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卷二 西周
鲍本西周汉志,河南、洛阳、谷城、平阴、偃师、巩、缑氏,皆周地也。正曰:按大事记,周贞定王二十八年考王初立,封其弟揭于河南,是为河南桓公。河南即郏鄏。武王迁九鼎,周公营以为都,是为王城。洛阳,周公所营下都,以迁顽民,是为成周。平王东迁,定都王城。王子朝之乱,敬王徙都成周。至是考王以王城故地封桓公焉。平王东迁之后,所谓西周者,丰镐也;东周者,东都也。威烈王以后,所谓西周者,河南也;东周者,洛阳也。何以称河南为西周?自洛阳下都视王城,则在西也。何以称洛阳为东周?自河南王城视下都,则在东也。河南桓公卒,子威公立。威公卒,子惠公立。考王十五年,河南惠公复自封其少子班于巩以奉王,号东周,没亦谥惠。是时东、西周虽未分治,河南惠公既号奉王者为东周,亦必自号西周矣。显王二年,赵与韩分周为二,于是东西各为列国。显王虽在东周,特建空名。是后史传所载致伯赐胙之类,周王也。征伐谋策称东、西周君者,皆谓二周也。周本纪云,赧王时,东、西周分治,非也。赧王特徙都西周耳,当以赵世家为正(以上并大事记文)。按高诱注,西周王城,今河南;东周成周,今洛阳。世本云,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东周惠公名班,居洛阳。及索隐、正义所载甚详。独邵子经世书纪赧王为西周君与东周惠公并,而不纪西周公,仍旧误也。鲍考之不精,即以西周为王,谓之正统,谓东不得先于西,乱易旧次,此开卷第一缪。近时陈振孙书录,特举其首西周为美,亦失考,所当改正从旧。又考春秋,书王城、成周。公羊传曰,王城者何?西周也;成周者何?东周也。说亦甚明。昭二十六年,天王入于成周。左传以十二月入王城,三十二年,城成周。盖敬王定迁,在既城之后,而孙莘老、胡康侯皆以成周即京师,亦未考王城、成周之实,而误合为一也。要之,此文古今说者,多以迷瞀致误。故大事记辨之甚详,且实因鲍氏而发。近有着东西周辨者,其说亦然,而不引吕子,岂未之见邪?徐广云,周地亡,凡七县,河南止缑氏。此是合东、西周地言之。今总注,盖因正统之说而误者。
薛公以齐为韩魏攻楚
薛公[一]以齐为韩、魏攻楚[二],又与韩、魏攻秦[三],而藉兵乞食于西周[四]。韩庆[五]为西周[六]谓薛公曰:“君以齐为韩、魏攻楚,九年而[七]取宛、叶[八]以北以[九]强韩、魏,今又攻秦以益之[一○]。韩、魏南无楚忧,西无秦患,则地广而益重[一一],齐必轻矣[一二]。夫本末更[一三]盛,虚实有时[一四],窃为君危之[一五]。君不如令弊邑[一六]阴合于[一七]秦而君无攻[一八],又无藉兵乞食[一九]。君临函谷而无攻[二○],令弊邑以君之情[二一]谓秦王[二二]曰:‘薛公必[二三]破秦以张[二四]韩、魏,所以进兵者,欲王令楚割东国以与齐也[二五]。’秦王出楚王以为和[二六],君令弊邑以此忠[二七]秦,秦得无破[二八],而以楚之东国[二九]自免也,必欲之。楚王出,必德齐[三○],齐得东国而益强[三一],而薛世世无患。秦不大弱[三二],而处之三晋之西[三三],三晋必重齐[三四]。”薛公曰:“善。”因令韩庆入秦,而使三国无攻秦,而使不藉兵乞食于西周。[三五]
[一]姚本薛,齐邑也。齐公子田婴也,孟尝君田文之父也。封于薛,号靖郭毛君,今属鲁国也。鲍本靖郭君田婴之子孟尝君田文也。袭其父封薛。薛属鲁国。
[二]鲍本楚怀二十六年,齐、韩、魏攻楚,此十二年也。
[三]鲍本齐闵二十六年为韩、魏攻秦,此十七年也。正曰:此据史。按通鉴、大事记,赧王二年,当闵王元年。此当作十六年。
[四]姚本食,粮也。鲍本藉,犹借。
[五]姚本韩庆,西周臣也。鲍本凡韩皆韩人,其在周,去韩仕周也。凡非本国人,皆自其国求仕者也。
[六]姚本续:史记,苏代为西周。
[七]鲍本“年”下无“而”字。“九”字误,当云“六”或“五”。
[八]鲍本二县属南阳。补曰:宛,于袁反,邓州县。叶,舒涉反,汝州县。
[九]鲍本“以”作“为”。补曰:一本“而取宛、叶以北以强韩、魏”。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以”,无“而”字。
[一○]姚本益韩、魏之强也。鲍本益其强。
[一一]姚本广,多也。重,尊也。
[一二]姚本益韩、魏,韩、魏重而齐轻也。
[一三]鲍本更,犹迭。
[一四]鲍本言不可常。
[一五]姚本谓薛公。危,不安也。鲍本并言齐、薛今虽善,韩、魏复或为患。
[一六]鲍本周也。
[一七]姚本阴,私也。鲍本“于”作“为”。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于”。
[一八]姚本无攻秦也。鲍本但出兵临秦,不用攻也。
[一九]姚本勿示秦以少兵少粮也。鲍本勿示秦以弱。
[二○]姚本临,犹守也。函谷,关名也,在弘农城北,今在新安东。无攻秦。鲍本临,言以兵至其地。补曰:正义云,陕州桃林县西南有洪溜涧,古函谷也。今属灵宝县。
[二一]鲍本心所欲也。
[二二]鲍本昭襄。
[二三]鲍本“必”下补“不”字。补曰:史,下有“不”字,是。
[二四]姚本张,强也。鲍本张,去音,大之也。
[二五]鲍本“也”作“而”。补曰:史作“而”。楚之东地,即楚策“下东国”云。
[二六]姚本出,归也。是时张仪诱楚怀王令召秦,秦使质之,故曰归楚王以为和。鲍本怀。楚怀三十年,张仪诱楚王会秦,秦留之。此十六年也。
[二七]鲍本“忠”作“患”。札记今本“忠”作“惠”,鲍本作“患”。丕烈案:史记作“惠”。
[二八]鲍本“破”作“攻”。秦得无攻,周之力也。札记丕烈案:史记作“破”。“破秦”,上文有。鲍改误甚。
[二九]姚本楚东国,近齐南境者也。
[三○]鲍本齐出之,齐之恩也。
[三一]姚本恩德齐,使得归,楚王必以东国与齐也。
[三二]鲍本无三国之兵故。
[三三]姚本三晋,晋三卿韩氏、魏氏、赵氏分晋而君之,故曰三晋也。
[三四]鲍本秦居晋西,不弱而善齐,三晋畏秦,故齐重。
[三五]鲍本孟尝传有。今按楚记,三国攻楚,秦救之,引去。与此言取宛、叶小驳。正曰:大事记,颖滨苏氏云,秦昭王欺楚怀王,要之割地。诸侯孰视,无敢一言问秦者。惟田文怨秦,借楚为名,与韩、魏伐秦,自山东难秦,未有若此其壮者也。惜其听苏代之计,临函谷而无攻,以求楚东国,而名义索然以尽。由此观之,秦惟不遇桓、文之君,故横行而莫之制,世岂有以大义而屈于不义者哉?“为强”、“为和”之“为”,如字,余去声。
秦攻魏将屖武军于伊阙
秦攻魏将屖武军于伊阙[一],进兵而攻周[二]。为周最谓李兑[三]曰:“君不如禁[四]秦之攻周。赵之上计,莫如令秦、魏复战[五]。今秦攻周而得[六]之,则众必多伤矣。秦欲待[七]周之得,必不攻魏;秦若攻周而不得,前有胜魏之劳,后有攻周之败,又必不攻魏。今君禁之,而秦未与魏讲[八]也。而[九]全赵令其止,必不敢不听,是君却[一○]秦而定周也。秦去周,必复攻魏,魏不能支[一一],必因君而讲[一二],则君[一三]重矣。若魏不讲,而疾支之,是君存周而战秦、魏也。重亦尽在赵。”
[一]鲍本唐志,为县,属河南。注,北有伊阙故关。此役秦昭十四年,此二十二年。补曰:正义云,水经注,禹疏龙门以通水,两山相对若阙,故谓之伊阙。今洛南犹谓之龙门也。诸本“犀”作“屖”,当正。札记丕烈案:“屖”即“犀”别体耳。后策文杀屖武,史记作“仆师武”,集解引此作“犀师”。“犀”者,声之转也。
[二]姚本秦攻魏将屖武军于伊阙,秦遂进攻周。伊阙,在洛阳西南六十里,禹所辟也,水所由此流入于洛川也。
[三]姚本李兑,赵将也。鲍本赵司寇。
[四]姚本禁,止也。
[五]鲍本赵,魏邻也。魏有秦兵,则赵无事。
[六]鲍本得,犹胜。正曰:得其土地人民也。
[七]鲍本“待”作“持”。补曰:字有讹。札记今本“待”作“持”。
[八]姚本讲,和也。一曰“战”。鲍本讲,和解也。补曰:史甘茂传索隐云,邹氏“讲”读曰“媾”。又曰汉、史“媾”、“讲”两字常杂。愚按,“构”、“构”、“购”(韩世家有)亦然。今凡为和解之义者,定读从“媾”;为交结之义者,字当从“□”。后放此。
[九]姚本曾,一作“攻”,刘作“而”。
[一○]鲍本却,犹退。
[一一]鲍本支,犹拒。
[一二]鲍本与秦和也。
[一三]姚本君,谓李兑也。鲍本凡言重,皆制人而不制于人者也。
秦令樗里疾以车百乘入周
秦令樗里疾[一]以车百乘入周,周君迎之以卒[二],甚敬。[三]楚王[四]怒,让周,以其重秦客[五]。游腾[六]谓楚王曰:“昔智伯欲伐厹由[七],遗之大钟,载以广[八]车,因随入以兵,厹由卒亡,无备故[九]也。桓公伐蔡[一○]也,号[一一]言伐楚,其实袭[一二]蔡。今秦者[一三],虎狼之国也[一四],兼有吞[一五]周之意;使樗里疾以车百乘入周,周君惧焉,以蔡、厹由戒[一六]之,故使长兵在前[一七],强弩在后,名曰卫[一八]疾,而实囚之也[一九]。周君岂能无爱国哉?恐一日之亡国[二○],而忧大王[二一]。”楚王乃悦。[二二]
[一]姚本疾,秦公子名也。其里有大樗树,因号樗里子也。鲍本秦惠王弟。其居在渭南阴乡樗里,故号樗里子。后相武王。
[二]姚本百人为卒。
[三]姚本甚敬,敬樗里疾也。
[四]姚本楚王,怀王也。一曰顷襄王之子,怀王之孙也。
[五]姚本怒周敬重秦客,故责让之也。鲍本谓疾。
[六]姚本续:后语,游胜。游腾,周臣也。鲍本周人。正曰:高注作“臣”。
[七]姚本智伯,晋卿智襄子孙也。厹由,狄国,或作仇首也。鲍本夷国,属临淮。汉志,“由”作“犹”。又九域图,并州有仇犹城,引此。正曰:高注狄国。括地志云,并州盂县外城,俗名原仇山。史樗里传作“仇犹”,韩子“仇繇”,吕春秋、刘外纪“夙繇”。高注“或作仇首”。汉志,临淮,乃泗之连水。罗氏路史谓,非智伯所伐者。厹,音求,字又作“旁”、“●”。札记丕烈案:“夙”是“厹”形近之讹。“厹”、“仇”同字。
[八]姚本广大车也。鲍本欲开道也。
[九]姚本厹由贪大钟之赂,开道至晋以受钟,智伯随入兵伐而取之也。鲍本受其钟,不防以兵。
[一○]姚本桓归蔡姬,未绝;蔡人嫁之,故伐蔡也。不欲令蔡知,故诈言诛楚也。鲍本僖三年,蔡姬沉舟荡公,公怒,归之,未绝也。蔡嫁之,故伐之。蔡,蔡叔度所封,属汝南,后徙封下蔡。
[一一]鲍本号,声言也。以伐楚号众。
[一二]鲍本无钟鼓曰袭。正曰:此据左氏说。陆氏纂例,掩其不备曰袭。
[一三]鲍本“秦”下无“者”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无。
[一四]姚本秦欲吞灭诸侯,故谓虎狼国也。鲍本喻其贪残。
[一五]姚本吞,灭也。札记丕烈案:史记无。
[一六]姚本戒,以二国为戒也。鲍本“戒”作“惑”。一本“戒之”。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以仇犹、蔡观焉”,与策文不同。
[一七]鲍本戈矛之属。
[一八]鲍本卫,行列为护也。
[一九]鲍本“之”下无“也”字。补曰:一本有“也”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无。
[二○]姚本钱、刘一无“国”字。鲍本恐秦亡之。
[二一]姚本恐不敬其使,一日之中以灭亡国,而为大王忧也。鲍本为楚王忧。
[二二]鲍本补曰:樗里传有。
雍氏之役
雍氏之役[一],韩征甲与粟于周[二]。周君患之,告苏代。[三]苏代曰:“何患[四]焉?代能为君令韩不征甲与粟于周,又能为君得高都[五]。”周君大悦曰:“子苟能,寡人请以国听[六]。”苏代遂往见韩相国公中[七]曰:“公不闻楚计乎?昭应[八]谓楚王[九]曰:‘韩氏罢[一○]于兵,仓廪空,无以守城,吾收[一一]之以饥,不过一月必拔之。’今围雍氏五月不能拔[一二],是楚病也[一三]。楚王始不信昭应之计矣,今公乃征甲及粟于周,此告[一四]楚病也。昭应闻此,必劝楚王益兵守雍氏,雍氏必拔。”公中曰:“善。然吾使者已行矣。”代曰:“公何不以高都与周。”公中怒曰:“吾无征甲与粟于周,亦已多矣。何为与高都?”代曰:“与之高都,则周必折[一五]而入于韩,秦闻之必大怒,而焚周之节[一六],不通其使,是公以弊高都得完周也,何不与也?”公中曰:“善。”不征甲与粟于周而与高都,楚卒不拔雍氏而去。[一七]
[一]姚本雍,韩别邑也。楚攻韩,围雍氏,故曰役。役,事也。鲍本周纪注,阳翟有雍氏城。韩纪注,赧王三年、十五年,楚再围雍氏。此十五年也。
[二]姚本韩召兵及粮于周也。鲍本征,犹索。
[三]姚本苏代,苏秦兄也。鲍本秦之弟,洛阳人。
[四]姚本患,忧。
[五]姚本高都,韩邑。今属上党。鲍本属上党。正曰:水经云,伊水迳邥邮亭,又北迳高都。杜预云,河南新城有邥邮亭。括地志云,高都故城在洛州伊阙县北。京相璠云,非在上党者。
[六]姚本听,从也。鲍本以国事从之。
[七]姚本公中,韩公侈,为相国也。鲍本“中”作“仲”。韩公族。正曰:古“仲”字省。补曰:索隐云,公仲侈。裴骃云,相国,秦官。韩亦有相国,仿秦也。
[八]姚本昭应,楚将也。鲍本昭、屈、景皆楚之族姓。
[九]鲍本怀王。
[一○]鲍本“罢”,“疲”同,劳也。
[一一]鲍本“收”作“攻”。补曰:一本“收之”。
[一二]鲍本得城曰拔,如拔物然。
[一三]姚本病,困也。
[一四]鲍本犹以饥疲告之。
[一五]姚本折,屈也。鲍本入,犹归。
[一六]姚本节,符信也。鲍本节,符信也,行者所执。焚之者,不通周也。周官,通达于天下必有节,无节则不达。
[一七]鲍本纪有而略,周君为东周。补曰:正义,雍,于恭反。
周君之秦
周君之秦。谓周最[一]曰:“不如誉秦王[二]之孝也,因以应为太后养地[三]。秦王、太后必喜,是公有秦也[四]。交善,[五]周君必以为公[六]功;交恶,劝周君入秦者,必有罪矣。”[七]
[一]姚本谓,有人谓周最,姓名不见也。最,周公子也。鲍本最时从王。
[二]鲍本秦昭。
[三]姚本原,周邑也。太后,秦昭王母也。鲍本“应”作“原”。补曰:史同。徐注,颖川父城县应乡。札记今本“应”作“原”。丕烈案:史记作“应”。考索隐云,案战国策作“原”。原,周地。小司马依高注为说,则作“原”为是,因史记而讹为“应”也。吴氏引姚本云史同,失考索隐耳。
[四]鲍本有,言得其意。
[五]鲍本周、秦之交。
[六]姚本公,周最也。
[七]鲍本纪四十五年有。
苏厉谓周君
苏厉[一]谓周君曰:“败韩、魏,杀屖武[二],攻赵,取蔺、离石、祁者,皆白起[三]。是攻用兵,又有天命[四]也。今攻梁[五],梁必破,破则周危,君不若止之。谓白起曰:‘楚有养由基者,善射[六];去柳叶者百步而射之,百发[七]百中。左右皆曰善。有一人过曰,善射,可教射也[八]矣。养由基曰,人皆[九]善[一○],子乃曰可教射,子何不代我射之也。客曰,我不能教子支左屈右[一一]。夫射柳叶者,百发百中,而不已善息[一二],少焉气力倦,弓拨矢钩[一三],一发不中,前功尽[一四]矣。今公破韩、魏,杀屖武,而北攻赵,取蔺、离石、祁者,公也。公之功甚多。今公又以秦兵出塞,过[一五]两周,践[一六]韩而以攻梁,一攻而不得,前功尽灭[一七],公不若称病不出也。’”[一八]
[一]鲍本亦秦之弟。
[二]姚本屖武,魏将。
[三]姚本白起,秦将也。杀屖武于伊阙。蔺、石,本属西河;祁,本属太原也。
[四]姚本是,实也;攻,巧玄也。白起用兵,又有天命之助也。鲍本攻,功字,言善巧也。正曰:“攻”、“工”字通借。
[五]鲍本魏都。
[六]姚本养,姓;由基,名。楚善射人也。鲍本楚共王将。
[七]鲍本发,发矢。
[八]姚本集、刘、钱无“也”字。鲍本意欲其息。
[九]姚本刘、钱下有“曰”字。
[一○]鲍本善,善我。
[一一]姚本支左屈右,善射法也。鲍本支,去竹之支也。盖取其直左右臂。正曰:列女传云,左手如拒,右手如附枝,右手发之,左手不知,此射之道也。
[一二]姚本“已”,钱、刘作“以”。鲍本“已”作“以”。百中善也,此时宜息。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以”。
[一三]鲍本“钩”作“拘”。补曰:“拘”有钩音,古或通。札记丕烈案:“拘”当是。此亦因史记而讹为“钩”耳。
[一四]鲍本尽,犹灭。
[一五]姚本曾一作“周”,集、刘作“过”。
[一六]鲍本践,履也,犹过。
[一七]姚本灭,没也。
[一八]鲍本周纪三十四年有。补曰:“射之”、“射柳”之“射”,食亦反。
楚兵在山南
楚兵在山南[一],吾得[二]将为楚王[三]属怒[四]于周。或谓周君曰:“不如令太子将军正迎吾得于境[五],而君自郊迎,令天下皆知君[六]之重吾得也。因泄[七]之楚,曰:‘周君所以事吾得者器,必[八]名曰谋[九]楚。’王必求之[一○],而吾得无效也[一一],王必罪之[一二]。”
[一]姚本在周之山南也。鲍本山,吴岳,属扶风。礼所谓岳山也。正曰:岍山,秦地,非此所指。
[二]姚本吾得,楚将也。“吾”当为“五”,楚五将者也。鲍本“吾”作“伍”。补曰:“吾”字讹,当作“伍”。札记丕烈案:鲍改吴补皆非,高注可证。
[三]鲍本顷襄。
[四]鲍本“怒”作“怨”。属,连也,犹结。
[五]姚本或,犹有人谓周君也。使太子与军正于境迎吾得也。鲍本周太子也。将,去音。军正,犹卒正,军之率也。正曰:此谓将军而正迎也。史穰且传“军正”无注。
[六]鲍本“君”作“军”。
[七]姚本泄,犹使楚闻之也。鲍本微漏其言,使楚知之。
[八]姚本一无“必”字。
[九]姚本曾、集作“谋”,钱、刘作“某”。鲍本此以间得于楚,言与得之器,其款识云然。
[一○]鲍本楚王。
[一一]姚本效,致也。鲍本得实未尝得器,故无以效。
[一二]鲍本以其欺也。彪谓:此谋虽不出于正,而免国于难可也。正曰:鲍以此为尊周,缪矣。
楚请道于二周之间
楚请道于二周之间[一],以临[二]韩、魏,周君患之。苏秦[三]谓[四]周君曰:“除道属[五]之于河[六],韩、魏必恶[七]之。齐、秦恐楚之取九鼎也[八],必救韩、魏而攻楚。楚不能守方城之外[九],安能道二周之间。若四国[一○]弗恶,君虽不欲与[一一]也,楚必将自取之矣。”
[一]鲍本以假道请。
[二]姚本临,犹伐也。
[三]鲍本“秦”作“子”。秦字季子,洛阳人,其死时,东、西周未分,此当为代若厉,诸如此处不一。正曰:东、西周见前。史不曰苏秦东周洛阳人乎?
[四]姚本曾一作“调”。集、刘作“谓”。
[五]姚本属,犹至也,通也。鲍本除,去秽也。
[六]鲍本夏纪注,河出金城、积石。盖道行两周之间,使楚所假连及之。正曰:河,东过洛、汭,在巩县东,洛邑北望有河。
[七]鲍本恶楚。
[八]鲍本道广可以出鼎。
[九]姚本方城,楚塞也。外,北也。
[一○]姚本四国,齐、秦、韩、魏也。
[一一]鲍本与之道。正曰:谓鼎也。
司寇布为周最谓周君
司寇布[一]为周最谓周君曰:“君使人告齐王以周最不肯为太子也[二],臣为君不取也。函冶氏为齐太公[三]买良剑,公不知善,归其剑而责之金。越人请买之千金,折而不卖[四]。将死,而属[五]其子[六]曰:‘必无独知[七]。’今君之使最为太子,[八]独知之契[九]也,天下未有信之者也。臣恐齐王之为君实立果[一○]而让[一一]之于最,以嫁之齐也[一二]。君为多巧,[一三]最为多诈[一四],君何不买信货哉[一五]?奉养无有爱[一六]于最也,使天下见之”。[一七]
[一]姚本布,周臣也。鲍本司寇,周官,布其名。
[二]鲍本闵王善最,欲其为太子,以赂进之。最时让立,周以最不肯立告齐。正曰:闵王说见前章,此并无据。
[三]姚本齐太公,田常孙田和也,始代吕氏为齐侯,号曰太公。函,姓;冶,官名也。因以为氏。知铸冶,晓铁理,能相剑。太公不知其剑善,故归之而责其买剑金。
[四]姚本虽愿千金,犹未尽其本价也,故折其(钱、刘下有“剑”字),不卖与越人也。鲍本折,折剑。正曰:高注云,“虽千金,犹未尽其本价,故折其钱而不卖”。则“折”作“折阙”义,若作“断折”,则于下文不通。
[五]鲍本“属”,“嘱”同。集韵,托辞。
[六]姚本函冶氏属其子曰。
[七]姚本必无以语人,独知其利。鲍本无以告人,自知其良。正曰:因高注。愚意,“必无独知”当作一句,言凡有售,必使众知其良,不可独知也。
[八]鲍本周虽以最不肯立告齐,犹欲立之,特未定耳。
[九]鲍本契,约也。当两知之,今则独。补曰:礼记“右契”注,一书两札,同而别之。
[一○]姚本果,周太子也。鲍本“为”作“谓”。补曰:策“为”、“谓”通借,此当作“谓”。亦周子也。札记丕烈案:“谓”、“为”非通借,乃写者乱之,后仿此。
[一一]鲍本让,饰说也。
[一二]姚本嫁,卖。鲍本“之”下补“于”字,“齐”下无“也”字。言欺齐。
[一三]鲍本巧,犹诈。
[一四]鲍本心欲之而言不肯。
[一五]鲍本可信之货,非独知也。
[一六]鲍本爱,犹吝。
[一七]鲍本然则立最信矣。从周纪,皆当为楚王。正曰:使众见之而信最之当立。从周纪改楚,非。补曰:“为周”、“为君”、“为齐”之“为”,去声。
秦召周君
秦召周君,周君难往[一]。或为周君谓魏王[二]曰:“秦召周君,将以使攻魏之南阳[三]。王何不出[四]于河南[五]?周君闻之,将以为辞于秦而不往[六]。周君不入秦,秦必不敢越[七]河而攻南阳。”
[一]鲍本意不欲往。
[二]姚本史记作韩王。鲍本安厘。正曰:无考。
[三]姚本南阳,魏邑也。
[四]鲍本“出”下有“兵”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五]姚本史记作南阳。鲍本河南,洛阳也。时未为郡,言河之南耳。正曰:河南即西周郏鄏。考王封弟河南,其名久矣。
[六]姚本以魏兵在河南为辞,不往诣秦也。
[七]鲍本越,度也。
屖武败于伊阙
屖武败于伊阙,周君之魏求救[一],魏王[二]以上党之急辞之[三]。周君反,见梁囿而乐之也[四]。綦母恢[五]谓周君曰:“温囿不下此[六],而又近[七]。臣能为君[八]取之。”反见魏王,王曰:“周君怨寡人乎?”对曰:“不怨。且谁怨王?臣为王有患[九]也。周君,谋主也[一○]。而设以国为王[一一]捍[一二]秦,而王无之捍也[一三]。臣见其必以国事秦也,秦悉塞外之兵,与周之众,以攻南阳[一四],而两上党绝矣[一五]。”魏王曰:“然则柰何?”綦母恢曰:“周君形不小利,事秦而好小利[一六]。今王许戍[一七]三万人与温囿,周君得以为辞于父兄百姓[一八],而利温囿以为乐[一九],必不合于秦。臣尝闻温囿之利,岁八十金[二○],周君得温囿,其以事王者,岁百二十金[二一],是上党每[二二]患[二三]而赢四十金[二四]。”魏王因使孟卯[二五]致温囿于周君而许之戍[二六]也。[二七]
[一]姚本秦将白起败魏将屖武于伊阙,遂进攻,周君故求救于魏也。鲍本补曰:大事记,秦怒东周助韩、魏,故攻之。按策文当作西周。
[二]鲍本昭。
[三]姚本故不救周。鲍本意者有赵或韩兵也。正曰:赵兵无考。周、韩、魏共伐秦,此时韩、魏必和。
[四]姚本梁,魏惠王之都也。畜禽曰苑囿,有林池曰园也。鲍本陈留浚仪注,魏惠王自安邑徙大梁,有林池曰囿。正曰:囿者,蕃育鸟兽之所。
[五]姚本綦母恢,周臣也。
[六]姚本温囿,今在河内,是时属魏。下,犹减也。此,□梁囿(一作梁)也。温囿近周,□能为君取□温囿也。鲍本温属河内。言其乐不在梁下。
[七]鲍本近周。
[八]札记今本脱“君”字。
[九]姚本患,忧也。鲍本“怨王”作“怨乎”。
[一○]姚本周,天子也,故曰谋主也。鲍本犹为天子故。正曰:韩世家,使公孙喜率周、魏伐秦,败伊阙,缘是,故称谋主。比周君也。
[一一]鲍本“王”作“乎”。札记今本“王”作“乎”。
[一二]姚本捍,御也。传曰,捍御北狄也。鲍本设,施阵。捍,卫也。
[一三]姚本言魏为周无所捍御也。
[一四]姚本南阳,魏邑。
[一五]鲍本言赵、韩援魏之路绝。正曰:是时魏上党被兵,若周、秦攻南阳,则魏又当御其攻,而上党必绝。后云“上党无患”,言得并力于此也。
[一六]姚本形,势也。小利,谓温囿也。鲍本“不”下有“好”字。国小多忧,其势宜不得游观。札记今本“不”下有“好”字。丕烈案:此“小”字因下文而衍,读以“秦”字句绝。鲍本有“好”字,乃读“利”字为句,所解全谬。今本依之,非也。
[一七]姚本戍,守也。鲍本戍,守边也,许为周捍秦。
[一八]鲍本云得戍卒之援。
[一九]姚本“利”,钱作“私”。私,爱也。鲍本“利”作“私”。补曰:作“利”字,则与上协。得戍公也,得囿私也。札记丕烈案:吴氏说非是,详高注。姚校皆作“私”。秦策“而私商于之地”,亦其证。
[二○]鲍本“岁”上有“计”字。魏人贡其上之数。
[二一]鲍本周许魏之数。
[二二]鲍本“每”作“无”。札记今本“每”作“无”。
[二三]鲍本周善事魏,则赵、韩必不加兵。
[二四]姚本温囿贡于魏王八十金耳,周君得之则贡百二十金,故曰“是赢四十金”。鲍本赢,有余贾利也。
[二五]鲍本鸿烈泛论训注,齐人,即芒卯。
[二六]鲍本“戍”下无“也”字。
[二七]鲍本彪谓:周君非贤君也,秦兵在境,而乐于囿,其志荒矣。恢虽能得囿,非君子所以事其君者也。补曰:“为辞”、“为乐”之“为”,如字,余去声。
韩魏易地
韩、魏易地[一],西周弗利[二]。樊余[三]谓楚王[四]曰:“周必亡矣。韩、魏之易地,韩得二县,魏亡二县[五]。所以为之者[六],尽包二周[七],多于二县,九鼎存焉[八]。且魏有南阳、郑地、三川[九]而包二周,则楚方城之外危[一○];韩兼两上党以临赵,即赵羊肠[一一]以上危。故易成之曰[一二],楚、赵皆轻。”楚王恐,因赵以止易也[一三]。
[一]鲍本韩策书此在楚围雍氏后。
[二]姚本利,便也。
[三]姚本樊余,周臣也。曾,下有“为周”字。
[四]姚本为周谓楚王。楚王,怀王。
[五]鲍本易地,则魏亦有得;而独言亡者,亡多于得也。
[六]鲍本魏虽多亡,然且为之。
[七]鲍本东、西。
[八]鲍本汉志,武王迁九鼎于郏鄏。郏鄏属河南,为东周。正曰:说见前。
[九]鲍本河内修武注,晋始启南阳是也。京兆、山阳皆有郑,河南有新郑。此在楚、魏之间,新郑也。河南郡注,秦三川郡也。周纪“三川震”注,泾、渭、洛。补曰:杜注,在晋山南河北,故曰南阳。郑本在西都畿内咸林。武公得虢、桧之地,乃徙其封,是为新郑。咸林今华州郑县,新郑今郑州。正曰:三州,河、洛、伊。张仪所谓天下朝市,秦武王所谓车通以窥周室者也。秦拔成皋、荥阳,初置三川郡。
[一○]鲍本南阳郡注,叶公邑,号方城。补曰:正义云,方城山在叶县西。
[一一]姚本羊肠,赵险塞名也。山形屈璧(钱作辟),状如羊肠。今在太原晋阳之西北也。鲍本上党壶关有羊肠阪。此皆以所近之国强故危。
[一二]鲍本“曰”作“日”。札记今本“曰”作“日”。丕烈案:旧“日”字多写为“曰”字者。
[一三]鲍本“赵”下有“兵”字,“易”下无“也”字。补曰:一本“因赵以止易也”。
秦欲攻周
秦欲攻周,周最谓秦王[一]曰:“为王之国计者[二],不攻周。攻周,实不足以利国,而声畏天下[三]。天下以声畏秦,必东合于齐。兵弊[四]于周,而合天下于齐,则秦孤而不王矣。是天下欲罢[五]秦,故劝王攻周。秦与天下俱罢[六],则令不横行[七]于周矣。”[八]
[一]鲍本昭。
[二]鲍本“王之国”作“国之”。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为王计者”。
[三]鲍本声,犹名也。周,天子也,今见攻,故天下畏秦。正曰:畏,犹恶也。周地狭不足以利国,而有攻天子之恶名,见畏恶于天下。与司马错说同意。
[四]姚本弊,罢也。鲍本攻虽胜,不无伤失。
[五]鲍本“罢”,“疲”同。下同。
[六]鲍本天下合齐而与秦战,战则必疲。
[七]姚本横行,东行。鲍本横行,无畏忌也。
[八]鲍本纪有。
宫他谓周君
宫他[一]谓周君曰:“宛恃秦而轻晋[二],秦饥而宛亡[三]。郑恃魏而轻韩,魏攻蔡而郑亡[四]。邾[五]、莒亡于齐[六],陈、蔡亡于楚[七]。此皆恃援[八]国而轻近敌也。今君恃韩、魏而轻秦,国恐伤矣。君不如使周最[九]阴合于赵以备秦,则不毁。”
[一]姚本宫他,周臣也。鲍本周人。
[二]鲍本宛属南阳,故申伯国。南阳,三晋时属韩。韩厘五年,秦拔我宛。盖宛亡在春秋之晋。三晋分晋,乃属韩也。
[三]姚本谷不熟曰饥。亡,灭也。鲍本此下皆恃远轻近而亡。秦饥不暇救宛,故晋灭之。其亡不经见。
[四]姚本韩哀侯灭亡郑。鲍本郑,河南新郑。郑君乙二十一年,韩哀侯灭之。
[五]姚本钱、刘下有“臣”字。
[六]姚本为齐所灭亡。鲍本鲁邹县,故邾也。邾,曹姓国,二十九世,楚灭之。莒属城阳国,故盈姓国,三十世,楚灭之。盖恃齐也。
[七]姚本为楚所灭亡。鲍本陈,舜后,汉淮阳国。楚惠王十年灭陈,四十二年灭蔡。皆不见所恃。盖即恃楚,不备之也。
[八]鲍本援,引也。故有助意。
[九]鲍本“最”原作“早”,又改作“最”。补曰:姚本正作“最”。
谓齐王
谓齐王[一]曰:“王何不以地赍周最以为太子[二]也。”齐王令司马悍[三]以赂[四]进[五]周最于周。左尚[六]谓司马悍曰:“周不听,是公之知困而交绝于周也。公不如谓周君曰:‘何欲置[七]?令人微告悍,悍请[八]令王进之以地。’”左尚以此得事[九]。
[一]鲍本凡言“谓”、言“为”而不人,失之也,犹言“或为”、“或谓”。王,闵王。正曰:周最,屡见东、西周策。“谓周最曰,仇赫之相宋”云云,事在赧王十七年;“周最于齐王厚也,而逐之,听祝弗相吕礼”云云,礼之相,在赧王二十九年,此则正当齐闵之世;周纪,赧王四十五年,“周君之秦,客谓周最以应为太后养地”;五十八年,有“周聚以收齐”,则正当顷襄王之世。相距凡四十年,不可定为闵王时也。按策,西周两章皆云最为太子,而东周又出最名,无曰太子云者,疑或自是二人,然无所考。
[二]姚本赍,进也。周最为周之太子。鲍本赍,持遗也。最,周之庶子。凡周皆周之族。正曰:鲍意此即上章事,而上有五庶子之文尔,无明据。
[三]姚本刘,一作“秆”。鲍本齐人。
[四]姚本续:一作“地”。
[五]鲍本进,犹荐。
[六]鲍本齐人。
[七]姚本置,立也。欲立谁为太子也。
[八]鲍本“悍”下无“请”字。补曰:一本“悍请令”。
[九]姚本左尚以教司马悍劝王赍周最地,以此得尊宠之职。鲍本以教悍得齐王意,故委任之。疑此即上章“楚王”、“楚人”。补曰:最,史作聚。索隐云,“最”,古“聚”字。说文同。赵策颜最,史亦作颜聚。
三国攻秦反
三国[一]攻秦反[二],西周恐魏之藉[三]道也。为西周谓魏王[四]曰:“楚、宋不利秦之德三国[五]也,彼且攻王之聚[六]以利秦[七]。”魏王惧,令军设舍速东[八]。
[一]姚本三国,魏、韩、齐也。
[二]姚本反,还也。
[三]鲍本“藉”亦“借”。
[四]鲍本哀。正曰:此据史。按通鉴、大事记,显王三十五年,乃魏惠王后元年;慎靓王三年,当魏襄元年。说见魏策。此当作襄,事在二十一年。
[五]鲍本“德”作“听”。听,犹顺从。三国近楚、宋,秦听之则强而害楚、宋,故不利也。正曰:三国不攻秦而解,故秦德之;秦德之,则和而不利于楚、宋。
[六]鲍本楚、宋攻魏之廪库。正曰:邑落曰聚。如□狐聚、阳人聚之类。
[七]鲍本若为秦报魏王。
[八]鲍本舍,军次也。魏东还,必道周,周必宾之,故恐。今速东,则无宾之之费矣。
屖武败
屖武败,周使周[一]足[二]之秦。或谓周足曰:“何不谓周君曰:‘臣之秦,秦、周之交必恶[三]。主君[四]之臣,又秦重[五]而欲相[六]者,且恶臣于秦[七],而臣为不能使矣[八]。臣愿免而行[九]。君因相之,彼得相,不恶周于秦矣。’君重秦[一○],故使相往,行而免,且[一一]轻秦也,公必不免[一二]。公言是而行,交善于秦[一三],且公之成事也[一四];交恶于秦,不善于公[一五]且诛[一六]矣。”
[一]姚本集、曾、钱,一无下“周”字。刘有。
[二]鲍本周相。
[三]鲍本皆美恶之恶。正曰:左传,周、郑交恶,杜注,两相疾恶。据此,则皆当乌故反。
[四]鲍本主君称周君。
[五]鲍本秦之所重。
[六]鲍本欲得周相。
[七]鲍本此人欲代足相周,故败其使事,此二国所以必恶。
[八]鲍本“臣”下“为”字在“能”字下。
[九]鲍本免己之相,以顺欲者。
[一○]鲍本此下或人复说足也。
[一一]鲍本“且”作“是”。
[一二]鲍本虽以免自请,势不可免也。
[一三]姚本为秦所善。
[一四]鲍本“且”作“是”,“成事”作“事成”。补曰:恐当作“事成”。
[一五]鲍本“公”下补“者”字。札记今本“公”下有“者”字,乃误涉鲍也。鲍补“者”字。
[一六]鲍本意其恶足于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