割地希矣,惟赧王十七年割三城和齐、韩、魏一事尔。怀王末年,楚益以弱,虽合齐,秦未必递惧而割也。效地于楚者,令楚效地。恐者,恐或如此之辞也。景翠必与景鲤、苏厉不合者,故雎言翠既以地赂齐,则秦恐或且因苏厉、景鲤而令楚效地,是翠出地取齐,而二人收所出之地以取秦,翠事岂不败乎?今不如重赂二人,使入秦为解,则秦恐或必不求地而与楚合。齐见秦、楚之合,若不求地,则是公能和好结约也。“秦恐必不求地”,“秦”字疑当作“齐”字。谓重赂二人入秦,则齐和。秦、楚之和,恐不敢求所赂地。若果不求,是公能和好结约也。说亦通。
  
  术视伐楚
  
  术视[一]伐楚,楚令昭鼠以十万军汉中。昭雎胜秦于重丘[二],苏厉谓宛公昭鼠[三]曰:“王[四]欲昭雎之乘[五]秦也,[六]必分公之兵以益之。秦知公兵之分也,必出汉中[七]。请为公令辛戎[八]谓王[九]曰:‘秦兵且出汉中。’则公之兵全矣。[一○]”
  
  [一]鲍本秦人。
  [二]姚本别本“丘”作“兵”。鲍本属平原。正曰:恐非。
  [三]鲍本鼠为宛尹。
  [四]鲍本王,楚王。
  [五]鲍本乘,犹凌。
  [六]鲍本无“也”字。
  [七]鲍本出兵伐此。
  [八]鲍本“辛”作“芈”。戎,楚人,贵于秦。补曰:当作“芈”。
  [九]鲍本如以私告楚王者。
  [一○]鲍本欲其备秦,故不分其兵。
  
  四国伐楚[校一]
  
  [校一]姚本此篇与《术视伐楚》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四国伐楚[一],楚令昭雎将以距[二]秦。楚王欲击秦,昭侯[三]不欲。桓臧为昭雎谓楚王曰:“雎战胜[四],三国恶楚之强也,恐秦之变而听楚也,必深攻楚以劲秦[五]。秦王[六]怒于战不胜,必悉起而击楚,是王与秦相罢[七],而以[八]利三国也。战不胜秦,秦进兵而攻。不如益昭雎之兵,令之示秦必战。秦王恶与楚相弊而令天下[九],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一○]。秦、楚之合,而燕、赵、魏不敢不听,三国可定也。”
  
  [一]鲍本楚记,二十八年,秦、齐、韩、魏共攻楚。
  [二]鲍本拒同。
  [三]鲍本“侯”作“雎”。
  [四]姚本一本下有“秦”字。
  [五]鲍本坚其伐楚之心。
  [六]鲍本昭。
  [七]鲍本音疲。
  [八]姚本一本无“以”字。
  [九]鲍本“下”下补“利”字。正曰:谓以相弊,令以天下使知。札记今本“下”下有“利”字,乃误涉鲍也。丕烈案:“令”乃“全”字之讹,吴说亦未是。
  [一○]鲍本秦见楚将必战,必割地与楚和,战伐之害可息也。收,犹息。正曰:秦恶与楚相敝而不战,则楚可以少割地而收秦。一本无“害”字,是。札记吴氏正曰,一本无“害”字,是。丕烈案:此因上文“割”字而误衍。“害”、“割”同字。
  
  楚怀王拘张仪
  
  楚怀王拘张仪[一],将欲杀之。靳尚[二]为仪谓楚王曰:“拘张仪,秦王必怒。天下见楚之无秦也,楚必轻矣。”又谓王之幸夫人郑袖曰:“子亦自知且贱于王乎?”郑袖曰:“何也?”尚曰:“张仪者,秦王[三]之忠信有功臣也。今楚拘之,秦王欲出之。秦王有爱女而美,又简择宫中佳玩丽好玩习音者[四],以欢从之;资之金玉宝器,奉以上庸六县为汤沐邑[五],欲因张仪内之楚王。楚王必爱,秦女依强秦以为重,挟宝地以为资,势[六]为王妻以临于楚。王惑于虞乐,必厚尊敬亲爱之而忘子,子益贱而日疏矣。”郑袖曰:“愿委之于公,为之奈何?”曰:“子何不急言王,出张子。张子得出,德子无已时,秦女必不来,而秦必重子。子内擅楚之贵,外结秦之交,畜张子以为用,子之子孙必为楚太子矣,此非布衣之利也。[七]”郑袖遽说楚王出张子。[八]
  
  [一]鲍本以其欺楚以商于故。
  [二]鲍本楚人。
  [三]鲍本惠。
  [四]鲍本原注衍上“玩”字。好玩,人之可好可玩者。书曰,“玩人丧德”。习音,所谓欢也,以从爱女。补曰:一本无上“玩”字。正曰:习于音声者。
  [五]鲍本以邑为女汤沐之具。
  [六]鲍本“势”下补“必”字。补曰:此下疑有缺字。札记丕烈案:鲍、吴皆非。此无缺,读以“势为王妻以临于楚”八字为一句。
  [七]鲍本利在为王。
  [八]鲍本此十八年。补曰:史,楚愿得张仪而献黔中,秦王欲遣之,口弗忍言。仪请行,曰,“臣善靳尚,尚得事郑袖,袖所言皆从”。遂使楚。仪固已料是谋之必中矣。
  
  楚王将出张子
  
  楚王将出张子,恐其败己也[一],靳尚谓楚王曰:“臣请随之。仪事王不善,臣请杀之。”
  
  [一]姚本“败”一作“欺”。
  
  楚小臣,靳尚之仇也,谓张旄[一]曰:“以张仪之知,而有秦、楚之用,君必穷矣。君不如使人微要靳尚而刺之[二],楚王必大怒仪也。彼仪穷,则子重矣。楚、秦相难,则魏无患矣。”
  
  [一]鲍本魏之用事者。
  [二]鲍本“刺”作“杀”。微,不显也,使若仪杀之。
  
  张旄果令人要靳尚刺之。楚王大怒,秦构[一]兵而战。秦、楚争事魏,张旄果大重。[二]
  
  [一]鲍本“构”上补“楚”字。
  [二]鲍本彪谓:张旄欲穷仪,则如杀仪斯已矣。今不杀仪,顾从说者杀尚,以之智,为足以免于死也。补曰:大事记,靳尚之出张仪,欲以求福也,反以杀身。事变之来,可迎随哉?此可为小人之戒。屈原曰,“前大王见欺于张仪,仪至,臣以为大王烹之”。吁!岂惟屈原,虽庸人孰不谓然?怀王听靳尚,随袖之言而出之。既出之,又恐其欺己,而使尚随之,不悟其诳。尚之见杀,则虽怒而终不能诛仪也。杜忠言,惑邪说,玩弄于仪掌股之上,召寇衄师,丧国亡身,死有余责。特以为秦人诈诱天下,反从而怜之,计其愚闇强愎,六国之主,无与辈也。
  
  秦败楚汉中
  
  秦败楚汉中[一]。楚王入秦,秦王[二]留之。游腾为楚谓秦王曰:“王挟楚王,而与天下攻楚,则伤行矣。不与天下共攻之,则失利矣。王不如与之盟而归之。楚王畏[三],必不敢倍[四]盟。王[五]因与三国攻之,义也。”[六]
  
  [一]鲍本此三十年,秦伐我,取入城,宜得汉中。
  [二]鲍本昭。
  [三]鲍本畏,畏秦。
  [四]鲍本“倍”作“背”。
  [五]鲍本“王”下补“背盟”二字。补曰:宜复有“背盟”二字。
  [六]鲍本彪谓:此言亦可听也。而秦志在乱楚,不为之动,所以卒并天下。后人守此。
  
  楚襄王为太子之时
  
  楚襄王为太子之时,质于齐。怀王薨,太子辞于齐王[一]而归。齐王隘[二]之:“予我东地五百里,乃归子。子不予我,不得归。”太子曰:“臣有傅,请追[三]而问傅。”傅慎子曰:“献之地,所以为身也。爱地不送死父,不义。臣故曰,献之便[四]。”太子入,致命齐王曰[五]:“敬献地五百里。”齐王归楚太子。
  
  [一]鲍本闵。
  [二]鲍本隘,犹阻。未即许,求地也。补曰:隘,从阨音,下同。
  [三]鲍本“追”作“退”。补曰:“退”字讹。札记今本“追”作“退”,乃误涉鲍也。
  [四]姚本“便”一作“使”。曾作“便”。
  [五]鲍本致命,归诚之言。正曰:送致命令,如项羽使人致命怀王。
  
  太子归,即位为王。齐使车五十乘,来取东地于楚。楚王告慎子曰:“齐使来求东地,为之奈何?”慎子曰:“王明日朝群臣,皆令献其计。”
  
  上柱国子良入见。王曰:“寡人之得求反[一],王[二]坟墓、复[三]群臣、归社稷也,以东地五百里许齐。齐令[四]使来求地,为之奈何?”子良曰:“王不可不与也。王身出玉声,许强万乘之齐而不与,则不信,后不可以约结诸侯。请与而复攻之。与之信,攻之武。臣故曰与之。”
  
  [一]鲍本求反国而得。
  [二]鲍本“王”作“主”。札记今本“王”作“主”。
  [三]鲍本复,见之。
  [四]姚本“令”一作“今”。
  
  子良出,昭常入见。王曰:“齐使来求东地五百里,为之奈何?”昭常曰:“不可与也。万乘者,以地大为万乘。今去东地五百里,是去战国之半也,有万乘之号而无千乘之用也,不可。臣故曰勿与。常请守之”。
  昭常出,景鲤入见。王曰:“齐使来求东地五百里,为之奈何?”景鲤曰:“不可与也。虽然,楚不能独守。王身出玉声,许万乘之强齐也而不与,负不义于天下。楚亦不能独守[一]。臣请西索救于秦。”
  
  [一]姚本曾圈去“王身”至“独守”二十七字。
  
  景鲤出,慎子入,王以三大夫计告慎子曰:“子良见寡人曰:‘不可不与也,与而复攻之。’常见寡人曰:‘不可与也,常请守之。’鲤见寡人曰:‘不可与也,虽然楚不能独守也,臣请索救于秦。’寡人谁用于三子之计?”慎子对曰:“王皆用之。”王怫然作色[一]曰:“何谓也?”慎子曰:“臣请效其说,而王且见其诚然也。王发上柱国子良车五十乘,而北献地五百里于齐。发子良之明日,遣昭常为大司马,令往守东地。遣昭常之明日,遣景鲤车五十乘,西索救于秦。”王曰:“善。”乃遣子良北献地于齐。遣子良之明日,立昭常为大司马,使守东地。又遣景鲤西索救于秦。
  
  [一]鲍本怫,郁也。正曰:怫,音拂,当与孟子“艴然”之“艴”同义,怒变色也。
  
  子良至齐,齐使人以甲受东地。昭常应齐使曰:“我典主东地,[一]且与死生[二]。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三]。”齐王谓子良曰:“大夫来献地,今常守之何如?”子良曰:“臣身受命弊邑之王,是常矫也。王攻之。”齐王大兴兵,攻东地,伐昭常。未涉疆,秦以五十万临齐右壤。曰:“夫隘楚太子弗出,不仁;又欲夺之东地五百里,不义。其缩甲则可[四],不然,则愿待战。”齐王恐焉。乃请子良南道楚,西使秦,解齐患。士卒不用,东地复全。[五]
  
  [一]鲍本典,犹职。主,犹守。
  [二]鲍本地有则生,无地死之。
  [三]鲍本凡人相趋则有尘,战亦有尘。不敢与齐抗,故言下。
  [四]鲍本缩,蹙也。盖东之。
  [五]鲍本彪谓:此四臣皆国士也。襄王无若人,岂能反国?慎子能兼用之,其最优乎?方之晋五臣,其舅犯欤?此书三书怀王薨而太子归。史记独谓“太子归而王乃薨”,又谓“王逃归不达,薨”。夫秦能劫留之,岂不能卫之?孟尝之逃,先以计免,犹危不脱。楚王何以能逃?可疑也。楚王亡死,太子在外,郢中必立王以绝秦望。太子以齐之重,归义嗣也,其谁敢干之?于是王乃定。齐策乃云,“忠王而走太子”,则是太子卒不得位,亦非也。盖郢中立王时,苏子以此策干田文,而语人以九可,文不之用,世犹载其语也。正曰:顷襄之辞于齐,齐隘之以割地,虽不仇,非不信也。齐使之来,当直拒之,昭常之不与,是矣。然不知出地而较计于大小之间,抑末矣。子良之与而复攻,缪矣。景鲤为之索救于秦,夫不共戴天之仇,在所当绝,尚忍乞哀而求援哉!鲤罪特甚也。慎子不知择其是非,决以大义,请皆用之,则兼其失矣。且秦之责齐曰,“隘楚太子不仁,夺东地不义”。斯言也,出于仇国之口,而四人皆无一语及之,尚何足称乎?余说并见齐策。春秋、战国之时,在他国而逃归者多矣,岂无卫之者邪?以此疑怀王之逃不可也。补曰:“使车”、“使人”之“使”,如字。“为身”之“为”,去声。
  
  女阿谓苏子
  
  女阿谓苏子曰[一]:“秦栖楚王[二],危太子者,公也。今楚王归[三],太子南[四],公必危。公不如令人谓太子曰:‘苏子知太子之怨己也,必且务不利太子。太子不如善苏子,苏子必且为太子入矣[五]。’”苏子乃令人谓太子。太子复请善于苏子[六]。
  
  [一]鲍本未详。补曰:疑此乃齐策“苏子说薛公”章脱简。首“女阿”二字,又他章错脱。又“说薛公”策末,欠苏子自解于薛公一节,此为苏子自解于太子也。疑亦有差舛。札记丕烈案:吴说误。女阿者,太子之阿,内则所谓可者,与齐策不相涉。
  [二]姚本“栖”,别本作“西”。鲍本怀王见劫,客秦如栖。
  [三]鲍本以此书及史考之,王皆不归。今此盖其丧归。正曰:此谋度之言。
  [四]鲍本自齐归楚为南。
  [五]鲍本入,言其归之之深。正曰:使太子得入也。
  [六]鲍本详此,亦无走太子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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