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卷二十三 魏二
犀首田盼欲得齐魏之兵以伐赵
犀首、田盼欲得齐、魏之兵以伐赵,梁君与田侯[一]不欲。犀首曰:“请国出五万人,不过五月而赵破。”田盼曰:“夫轻用其兵者,其国易危;易用其计者,其身易穷。公今言破赵大易,恐有后咎。”犀首曰:“公之不慧也。夫二君者,固已不欲矣。今公又言有[二]难以惧之,是赵不伐,而二士[三]之谋困也。且公直言易,而事已去矣。夫难构而兵结,田侯、梁君见其危,又安敢释卒不我予乎?”田盼曰:“善。”遂劝两君听犀首。犀首[四]、田盼遂得齐、魏之兵。兵未出境,梁君、田侯恐其至而战败也,悉起兵从之,大败赵氏。
[一]鲍本闵王。正曰:事在齐宣十一年,魏惠后三年,赵肃侯十八年。公孙衍欲败从,田盼本非与谋,故其闻衍之说,犹能以用兵难之。既而訹于其言,劝两君以听衍而身将齐、魏之兵,盖狃于战斗之习,堕衍计中,以成其欺,以败和好,快仇秦之欲,皆盼之为也。观马陵之役,魏客之言,张丑说楚之辞,知盼为邻国所畏,百姓所服。今以此事观之,盼亦优于勇而短于谋者也。
[二]姚本曾添“有”字。鲍本无“有”字。
[三]姚本一作“君”。鲍本二士,衍、盼。
[四]鲍本“犀首”二字不重。补二字。
犀首见梁君
犀首见梁君曰:“臣尽力竭知,欲以为王广土取尊名,田需[一]从中败君[二],王又听之,是臣终无成功也。需亡,臣将侍;需侍,臣请亡。”王曰:“需,寡人之股掌[三]之臣也。为子之不便也,杀之亡之[四],毋谓天下何,内之无若群臣何也[五]!今吾为子外之,令毋敢入[六]子之事。入子之事者,吾为子杀之亡之,胡[七]如?”犀首许诺。于是东见田婴,与之约结;召文子[八]而相之魏,身相于韩。[九]
[一]姚本前作田繻,今直言需。
[二]鲍本补曰:一本标“君”一作“臣”,又作“之”。札记今本“君”作“臣”。
[三]鲍本犹股肱。
[四]鲍本补曰:一本标云,有“外之”字。札记丕烈案:有者当是。此读“外之毋谓天下何”七字为一句,与下“内之”为对文,涉“今吾为子外之”而脱。
[五]鲍本内,谓亲之。称“群臣”,则衍与焉。正曰;言杀之亡之,天下之人与内之群臣,皆不以为然也。
[六]姚本入,犹与也。曾、刘无此注。
[七]鲍本胡,犹何。
[八]鲍本田文。
[九]姚本曾题,刘连。[校一]鲍本补曰:田文为魏相,盖犀首约结于婴,召其子而相之也。下章与此同。事宜在襄王时,非文奔魏相昭王事也。身相韩,衍欲相韩也。下言置田需以稽二人,则衍仍留魏矣。一本此下别为一章。[校一]曾巩本,另篇。刘敞本,此篇与下篇《苏代为田需说魏王》连篇,鲍本亦同。
苏代为田需说魏王
苏代为田需说魏王曰:“臣请问文之为[一]魏,孰与其为齐也?”王曰:“不如其为齐也。”“衍之为魏,孰与其为韩也[二]?”王曰:“不如其为韩也。”而[三]苏代曰:“衍将右韩而左魏,[四]文将右齐而左魏。二人者,将用王之国,举事于世,中道[五]而不可,王且无所闻之矣[六]。王之国虽渗[七]乐而从[八]之可也[九]。王不如舍[一○]需于侧,以稽二人者之所为。二人者曰:‘需非吾人也[一一],吾举事而不利于魏,需必挫我于王。’二人者必不敢有外心矣。二人者之所为之[一二],利于魏与不利于魏,王厝[一三]需于侧以稽之,臣以为身利[一四]而[一五]便于事[一六]。”王曰:“善[一七]。”果厝需于侧。[一八]
[一]姚本为,助也。曾、刘无此注。
[二]鲍本衍,阴晋人,时属韩,故下苏代说昭鱼亦云。正曰:阴晋,魏地,衍实魏人,其善韩非以此。
[三]鲍本衍“而”字。
[四]姚本右,近;左,远。曾、刘无此注。鲍本右,言助之力。正曰;时尚右,说见赵策。
[五]鲍本中道,犹中立也,言不能两全二国。
[六]鲍本不闻所以救之。正曰:彼有外心,王不得而闻之。
[七]鲍本言浸微浸弱,如漏器然。
[八]姚本曾作“后”。
[九]鲍本言如漏器,尚足乐,虽从二子可也。然从二子必亟亡,不得如是也。补曰:“渗乐”未详。札记丕烈案:此当作“操药”,形近之讹也。言国病甚。鲍所读非。
[一○]鲍本舍,犹厝。
[一一]鲍本需非二人之党。
[一二]姚本刘去“之”。
[一三]鲍本“厝”,“措”同。
[一四]姚本刘去“身利”字。鲍本身,王身。
[一五]姚本一本无“而”字。
[一六]鲍本“而”下有“国”字。补曰:一本“而便于事”。又姚注云,刘去“身利”字,一无“而”字,似义长。
[一七]札记今本“善”误“然”。
[一八]鲍本彪谓:哀王于是有人君之言,不亡需是也。惜其不旋踵,需不入衍之事,苏代入之矣!待衍如是可也,如得贤而付之阃外,若此者不亦殆乎!正曰:魏王始听犀首而欲外田需,复因苏代而置需以稽二人。贤否之不知,用舍之不能,荧惑于游士之言,而拱手以听之,其孱昏甚矣!
史举非犀首于王
史举[一]非犀首于王。犀首欲穷之,谓张仪曰:“请令王让先生以国[二],王为尧、舜矣;而先生弗受,亦许由也。衍请[三]因令王致万户邑于先生[四]。”张仪说,因令史举数见犀首。王闻之而弗任也[五],史举不辞而去。[六]
[一]鲍本即甘茂所事。
[二]鲍本衍以此说仪,使之为己解举,故举后见之。
[三]鲍本无“请”字。
[四]鲍本弗受国,故致邑。
[五]鲍本任,犹信也。举既非之,而数见之,故王疑之。
[六]鲍本补曰:据此,让国之说,不特鹿毛寿之愚燕哙也。此恐惠王时事。
楚王攻梁南
楚王[一]攻梁南,韩氏因围蔷[二]。成恢[三]为犀首谓韩王[四]曰:“疾攻蔷,楚师必进矣。魏不能支,交臂而听楚,韩氏必危,故王不如释蔷。魏无韩患,必与楚战,战而不胜,大梁不能守,而又况存蔷乎?若战而[五]胜,兵罢[六]敝,大王之攻蔷易矣。”[七]
[一]鲍本怀。
[二]姚本一本作“蔷”。鲍本“●”作“黄”。下同。补曰:未详。一本作“蔷”。札记今本“●”作“蔷”。
[三]鲍本魏人。
[四]鲍本襄。
[五]姚本刘添“而”字。鲍本无“而”字。
[六]鲍本罢,音疲。
[七]鲍本正曰:此策时不可考。
魏惠王死
魏惠王死,葬有日矣。天大雨雪,至于牛目[一],坏城郭,且为栈道而葬。群臣多谏太子者,曰:“雪甚如此而丧行,民必甚病之。官费又恐不给,请弛期[二]更日。”太子曰:“为人子,而以民劳与官费用之故,而不行先王之丧,不义也[三]。子勿复言。”
[一]鲍本驾车用牛,故以及其目为深候。
[二]鲍本弛,解也。昔约今解。
[三]姚本一本无“也”字。
群臣皆不敢言,而以告犀首。犀首曰:“吾未有以言之也[一],是其唯惠公[二]乎!请告惠公[三]。”
[一]鲍本未得其说以说。
[二]姚本一作薛公。旁出云,一本皆惠子。然其后与此本皆直言惠子,恐惠子者是。鲍本施也。
[三]姚本一作“子”。
惠公[一]曰:“诺。”驾而见太子曰:“葬有日矣。”太子曰:“然。”惠公曰:“昔王季历葬于楚山[二]之[三]尾,栾(木改水)水啮其墓[四],见棺之前和[五]。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见群臣百姓也夫,故使栾(木改水)水见之。’于是出而为之张于朝[六],百姓皆见之,三日而后更葬。此文王之义也。今葬有日矣,而雪甚,及牛目,难以行,太子为及日之故,得毋嫌于欲亟葬乎?愿太子更日。先王必欲少留而扶社稷、安黔首[七]也,故使雪甚。因弛期而更为[八]日,此文王之义也。若此而弗为,意者羞法文王乎?”太子曰:“甚善。敬弛期,更择日。”
[一]姚本一作“子”。
[二]姚本续云:吕氏春秋作“惠公”、“涡山”。
[三]姚本一本无“之”字。
[四]姚本续云:后语作“蛮水”。注,盛弘之荆楚记曰,“宜都县有蛮水,即乌水也。今襄州南有乌水”。按,古公亶父以修德为百姓所附,遂杖策去之,与太姜踰梁山而止于岐山之阳。故诗曰,“率西水许,至于岐下。”是为太王。太王生季历,季历卒,葬鄠县之南,今之葬山名。而皇甫谧云,“楚山一名潏山,鄠县之南山也”。纵有楚山之名,不宜得蛮水所啮,虽惠子之书五车,未为稽古也。续云:栾(木改水),音鸾。说文云,漏流也,一曰渍也。墓为漏流所渍,故曰“栾(木改水)水啮其墓”,不必讥惠子也。鲍本补曰:吕氏春秋作“葬于涡水之尾”,后云“天故使明水见之”。初学记引一作“涡山”,论衡作“滑山”。札记丕烈案:“初学记引”四字乃吴氏自注语,吴本注中有注,今刻本多误,说已见齐策。
[五]鲍本和,棺两头木。补曰:玉篇作“●”,胡戈、户卧二反;广韵作“●”,皆云棺头也。此作“和”,盖音通。
[六]姚本后语,“张帐以朝”。鲍本无“于”字。张幕帟如朝廷然。补曰:姚本“张于朝”注,后语,“张帐以朝”。按周礼,“掌次以待张事”。札记“于”,鲍本无。丕烈案:吕氏春秋、论衡作“张朝”。
[七]鲍本秦称民“黔首”,非此时语也。正曰:礼祭义亦有“黔首”字,非始于秦。
[八]鲍本为,犹撰。正曰:下文有。
惠子非徒行其说也,又令魏太子未葬其先王而因又[一]说文王之义。说文王之义以示天下,岂小功也哉![二]
[一]鲍本“因又”作“又因”。札记丕烈案:吕氏春秋作“因有”。
[二]鲍本补曰:雨,去声。“为之”、“为及”之“为”,去声。张,之亮反。
五国伐秦
五国伐秦[一],无功而还。其后,齐欲伐宋,而秦禁之。齐令宋郭之秦,请合而以伐宋。秦王[二]许之。魏王畏齐、秦之合也,欲讲于秦。
[一]鲍本成皋之役。此十年。
[二]鲍本昭。
谓魏王曰:“秦王谓宋郭曰:‘分宋之城,服宋之强者,六国也。乘宋之敝,而与王[一]争得者,楚、魏也。请为王毋禁楚之伐魏也,而王独举宋。王之伐宋也,请刚柔而皆用之[二]。如宋者,欺之不为逆者[三],杀之不为[四]仇者也。王无与之讲以取□,既已得□矣[五],又以力攻之,期于啖宋而已矣。’
[一]鲍本王,齐闵。
[二]鲍本宋强、宋弱,皆必伐之。
[三]姚本曾添“者”字。鲍本无“者”字。
[四]姚本曾作“而无”。
[五]姚本刘添“矣”字。鲍本无“矣”字。
“臣闻此言,而窃为王悲[一],秦必且用此于王矣[二]。又必且曰王以[三]求□,既已得□,又且以力攻王。又必谓王曰[四]使王轻齐,齐、魏之交已丑[五],又且收齐以更[六]索于王。秦尝用此于楚矣,又尝用此于韩矣,愿王之深计之也。秦善魏不可知也已[七]。故为王计,太上伐秦,其次宾秦,其次坚约而详讲,与国无相离也[八]。秦、齐合,国不可为也已。王其听臣也,必无与讲[九]。
[一]鲍本“悲”作“患”。
[二]鲍本用楚伐魏。
[三]鲍本“以”作“必”,“曰”作“劫”。札记丕烈案:“曰”当作“因”,形近之讹也,鲍改非。
[四]鲍本衍“曰”字。札记丕烈案:“谓”当作“讲”,“曰”当作“因”,形近之讹也。
[五]鲍本恶也。
[六]鲍本“更”作“东”。补曰:一本“更索”。
[七]鲍本言不可信。
[八]鲍本“离”作“仇”。补曰:“详”,“佯”通,史多有。“媾”字句。佯媾于秦,此即赵策所谓不得已而必媾,则愿五国复坚约者。此“宾”即“摈”。“仇”,一本作“离”。札记今本“离”作“仇”。
[九]鲍本与秦讲。
“秦权重魏,魏再明孰[一],是故又为[二]足下伤[三]秦者,不敢显也[四]。天下可令伐秦,则阴劝而弗敢图也。见天下之伤秦也,则先鬻与国而以自解也[五]。天下可令宾秦,则为劫于与国而不得已者。天下不可,则先去[六],而以秦为上交以自重也。如是人者,鬻王以为资者也,而焉能免国于患?免国于患[七]者,必穷三节[八],而行其上。上不可,则行其中;中不可,则行其下;下不可,则明不与秦。而[九]生以残秦[一○],使秦皆无百怨百利,唯已之曾安[一一]。令足下鬻之以合于秦[一二],是免国于患者之计也。臣何足以当之?虽然,愿足下之论臣之计也。
[一]鲍本“再”作“冉”,“孰”作“熟”。言此明且熟。补曰:即“熟”。札记丕烈案:此当读“秦权重”为一句,“魏冉明”为一句。“魏”字误复,“孰”字亦有误。“是”字属下句读。鲍、吴皆非也。
[二]鲍本“又为”作“有谓”。或人谓魏王当如下。补曰:“又”,“有”通。札记丕烈案:“为”,当去声读,鲍所改误甚。
[三]鲍本伤,犹。
[四]鲍本恐秦觉之。
[五]鲍本言与国为之,非我也。
[六]鲍本背诸国也。
[七]姚本曾、刘无此以上四字。
[八]鲍本补曰:三节,即上文太上、其次之说。
[九]姚本一作“两”。
[一○]鲍本生,犹进,言伐之不已。正曰:不能伐,不能摈,又不能媾,必为秦所伐,则誓斗而必死,不与秦俱生以残秦。
[一一]鲍本已,止。曾,则也。言使秦见残,不择利害,唯务止魏之残以自安也。
[一二]鲍本“令”上补“无”字,“足”作“天”。所谓鬻王以秦为上交者。补曰:“令”字上恐有缺误。札记今本“令”误“今”。
“燕,齐仇国也[一];秦,兄弟之交也[二]。合仇国以伐婚姻[三],臣为之苦矣[四]。黄帝战于涿鹿之野,而西戎之兵不至;禹攻三苗,而东夷之民不起[五]。以燕伐秦[六],黄帝之所难也,而臣以致燕甲而起齐兵矣。
[一]鲍本两国自宣闵、易昭再世相仇。
[二]鲍本燕、齐与秦。
[三]鲍本犹兄弟也。此士欲为魏合燕、齐以伐秦。
[四]鲍本言伐秦之难而己为之。
[五]鲍本“起”作“赴”。言帝王用兵,犹有不从者。不经见。札记今本“起”作“赴”,乃误涉鲍也。
[六]鲍本“燕”下补“齐”字。札记丕烈案:上策文云,“燕,齐仇国也;秦,兄弟之交也”。“燕”字逗,乃●下二句,故此云,“以燕伐秦,黄帝之所难也”。下云,“而臣以致燕甲而起齐兵矣”,以见其能使燕忘齐为仇国之意耳。鲍读之不审,乃以“燕齐”二字为连文,说“秦兄弟之交也”,云燕、齐与秦,遂于此补“齐”字,其误甚矣。吴氏不正,亦非。
“臣又偏事三晋之吏,奉阳君、孟尝君、韩呡[一]、周聚[二]、周、韩余为徒[三]从而下之[四],恐其伐秦之疑也。又身自丑于秦[五],扮[六]之请焚天下之秦符者,臣也;次传[七]焚符之约者,臣也;欲使五国约闭秦关者,臣也[八]。奉阳君、韩余为既和矣,苏修、朱婴[九]既皆阴在邯郸,臣又说齐王而往败之。[一○]天下共讲,因使苏修游[一一]天下之语,而以齐为上交,[一二]兵[一三]请伐魏,臣又争之以死。而果西因苏修重报[一四]。臣非不知秦劝[一五]之重也,然而所以为之者,为足下也。”[一六]
[一]鲍本“偏”作“遍”,“呡”作“□”。
[二]札记今本“聚”误“最”。
[三]鲍本与为徒友。
[四]鲍本补曰:韩余,疑即赵策韩徐。“周”“韩”之间有脱字,不然衍“周”字。“为徒从而下之”句,谓徒党合从也。又恐“从”,“徒”字讹衍。札记丕烈案:吴说未是。当云,“徒为从而下之”。徒,但也;从,合从。
[五]鲍本与秦恶。
[六]姚本扮,博幻切,握也。鲍本扮,并也,握也。言合诸国。补曰:扮,抚吻反。
[七]鲍本传之诸国。
[八]鲍本“欲”作“次”。不通秦。补曰;燕策,苏代谓焚天下之秦符,上计破秦,其次长宾之,皆与此合。札记今本“使”误“伐”。丕烈案:上策文云,“扮之请焚天下之秦符者,臣也;次传焚符之约者,臣也”。“扮”当作“初”,形近之讹也。二句是一事,上云“初”,下云“次”,自为对文。鲍不审,乃并改此。姚读扮,博幻切,吴读抚吻反,皆未是。
[九]鲍本此皆三晋之吏也。
[一○]鲍本败宋郭合秦之约。
[一一]鲍本游,揄扬之。
[一二]鲍本盖诈。
[一三]鲍本兵,齐兵。
[一四]鲍本修,在邯郸,齐之西也。报以齐不伐魏。
[一五]鲍本“劝”作“权”。补曰:恐作“权”,上有。
[一六]鲍本彪谓:此非苏代不能也。故史言代复约从亲如苏秦时,独所谓行其上不可,则行其中,下为不可用也。夫伐秦不胜,窜走求成之不给,安能宾之?诸侯见其败,轻之矣,岂有听其坚约之说哉?盖代之计,专以伐之为上,而游辞见其多策耳,计不出于此也。正曰:按赵策五国伐秦章,苏代说奉阳君云云,中有与此章出入者,知此必代之辞也。三策并陈,上则伐之,中则摈之,下则媾之,未及伐之败也,鲍说谬矣。
魏文子田需周宵相善
魏文子[一]、田[二]需、周宵[三]相善,欲罪犀首。犀首患之,谓魏王曰:“今所患者,齐也。婴子言行于齐王[四],王欲得齐,则胡不召文子而相之?彼必务以齐事王。”王曰:“善。”因召文子而相之。犀首以倍田需、周宵[五]。
[一]鲍本衍“魏”字。田文。正曰:提魏事也。
[二]札记今本“田”误“曰”。
[三]鲍本“宵”作“霄”。孟子时有此人,至是三十年矣。正曰:田文前相魏,当襄王时,孟子见梁襄王相去不远也。
[四]鲍本闵。
[五]鲍本二人虽善文,今衍荐文,文必善衍,善衍则复背其所善。
魏王令惠施之楚
魏王令惠施[一]之楚,令犀首之齐。钧二子者[二],乘数钧[三],将测交也[四]。楚王闻之[五],施因令人[六]先之楚,言曰:“魏王令犀首之齐,惠施之楚,钧二子者,将测交也[七]。”楚王闻之,因郊迎惠施。
[一]鲍本施自孟子时至此亦三十余年。正曰:施屡见策文,盖惠、襄时人。此策不可考。
[二]鲍本言恩礼之等。
[三]鲍本车乘之。
[四]鲍本测,犹卜也。视何国厚吾使,因知其厚我。下衍“楚王闻之”四字。
[五]鲍本补曰:四字恐因下文衍。
[六]札记“人”,鲍本作“之”。
[七]鲍本施欲楚之厚己。
魏惠王起境内众
魏惠王起境内众,将太子申而攻齐。客谓公子理[一]之传[二]曰:“何不令公子泣王太后,止太子之行?事成则树德,不成则为王矣。太子年少,不习于兵。田□[三]宿将也,而孙子[四]善用兵。战必不胜,不胜必禽。公子争之于王,王听公子,公子不[五]封;不听公子,太子必败;败,公子必立;立,必为王也。”[六]
[一]鲍本申弟也。正曰:注以下说推之,无明征。
[二]鲍本“传”作“傅”。札记丕烈案:“傅”字是也。
[三]鲍本“□”作“盼”。札记今本“□”作“盼”。
[四]姚本孙膑也。
[五]鲍本“不”作“必”。札记今本“不”作“必”。
[六]鲍本彪谓:止太子之行,正谊也;而志于树德、为王,则谲矣。故夫谲正之间不容发,人议论岂以或出于正言未卒而谲随之,惟其心之不正故也。
齐魏战于马陵
齐、魏战于马陵,齐大胜魏,杀太子申,覆十万之军。魏王召惠施而告之曰:“夫齐,寡人之仇也,怨之至死不忘。国虽小,吾常欲悉起兵而攻之,何如?”对曰:“不可。臣闻之,王者得度[一],而霸者知计。今王所以告臣者,疏于度而远于计。王固先属怨于赵,[二]而后与齐战。今战不胜,国无守战之备,王又欲悉起而攻齐,此非臣之所谓[三]也。王若欲报齐乎,则不如因变服[四]折节而朝齐,楚王[五]必怒矣。王游[六]人而合其斗,则楚必伐齐。以休楚而伐罢[七]齐,则必为楚禽矣。是王以楚毁齐也。”魏王曰:“善。”乃使人报于齐,愿臣畜[八]而朝。
[一]鲍本法度。
[二]鲍本记,三十年伐赵,赵告急于齐,齐救赵伐魏。正曰:按魏伐赵,赵告急于齐,齐救赵伐魏,乃惠王十八年败于桂陵时事。此三十年,魏庞涓伐韩,齐田忌、孙膑伐魏以救韩。魏大发兵,使太子申将,与庞涓合军拒之,战于马陵,魏师大败,杀太子申、庞涓。“魏庞”以下,并大事记文,从孙膑传。记又见秦、齐策。
[三]鲍本谓,谓得度知计。
[四]鲍本“因”作“固”。不为人君服。
[五]鲍本威王。
[六]鲍本游,谓使人游二国之间也。
[七]鲍本罢,音疲。
[八]鲍本畜,自比犬马也。
田婴许诺。张丑曰:“不可。战不胜魏[一],而得朝礼,与魏和而下楚,此可以大胜也[二]。今战胜魏,覆十万之军,而禽太子申;臣万乘之魏,而卑秦、楚[三],此其暴于[四]戾定矣[五]。且楚王之为人也,好用兵而甚务名,终为齐患者,必楚也。”田婴不听,遂内魏王,而与之并朝齐侯再三。
[一]鲍本此设辞也。
[二]鲍本胜,谓不败耳,非战胜。
[三]鲍本“卑”作“甲”。居二国之上。
[四]姚本曾添“于”字。鲍本无“于”字。
[五]鲍本言二国谓齐暴戾决矣。正曰:定,止也,谓齐之怒止。
赵氏丑之。楚王怒,自将而伐齐,赵应之,大败齐于徐州。[一]
[一]鲍本“徐”作“”。彪谓:施之策齐、楚,如视白黑、数一二,可谓明矣。而不能止太子之将,何邪?岂言之而不听邪?以施之智,其于策马陵之战不劳虑矣。张丑者,亦施之伦欤?
惠施为韩魏交
惠施为[一]韩[二]、魏交,令太子鸣[三]为质于齐。王[四]欲见之,朱仓[五]谓王曰:“何不称病?臣请说婴子曰:‘魏王之年长矣,今有疾,公不如归太子以德之。不然,公子高在楚,楚将内而立之,是齐抱空质而行不义也。’”
[一]鲍本为,犹合。札记今本“为”误“谓”。
[二]鲍本“韩”作“齐”。
[三]鲍本魏记唯申及赫名,余不名。
[四]鲍本魏王。
[五]鲍本魏人。
田需贵于魏王
田需贵于魏王,惠子曰:“子必善左右。今夫杨,横树之则生,倒[一]树之则生,折而树之又生。然使十人树杨,一人拔之,则无生杨矣。故以十人之众,树易生之物,然而不胜一人者,何也?树之难而去之易也。今子虽自树于王,而欲去子者众,则[二]子必危矣。”[三]
[一]姚本刘作“侧”。鲍本正曰:姚云,“倒”刘作“侧”。愚谓“倒”字胜。
[二]姚本曾去“则”字。
[三]鲍本补曰:此与孟子“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云云,语相类,而意在自树。又云“子必善左右”,则君子小人之用心可见矣。
田需死
田需死。昭鱼谓苏代曰:“田需死,吾恐张仪、薛公[一]、犀首之有一人相魏者。”代曰:“然则相者以[二]谁而君便之也?”昭鱼曰:“吾欲太子之自相也。”代曰:“请为君北见梁王,必相之矣。”昭鱼曰:“奈何?”代曰:“君[三]其为梁王,代请说君。”昭鱼曰:“奈何?”对曰:“代也从楚来,昭鱼甚忧。代曰:‘君何忧?’曰:‘田需死,吾恐张仪、薛公、犀首有一人相魏者。’代曰:‘勿忧也。梁王,长主也,必不相张仪。张仪相魏,必右秦而左魏。薛公相魏,必右齐而左魏。犀首相魏,必右韩而左魏[四]。梁王,长主也,必不使相也[五]。’代曰:‘莫如太子之自相。是三人皆以[六]太子为非固[七]相也,皆将务以其国事魏,而欲丞相之玺[八]。以魏之强,而持[九]三万乘之国辅之,魏必安矣。故曰,不如太子自相也。’”遂北见梁王,以此语告之,太子果自相。[一○]
[一]鲍本婴。正曰:史索隐以为田文。按婴卒于闵王之世。大事记附见于闵元年,此事在四年后。
[二]姚本一本无“者以”字。
[三]鲍本“君”作“若”。若,汝也。补曰:一本“君其为”。考下文是。札记今本“君”作“若”。丕烈案:史记作“君”。
[四]姚本右,亲也。左,疏外也。
[五]鲍本“也”下补“王曰然则寡人孰相”八字。正曰:史有此八字。按此乃苏代请昭鱼为王,而设为说王之辞,无此句可也。札记丕烈案:史亦设辞,但不必与策文同耳。
[六]鲍本“皆以”作“不以”。补曰:“不以”,一本作“皆以”。史同。
[七]姚本固,犹久。
[八]鲍本印也。补曰:秦武王初置丞相,用樗里子、甘茂,在张仪死后。此云丞相玺,则魏已有此名。
[九]姚本一本无“持”字。
[一○]鲍本魏记九年有。补曰:大事记,赧王八年书秦逐公孙衍,谓衍既去秦,事不复见。韩非子载犀首与张寿为怨,陈需新入,不善犀首,因使人微杀张寿。魏王以为犀首也,乃诛之。然则衍去秦后,终为魏所杀也。愚按,陈需即策中田需,而策以田需死后,魏欲相犀首,其说不同,当考。又赧王二十二年,伊阙之败,策云公孙衍割地和秦。大事记犹着其名,岂别一人耶?李兑约五国攻秦时亦有公孙衍,去此又九年。上距犀首为秦大良造时几五十年,尝疑其甚远。说见赵策。
秦召魏相信安君
秦召魏相信安君[一],信安君不欲往。苏代为说秦王[二]曰:“臣闻之,忠不必当[三],当必不忠。今臣愿[四]大王陈臣之愚意,恐其不忠于下吏,自使有要领[五]之罪。愿大王察之。今大王令人执事于魏[六],以完其交,臣恐魏交之益疑也。将以塞赵也[七],臣又恐赵之益劲也[八]。夫魏王之爱习魏信[九]也,甚矣;其智能而任用之也,厚矣;其畏恶[一○]严尊秦也,明矣。今[一一]王之使人入魏而不用,则王之使人入魏无益也。若用[一二],魏必舍所爱习而用所畏恶,此魏王之所以[一三]不安也。夫舍万乘之事而退[一四],此魏信之所难行也。夫令人之君处所不安,令人之相行所不能,以此为亲,则难久矣。臣故恐魏交之益疑也。且魏信舍事[一五],则赵[一六]之谋者必曰:‘舍于秦[一七],秦必令其所爱信者用赵。’是赵存而我亡也[一八],赵安而我危也。则上有野战之气[一九],下有坚守之心,臣故恐赵之益劲也[二○]。
[一]鲍本史不书。
[二]鲍本武或昭。正曰:无考。
[三]姚本一本作“党”。鲍本“当”作“党”。为信安说,疑于党之。
[四]鲍本“愿”下补“为”字。补曰:“愿”下有缺字。
[五]鲍本要领,斩刑也。
[六]鲍本谓别置相,以代信安。
[七]鲍本信安必右赵者,秦召而伐之,欲魏不通赵。
[八]鲍本交魏益坚。
[九]鲍本魏信即信安,省言之。
[一○]鲍本恶,犹惮。
[一一]姚本曾作“令”。
[一二]鲍本用秦所使。
[一三]姚本刘添“以”字。鲍本无“以”字。
[一四]鲍本谓去相位。
[一五]鲍本亦去信也。
[一六]鲍本“赵”作“魏”。
[一七]鲍本此舍,犹弃。夺其爱习,是秦弃魏也。
[一八]鲍本我,魏也。秦本欲塞赵而云然,此魏自疑之辞,非必秦意。
[一九]鲍本将与秦战。
[二○]鲍本魏不能独抗秦,必结赵。正曰:赵之谋事者曰,魏信见舍于秦,秦亦将易置赵之臣,令其所爱信者用于赵,我之权去势夺,是赵存而我已亡,赵安而我独危,则必战必守,不听秦命,是赵益以强。
“大王欲完魏[一]之交,而使赵小心乎?不如用魏信而尊之以名。魏信事王,国安而名尊;离王[二],国危而权轻。然则魏信之事主[三]也,上所以为其主者忠矣,下所以自为者厚矣,彼其事王必完矣。赵之用事者必曰:‘魏氏之名族不高于我,土地之实不厚于我。魏信以韩[四]、魏事秦,秦甚善之,国得安焉,身取尊焉。今我讲[五]难于秦兵为招质[六],国处削危之形,非得计也。结怨于外,主[七]患于中,身处死亡之□,非完事也。’彼将伤其前事,而悔其过[八]行;冀其利,必多割□以深下[九]王。则是大王垂拱之[一○]割□以为利重[一一],尧、舜之所求而不能得也。臣愿大王察之[一二]。”
[一]鲍本无“魏”字,“完”下补“魏”字。
[二]鲍本不事之。
[三]鲍本“主”作“王”。札记丕烈案:“王”字是也。
[四]鲍本衍“韩”字。补曰:疑衍。札记丕烈案:此“韩”当作“辅”,形近之讹也。
[五]鲍本“讲”作“构”。补曰:宜从“构”读。札记今本“讲”作“构”,乃误涉鲍也。
[六]鲍本言于用兵为招为质。招,言召兵;质,犹本也,为之张本。正曰:“招质”未详。
[七]鲍本“主”作“生”。
[八]鲍本“其过”作“过其”。
[九]鲍本下,亦事也。
[一○]姚本一作“多”。鲍本“之”作“多”。
[一一]鲍本得地则益重。
[一二]鲍本彪谓:尧、舜让天下而何爱于地!此特辩士欲重其事而言之过,若此者不一也。正曰:此类注,不必辨。
秦楚攻魏围皮氏
秦、楚攻魏,围皮氏[一]。为魏谓楚王[二]曰:“秦、楚胜魏,魏王之恐也[三]见亡矣[四],必舍[五]于秦,王何不倍秦而魏王?魏王喜,必内太子[六]。秦恐失楚,必效[七]城□于王,王虽复与之攻魏可也。”楚王曰:“善。”乃倍秦而与魏。魏内太子于楚。
[一]鲍本无“魏”字。亦十三年。补曰:一本“攻魏,围皮氏”。属河东。
[二]鲍本怀。
[三]鲍本衍“也”字。正曰:下章有此句法。札记丕烈案:下卷策文云“魏王之惧也见亡”,吴据此也。
[四]鲍本“矣”作“也”。
[五]姚本一作“合”。鲍本“舍”作“合”。
[六]鲍本岂秦归太子而攻耶?正曰:说见前章。
[七]札记今本“效”误“攻”。
秦恐,许楚城□,欲兴之复攻魏。樗里疾怒,欲与魏攻楚,恐魏之以太子在楚不肯也。为疾谓楚王曰:“外臣疾使臣谒之,曰:‘敝邑之王[一]欲效城□[二],而为魏太子之尚在楚也,是以未敢。王出魏质,臣[三]请效之,而复固秦、楚之交,以疾[四]攻魏。’”楚王曰:“诺。”乃出魏太子。秦因合魏以攻楚。[五]
[一]鲍本昭。
[二]鲍本前许之,未入也。
[三]姚本曾作“太子”。
[四]鲍本此疾,速也,非名。正曰:作名,通。
[五]鲍本补曰:大事记,赧王九年,秦甘茂、樗里疾伐魏皮氏,未拔,甘茂弃军奔齐,樗里疾与魏和,罢兵。按茂传,茂言秦昭王以武遂归韩,向寿、公孙衍怨,谗茂,茂辍伐魏云。
庞葱与太子质于邯郸
庞葱[一]与太子[二]质于邯郸,谓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否。”“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疑之矣。”“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矣。”庞葱曰:“夫市之无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郸去大梁也远于市,而议臣者过于三人矣。愿王察之矣[三]。”王曰:“寡人自为知[四]。”于是辞行,而谗言先至。后太子罢质,果不得见。[五]
[一]跳本孙作“恭”。
[二]鲍本魏太子。
[三]鲍本“矣”作“也”。
[四]鲍本言不信人。
[五]姚本曾作“于是辞行,而谗言先至,后果不得见魏君矣”。刘作“于是辞行,而谗言先至,后果不见庞君。王曰:‘寡人自为知’。太子罢质,果不得见”。鲍本史不书太子质事。以下章年时,因旧次之于此。正曰:此策言邯郸去大梁也远,则徙都大梁以后事。惠王三十一年,秦虏公子卬,后徙梁,而韩、宋、鲁、卫之朝,乃惠王十五年也,旧次恐不以此。
梁王魏婴觞诸侯于范台
梁王魏婴[一]觞诸侯于范台[二]。酒酣,请鲁君举觞[三]。鲁君兴,避席择言[四]曰:“昔者,帝女[五]令[六]仪狄[七]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齐桓公夜半不嗛[八],易牙[九]乃煎敖[一○]燔炙[一一],和调五味而进之,桓公食之而饱,至旦不觉[一二],曰:‘后世必有以味亡其国者。’晋文公得南之威[一三],三日不听朝,遂推南之威而远之,曰:‘后世必有以色亡其国者。’楚王登强台[一四]而望崩山[一五],左江而右湖,以临彷徨[一六],其乐忘死[一七],遂盟强台而弗登,曰:‘后世必有以高台陂池[一八]亡其国者[一九]。’今主君之尊,仪狄之酒也;主君之味,易牙之调也;左白台而右闾须[二○],南威之美也;前夹林而后兰台[二一],强台之乐也。有一于此,足以亡其国。今主君兼此四者,可无戒与!”梁王称善相属。[二二]
[一]鲍本史作“罃”,音相近。
[二]鲍本此十五年,鲁、卫、宋、郑君来朝。补曰:大事记书韩、宋、鲁、卫为序。解题云,是时魏惠王方强,诸侯相率而朝之也。索隐,按纪年,鲁恭侯、宋桓侯、卫成侯、郑厘侯。桓侯即公剔成,厘侯即昭侯。
[三]鲍本鲁共公。补曰:李善注文选引战国策皆作“举觚”。大事记,鲁君举觞,古者于旅也,语于是道古,即晋所谓杜举也。札记丕烈案:此七启注。
[四]鲍本择善而言。
[五]鲍本盖尧、舜女。正曰:无考。
[六]姚本一本无“令”字。
[七]鲍本博物志言禹时人。
[八]姚本快也。鲍本嗛,口有所衔也,言不善食。补曰:嗛,苦箪反。高注快也,则当苦劫反。
[九]鲍本太公世家注,雍巫字。补曰:知味者。
[一○]鲍本“敖”作“熬”。补曰:熬,古字通。札记今本“敖”作“熬”,乃误涉鲍也。
[一一]鲍本燔,火爇物。补曰:有汁而干曰煎,干煎曰熬,肉爇之曰燔,近火曰炙。
[一二]鲍本饱而寝安。补曰:觉,居效反。
[一三]姚本一本无“之”字。鲍本未详。
[一四]姚本一作“荆”。鲍本补曰:说苑,“楚昭王欲之荆台”。后汉边让游章华台赋,“息于荆台之上”。荆台即章华也。淮南子云,“昭王曰,吾闻子乐于强台”。札记丕烈案:“荆”、“强”声之转也。
[一五]姚本一作“崇山”,艺文类聚引。鲍本补曰:说苑,“南望猎山”。游章华台赋,“南眺巫山之阿”。淮南子,“南望料山”。札记丕烈案:“猎”、“料”声之转也。
[一六]姚本一作“方湟”,艺文类聚引。鲍本自上观下曰临。集韵,彷徨,彷佯,仿佯,徙倚也。补曰:说苑,“下临方淮”。游章华台赋,“前方淮之水”。淮南子,“以临方皇”。札记丕烈案:二“淮”字皆当作“湟”,形近之讹也。“徨”,“皇”、“湟”同字耳。
[一七]鲍本补曰:说苑云,“楚昭王欲之荆台。司马子綦进谏曰,‘荆台之游,左洞庭之波,右彭蠡之水,南望猎山,下临方淮,其地使人遗老而忘死,王不可游也’”。后汉边让游章华台赋云,“楚王游云梦之泽,息于荆台之上,前方淮之水,左洞庭之波,右顾彭蠡之隩,南眺巫山之阿,延目广坐,骋观终日,顾谓左史倚相曰,‘盛哉斯乐,可以遗老而忘死也’”。荆台即章华也。淮南子云,“令尹子佩请饮庄王,庄王许诺云云。庄王曰,吾闻子乐于强台,强台者,南望料山以临方皇,左江而右淮,其乐忘死。若吾薄陋之人,不可以当此乐也”。注,料山,山名;方皇,水名。右三说聊记以广闻。
[一八]鲍本书注,泽障曰陂,停水曰池。
[一九]鲍本盖庄王云。
[二○]鲍本皆美人。补曰:闾须,见荀子。
[二一]鲍本台、林,地缺,各在其国。
[二二]鲍本彪谓:鲁,周公之后也,其教泽存焉。故齐仲孙湫曰,“犹秉周礼”。韩起亦云,“周礼尽在鲁矣”,仲尼氏作,缙绅先生萃焉。于是特为中国礼义之邦。观鲁君之所称说,则周、孔之泽深矣。举觞一时,而为天下万世之明戒,鲁君岂非贤君哉!补曰:“观鲁”至“深矣”二语,大事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