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卷十七 楚四
或谓楚王
或谓楚王曰:“臣闻从者欲合天下以朝大王,臣愿大王听之也。[一]夫因诎为信[二],旧患有成[三],勇者义之。摄祸为福,[四]裁少为多,知者官之[五]。夫报报之反[六],墨墨之化,[七]唯大君能之。祸与福相贯[八],生与亡为邻,不偏于死[九],不偏于生[一○],不足以载大名[一一]。无所寇艾[一二],不足以横世[一三]。夫秦捐德绝命之日久矣,而天下不知。今夫横人嚂口利机[一四],上干主心,下牟[一五]百姓,公举[一六]而私取利,是以国权轻于鸿毛,而积祸重于丘山。”[一七]
[一]鲍本燕昭末年,用苏代说,复约从。此二十二年。春申遂为从长。正曰:此策时不可考,以为春申合从,无明据,与下章不同。
[二]鲍本诎,谓怀王劫死。正曰:不专指此。
[三]鲍本“旧”作“奋”。奋于患难,以能有成。札记今本“旧”作“奋”。
[四]鲍本补曰:摄,收也。
[五]鲍本官,尊荣之称。正曰:栽之,谓制其宜也;官之,谓主其事也。
[六]鲍本报,犹反也。言屈申祸福,相反不一。
[七]鲍本墨,默同。化,犹治也。言治之其未着。正曰:报报之反,言反复相寻。墨墨之化,言变化无形。惟大君能之者,言其转旋变化之妙,又非勇智者所可及也。新序,“晋平公谓师旷,甚矣,子之墨墨也。旷曰,天下有五墨墨”。史商君传,“殷纣墨墨以亡”。汉书窦婴传,“墨墨不得意”。皆同。此字义或有异。
[八]鲍本贯,犹通。
[九]鲍本偏,犹专也。死,谓患难。
[一○]鲍本专于卫生,加两臂重于天下者。
[一一]姚本“载”一作“戴”。鲍本正曰:载,承也。不专一于致死,不专一于求生者,不足以承载大名。
[一二]鲍本寇,外兵。艾,己所惩创。正曰:寇,犹贼害。艾即刈。不遭贼害而惩创,则不足以横行于世。
[一三]鲍本横,言莫之敌。
[一四]鲍本集韵,嚂,声也。言声说所利之事。正曰:嚂,力暂切,食貌。利机者,利其发动之机。
[一五]鲍本牟,取也。
[一六]鲍本举,谓举措。
[一七]鲍本补曰:此主从而黜横者之说。然意多未详。
魏王遗楚王美人
魏王[一]遗楚王美人,楚王说之。夫人郑袖知王之说新人也,甚爱新人。衣服玩好,择其所喜而为之;宫室卧具,择其所善[二]而为之。爱之甚于王。王曰:“妇人所以事夫者,色也;而妒者,其情也。今郑袖知寡人之说新人也,其爱之甚于寡人,此孝子之所以事亲,忠臣之所以事君也。”
[一]鲍本哀。正曰:无考。
[二]姚本“善”一作“喜”。
郑袖知王以己为不妒也,因谓新人曰:“王爱子美矣。虽然,恶子之鼻。子为见王,则必掩子鼻[一]。”新人见王,因掩其鼻。王谓郑袖曰:“夫新人见寡人,则掩其鼻,何也?”郑袖曰:“妾知也。”王曰:“虽恶必言之。”郑袖曰:“其似恶闻君王之臭也[二]。”王曰:“悍哉!”令劓之,无使逆命[三]。
[一]鲍本为此恶鼻故。正曰:为,如字。
[二]鲍本无“君”字。王盖有臭疾。札记丕烈案:韩子无。
[三]鲍本不通新人之言。补曰:“虽恶”之“恶”,如字。
楚王后死
楚王后死[一],未立后也。谓昭鱼曰:“公何以不请立后也?”昭鱼曰:“王不听,是知[二]困而交绝于后[三]也。”“然则[四]不买[五]五双珥,令其一善而献之王,明日视善珥所在,因请立之。”[六]
[一]鲍本自张仪拘时,独言郑袖,则后死久矣。正曰:无据。使真为怀王,郑袖必不待视珥所在矣。
[二]鲍本“知”作“智”。
[三]鲍本“于”作“立”。补曰:一本“立”作“于”。新所立后。
[四]鲍本说者辞。
[五]鲍本补曰:“不买”上宜有“何”字。
[六]鲍本补曰:说见齐策。此等何足记载!
庄辛谓楚襄王
庄辛谓楚襄王[一]曰:“君王左州侯,右夏侯,辇从鄢陵君与寿陵君[二],专淫逸侈靡,不顾国政,郢都必危矣。”襄王曰:“先生老悖乎[三]?将以为楚国祅祥乎?”庄辛曰:“臣诚见其必然者也,非敢以为国祅祥也。君王卒幸四子者不衰,楚国必亡矣。臣请辟于赵,淹留以观之[四]。”庄辛去之赵,留五月,秦果举鄢、郢、巫、上蔡、陈之地[五],襄王流揜于城阳[六]。于是使人发驺[七],征[八]庄辛于赵。庄辛曰:“诺。”庄辛至,襄王曰:“寡人不能用先生之言,今事至于此,为之奈何?”
[一]姚本荀子,“庄辛谓楚庄王”。鲍本楚人。补曰:元和姓纂,庄辛,楚庄王之后,以谥为号。
[二]鲍本皆楚之宠幸臣也。辇从,谓辇出则二人从之。
[三]鲍本悖,背道也。正曰:悖,乱也,言老而耄乱也。
[四]鲍本淹,亦留。
[五]鲍本此二十一年,白起拔郢,置南郡。
[六]鲍本“城”作“成”。流,谓走;揜,覆也,谓自匿。成阳,属汝南;若城阳,乃齐也。补曰:史,“东北保于陈城”,当是指此城尔。
[七]鲍本驺,车御也。
[八]鲍本征,谓召也。
庄辛对曰:“臣闻鄙语曰:‘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一],未为迟也。’臣闻昔汤、武以百里昌,桀、纣以天下亡。今楚国虽小,绝长续短,犹以数千里,岂特百里哉?
[一]鲍本牢,闭养之圈。
“王独不见夫蜻蛉[一]乎?六足四翼,飞翔乎天地之间,俯啄蚊虻而食之,仰承甘露而饮之,自以为无患,与人无争也。不知夫五尺童子,方将调鈆[二]胶丝[三],加己乎四仞之上,而下为蝼蚁食也。蜻蛉其小者也[四],黄雀因是以。俯噣[五]白粒,仰栖茂树,鼓翅[六]奋翼,自以为无患,与人无争也。不知夫公子王孙,左挟弹,右摄丸[七],将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类为招[八]。昼游乎茂树,夕调乎酸碱[九],倏忽之间,坠于公子之手[一○]。
[一]鲍本虫,一名“桑根”。
[二]鲍本“鈆”作“饴”。补曰:“鈆”当作“饴”。饴,米糱所煎,调以饵之。又施胶于丝以系之。正曰:颜师古急就章注,“以糱消末,取汁而煎之,渜弱者为饴,形怡怡然。此谓调以胶丝也”。淮南子,“柳下惠见饴曰,‘可以养老’;盗跖见饴曰,‘可以黏牡’”。吕氏春秋,“仁人得饴,以养疾侍老;跖、蹻得饴,以开闭取楗,皆以黏也”。札记今本“鈆”作“饴”,乃误涉鲍也。
[三]鲍本补曰:一本标“胶”或作“缪”,言纠缪缠绕也。札记丕烈案:新序作“胶丝竿”。
[四]鲍本无“蜻蛉其小者也”六字。札记丕烈案:新序有。
[五]鲍本噣,啄也。盖以喙啄。补曰:一本“噣”作“嘱”。札记丕烈案:新序作“啄”。
[六]鲍本翅,强羽。
[七]鲍本摄,引持也。
[八]鲍本补曰:一本标后语云“以其颈为的”。“的”,或为“招”。札记丕烈案:“类”字形近之讹也。李善注咏怀诗引作“以其颈为的”。“的”、“招”同义。齐策所谓“今夫鹄的”,魏策所谓“兵为招质”者也。
[九]鲍本以为馔也。
[一○]姚本三同。集无以上十字。曾本云,一本有此十字。
“夫雀[一]其小者也,黄鹄[二]因是以。游于江海,淹乎大沼,府噣(鱼卷)[三]鲤,仰啮□衡[四],奋其六翮[五],而凌清风,飘摇乎高翔,自以为无患,与人无争也。不知夫射者,方将修其碆卢[六],治其缯缴[七],将加己乎百仞之上。彼礛磻[八],引微缴,折清风而抎[九]矣。故昼游乎[一○]江河,夕调乎[一一]鼎鼐[一二]。
[一]姚本一本,“夫黄雀”。
[二]鲍本鹄,鸿也。正曰:水鸟也。
[三]鲍本“(鱼卷)”作“鳝”。字书无“(鱼卷)”字。札记丕烈案:新序作“鰋鲤”。
[四]鲍本衡,香草。正曰:周礼,“菱,芰菱”。“□”、“菱”字通。凡将篇,“□,从遴,今俗书作菱”。武陵记云,“四角、三角曰芰,两角曰菱”。衡与菱并言即荇,接余,水草也。
[五]鲍本翮,羽本。
[六]鲍本“(上苻下廾)”作“碆”。字书无“(上苻下廾)”字。“碆”与“(上苻下廾)”声近。集韵,“碆”可为镞。“卢”,“旅”同,黑弓也。正曰:下文“磻”,即“碆”,此不当复有“黑弓”之注,恐是此字形声讹。札记“(上苻下廾)”作“碆”,乃误涉鲍也。丕烈案“(上苻下廾)”当读为“蒲”。左氏所谓“董泽之蒲”也。新序作“修其防翳”,不与此同。
[七]鲍本“缯”作“矰”。正曰:“矰”通,见三辅黄图。矰,弋射矢。缴,生绢缕。补曰:缴,音灼。札记今本“缯”作“矰”,乃误涉鲍也。丕烈案:新序是“缯”字。
[八]姚本续:“磻”,补左、补何二切。以石维缴也。鲍本“礛”作“●”。“●”,利也。集韵,磻,以石着维缴也。正曰:广韵,礛,力甘反,治玉之石。札记丕烈案:新序作“扬微波”。“波”、“磻”同字。
[九]鲍本以系矢,从高。集韵,抎,下也,如折然。补曰:抎,羽粉反。徐按吕氏春秋,与“陨”同。
[一○]姚本集,一无“乎”字。
[一一]姚本集,一无“乎”字。
[一二]鲍本鼐,鼎之绝大者。
“夫黄鹄其小者也,蔡圣侯[一]之事因是以。南游乎高陂[二],北陵乎巫山,饮茹溪流[三],食湘波之鱼[四],左抱幼妾,右拥嬖女,与之驰骋乎高蔡之中[五],而不以国家为事。不知夫子发方受命乎宣王[六],系己以[七]朱丝而见之也[八]。
[一]鲍本“圣”作“灵”。春秋及史无“圣侯”。补曰:“圣”当作“灵”,或者古通称欤。下同。札记丕烈案:吴说非,见下。新序作“蔡侯”。咏怀诗注引作“蔡圣侯因是已”。延叔坚战国策论曰,因是已,因事已,复有事也”。依此,当读“以”字句绝,连下者误。上下句尽同。
[二]鲍本陂,阪也。正曰:池也。此引说文上一句。
[三]姚本续:后语“饮茹溪之流”注云,茹溪,巫山之溪。鲍本茹,饮马也。故与吐反。
[四]鲍本湘水,出零陵,属长沙。
[五]鲍本即上蔡。
[六]鲍本“宣”作“灵”。补曰:“宣”当作“灵”。札记丕烈案:吴氏说非,新序作“宣”。此策文本作“圣侯”、“宣王”,非春秋蔡灵侯、楚灵王事。子发事楚宣,高诱注淮南子有其证。
[七]姚本三同,无“以”字。
[八]鲍本昭十一年,楚子诱蔡侯般,杀之于申。经传不书子发,盖使子发召之。楚子,灵王。若宣王,蔡灭八十年矣。道应训“子发伐蔡,宣王郊迎”,人间训又言“获罪威王”者,皆失考也。
“蔡圣侯之事其小者也,君王之事因是以。左州侯,右夏侯,辈从鄢陵君与寿陵君[一],饭封禄之粟[二],而戴方府之金[三],与之驰骋乎云梦之中,而不以天下国家为事。不[四]知夫穰侯方受命乎秦王[五],填黾塞之内[六],而投己乎黾塞之外。”
[一]姚本一无此“辈”字。鲍本“辈”作“辇”。补曰:“鄢陵”,新序作“新安”。札记今本“辈”作“辇”。
[二]鲍本所封之禄。
[三]鲍本“戴”作“载”。方,四方。金,其所贡。札记今本“戴”作“载”。
[四]鲍本“不”上有“而”字。札记丕烈案:新序无。
[五]鲍本昭。
[六]鲍本填,兵满也。江夏有鄳,即魏策鄳隘之塞。补曰:策本韩,鲍改作魏,故云。然燕策亦有。案,左氏定四年,左司马戌谓子常“直辕、冥阨”注,汉东隘道。史春申传,秦踰黾隘之塞而攻楚。苏秦传,塞鄳阨。正义云,申州罗山县,本汉鄳县,州有清平关,盖古鄳县之阨塞。又云,石城山,楚母家涉鄳塞。亦指此。而正义误以为河东太阳鄍城,初不与楚相涉,何遽忘前说也?大事记作“钟山县”。按唐志,申州有钟山、罗山两县。申州,今信阳军也。黾、鄳字同,谟萌反。隘,当从阨音。
襄王闻之,颜色变作,身体战栗。于是乃以执圭而授之为阳陵君[一],与淮北之地也[二]。[三]
[一]姚本一本无“以”字。曾,“为”上有“封之”二字。
[二]鲍本无“也”字。
[三]鲍本彪谓:此策,天下之善规也。襄王虽失之东隅,而收之桑榆。故其季年保境善邻,差为无事,此策为有力焉。补曰:“与淮北”云云句上有缺文。新序曰,“身体悼栗,曰‘谨受令’。乃封庄辛为城陵君而用计焉。与举淮北之地十二诸侯”。后语云,“而与谋秦,复取淮北之地”。大事记,顷襄既失郢都,复召庄辛,闻其言,至于色变体栗,此其所以能稍复故地也。复取江南十五邑,在顷襄二十三年。新序又载,楚襄用庄辛计,举淮北之地十二诸侯。盖丧乱之后,补败扶倾之计,皆出于辛,特不能大有所为耳。刘辰翁极诋辛小人,谓何策之有?皆失考。
齐明说卓滑以伐秦
齐明说卓滑[一]以伐秦,滑不听也。齐明谓卓滑曰:“明之来也[二],为樗里疾卜交也。明说楚大夫以伐秦,皆受明之说也,唯公弗受也,臣有辞以报樗里子矣。”卓滑因重之[三]。
[一]鲍本疑即淖滑。
[二]鲍本盖自秦来。
[三]鲍本此明因败为成之说也。樗里,滑之所欲交也。滑不听明,明惧见轻,为善于疾,而言以此报疾,故滑重之。
或谓黄齐
或谓黄齐曰:“人皆以谓公不善于富挚[一]。公不闻老莱子[二]之教孔子事君乎?示之其齿之坚也[三],六十而尽相靡也[四]。今富挚能[五],而公重[六]不相善也,是两尽也[七]。谚曰[八]:‘见君之乘,下之[九];见杖,起之[一○]。’今也,王爱富挚,而公不善也,是不臣也。”[一一]
[一]鲍本皆楚人。
[二]鲍本楚有道之士。
[三]姚本一本“齿”下有“曰齿”二字。
[四]鲍本“靡”,“摩”同,研也。
[五]鲍本有材能。
[六]鲍本重,犹甚。
[七]鲍本补曰:谓两强俱毙,若齿之相摩,以就尽也。
[八]鲍本传言曰“谚”。
[九]鲍本乘,马也。在车则下。
[一○]鲍本在坐则起。补曰:“下”,音户。“起”,音去,上声。
[一一]鲍本彪谓:王之所爱,诚善人也,正人也。尊之敬之,礼也。如不善不正,方当为王力排而亟去之。今曰王爱之亦爱,何义也?此正盍以富挚能为足爱也。夫能之不善不正亦多矣,不可不察也。补曰:说苑,“常从告老子曰,‘舌之存也,岂非以其治之柔邪?齿之亡也,岂非以其刚邪’”?孔丛子云,“老莱子谓子思曰,‘子不见夫齿乎?虽坚刚,卒尽相摩;舌柔顺,终以不敝’”。按史记及汉志并云,孔子与老子、老莱子同时,孔丛子所记,舛也。
长沙之难
长沙[一]之难,楚太子横为质于齐。楚王死,薛公归太子横,因与韩、魏之兵,随而攻东国。太子惧[二]。昭盖曰:“不若令屈署以新[三]东国为和于齐以动秦。秦恐齐之败东国[四],而令行于天下也,必将救我。”太子曰:“善。”遽令屈署以东国为和于齐[五]。秦王[六]闻之惧,令辛[七]戎告楚曰:“毋与齐东国,吾与子出兵矣。”
[一]鲍本长沙,荆州国。怀二十九年,秦大破楚,楚王恐,使太子质齐。楚盖破于此。
[二]鲍本本其初言之,亦明此非新立王也。
[三]鲍本“新”字疑衍。
[四]鲍本上言齐兴兵攻故地,此恐其败。
[五]鲍本此即子良之策,盖与署偕。
[六]鲍本昭。
[七]鲍本“辛”作“芈”。补曰:当作“芈”。
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者
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者,谒者操以入。中射之士[一]问曰:“可食乎?”曰:“可。”因夺而食之。王怒,使人杀中射之士。中射之士使人说王曰:“臣问谒者,谒者曰可食,臣故食之。是臣无罪,而罪在谒者也。且客献不死之药,臣食之而王杀臣,是死药也。王杀无罪之臣,而明人之欺王。”王乃不杀。[二]
[一]鲍本射人之在中者。正曰:韩非子注,中射士,官,有上、中、下。
[二]鲍本彪谓:此谩上,乃不可不杀。荆王赦之,以不能答之也。于答是也何有?谒者曰“可食”,非谓“汝可食”也。药之能不死者,平人耳,非能使刑者不死。且人以献王,何与汝?而问之,是安得无罪也。正曰:人献药于王,夺而食之,固不得为无罪,而罪不至于死者。世岂有不死之药哉?明臣之欺王,此士之欲以悟王也,其志则忠矣。鲍谓不可不杀,悖哉!补曰:自齐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三神山而方士盛,楚臣有献不死之药者,知当时此术蔓延浸□,不独燕、齐然也。屈平远游之篇曰,“一气孔神兮于中夜,存虚以待之兮无为之先”。长生久视之方,无以易此。惜乎楚王之不知也。此策时亦无考。
客说春申君
客说春申君曰:“汤以亳[一],武王以鄗[二],皆不过百里以有天下。今孙子[三],天下贤人也,君籍之以百里势[四],臣窃以为不便于君。何如?”春申君曰:“善。”于是使人谢孙子。孙子去之赵,赵以为上卿[五]。
[一]鲍本皇览,今梁谷熟。补曰:史正义引括地志云,宋州谷熟县西南南亳故城,即汤都。宋州北大蒙城为景亳,汤所盟地,所谓北亳。河东偃师为西亳,帝喾及汤所都。盘庚亦徙都云。汤即位后,都南亳,后徙西亳。
[二]鲍本“鄗”作“镐”。属京兆。正曰:“鄗”,“镐”通。史,复都丰鄗。国语,社伯射王于鄗。鄗,一音黑各反。公羊桓十五年,公会齐侯于鄗。常山有邑名鄗是也,故与镐异。案,鄠县上林。即今长安县昆明池北镐坡。
[三]鲍本荀卿。补曰:“荀”作“孙”,避宣帝讳也。孙子时为兰陵令。
[四]鲍本“势”上补“之”字。札记丕烈案:韩诗外传有。
[五]姚本续:荀子未尝为上卿。后语作“上客”,当是。鲍本史言孙子,春申君死而贫困,家兰陵,不言之赵。
客又说春申君曰:“昔伊尹[一]去夏入殷,殷王而夏亡。管仲去鲁入齐,鲁弱而齐强。夫贤者之所在,其君未尝不尊,国未尝不荣也。今孙子,天下贤人也。君何辞之?”春申君又曰:“善。”于是使人请孙子于赵。
[一]鲍本无“尹”字。补曰:缺“尹”字。札记丕烈案:外传有。
孙子为书谢曰:“疠人怜王[一],此不恭之语也。虽然[二],不可不审察也。此为劫弑死亡之主言也。夫人主年少而矜材,无法术以知奸,则大臣主断国[三]私以禁诛于己也[四],故弑贤长而立幼弱,废正适而立不义。春秋戒之曰:‘楚王子围聘于郑,未出竟,闻王病,反问疾,遂以冠缨绞王,杀之,因自立也[五]。齐崔杼之妻美,庄公通之。崔杼帅其君党而攻。庄公请与分国[六],崔杼不许;欲自刃于庙,崔杼不许。庄公走出,踰于外墙,射中其股,遂杀之,而立其弟景公[七]。’近代所见:李兑用赵,饿主父于沙丘,百日而杀之;淖齿用齐,擢[八]闵王之筋,县于其庙梁,宿夕而死。夫厉虽肿胞疾[九],上比前世,未至绞缨射股[一○];下比近代,未至擢筋而饿死也。夫劫弑死亡之主也,心之忧劳,形之困苦,必甚于疠矣。由此观之,疠虽怜王可也。”因为赋曰[一一]:“宝珍隋珠[一二],不知佩兮[一三]。袆布与丝[一四],不知异兮。闾姝子奢[一五],莫知媒兮。嫫母[一六]求之,又甚喜之兮。以瞽为明,以聋为聪,以是为非,以吉为凶。呜呼上天,曷惟其同[一七]!”诗曰:“上天甚神,无自瘵也。”[一八]
[一]姚本续:韩非子,“谚曰,疠怜王”。鲍本疠虽恶疾,犹愈于劫弑,故反怜王。补曰:疠,癞也。刘辰翁曰,此韩非语,孙不应用。不知非正用孙语也。
[二]鲍本补曰:一本此下有“古无虚谚”四字。
[三]鲍本专断其国。
[四]鲍本察其私,则恐人诛己,故主断以禁之。
[五]鲍本昭元年。
[六]鲍本重“庄公”二字。札记丕烈案:韩子作“而攻公,公入室,请与之分国”。
[七]鲍本襄三十二年。
[八]鲍本擢,引也。
[九]鲍本补曰:,委勇切。胞,当皮交切。
[一○]札记今本“绞缨”误“缨绞”。丕烈案:韩子及外传皆作“绞颈”。
[一一]姚本续:亦见荀子赋篇、韩诗外传。鲍本补曰:“赋曰”以下,即佹诗,文小异。
[一二]鲍本隋侯见大蛇伤,疗而愈之,蛇衔明珠报之。世之所宝所珍。
[一三]鲍本“佩”作“俾”。札记丕烈案:荀子、外传皆作“佩”。
[一四]姚本“纬”,孙作“”。鲍本礼,后服。袆衣谓画袍。札记今本“丝”误“县”。丕烈案:荀子、外传皆作“锦”。
[一五]鲍本姝,好也。奢,即子都,美人也。补曰:荀子作“闾娵”。韦昭云,梁王魏罃之美女。楚辞法云,“奢”或作“都”,故以为郑之美人。札记丕烈案:外传作“闾娵、子都”。“姝”、“娵”、“奢”、“都”,皆同字。
[一六]鲍本嫫母,都丑也。正曰:丑妇人。楚辞注云,黄帝妻。
[一七]鲍本言举世皆然。正曰:朱子谓,此言衰乱之极,人怀私意,乖异反易,至于如此。故呼天而问之曰,何为而可使之同乎?同则合乎天理之公,是非善恶,皆当于理,而天下治矣。明天意悔祸,则转祸为福,拨乱反正不难矣。
[一八]鲍本瘵,病也。言天理甚明,如是者必有患祸。彪谓:春申君之愚昏甚矣!人惟不知贤,故不能用。岂有知之,以一人言去之,又以一人言召之,其持操安在也?荀卿绝之宜哉!卿书有与赵孝成王论兵,而史不言之赵,失之。卿,礼义人也,使卿而在楚,春申必无李园之祸。此书盖知之矣。补曰:按“诗曰”以下,荀子无之。二句乃菀柳之辞。“神”,诗作“蹈”,传谓当从策;“也”,诗作“焉”。本言人谁不欲朝事王,而王甚神,朝之无不自取病。今借以言天之威神甚可畏,不可不畏天而自取祸也。朱子谓,黄歇,乱人,卿乃以为托身行道之所,则已误矣。愚谓,卿虽非孟子比,然以诗书礼义言治,禁暴除害言兵,要为异于战国之士者。此篇不载于其书,赋即佹诗末章。其言弑贤良而立幼弱,废正适而立不义,远引楚围、崔杼,近述李兑、淖齿,劘切春申,甚然。首以法术知奸为言,则亦出申、商,可谓惑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策独载此而不及其他,其人又可知矣。史,“荀卿年五十始游学于齐,襄王时,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而卿三为祭酒”。刘向曰,“方齐宣王、威王之时,聚天下贤士于稷下,尊宠之。若邹衍、田骈、淳于髡之属,号曰列大夫。是时荀卿年十五,始游学至。襄王时,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而卿三为祭酒焉”。据二书之文,则襄王时三为祭酒也。大事记取史文,书“卿为列大夫祭酒,在襄王五年”,是也。朱子采刘向而文稍异,曰,“卿少游学于齐,历威、宣至襄王,三为稷下祭酒”。按史,“春申君死而卿家兰陵”。春申之死在考烈王二十五年,齐王建之二十七年也。上历襄王二十九年,湣王、宣王通五十九年,乃及威王之世。自王建二十九年至宣王元年,已为一百有五年,卿之不逮事威王明矣。盖向之言,但为历叙威、宣之多士,其言犹先宣而后威,不主为卿言也。祭酒者,古人饮食必祭,席中之尊者一人当祭,后因以为官号。髡、衍为列大夫之时,卿年尚小。其徒既死,齐修其□,而卿与焉。故卿在襄王时,最为老师,而三处众士之上也。向之言,视史犹明,朱子偶未之察耳。史云“五十始游学”,向云“十五”,史字倒置无疑,朱子改之当矣。札记丕烈案:“诗曰”以下,外传有之,“神”作“蹈”,“也”作“焉”。考此,必韩氏诗作“神”、作“也”,与毛氏诗作“□”、作“焉”不同。今外传有误字。
天下合从
天下合[一]从。赵使魏加[二]见楚春申君曰:“君有将乎?”曰:“有矣,仆欲将临武君[三]。”魏加曰:“臣少之时好射,臣愿以射譬之,可乎?”春申君曰:“可。”加曰:“异日者,更羸[四]与魏王处京[五]台之下,仰见飞鸟。更羸谓魏王曰:‘臣为王[六]引弓虚发而下鸟。’魏王曰:‘然则射可至此乎?’更羸曰:‘可。’有间,雁从东方来,更羸以虚发而下之。魏王曰:‘然则射可至此乎?’更羸曰:‘此孽也[七]。’王曰:‘先生何以知之?’对曰:‘其飞徐而鸣悲。飞徐者,故疮痛也;鸣悲者[八],久失群也,故疮未息,而惊心未至也[九]。闻弦音,引而高飞[一○],故疮陨也[一一]。’今临武君,尝为秦孽[一二],不可为拒秦之将也。”
[一]姚本“合”,曾作“舍”。
[二]鲍本赵人,全晋旧姓。正曰:鲍见策云赵使,故云尔,无据。
[三]鲍本未详。补曰:荀子议兵篇“临武君与卿议兵于赵孝成王前”注,楚将。刘向称“卿至赵,与孙膑议兵于孝成王前”。膑为齐宣王军师,世远,非是。
[四]鲍本更羸,人姓名。
[五]鲍本京,高也。正曰:或台名。
[六]鲍本“王”作“君”。
[七]鲍本有隐痛于身,犹孽子。正曰:徐锴曰,“妾隶之子曰孽。孽之言糱也,女没废而有所生,若木既伐而生□。故于文,‘子薛’为‘孽’。孽者,罪也”。按此,则取废而复生之义,以譬伤弓之鸟。
[八]札记今本“鸣悲”误倒。
[九]鲍本“至”作“去”。补曰:一本“未忘”。札记今本“至”作“去”。
[一○]鲍本“音引”二字作“者音烈”三字。烈,猛也。高飞欲避箭。补曰:姚及一本无“者”字,“烈”作“引”,其义为是。“者”,“音”之讹而衍也。“烈”,“引”之讹也。札记丕烈案:“烈”者,“裂”之误,当本在“疮”字下,云“故疮裂而陨也”。各本皆有错脱。
[一一]鲍本以疮痛而坠。
[一二]鲍本尝败于秦。未详。
汗明见春申君
汗明[一]见春申君,候问[二]三月,而后得见。谈卒,春申君大说之。汗明欲复谈,春申君曰:“仆已知先生,先生大息矣[三]。”汗明憱[四]焉曰:“明愿有问君而恐固[五]。不审君之圣,孰与尧也?”春申君曰:“先生过矣,臣何足以当尧?”汗明曰:“然则君料臣孰与舜?”春申君曰:“先生即舜也。”汗明曰:“不然,臣请为君终言之。君之贤实不如尧,臣之能不及舜。夫以贤舜事圣尧,三年而后乃相知也。今君一时[六]而知臣,是君圣于尧而臣贤于舜也。”春申君曰:“善。”召门吏为汗先生着客籍[七],五日一见。
[一]鲍本未详。
[二]姚本一作“候间”。
[三]鲍本异于小休。
[四]姚本“憱”,刘作“慨”。鲍本“憱”作“蹙”。补曰:即“蹴”。字书无“憱”字。蹙踖,惊貌。正曰:蹴,不安貌。踧踖之踧,非蹙。
[五]鲍本固,陋也。
[六]鲍本“时”作“旦”。
[七]鲍本著者,书此语也。正曰:着其名字于宾客之籍。
汗明曰:“君亦闻骥乎?夫骥之齿至[一]矣,服[二]盐[三]车而上太行。蹄申膝折[四],尾湛胕溃[五],漉汁洒地[六],白汗[七]交流,中[八]阪迁延[九],负辕不能上[一○]。伯乐[一一]遭之,下车攀而哭之,解纻衣以□[一二]之。骥于是俯而喷,仰而鸣,声达于天,若出金石声[一三]者,何也[一四]?彼见伯乐之知己也。今仆之不肖,阨于州部[一五],堀穴穷巷,[一六]沈洿[一七]鄙俗之日久矣,君独无意湔拔仆也[一八],使得为君高鸣屈于梁乎[一九]?”
[一]鲍本至,言可服乘之时。
[二]鲍本服,在车前。
[三]鲍本“盐”作“槛”。补曰:字讹,当作“盐”。
[四]鲍本申,犹展,皆用力故然。
[五]鲍本“湛”,“沉”同,汗多故然。“胕”,当作“●”,与“肤”同。亦汗出于肤如溃。
[六]鲍本“汁”作“汗”。渗漉之汗。正曰:下有“汗”字,“汁”与“汗”对,言其重者。
[七]鲍本白汗,不缘暑而汗也。正曰:白,言其色。
[八]姚本“中”,一作“外”。鲍本“中”作“外”。
[九]鲍本阪,坡也。迁延,不进貌。
[一○]姚本续:索隐引战国策改“棘”作“辕”。鲍本“辕”作“棘”,“不”上有“而”字。负,所戴也。棘,言步蹇。正曰:负在背,姚本作“负辕”是。札记今本“辕”作“棘”。
[一一]鲍本补曰:伯乐,姓孙名阳,秦穆公时人。
[一二]鲍本幂,覆也。
[一三]鲍本补曰:此“声”字宜衍。
[一四]鲍本问其声何以然。
[一五]鲍本集韵,部,统也,界也。
[一六]姚本三同,“堀”上有“陪”字。鲍本堀,窟也,以穷巷为窟穴。
[一七]鲍本洿,浊溽也。
[一八]姚本湔,音荐。鲍本“拔”作“祓”。湔,手浣也。祓,去恶也。札记丕烈案:“祓”误也,李善引作“拂”。“拂”、“拔”同字。
[一九]鲍本声己之屈。梁,南梁。彪谓:世之怀材抱德之士,陆没于时,若此骥者不少。而伯乐之不世有,长鸣之无其时,可不为之大哀邪?故招延不可不博,试用不可不详也。补曰:高鸣屈于梁,疑明尝困于梁者。一本标云,类要“高鸣”作“长鸣”。李善注广绝交论曰,“翦拂使其长鸣”,引策云。
楚考烈王无子
楚考烈王无子[一],春申君患之,求妇人宜子者进之,甚众,卒无子。
[一]鲍本补曰:此时无子也。古史云,“楚幽王悍卒,同母弟犹立。犹庶兄负刍之徒,袭杀犹而立负刍”。司马贞云,“犹有庶兄负刍及昌平君”。刘向列女传,“犹乃考烈王遗腹子”。
赵人李园,持其女弟,欲进之楚王,闻其不宜子,恐又[一]无宠。李园求事春申君为舍人。已而谒归,故失期[二]。还谒[三],春申君问状[四]。对曰:“齐王遣使求臣女弟[五],与其使者饮,故失期。”春申君曰:“聘入乎?”对曰:“未也。”春申君曰:“可得见乎?”曰:“可。”于是园乃[六]进其女弟,即幸于春申君。知其[七]有身,园乃与其女弟谋。
[一]姚本曾,“又”作“久”。
[二]鲍本后于所期日。
[三]鲍本自赵还,入谒。
[四]鲍本状,事状。
[五]鲍本诡言王遣。
[六]姚本一无“乃”字。
[七]姚本一无“其”字。
园女弟承间说春申君曰:“楚王之贵幸君,虽兄弟不如。今君相楚王[一]二十余年,而王无子,即百岁后将更立兄弟。即楚王更立[二],彼亦各贵其故[三]所亲,君又安得长有宠乎?非徒然也?君用事久,多失礼于王兄弟,兄弟诚立[四],祸且及身,奈何以保相印、江东之封乎[五]?今妾自知有身矣,而人莫知。妾之幸君未久,诚以君之重而进妾于楚王,王必幸妾。妾赖天而有男,则是君之子为王也,楚国封尽可得[六],孰与其临不测之罪乎?”春申君大然之。乃出园女弟谨舍,而言之楚王。楚王召入,幸之。遂生子男,立为太子,以李园女弟立为王后。楚王贵李园,李园用事。
[一]姚本一无“王”字。
[二]鲍本王,后王。
[三]鲍本无“故”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四]鲍本补曰:“兄”上恐亦当有“王”字,叠上文。札记丕烈案:史记无,吴说未是。
[五]姚本一无“奈”字。鲍本补曰:后语云,江东十二县之封。湖州图经有春申君封邑。
[六]姚本一无“尽”字。鲍本四封之内。
李园既入其女弟为王后,子为太子,恐春申君语泄而益骄,阴养死士,欲杀春申君以灭口[一],而国人颇有知之者。
[一]姚本续:越绝书记:昔楚考烈王相春申君也,吏李园。园女弟环谓园曰:“我闻王老无嗣,可见我于春申君。我欲假于春申君。我得见于春申君,径得幸于王矣。”园曰:“春申君,贵人也,千里佐,吾胡敢托言?”女环曰:“即不见我,汝求谒于春申君:‘才人告有远道客,因请归待之。’彼必问汝:‘汝家何等远道客者?’因对曰:‘园有女弟,闻之使,使来求之园,才人使告园也。’彼必问汝:‘女弟何能?’对曰:‘能鼓音,读诗书,通一经。’故彼必见我。’园曰:“诺。”明日,辞春申君:“才人有远道客,请归待之。”春申君果问:“汝家何等远道客?”对曰:“园有女弟,鲁相闻之,使使来求之。”春申君曰:“何能?”对以鼓音,读诗书,通一经。春申君曰:“可得见乎?”园曰:“可。”“明日使待于离亭。”园曰:“诺。”既归,告女弟环曰:“吾辞于春申君,与我明日夕于离亭。”女环曰:“园宜先供待之。”春申君到,园驰人呼女环到。黄昏,女环至,大纵酒,鼓琴。曲未终,春申君重言“善”。女环鼓琴而歌,春申君大悦。留宿。明日,女环谓春申君曰:“妾闻王老无嗣,属邦于君。君外□不顾政事,使王闻之,君上负于王,使妾兄下负于夫人,为之奈何?无泄此口,君召而戒之。”春申君以告官属莫有闻□女也,皆诺。与女环通,未终月,女环谓春申君曰:“妾闻王老无嗣,今怀君子一月矣。可见妾于王。幸产子男,君即王公也,何为而佐乎?君试念之。”春申君曰:“诺。”念之五日而道之:“邦中有好女,中相呼属嗣者。”烈王曰:“诺。”即召而可之。烈王大悦,取之,十月产子男。烈王死,幽王嗣立。女环使园相春申君。相之三年,然后告园,以吴封春申君,使备东边。园曰:“诺。”即封春申君于吴。幽王后怀王,使张仪诈杀之。怀王子顷襄王,秦始皇帝使王翦灭之。越绝书又云:春申君,楚考烈王相也。烈王死,幽王立,封春申君于吴。三年,幽王征春申君为楚令尹,春申君自使其子亲为假君。治十一年,幽王征假君与春申君,并杀之。二君治吴凡十四年。
春申君相楚二十五年,考烈王病。朱英谓春申君曰[一]:“世有无妄之福[二],又有无妄之祸。今君处无妄之世,以事无妄之主,安不有无妄之人乎?”春申君曰:“何谓无妄之福?”曰:“君相楚二十余年矣,虽名为相国,实[三]楚王也。五子皆相诸侯。今王疾甚,旦暮且崩,太子衰弱,疾而不起,而君相少主,因而代立当国[四],如伊尹、周公。王长而反政,不[五],即遂南面称孤,因而有楚国。此所谓无妄之福也。”春申君曰:“何谓无妄之祸?”曰:“李园不治国[六],王之舅也。不为兵将,而阴养死士之日久矣。楚王崩,李园必先入,据本议制断君命[七],秉权而杀君以灭口。此所谓无妄之祸也。”春申君曰:“何谓无妄之人?”曰:“君先仕臣为郎中,君王崩[八],李园先入,臣请为君(童刀)其胸杀之[九]。此所谓无妄之人也。”春申君曰:“先生置之,勿复言已[一○]。李园,软弱人也,仆又善之,又何至此?”朱英恐,乃亡去。
[一]鲍本楚人。正曰:后语云,观人朱英。注,观地在河北平原。史,观津人朱英。班志,信都国观津县。观,古玩反。正义以为“魏州观城县观音馆”者,非是,又见韩策“观鞅”章。鲍移在魏,作“魏鞅”。
[二]鲍本无妄,言可必。正曰:朱子解易“无妄”,云史作“无望”。谓无所期望而有得焉者,义亦通。
[三]姚本一本“实”下有“如”字。
[四]鲍本立,谓摄也。
[五]鲍本不,不反政。
[六]姚本钱、刘下有“而”字。鲍本言非将相。
[七]鲍本据,言不移。议,欲杀春申君也。制断,矫也。君,楚王也。
[八]鲍本此章唯“楚王更立”、“楚王”可曰楚王,余皆后人称之。正曰:策中有“当曰王”、“当曰楚王”,亦有两称皆通者。
[九]鲍本补曰:“(童刀)”,玉篇作“●”,尺庸反,刺也。“为君”之“为”,去声。
[一○]鲍本“已”作“也”。
后十七日,楚[一]考烈王崩,李园果先入,置死士,止于棘门之内[二]。春申君后入,止棘门。园死士夹刺春申君,斩其头,投之棘门外。于是使吏尽灭春申君之家。而李园女弟,初幸春申君有身,而入之王所生子者,遂立为楚幽王也。
[一]鲍本无“楚”字。
[二]鲍本宫门,以棘卫之。
是岁,秦始皇立九年矣。嫪毐[一]亦为乱于秦[二]。觉,夷三族,而吕不韦废。[三]
[一]鲍本吕不韦所进,以说始皇母帝太后者也。
[二]鲍本不韦传,毐与太后私乱,生子二人,与后谋曰,“王即薨,以子为后”。补曰:策于章末并叙嫪毐之事,岂无意哉?二国宗姓已灭绝,吕政虽一天下,世仅再传,奚异楚幽也。赵与秦同姓,王迁母倡,族类不正,亦以灭亡,盖伦纪●乱,其不永也固宜。抑诸国运尽祚穷,乖戾并于一时也欤?
[三]鲍本彪谓:春申君所以至于此,锢宠而暗于事也。使万有一如李氏女所陈者,归相印而老江东之封,不已优乎?春申于楚,非若商君之于惠文。又如不可,则杖策而去,扁舟五湖,为世陶朱抑可矣!春申不为此,而计出于灭宗,盖小人患失之祸,势必有此,不可不戒也。朱英之言深矣,然未闻道也。春申之纳女,前日事耳。英不以此时,匡之以大臣之义,而以一卒自任,虽多言亦何救于乱哉?正曰:凡鲍氏责春申以归老江东,杖策扁舟之事,在未纳女之前可也。既纳之后,又入其乘间之言,祸根已牢,异时纵欲归印杖策,祸亦随之,岂有脱理邪?其论朱英以未闻道,尤谬。纳女事秘,人岂知之?英之事歇又浅,观其说而不听,可见责以匡正大臣之义,岂其然乎?
续:越绝书,隋经籍志称为子贡作。今杂记秦、汉事,疑后人所羼,不敢尽信。史记、战国策、列女传,不载女环之名,止见于此。其画策终始,信如此,皆出于女环,尤为异也。至言烈王死后,李园相春申君,方封于吴,又立其子为假君,皆与史记、国策不合。聊记于此,以广异闻。[校一]
[校一]“续:《越绝书》”篇次,姚本在卷十七《楚策》之后,卷十八《赵策》之前,作为附录另为一篇;鲍本在篇注之末“吴氏补曰”的注中。现仍作附录,但篇次放在《楚考烈王无子》之后。
虞卿谓春申君
虞卿[一]谓春申君曰:“臣闻之春秋[二],于安思危,危则虑安。今楚王之春秋高矣,而君之封地,不可不早定也。为主君虑封者,莫如远楚。秦孝公封商君,孝公死,而后[三]不免杀之。秦惠王封冉子[四],惠王死,而后王夺之。公孙鞅,功臣也;冉子,亲姻也。然而不免夺死者,封近故也。太公望封于齐,邵公奭[五]封于燕,为其远王室矣。今燕之罪大而赵怒深[六],故君不如北兵以德赵,践[七]乱燕,以定身封,此百代之一时也[八]。”
[一]鲍本史不书何所人。
[二]鲍本补曰:此二字恐因下文衍。
[三]鲍本“后”下补“王”字。
[四]鲍本穰侯也,宣太后弟。子,男子。
[五]鲍本“奭”作“●”。
[六]鲍本“怒”作“怨”。赵自燕王喜以栗腹之谋伐赵,起燕四年至十二年,无岁不战。十二年,此二十一年。正曰:不可考。补曰:一本“赵怒深”。
[七]鲍本践奄之践。
[八]鲍本补曰:此数语,与秦策谓穰侯章,赵策齐将攻宋章、齐攻宋章,皆相类。
君曰:“所道攻燕,非齐则魏。魏、齐新怨楚[一],楚君[二]虽欲攻燕,将道何哉?”对曰:“请令魏王可[三]。”君曰:“何如?”对曰:“臣请到魏,而使所以信之[四]。”
[一]鲍本景阳救燕之役。正曰:燕策,齐、韩、魏共攻燕,楚使景阳救之。景攻魏雍丘,以与宋云云。时犹有宋,去此时远甚。鲍指以为怀王二十七年。此为考烈王二十一年。就使果然,则相去亦皆远。策固云“魏、齐新怨楚”,岂得为彼时事哉?
[二]鲍本“君”作“军”。
[三]鲍本景闵王。可,听其道魏。
[四]鲍本为所可信者。
乃谓魏王曰:“夫楚亦强大矣,天下无敌,乃且攻燕。”魏王曰[一]:“乡也,子云天下无敌;今也,子云乃且攻燕者,何也?”对曰:“今为[二]马多力则有矣,若曰胜千钧[三]则不然者,何也?夫千钧非马之任也。今谓楚强大则有矣,若越赵、魏而斗兵于燕,则岂楚之任也我[四]?非楚之任而楚为之,是敝楚也。敝楚见强魏也[五],其于王孰便也?”[六]
[一]鲍本补曰:“王曰”以下脱简,误衍在前章。
[二]鲍本“为”作“谓”。丕烈案:楚策作“谓”。
[三]鲍本钧,三十斤。
[四]姚本“我”一作“哉”。鲍本“我”作“哉”。札记丕烈案:楚策作“哉”。
[五]姚本一本“敝楚见强魏也”作“强楚敝楚”。鲍本“见”作“是”。
[六]姚本曾云,此下恐欠。鲍本补曰:按史考烈王元年,封歇春申君,赐淮北地。后十五年,以地边齐,言于王以为郡,请封江东,因城吴故墟。大事记谓利吴之安富也。此策言楚王春秋高,君之封地不可不早定,则在未封之前,顷襄之时乎?顷襄之三十四年,赵尝伐燕。岂或此时劝以践燕定封,亦欲其取地于他国如魏冉乎?淮北边齐犹难之,况燕地乎?亦非计之便也。然远楚徒封,卒用于城吴之时,皆斯言有以启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