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卷二十二 魏一
鲍本魏自高陵以东,尽河东、河内;南有陈留及汝南之召陵、隐强、新汲、西华、长平,颖川之舞阳、郾、许、傿陵,河南之开封、中牟、阳武、酸枣、卷。
知伯索地于魏桓子
知伯索地于魏桓子,魏桓子弗予。任章[一]曰:“何故弗予?”桓子曰:“无故索地,故弗予。”任章曰:“无故索地,邻国必恐;重[二]欲无厌,天下必惧。君予之地,知伯必憍[三]憍[四]而轻敌,邻国惧而相亲。以相亲之兵,待轻敌之国,知氏之命不长矣!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五]。’君不如与之,以骄知伯。君何释[六]以天下图知氏,而独以吾国为知氏质乎[七]?”君曰:“善。”乃与之万家之邑一。知伯大说。因索蔡、皋梁[八]于赵,赵弗与,因围晋阳。韩、魏反于外,赵氏应之于内,知氏遂亡。
[一]鲍本魏人。
[二]鲍本重,犹多。
[三]鲍本“憍”作“骄”。札记丕烈案:韩子作“骄”。“憍”即“骄”字。下文“君不如与之,以骄知伯”,疑本亦是“憍”。
[四]鲍本“憍”上有“彼”字,“憍”作“骄”。
[五]鲍本补曰:王应麟曰,周书云云,此岂苏秦所读周书阴符者欤?老氏之言出于此。朱子曰,老子为柱下史,故见此书。
[六]鲍本释,犹舍也。何舍此而不为?
[七]鲍本“质”作“资”。舍此不图。适足为智氏来伐之资。正曰:当音致。与之以地,犹质也。札记今本“质”下有“一作资”三小字,乃以鲍记于旁而误入也。丕烈案:吴说亦未是。质,的也。下卷“兵为招质”,与此同义。吴氏以为“招质”未详,非也。韩子有此文,亦作“质”。又存韩篇有“则秦必为天下兵质矣”之语,皆可互证也。
[八]鲍本“梁”作“狼”。补曰:赵策作“狼”。
韩赵相难[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与《知伯索地于魏桓子》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韩、赵相难。韩索兵于魏曰:“愿得借师以伐赵。”魏文侯曰:“寡人与赵兄弟,不敢从。”赵又索兵以攻韩,文侯曰:“寡人与韩兄弟,不敢从。”二国不得兵,怒而反。已乃知文侯以[一]讲于己也[二],皆朝魏。
[一]鲍本“以”作“已”。补曰:一本“以讲”。札记丕烈案:韩子作“以”。
[二]鲍本二国不伐,知魏和之。
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
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坐于幕下而啜[一]之,尽一杯。文侯谓睹师[二]赞曰:“乐羊以我之故,食其子之肉。”赞对曰:“其子之肉尚[三]食之,其[四]谁不食!”乐羊既罢中山,文侯赏其功而疑其心。[五]
[一]鲍本啜,饮也。
[二]姚本续云:后语作“堵”。鲍本魏人。补曰:姚云,后语作“堵师”。愚案,左传,褚师段,宋共公子石,食采于褚。其后可师号褚师,后因氏焉。又有褚师比。“堵”亦姓也,郑有堵汝父。但此作“堵师”,则恐字有讹。
[三]姚本一本无此以上三字。
[四]姚本一作“且”。
[五]鲍本彪谓:乐羊所谓隐忍以成就功名者也。子则既烹矣,敌人遗之羹,将以乱其心也。有如不忍而以慈爱沮其杀敌之心,则大事去矣,何救于亡子。故羊忍为此以怒众而成功,乃其情则非恝然无以天性为者也。睹师赞之言,其谤书之渠乎?虽然,羊之义,视分羹为有余,比覆醢为不足,使其投杯慷慨,一鼓而摅家国之愤,亦收功必矣。介胄之士,未可望之以圣人之地也。正曰:舜窃负而逃,林回弃千金之璧,轻重之分审矣。岂肯以彼易此哉?刘子政以此事与“西巴放麑”并载,而曰“巧诈不如拙诚”,真名言也。鲍虽为之曲说万端,奚救哉!项羽坐太公俎上,高祖杯羹一语,贻愧千古,亦幸而不杀尔!不然,何以自立于天下乎?
西门豹为邺令
西门豹为邺[一]令,而辞乎魏文侯。文侯曰:“子往矣[二],必就子之功,而成子之名。”西门豹曰:“敢问就功成名,亦有术乎?”文侯曰:“有之。夫[三]乡邑老者而先受坐之士[四],子入而问其贤良之士而师事之,求其好掩人之美而扬人之丑者[五]而参验之。夫物多相类而非也,幽莠之幼也似禾[六],骊牛[七]之黄也似虎,白骨疑象,武夫类玉[八],此皆似之而非者也。”[九]
[一]鲍本邺,属魏郡
[二]鲍本补曰:一本“子往子往矣”。
[三]鲍本“夫”作“矣”。补曰:一本“有之夫”,“夫”属下句。
[四]鲍本老者坐先于众。
[五]姚本曾、刘无“者”字。
[六]鲍本莠,禾下生草。幽,言其色茂。正曰:说文本云,禾粟下生莠,今狗尾也。
[七]鲍本“骊”作“黧”。黧,黑黄色也。骊,乃深黑马耳。正曰:骊牛,犹言牦牛、狸牛,不必拘以色论。黧,亦黑色也。尔雅,“仓庚,黧黄”,盖言仓庚色黧黑而黄。增韵注,“黧黑而黄”,误也。
[八]鲍本武夫石似玉。补曰:武夫即武砆。
[九]鲍本补曰:夫子曰,“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文侯之言亦此类。而曰,“求其好掩人之美而扬人之丑者参验之”,则其好贤也不诚,而且将以来谗贼之徒,意则异矣。
文侯与虞人期猎
文侯与虞人[一]期猎。是日,饮酒乐,天雨。文侯将出,左右曰:“今日饮酒乐,天又雨,公将焉之?”文侯曰:“吾与虞人期猎,虽乐,岂可不[二]一会期哉[三]!”乃往,身自罢之。魏于是乎始强。
[一]鲍本虞人,掌山泽之官。正曰:孟子注,守苑囿之吏。鲍误以书注“虞”言之。
[二]姚本曾作“无”。
[三]鲍本昔与之期,今往会之。
魏文侯与田子方饮酒而称乐
魏文侯与田子方饮酒而称乐[一]。文侯曰:“钟声不比[二]乎,左高[三]。”田子方笑。文侯曰:“奚笑?”子方曰:“臣闻之,君明则乐官[四],不明则乐音。今君审于声[五],臣恐君之聋于官也。”文侯曰:“善,敬闻命。”[六]
[一]鲍本音岳。
[二]鲍本比,犹协。正曰:比,音毗。不比,言不和也。
[三]鲍本言左方之声高。
[四]鲍本音洛,以治官为乐。正曰:通鉴无两“则”字。乐,仍音岳,下文二语甚明,可推。愚恐“则”乃“明”字讹衍。札记丕烈案:此不误。吴说非是。
[五]鲍本审,言听之察。
[六]鲍本彪谓:周衰,世主无如魏文侯之贤者。夫其师友渊源,有子方、子夏之徒,诲诱规切之,虽欲无贤可得乎!然则用真儒无敌于天下,信矣!补曰:大事记,史以田子方为文侯师。说苑载翟璜谓子方曰,“公孙成进子夏而君师之,进段干木而君友之,进先生而君敬之”,盖得其实,故书曰,“晋魏斯好贤,师卜商,友段干木,敬田子方”。
魏武侯与诸大夫浮于西河
魏武侯与诸大夫浮于西河[一],称曰:“河山之险,岂[二]不亦信固哉!”王钟[三]侍王[四],曰:“此晋国之所以强也。若善修之,则霸王之业具矣。”吴起对曰:“吾君之言,危国之道也;而子又附之,是[五]危也。”武侯忿然曰:“子之言有说乎?”
[一]鲍本补曰:正义云,西河,即龙门河也。
[二]鲍本无“岂”字。
[三]姚本一作“错”。
[四]鲍本“王”作“坐”。
[五]鲍本“是”下补“重”。札记丕烈案:有者当是。
吴起对曰:“河山之险,信[一]不足保也;是[二]伯王之业,不从此也。昔者,三苗之居,左[三]彭蠡[四]之波,右有[五]洞庭之水,文山[六]在其南,而衡山[七]在其北。恃此险也,为政不善,而禹放逐之。夫[八]夏桀之国,左天门[九]之阴,而右天溪之阳[一○],庐[一一]、睾在其北,伊、洛[一二]出其南。有此险也,然为政不善,而汤伐之。殷纣之国,左孟门[一三]而右漳、釜[一四],前带河,后被山。有此险也,然为政不善,而武王伐之。且君亲从臣而胜降城,城非不高也[一五],人民非不众也,然而可得并者,政恶故也。从是观之,地形险阻,奚足以霸王矣!”
[一]姚本一本无“信”字。
[二]姚本一本无“是”字。
[三]鲍本“左”下补“有”字。正曰:姚云下句一本无“有”字,是。按史及下文可见。
[四]鲍本彭蠡湖在豫章彭泽。
[五]姚本一本无“有”字。
[六]鲍本“文”作“汶”。补曰:“文”未详。史以“岷”作“汶”,此或远言之。札记丕烈案:文山即汶山,见管子、国语。又韩诗外传云“岐山在北”,“岐”字讹。
[七]鲍本衡,南岳,在长沙湘南。
[八]鲍本衍“夫”字。
[九]鲍本后志,高都有天井关。注云,战国策,桀居天门,即此关也。
[一○]鲍本今按天门,即史太华、伊阙,彼言右,故此言左之阴。天溪即河、济,彼言左,故此言右之阳。正曰:按史,左河、济,右泰(即太)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文不同。
[一一]姚本曾作“卢”。鲍本“庐”作“卢”。地缺。补曰:一本“卢”作“庐”,未详。
[一二]鲍本孔曰,伊水出陆浑洛水之上洛。正曰:伊水出今商州上洛县南熊耳山,至洛阳县入洛。洛水出今商州洛南县冢领山,至巩县入河。
[一三]鲍本太公世家注,晋山险。补曰:索隐云,在朝歌东北。
[一四]鲍本“釜”作“滏”。补曰:“滏”通借。
[一五]姚本刘本添“也”字。鲍本无“也”字。
武侯曰:“善。吾乃今日闻圣人之言也!西河之政,专委之子矣。”[一]
[一]鲍本起传有,小异。补曰:起传与说苑文同。末云,“由此观之,在德不在险。君若不修德,舟中之人尽为敌国也”。史迁曰,吴起说武侯以形势不如德,然行之于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躯。杨雄曰,美哉言乎!使起之用兵每若斯,则太公何以加诸?二子论之当矣。然其言不可以人废也。西河,龙门之河。地即同、华等州,魏之险阨也。一传惠王,其地日削于秦,至纳上郡之时尽矣。险岂足恃也哉?起之言于是乎验矣。
魏公叔痤为魏将
魏公叔痤为魏将,而与韩、赵战浍北[一],禽乐祚[二]。魏王说,迎郊,以赏田百万禄之[三]。公叔痤反走,再拜辞曰:“夫使士卒不崩,直而不倚[四],挠拣而[五]不辟者,此吴起余教也,臣不能为也。前脉形□[六]之险阻,决利害之备,使三军之士不迷惑者,巴[七]宁、爨襄[八]之力也。县赏罚于前,使民昭然信之于后者,王之明法也。见敌之可也鼓之,不敢怠倦者,臣也。王特为臣之右手不倦赏臣,何也?若以臣之有功,臣何力之有乎?”王曰:“善。”于是索吴起之后,赐之田二十万。巴[九]宁、爨襄田各十万。
[一]鲍本说文,浍水出霍山西南,入汾。此二年,败韩马陵,败赵于怀。补曰:痤,祖戈反。
[二]鲍本赵将。
[三]鲍本闲田以待赏有功者。
[四]鲍本直,直前。倚,邪行。
[五]姚本一本无“而”字。鲍本“楝挠”作“栋挠”。挠,折也,喻敌之压已。札记今本“挠拣”作“栋挠”。
[六]鲍本“形□”作“地形”。脉,见其幽。形,见其显。札记今本“形□”作“□形”。
[七]姚本一作“已”。
[八]鲍本二人,乃所谓能士。
[九]姚本一作“已”。
王曰:“公叔岂非长者哉!既为寡人胜强敌矣,又不遗贤者之后,不揜能士之迹,公叔何可无益乎?”故又与田四十万,加之百万之上,使百四十万。故老子曰:“圣人无积,尽[一]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公叔当之矣。[二]
[一]姚本刘作“既”。鲍本“既”,亦“尽”也。
[二]鲍本彪谓:公叔此言何其似魏绛也。方之郤至,骤称其伐,彼已隘矣。补曰:按史,田文既死,公叔为相,而害吴起,以计疑起于武侯,起惧得罪而去之楚。公叔即痤也。浍北之战,痤乃归功于起之余教,而使其嗣受赏,何其前后之戾邪?大事记,显王七年,魏公孙痤败韩师、赵师于浍。秦庶长国伐浍,获其将公孙痤。史记秦本纪及魏世家云,虏公孙痤。惟赵世家、秦魏年表云,虏太子痤。孟子,“梁惠王长子死焉”。盖太子申战没于齐者也。凡史记是年言秦虏太子痤者,非。
魏公叔痤病
魏公叔痤病,惠王往问之。曰:“公叔病,即不可讳[一],将柰社稷何?”公叔痤对曰:“痤有御庶子[二]公孙鞅,愿王以国事听之也。为弗能听,勿使出竟。”王弗应,出而谓左右曰:“岂不悲哉!以公叔之贤,而谓寡人必以国事听鞅,不亦悖[三]乎!”
[一]鲍本死者,人之所不能避,故云。
[二]鲍本此公族官,别于国官及太子官。正曰:公叔曰“痤有御庶子”,知为痤之家臣。如甘罗为文信侯少庶子之比。说又见秦、韩等策。
[三]鲍本补曰:史载鞅之言曰,“彼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由是观之,公叔知鞅而不能进,将死之言,上不能量其君之听否,下不能测鞅之去就,非悖而何?
公叔痤死,公叔鞅闻之,已葬[一],西之秦,孝公受而用之。秦果日以强,魏日以削。此非公叔之悖也,惠王之悖也。悖者之患,固以不悖者为悖。[二]
[一]姚本刘作“出奔”。鲍本补曰:大事记,显王八年,公孙痤卒。解题,痤去年为秦所获,寻归之,而终于相位也。今年卫鞅自魏适秦,则痤死必在今年。
[二]鲍本商君传略同。
苏子为赵合从说魏王
苏子为赵合从,说魏王曰:“大王之□,南有鸿沟[一]、陈、汝[二]南,有许、鄢、昆阳、邵陵、舞阳[三]、新郪[四];东有淮、颖[五]、沂[六]、黄[七]、煮枣、海盐、无疏[八];西有长城之界[九];北有河外、卷、衍、燕[一○]、酸枣[一一],□方千里。□[一二]名虽小,然而庐田庑舍[一三],曾无所刍牧牛马之地[一四]。人民之众,车马之多,日夜行不休已,无以异于三军之众[一五]。臣窃料之,大王之国,不下于楚。然横人谋[一六]王,外交强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国[一七]患,不被其祸[一八]。夫挟强秦之势,以内劫其主,罪无过此者[一九]。且魏,天下之强国也;大王,天下之贤主[二○]也。今乃有意西面而事秦,称东藩,筑帝宫[二一],受冠带[二二],祠春秋[二三],臣窃为大王愧之。
[一]鲍本项羽纪注详,在荥阳。补曰:苏子,秦也。下“南有”字恐衍。
[二]鲍本汝水出弘农入淮。补曰:陈,宛丘、豫州界。“汝”恐连下“南”字,汝南郡也。而下衍“有”字。札记今本无“南有”二字。丕烈案:吴氏补曰恐衍者,非也。又曰,“汝”恐连下“南”字,汝南郡也,而下衍“有”字者,是也。史记正作陈、汝南、许,可证。今本误依吴前一说而辄删耳。
[三]鲍本鄢下并属颖川。正曰:鄢,史作郾。索隐云,颖川有许、郾二县,又有鄢陵县,故所称多惑。昆水出南阳,昆阳、舞阳属颖川,邵陵属汝南。
[四]鲍本属南阳。正曰:索隐云,属汝南郡,即郪丘。郪,七思反,又音妻。史有“新都”字,新都属南阳。鲍误入。
[五]鲍本水出颖川阳城。补曰:淮,见前。札记今本“颖”作“颍”。丕烈案:史记作“颍”。
[六]鲍本水出泰山盖县。
[七]鲍本即陈留外黄。正曰:黄,说见秦策。大事记如鲍说。
[八]姚本曾作海盐、无胥。鲍本无“海盐”二字。补曰:姚本“煮枣”下有“海盐”字。徐广云,煮枣在济阴宛句。正义云,冀州信都县东北有煮枣田。宛句者,在河南。信都者,在河北。无疏,姚注,曾作无胥,史同。按苏代曰,决宿胥之口,魏无虚、顿丘。徐广云,纪年,魏救山塞集胥口。正义云,魏志武帝于清淇口东,因宿胥故渎开白沟,道清、淇二水入焉。札记丕烈案:史记无此“海盐”二字。
[九]鲍本荥阳、卷县有长城经阳武到密。补曰:大事记,今开封阳武县。魏惠王十二年,魏龙贾帅师筑长城于西边。长城即上所指。又十九年,魏筑长城,塞固阳。正义云,自郑滨洛,北达银州至胜州固阳县为塞。固阳有连山,东至黄河,西南至夏、会等州。按苏秦说合从,在惠王后二年。后七年纳上郡地,则此时固阳之长城犹魏地也。
[一○]姚本曾去“燕”字。
[一一]鲍本补曰:正义云,河外谓河南地。卷,丘权反,在郑州原武县北。衍、燕、酸枣,见秦策。史无“燕”字。按张仪说魏亦云,秦下兵攻河外,拔卷、衍、燕、酸枣。正义谓河外即其地也。
[一二]鲍本无“□”。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一三]姚本曾作“田舍庐庑”。鲍本庐,田间屋。庑,廊下周屋。
[一四]鲍本居人多故。
[一五]鲍本行人多故,如军阵。
[一六]鲍本“谋”作“訹”。史记“怵”。正曰:怵,音黜,恐也。訹,音恤,诱也。策字通,见前。然作“谋”,自可谓横人为王谋。札记今本“谋”作“訹”,乃误涉鲍也。
[一七]鲍本国,谓魏。
[一八]鲍本谓横人。
[一九]姚本曾、集、刘无以上五字。
[二○]札记今本“主”作“王”。丕烈案:史记作“王”。
[二一]鲍本为秦筑宫,备其巡幸。
[二二]鲍本受服于秦。
[二三]鲍本助秦祭。
“臣闻越王勾践以散[一]卒三千,禽夫差于干遂[二];武王卒三千人,革车三百乘,斩纣于牧之野。岂其士卒众哉?诚能振其威也。今窃闻大王之卒,武力二十余万,苍头[三]二千[四]万,奋击二十万,厮徒[五]十万,车六百乘[六],骑五千疋[七]。此其过越王勾践、武王远矣!今乃劫于辟[八]臣之说,而欲臣事秦。夫事秦必割地效质[九],故兵未用而国已亏矣。凡群臣之言事秦者,皆奸臣,非忠臣也。夫为人臣,割其主之□以求[一○]外交,偷[一一]取一旦之功而不顾其后,破公家而成私门,外挟强秦之势以内劫其主以求割□,愿大王之熟察之也。
[一]鲍本散,则非枭勇。
[二]鲍本补曰:干遂见秦策。
[三]鲍本盖以青帕首。项纪注,士卒皂巾。补曰:史记注,魏氏武卒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大事记,荀卿所谓魏之武卒也。
[四]鲍本“千”作“十”。札记丕烈案:“十”字是也。史记亦作“十”。
[五]鲍本补曰:正义云,厮徒,谓烹炊供养杂役。厮,音斯。
[六]姚本曾、刘无“乘”字。
[七]姚本曾、刘无“疋”字。
[八]鲍本“辟”作“群”。札记今本“辟”作“群”。丕烈案:史记作“群”,盖不与策文同。
[九]姚本刘作“实”。
[一○]鲍本无“求”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一一]鲍本偷,苟且也。
“周书曰:‘绵绵不绝[一],缦缦柰何[二];毫毛不拔[三],将成斧柯[四]。’前虑不定,后有大患,将柰之何?大王诚能听臣,六国从亲,专心并力,则必无强秦之患。故敝邑赵王[五]使使臣献愚计,奉明约,在大王诏之。”魏王曰:“寡人不肖,未尝得闻明教。今主君以赵王之诏诏之,敬以国从。”[六]
[一]鲍本绵,薄弱也。正曰:诗,“绵绵瓜瓞”。传,不绝貌。
[二]鲍本“缦”作“蔓”,“奈”作“若”。蔓,延也。若“缦”则无文之称耳。“若何”言不可柰何。正曰:“蔓”、“缦”字通借。补曰:家语,孔子观周庙金人之铭曰,“焰焰不灭,炎炎若何?涓涓不壅,终为江河。绵绵不绝,或成网罗;豪末不札,将寻斧柯”云云。策谓周书,其指此欤?札记丕烈案:史记作“蔓蔓柰何”。考此所引周书四句,乃和寤解文。吴氏以为家语,非也。今本周书作“蔓蔓若何”。
[三]鲍本喻树之萌。
[四]鲍本柯,斧柄。
[五]鲍本肃侯。
[六]鲍本秦传有。
张仪为秦连横说魏王
张仪为秦连横,说魏王曰:“魏地方不至千里,卒不过三十万人。□四平,诸侯四通,条达辐凑[一],无有名山大川之阻。从郑至梁,不过百里;从陈至梁,二百余里。马驰人趋,不待倦而至梁[二]。南与楚境,西与韩境,北与赵境,东与齐境,卒戍四方[三],守亭障者参列[四]。粟粮漕庾[五],不下十万。魏之□势,故战场也。魏南与楚而不与齐,则齐攻其东;东与齐而不与赵,则赵攻其北;不合于韩,则韩攻其西;不亲[六]于楚,则楚攻其南。此所谓四分五裂之道也。
[一]鲍本如木枝分布,而四方凑之,如辐于毂。
[二]鲍本言陈、郑所至皆平地。
[三]鲍本他国境或有山川关塞,惟梁无之,皆以卒戍守。
[四]鲍本十里一亭。障,隔也,筑城垒为之。补曰:障,关塞边候,开封有右夷门关。
[五]鲍本漕,水运。庾,水漕仓。札记今本“漕庾”误“糟庚”。
[六]姚本刘作“合”。
“且夫诸侯之为从者,以安社稷、尊主、强兵、显名也。合从者,一天下、约为兄弟、刑白马以盟于洹水之上以相坚也。夫亲昆弟,[一]同父母,尚有争钱财。而欲恃诈伪反覆苏秦之余谋,其不可以成亦明矣。
[一]札记今本“昆”误为“兄”。
“大王不事秦,秦下兵攻河外,拔卷、衍、燕[一]、酸枣,劫卫取晋阳[二],则赵不南;赵不南,则魏不北;魏不北,则从道绝[三];从道绝[四],则大王之国欲求无危不可得也。秦挟韩而攻魏,韩劫于秦,不敢不听。秦、韩为一国,魏之亡可立而须也,此臣之所以[五]为大王患也。为大王计,莫如事秦,事秦则楚、韩必不敢动;无楚、韩之患,则大王高枕而卧,国必无忧矣。
[一]姚本曾作“点”。
[二]鲍本补曰:史作“阳晋”。正义云,阳晋故城在曹州乘氏县西北。
[三]鲍本主从者赵,故不言其他。
[四]鲍本“从道绝”三字不重。补曰:一本复有“从道绝”三字,史同。
[五]鲍本无“以”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无。
“且夫秦之所欲弱莫如楚,而能弱楚者莫若魏。楚虽有富大之名,其实空虚;其卒虽众,多言[一]而轻走,易北,不敢坚战。魏[二]之兵南面而伐,胜楚必矣。夫亏楚而益魏,攻楚而适[三]秦,内嫁祸安国,此善事也。大王不听臣,秦甲出而东[四],虽欲事秦而不可得也。
[一]鲍本“言”作“然”。札记丕烈案:史记作“然”。详策文,当读“众”字句绝,“多言”下属。“多言”,谓嚣也。史记不与策文同,鲍本误。
[二]鲍本“魏”上补“患”字。正曰:史作“悉”。
[三]鲍本适,犹归。
[四]鲍本“东”下补“伐”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且夫从人多奋辞[一]而寡可信,说一诸侯之王,出而乘其车;约一国而反,成而[二]封侯之基。是故天下之游士,莫不日夜搤腕[三]嗔目[四]切齿[五]以言从之便,以说人主。人主览其辞,牵其说,恶得无眩哉?臣闻积羽沉舟,群轻折轴,众口铄金[六],故愿大王之熟计之也。”
[一]鲍本犹大言。
[二]鲍本“反成”作“成反”,“而”下补“取”字。札记今本“而反成而”作“而成反而取”,乃误涉鲍也。鲍本作“成反”,补“取”字。丕烈案:考史记,云“而成封侯”。可见“取”字系臆补,而今本又误依之也。
[三]鲍本搤,把;腕,手也。
[四]鲍本嗔,张目也。
[五]鲍本言之力也。正曰:荆轲传索隐云,齿相摩切,奋怒意。
[六]鲍本周语“众口铄金”注,“众口所毁,虽金石犹可销”。史下又有“积毁销骨”一句。江淹书,“积毁销金,积谗磨骨”。
魏王曰:“寡人蠢愚[一],前计失之。请称东藩,筑帝宫,受冠带,祠春秋,效河外。”[二]
[一]姚本曾、刘无“愚”字。
[二]鲍本仪传在诸国之先。彪谓:魏迩秦而无阻固,凡横人之辞,若可听唯魏也。故仪先之魏,一摇而诸国动矣。败从之约,魏其过欤!使魏而绎其说曰,“秦岂能有爱于我哉?兵来不除道,何为以说客先之,是知其不可而訹我也。且我事秦,安得高枕而无忧哉?”如是展转计之,则仪之辞屈矣。魏不摇,诸侯将又曰,“彼魏四达之国,又迩于秦,彼犹坚约不动,我何惧乎秦?”如是,则诸侯一矣。惜魏之不知出此也。补曰:史,张仪留魏四岁而襄王卒,实惠王;哀王立,实襄王。张仪复说王,王不听,于是仪阴令秦伐魏。魏与秦战,败。明年,齐又败魏观津。秦复欲攻魏,先败韩申差,诸侯震恐。张仪复说魏王云云,王乃倍从约而因仪请成于秦。事在襄王二年。正曰:显王三十六年,苏秦约六国合从。次年,秦使犀首欺齐、魏以伐赵,而从约解。慎靓王三年,苏秦约六国伐秦,再申前约也。兵至函谷关,秦击之而走。次年,齐败魏、赵观津,则齐败约矣。既而韩与魏、赵伐秦而败,张仪留魏六年,说而不听。今因其兵败从散而说之,得其隙矣,魏不得不听也。魏非不知从之利而秦之不可信也,劫于秦之强而患于与国之不一。后三年,魏复背秦合从,其情可见矣。惜其自同连鸡中兄弟争财之料,而相与以趋于亡。从之不可合,合之不可久,其势则然矣。鲍之责魏,殆未深究夫事情也!补曰:搤,音厄。蠢,愚也,书容、抽江、丑用、陟降四反,义并同。
齐魏约而伐楚
齐、魏约而伐楚,魏以董庆为质于齐。楚攻齐,大败之,而魏弗救。田婴怒,将杀董庆。旰夷[一]为董庆[二]谓田婴曰:“楚攻齐,大败之,而不敢深入者,以魏为将内之于齐[三]而击其后。今杀董庆,是示楚无魏也。魏怒合于楚,齐必危矣。不如贵[四]董庆以善魏,而疑之于楚也。”[五]
[一]姚本刘作“干夷”。鲍本“旰”作“盱”。皆魏人。补曰:一本“盱”作“吁”。札记丕烈案:史记孟荀列传有吁子,作“吁”亦可通。
[二]鲍本无“为董庆”三字。
[三]鲍本言纵楚使深入乃击之也。
[四]姚本一作“舍”。
[五]鲍本正曰:时不可考。
苏秦拘于魏
苏秦[一]拘于魏,欲走而之韩[二],魏氏闭关而不通。齐使苏厉为之谓魏王曰:“齐请以宋地封泾阳君[三],而秦不受也。夫秦非不利有齐而得宋□也[四],然其所以不受者,不信齐王[五]与苏秦[六]也[七]。今秦见齐、魏之不合也[八]如此其甚也,则齐必不欺秦,而秦信齐矣。齐、秦合而泾阳君有宋地,则非魏之利也。故王不如复东苏秦[九],秦必疑齐而不听也。夫齐、秦不合,天下无忧[一○],伐齐成,则□广矣[一一]。”
[一]鲍本“秦”作“代”。下同。补曰:燕策及史作“代”。札记今本“秦”作“代”,乃误涉鲍也。
[二]鲍本“韩”作“齐”。札记今本“韩”上有“齐”字,乃误涉鲍也。丕烈案:今本并存“齐韩”二字,误甚矣。
[三]鲍本时未举宋,此侵伐所得耳。正曰:正义云,泾阳君,秦王弟悝也。齐苏子告秦兵伐宋,以封泾阳君。然齐假设此策以救代。
[四]鲍本无“也”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五]鲍本闵。
[六]鲍本补曰:燕策及史作“子”,下同。札记今本“秦”作“代”。
[七]鲍本疑其善魏。
[八]鲍本衍“也”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无。
[九]鲍本使得之齐。
[一○]鲍本补曰:一本标一作“变”。札记丕烈案:史记作“无变”。
[一一]鲍本齐无秦而魏伐之,可以得地。苏传有,在齐伐宋之前。补曰:燕策及史曰,魏为燕执代,齐使人谓魏王曰云云,于是出苏代,代之宋。
陈轸为秦使于齐
陈轸为秦使于齐,过魏,求见犀首。犀首谢陈轸[一]。陈轸曰:“轸之所以来者,事也。公不见轸,轸且行,不得待异日矣。”犀首乃见之。陈轸曰:“公恶事乎?何为饮食而无事?无事必来[二]。”犀首曰:“衍不肖,不能得事焉,何敢恶事?”陈轸曰:“请移天下之事于公。”犀首曰;“柰何?”陈轸曰:“魏王使李从[三]以车百乘使于楚,公可以居其中而疑之。公谓魏王曰[四]:‘臣与燕、赵故矣[五],数令人召臣也,曰无事必来。今臣无事,请谒而往。无久[六],旬、五之期[七]。’王必无辞以止公。公得行,因自言于廷曰:‘臣急使燕、赵[八],急约车为行具[九]。’”犀首曰:“诺。”谒魏王,王许之,即明言使燕、赵。
[一]鲍本辞不之见。
[二]鲍本衍“无事必来”四字。补曰;四字恐因下文衍。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公何好饮也?犀首曰,无事也”。此当有误。
[三]鲍本诸多赵人。补曰:轸传以李从为田需。
[四]鲍本轸教衍。
[五]鲍本言与之故。
[六]鲍本言不久于彼。
[七]鲍本期以十日五日。
[八]鲍本言有急事出使。
[九]鲍本行所当具。
诸侯客闻之,皆使人告其王曰:“李从以车百乘使楚,犀首又以车三十乘[一]使燕、赵。”齐王[二]闻之,恐后天下得魏[三],以事属犀首,犀首受齐事。魏王止其行使[四]。燕、赵闻之,亦以事属犀首。楚王[五]闻之,曰:“李从约寡人,今燕、齐、赵皆以事因犀首[六],犀首必欲寡人,寡人欲之。”乃倍李从,而以事因犀首[七]。魏王曰:“所以不使犀首者,以为不可[八]。令[九]四国属以事,寡人亦以事因焉。”犀首遂主天下之事,复相魏。[一○]
[一]札记今本“十”误“千”。
[二]鲍本闵。
[三]鲍本恐得魏后于诸侯。
[四]鲍本无“行”字。初以无事请行。今有齐事,魏亦且任之,故止之。札记今本无“使”字,鲍本无“行”字。丕烈案:二字当复衍其一。
[五]鲍本怀。
[六]鲍本魏为主约,故诸侯因衍以合魏。
[七]鲍本从与衍,皆为魏约耳,而因衍者众,故楚亦因之。;背者,欲专于衍也。
[八]鲍本不可任。
[九]鲍本“令”作“今”。札记今本“令”作“今”。丕烈案:“今”字是也。
[一○]鲍本复,言得四国又相魏也,非已相罢而又复。衍传有,在张仪初相之后。彪谓:轸之所立,唯此有七国捭阖风气,不然,醇乎醇矣!正曰:陈轸过犀首而不见,宜若有憾焉,而必见之,又教之以收天下之事任,何也?二人皆不善于张仪者也。激犀首以重任,皆所倾仪而已。鲍氏于轸深所归重,此章知其失不可揜,则曰“不然,醇乎醇矣”!鲍因轸答秦王之楚之对,而亟加矜奖,曲为之说,故愚亦屡擿其微,非好为攻发也。犀首相在惠王时,说见下章。
张仪恶陈轸于魏王
张仪恶陈轸于魏王曰:“轸善事楚,为求壤□也,甚力之[一]。”左华[二]谓陈轸曰:“仪善于魏王,魏王甚爱之。公虽百说之,犹不听也。公不如[三]仪之言为资,而反于楚王[四]。”陈轸曰:“善。”因使人先言于楚王。[五]
[一]鲍本衍“之”字。札记今本无“之”字,乃误涉鲍也,鲍衍“之”字。丕烈案:楚策无。
[二]鲍本未详。补曰:楚策作“左爽”。
[三]鲍本“如”下补“以”字。补曰:“如”下宜有“以”字,楚策有。札记今本“如”下有“以”字,乃误涉鲍也。
[四]鲍本反,言报之。王,怀王。
[五]鲍本轸自是如楚。正曰:楚策云,楚王喜欲复之,未知即以此时如楚否?策云:仪善于魏王,王甚爱之,当是惠王时事。补曰:轸之答魏王曰,“子胥忠其君,天下皆欲以为臣;孝己爱其亲,天下皆欲以为子。臣不忠于王,楚何以臣为忠”?斯言宜若自信矣。今也因张仪谓其善事楚,为求壤地,乃以为资而反楚,则前日所云,一时口给御人耳,岂其情哉?
张仪欲穷陈轸
张仪欲穷陈轸[一],令[二]魏王召而相之,来将悟[三]之。将行,其子陈应止其公[四]之行,曰:“物之湛[五]者,不可不察也。郑强出秦[六]曰[七],应为知[八]。夫魏欲绝楚、齐,必重迎公[九]。郢中不善公者,欲公之去也,必勤王多公之车。[一○]公至宋,道称疾而毋行,使人谓齐王[一一]曰:‘魏之所以迎我者,欲以绝齐、楚也。’”
[一]鲍本时在楚。
[二]札记今本“令”误“今”。
[三]姚本曾作“梏”。鲍本“悟”作“倍”。补曰:字误。札记丕烈案:此以“悟”为“圄”字耳。
[四]鲍本公,翁同。项羽纪注,谓父。
[五]鲍本湛,谓其谋之深。
[六]鲍本强自秦出在楚。补曰:韩策,郑强载金入秦,请伐韩。此云出秦也。
[七]札记“曰”,鲍本作“日”。
[八]姚本曾作“之”。鲍本言能止其父。
[九]鲍本轸在楚,必合齐,而魏欲离之,故迎轸。
[一○]鲍本王,楚怀。补曰:“郢中”止“去也”读,“车”字句。
[一一]鲍本闵。正曰:大事记,张仪相魏,在惠王后十三年,寻以公孙衍代。襄王二年,因请成于秦,为秦相。后八年,秦出之魏。次年死。其在位,多惠王时,与齐宣相涉。
齐王曰:“子果[一]无之魏而见寡人也,请封子。”因以鲁侯之车迎之。
[一]鲍本“果”作“东”。使东来齐。札记今本“果”作“东”。
张仪走之魏
张仪走之魏[一],魏将迎之。张丑谏于王,欲勿内,不得于王[二]。张丑退,复谏于王曰:“王亦闻老妾事其主妇者乎?子长色衰,重[三]家[四]而已。今臣之事王,若老妾之事其主妇者。”魏王因不纳张仪。[五]
[一]鲍本传言秦武元年,群臣恶之,乞之梁。此九年。正曰:按襄王九年,仪走魏,魏纳而相之。此云不内,恐非是时事。
[二]鲍本王不听也。
[三]鲍本重,犹再。
[四]姚本一本作“嫁”。鲍本“家”作“嫁”。札记丕烈案:“嫁”字当是。
[五]鲍本彪谓:丑之自比若此,岂可望于士君子之行哉?哀王听其所说,是亦魏媪之耄者耳。
张仪欲以魏合于秦韩
张仪欲以魏合于秦、韩而攻齐、楚。惠施欲以魏合于齐、楚以案兵。人多为张子于王所[一]。惠子谓王曰:“小事也,谓可者谓不可者正半,况大事乎?以魏合于秦、韩而攻齐、楚,大事也,而王之群臣皆以为可。不知是其可也,如是其明耶?而[二]群臣之知术也,如是其同耶?是其可也,未如是其明也,而群臣之知术也,又非皆同也,是有其半塞也[三]。所谓劫主[四]者,失其半者也。”[五]
[一]鲍本所,犹处。
[二]鲍本“而”作“亡”。亡,得无也。正曰:下文有。札记丕烈案:“亡”字当是,此不与下句同。秦策、赵策、韩策皆有此字,可证也。
[三]鲍本“有其”作“其有”。塞,不明。
[四]鲍本“主”作“王”。札记丕烈案:“王”字误,韩子作“主”,可证。
[五]鲍本事不明而欲王必从,是劫王也;王而从之,失其半矣。正曰:此策言小事,人可否者且正半,而此大事,人皆同声,必非皆知其可,而智术之皆同者,则明与不明者居半也。彼劫王以必从,失其明者之半也。此策云欲以魏合于秦、韩,亦当是惠王时。
张子仪以秦相魏
张子[一]仪以秦相魏,齐、楚怒而欲攻魏。雍沮[二]谓张子曰:“魏之所以相公者,以公相则国家安,而百姓无患。今公相而魏受兵,是魏计过也。齐、楚攻魏,公必危矣。”张子曰:“然则柰何?”雍沮曰:“请令齐、楚解攻。”雍沮谓齐、楚之君[三]曰:“王亦闻张仪之约秦王[四]乎?曰:‘王若相仪于魏,齐、楚恶仪,必攻魏。魏战而胜,是齐、楚之兵折,而仪固得魏矣;若不胜魏[五],魏必事秦以持其国,必割地以赂王。若欲复攻[六],其敝不足以应秦[七]。’此仪之所以与秦王阴相结也。今仪相魏而攻之,是使仪之计当于秦也,非所以穷仪之道也。”齐、楚之王曰:“善。”乃遽[八]解攻于魏。[九]
[一]姚本刘去“子”字。鲍本衍“子”字。
[二]鲍本魏人。
[三]鲍本闵、怀。
[四]鲍本惠。
[五]鲍本衍“魏”字。
[六]鲍本秦攻齐、楚。正曰:言魏割地合于秦,齐、楚复攻魏,而秦救之,则齐、楚罢敝,不足以应秦。此策亦当在惠王时。
[七]鲍本二国尝战,今必弊,故不能当秦。
[八]鲍本“遽”作“遂”。
[九]鲍本补曰:齐策,秦惠王死,仪乞之梁,以致齐伐。仪使冯喜说齐王云云,其言颇与雍沮类。
张仪欲并相秦魏
张仪欲并相秦、魏[一],故谓魏王曰:“仪请以秦攻三川,王以其间约南阳,韩氏亡[二]。”史厌[三]谓赵献[四]曰:“公何不以楚佐仪求相之于魏,韩恐亡,必南走[五]楚。仪兼相秦、魏,则公亦必并相楚、韩也[六]。”
[一]鲍本仪相魏在此十三年。正曰:秦惠后三年,魏惠后十三年。
[二]鲍本约,谓使韩以此与魏。韩氏必亡。
[三]鮈本史名厌。
[四]鲍本与厌俱在楚,正曰:无考。
[五]鲍本补曰:走,音奏。
[六]鲍本仪因献得相,必德献。楚得韩,仪必缓攻,韩亦德献也。
魏王将相张仪
魏王将相张仪,犀首弗利[一],故令人谓韩公叔曰;“张仪以[二]合秦、魏矣。其言曰:‘魏攻南阳,秦攻三川,韩氏必亡。’且魏王所以贵张子者,欲得□[三],则韩之南阳举矣。子盍少委焉[四],以为衍功[五],则秦、魏之交可废矣[六]。如此,则魏必图秦而弃仪,收韩而相衍。”公叔以为信[七],因而委之,犀首以为功,果相魏[八]。
[一]鲍本补曰:大事记,魏惠王后十三年,张仪相魏,魏不事秦,以公孙衍代相。
[二]姚本一作“已”。鲍本“以”作“已”。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已”。
[三]鲍本“□”下有“也”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四]鲍本请以事委衍。
[五]鲍本有功,魏乃任之。正曰:大事记,令韩以与魏南阳,为公孙衍之功。
[六]鲍本魏任衍,则听其所为。
[七]姚本曾作“便”,刘作“信”。鲍本“信”作“然”。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便”。
[八]鲍本衍传有。补曰:大事记,魏王不听仪者,公孙衍间之也。衍传称衍相魏,张仪去,则不然。以仪传考之,仪惭无以归报,留魏四岁而魏王卒,复说其嗣君,久之始去魏相秦尔。愚谓,仪说魏合秦,襄王久而后听,惠王之崛强,犹未入其言,故公孙衍之间易为力也。
楚许魏六城
楚许魏六城,与之伐齐而存燕。张仪欲败之,谓魏王曰:“齐畏三国[一]之合也,必反燕□[二]以下楚,楚、赵[三]必听之,而不与魏六城。是王失谋于楚、赵[四],而树怨而[五]于齐、秦也。齐遂伐赵[六],取乘丘[七],收侵地,虚、顿丘[八]危。楚破南阳九夷[九],内沛[一○],许、鄢陵危。王之所得者,新观[一一]也。而道涂宋、卫为制[一二],事败为赵驱[一三],事成功县宋、卫[一四]。”魏王弗听也[一五]。
[一]鲍本楚、魏、燕。
[二]鲍本此齐宣因丧伐燕所得。正曰:按史,易王初立,齐宣王因丧伐我,取十城。苏秦说齐,使复归燕十城,必非此时。策云伐齐存燕,盖齐人破燕后事也。
[三]鲍本衍“赵”字。正曰:姚本下句亦云失谋于楚、赵。
[四]鲍本无“赵”字。
[五]鲍本衍“而”字。补曰:疑衍。札记今本无下“而”字,乃误涉鲍也。
[六]鲍本赵,魏邻也,伐之以动魏。
[七]鲍本属泰山。补曰:正义云,乘丘故城在兖州瑕丘县西北。
[八]鲍本补曰:虚,谓殷虚,今相州所理。顿丘故城,在魏州顿丘县东北。括地志,二城时属魏。余见秦策。
[九]鲍本疑当为九嶷。正曰:此南阳堵赭、同阳属荆州者,以下文连九嶷、许、鄢言之故也。大事记,李斯书云,惠王用张仪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九夷,即属楚之夷方。孔子在陈、蔡,相去不远,所以有欲居九夷之言,此与集注异。愚谓,此言破南阳之九夷也。
[一○]鲍本豫州郡。“内”,言入其地。正曰:“内沛”,地名,必非豫州者。
[一一]鲍本属魏郡。补曰:正义引括地志,观津在冀州枣阳,一云武邑县东南,本赵邑,今属魏。今详名新观者,恐以此。大事记主属清河。又云,魏惠王三年,齐伐魏取观津。赧王四十二年,魏冉败赵,魏取赵观津,所属不常。
[一二]鲍本言虽得新观,路所从出,又限二国。
[一三]鲍本败,谓楚不与也。楚不与,则齐伐赵,亡将及魏,故奔走援之。
[一四]鲍本成,谓楚与之地。受地必由二国。县,言轻重系之。
[一五]姚本刘,连上。曾,题。
张仪告公仲[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与《楚许魏六城》分为二篇,鲍本与《楚许魏六城》合为一篇。据文义,从姚本。
张仪告公仲,令以饥故,赏韩王以近河外[一]。魏王惧,问张子。张子曰:“秦欲救齐,韩欲攻南阳[二],秦、韩合而欲攻南阳,无异也[三]。且以遇卜王[四],王不遇秦,韩之卜也决矣[五]。”魏王遂尚[六]遇秦,信韩、广[七]魏、救赵,尺[八]楚人,据于萆下[九]。伐齐之事遂败。
[一]鲍本赏,犹劝也。韩时饥,因劝之就粟于河外。河外近魏,故魏恐。韩王,宣惠也。正曰:此句不可解,恐“韩王”字当在“令”下,而衍一“以”字。谓公仲令韩王以饥故,赏赐近河外之民。
[二]鲍本补曰:此河内修武。
[三]鲍本言无他。
[四]鲍本两君相遇,则讲信修睦,故遇者,相好也。
[五]鲍本决,无他疑。韩以魏不与秦遇,知其恶我,必合秦而攻魏。
[六]鲍本尚,言欲之甚。
[七]鲍本广,犹心广体胖,云乐之也。此著书者述其遇秦之效,魏昔惧而今心广,又岂能止齐伐赵也?正曰:宽广也,宽魏之忧也。
[八]鲍本“尺”作“斥”。补曰:未详。
[九]鲍本“萆”作“革”。地缺。“革”岂“鬲”邪?遽,传据。楚以传来许地,魏斥之也。补曰:姚本“萆下”、“遽”未详,恐有缺误,“萆”疑“华”。
徐州之役
徐州之役[一],犀首谓梁王曰:“何不阳与齐而阴结于楚?二国恃王,齐、楚[二]必战。齐战胜楚,而与乘之[三],必取方城之外;楚战胜齐败[四],而与乘之,是太子[五]之仇报矣。”
[一]鲍本“徐”作“”。楚败齐也。齐宣十年,此二年。正曰:惠王后二年。补曰:徐州,见齐策。
[二]鲍本“齐”下无“楚”字,原注“衍齐字”。补曰:一本“齐”下有“楚”字。
[三]鲍本与齐乘楚。
[四]姚本一本无“败”字。鲍本衍“败”字。正曰:即楚败齐将申缚泗上之役,见秦策。
[五]鲍本太子申。
秦败东周
秦败东周,与魏战于伊阙,杀犀武[一]。魏令公孙衍乘胜而留于境[二],请卑辞割□,以讲于秦。为窦屡[三]谓魏王曰:“臣不知衍之所以听于秦之少多,然而臣能半衍之割,而令秦讲于王。”王曰:“奈何?”对曰:“王不若与窦屡关内侯[四],而令赵[五]。王重其行而厚奉之。因扬言曰:‘闻周、魏令窦屡以割魏于奉阳君,而听秦[六]矣。’夫周君、窦屡、奉阳君之与穰侯,贸首之仇也[七]。今行和者,窦屡也;制割者,奉阳君也。太后恐其不因穰侯[八]也,而欲败之,必以少割请合于王,而和于东周与魏也。”
[一]鲍本此三年。
[二]鲍本乘,言因秦胜我,留而与之讲。若秦既去,则无及已。补曰:公孙衍,说见前。
[三]鲍本魏人。
[四]鲍本侯于关内耳。此时未为爵。补曰:关内侯之称,不独起于秦。
[五]鲍本“令”下有“之”字。札记丕烈案:有者当是。此读“赵”字句绝,“王重”以下别为句。
[六]鲍本因地讲秦。
[七]鲍本补曰:奉阳君即李兑,说见赵策。此言与穰侯贸首之仇,则二人欲阴取以定封之事也。
[八]鲍本后,穰侯之姊。
齐王将见燕赵楚之相于卫
齐王[一]将见燕、赵、楚之相于卫,约外魏[二]。魏王惧,恐其谋伐魏也,告公孙衍。公孙衍曰:“王与臣百金,臣请败之。”王为约车,载[三]百金。犀首期齐王至之曰[四],先以车五十乘至卫间齐,行以百金[五],以请先见齐王,乃得见。因久坐安,从容谈三国之相怨。
[一]鲍本闵。
[二]鲍本不亲之。
[三]姚本孙作“赍”。
[四]鲍本“曰”作“日”。度其至卫之日。札记今本“曰”作“日”。
[五]鲍本无“车”字,“行”下补“人”字。间,私见之。正曰:间,居谏反,投间隙也。行以百金,犹云行几金于某。札记今本“行”下有“人”字,乃误涉鲍也。
谓齐王曰:“王与三国约外魏,魏使公孙衍来,今久与之谈,是王谋三国也也[一]。齐王曰:“魏王闻寡人来,使公孙子劳寡人,寡人无与之语也。”三国之不相[二]信齐王之遇,遇事遂败[三]。
[一]鲍本“也”字不重。札记今本“也”字不重。丕烈案:下“也”字当是“已”字之误,辄删者未是。
[二]鲍本“不相”作“相不”。补曰:字肴次,当作“相不”。札记今本“不相”作“相不”,乃误涉鲍也。
[三]鲍本按上章,张仪将相魏,犀首以计去之,乃得相。而仪相魏四岁,则所谓以计去之,在仪欲相之初;衍得相,宜在仪复相秦之时也。补曰;大事记书魏惠王后十三年,秦张仪免相相魏,魏不事秦,以公孙衍代相。解题云,衍传称衍相魏仪去则不然,仪惭无以归报,留魏四岁,而惠王卒。后魏襄王二年,始去魏复相秦。
魏令公孙衍请和于秦
魏令公孙衍请和于秦,綦母恢教之语曰;“无多割[一]。曰,和成,固有秦重和[二],以与王遇;和不成,则后必莫能以魏合于秦者矣[三]。”
[一]鲍本“割”下无“曰”字。补曰:一本此下有“曰”字,乃教衍说秦之辞。
[二]鲍本补曰:一本标孙本无“和”字。札记丕烈案:无者是也。
[三]鲍本衍已相秦故。正曰:此策,惠、襄之世不可定。
公孙衍为魏将
公孙衍为魏将,与其相田繻[一]不善。季子[二]为衍谓梁王曰:“王独不见夫服牛骖骥乎?不可以行百步。今王以衍为可使将,故用之也;而听相之计,是服牛骖骥也[三]。牛马俱死,而不能成其功,王之国必伤矣!愿王察之。”[四]
[一]鲍本“繻”作“需”。从下章及史。补曰;“繻”即“需”。
[二]鲍本未详。
[三]姚本一作“之道”。
[四]鲍本彪谓:此用贤而使不肖间之之说也,而衍也非其人也。补曰:此策若作魏将,则恐在襄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