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卷三十 燕二
秦召燕王
秦召燕王,燕王欲往。苏代约[一]燕王曰:“楚得枳[二]而国亡[三],齐得宋而国亡[四],齐、楚不得以有枳、宋事秦者,何也?是则有功者,秦之深仇也[五]。秦取天下,非行义也,暴也。
[一]鲍本约,犹止。
[二]鲍本属巴郡。
[三]鲍本皆谓失地。秦昭廿七、八、九年,连拔楚郡。
[四]鲍本即此二十八年入临淄,三十二年下七十城。
[五]鲍本言此以见克齐者,秦之所恶也。
“秦之行暴于天下,正告楚曰[一]:‘蜀地之甲,轻舟浮于汶[二],乘夏水[三]而下江,五日而至郢。汉中之甲,乘舟出于巴,乘夏水而[四]下汉,四日而至五渚[五]。寡人积甲宛,东下随[六],知者不及谋,勇者不及怒,寡人如射隼矣[七]。王乃待天下之攻函谷,不亦远乎?’楚王为是之故,十七年事秦。
[一]鲍本无“于”字,“正告楚曰”作“正告天下告楚曰”。札记丕烈案:史记作“秦之行暴,正告天下,告楚曰”,或鲍本依之改耳。
[二]鲍本汶江水出岷山。补曰:汶,眉贫反,即岷。
[三]鲍本江夏注,●水自江别至南郡华容,为夏水。正曰:索隐云,夏音暇,谓夏潦之水盛涨时也。下文“乘夏水”两出,可见。
[四]鲍本无“而”字。补曰:一本“而下”。姚同。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五]鲍本史注,在洞庭。正曰:今详本文“下汉而至五渚”,则五渚乃汉水下流。洞庭在江之南,非其地也。
[六]鲍本属南阳。
[七]鲍本隼,祝鸠,喻易也。正曰:射隼,见易解卦。正义云,隼,今之鹘也。
“秦正告韩曰:‘我起乎少曲[一],一日而断太行[二]。我起乎宜阳而触平阳[三],二日而莫不尽繇[四]。我离两周而触郑,五日而国举。’韩氏以为然,故事秦。
[一]鲍本韩地。范睢传,“伐韩少曲”。补曰:本文少曲,高平。正义云,相近高平,在怀州河阳县西北。
[二]鲍本补曰:正义云,太行山羊肠阪道北过韩上党也。
[三]鲍本补曰:宜阳,见前。平阳,即近武遂,韩坟墓所在者。
[四]鲍本“繇”,“由”同。正曰:索隐云,繇,音摇,摇动也。“我”属下句。
“秦正告魏曰:‘我举安邑,塞女戟,韩氏、太原卷[一]。我[二]下枳,道[三]南阳、封、冀[四],包两周,乘夏水,浮轻舟,强弩在前,铦戈[五]在后,决荣口[六],魏无大梁;决白马之口,魏无济阳;决宿胥之口[七],魏无虚、顿丘[八]。陆攻则击河内,水攻则灭大梁。’魏氏以为然,故事秦。
[一]鲍本不通此四处。正曰:安邑、女戟见前。太原在河东,时属赵。卷,见魏策。正义云,卷,犹断绝,轨免反。太原当为太行。盖曰秦举魏之安邑,塞魏之女戟,则韩氏、太行断绝也。按赵策,秦举安邑而塞女戟,韩氏、太原绝。正义以“卷”为“绝”,据此。
[二]姚本旧无“我”字,曾有。鲍本无“我”字。
[三]鲍本“枳”作“轵”,“道”下复有“道”字。道,道所由也。补曰:按枳道即河内轵。“枳”、“轵”字通。札记丕烈案:史记作“我下轵,道南阳”。索隐以为言“道”者,衍字。今详其文,乃“下枳”句绝,“道”字下属,复有者误。
[四]鲍本后志,河东皮氏有冀亭,注引此。补曰:南阳即修武。封,封陵,杜预云,在蒲州。
[五]鲍本“包”上有“兼”字,“戈”作“戟”。札记丕烈案:史记作“锬戈”。
[六]姚本一作“荥阳之口”。鲍本“荣”作“荥”。荥泽之口。补曰:索隐曰,荥泽口与今汴河口通,其水深,可以灌大梁。公子无忌亦云然。大事记,灌大梁之策,战国以来,人皆知之,秦卒用此策。
[七]鲍本徐注,纪年曰,魏救山塞集胥口。
[八]鲍本补曰:大事记云,水经注,河水旧在白马县南,决通济阳、黄沟。白马,本卫之曹邑,今滑州县。史作“外黄、济阳”。大事记作“黄、济阳”。说又见秦策。宿胥、虚、顿丘,并见秦、魏策。
“秦欲攻安邑,恐齐救之[一],则以宋委于齐,曰:‘宋王无道,为木人以写[二]寡人,射其面。寡人地绝兵远,不能攻也。王苟能破宋有之,寡人如自得之。’已得安邑,塞女戟,因以破宋为齐罪。
[一]鲍本“救”作“据”。札记丕烈案:史记作“救”。
[二]鲍本“写”作“象”。补曰:一本作“写”,盖古“象”字作“●”讹也。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写”,“写”字是。
“秦欲攻齐[一],恐天下救之,则以齐委于天下曰:‘齐王[二]四与寡人约,四欺寡人,必[三]率天下以攻寡人者三。有齐无秦,无齐有秦,必伐[四]之,必亡之!’已得宜阳、少曲,致蔺、石[五],因以破齐为天下罪。
[一]鲍本“齐”作“韩”。
[二]鲍本“王”作“人”。补曰:一本“人”作“王”。姚同。札记丕烈案:史记作“王”。
[三]鲍本必,言攻之决。
[四]姚本刘作“代”。
[五]姚本三本同作“君”。鲍本“石”上补“离”字。补曰:“蔺、离石”见前。据文恐有“离”字。姚注,“石”字三本同作“君”,详此当缺。札记丕烈案:史记作“致蔺、石”。
“秦欲攻魏,重楚[一],则以南阳[二]委于楚曰:‘寡人固与韩且绝矣!残均陵[三],塞鄳隘[四],苟利于楚,寡人如自有之。’魏弃与国而合于秦,因以塞鄳隘为楚罪。
[一]鲍本恐楚击其后。
[二]鲍本补曰:邓之南阳。
[三]鲍本地缺。正曰:正义云,均州故城在随州西南,盖均陵也。
[四]鲍本“鄳”作“黾”。补曰:见楚策。札记丕烈案:史记作“鄳”,下同。
“兵困于林中[一],重燕、赵,以胶东[二]委于燕,以济西委于赵。赵[三]得讲于魏,至[四]公子延[五],因犀首属行而[六]攻赵。兵伤于离石[七],遇败于马陵,而重魏,则以叶、蔡[八]委于魏。已得讲于赵,则劫魏,魏不为割。困则使太后、穰侯为和,羸则兼欺舅[九]与母。适[一○]燕者曰:‘以胶东。’适赵者曰:‘以济西。’适魏者曰:‘以叶、蔡。’适楚者曰:‘以塞鄳隘[一一]。’适齐者曰:‘以宋。’此[一二]必令其言如循环[一三],用兵如刺蜚绣[一四],母不能制[一五],舅不能约。龙贾之战[一六],岸门之战,封陆之战[一七],高商之战[一八],赵庄之战[一九],秦之所杀三晋之民数百万。今其生者,皆死秦之孤也[二○]。西河之外、上雒之□、三川,晋国之祸,三晋之半[二一]。秦祸如此其大,而燕、赵之[二二]秦者,皆以争事秦说[二三]其主,此臣之所大患。”
[一]鲍本补曰:见魏策。
[二]鲍本胶东国。故齐国。项纪注,即墨也。
[三]鲍本“赵”作“己”。札记丕烈案:史记作“赵”。
[四]鲍本“至”作“质”。补曰:索隐云,当改“质”。
[五]鲍本秦子。正曰:魏子。
[六]鲍本无“属行而”三字。补曰:一本“首”下有“属行而”三字,史、姚同。索隐曰,谓连兵相属也。行,胡郎反。
[七]鲍本史“离石”作“谯石”。
[八]姚本曾改“马陵”作“阳马”。曾改“叶、蔡”作“南阳”。鲍本马陵,叶、蔡,并见前。史“马陵”作“阳马”。索隐云,并赵地名。
[九]鲍本“羸”作“赢”。赢,谓胜。舅,谓穰侯。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嬴”。
[一○]鲍本“适”,“谪”同。补曰:适,即上所谓因以为罪者。
[一一]鲍本“隘”作“阨”。札记丕烈案:史记作“阨”。
[一二]鲍本无“此”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一三]鲍本补曰:言其无穷不可致诘也。
[一四]姚本钱本添入“蜚”字。鲍本“蜚”下无“绣”字。蜚,集韵,虫名。喻易也。补曰:蜚,匪微反,又上、去二音。一本“刺绣”。札记今本脱“绣”字。丕烈案:史记作“刺蜚”,此必策文作“绣”,史记作“蜚”,遂两存也。今本删去“绣”字者误。
[一五]鲍本“制”作“知”。补曰:一本“知”作“制”。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制”。
[一六]鲍本魏襄五年,秦拔我龙贾军。补曰:此据世家、年表,在二年。大事记从年表,云魏惠王后二年。
[一七]鲍本“陆”作“陵”。魏哀十六年,秦败我封陵。忠岸亭在颖。韩记注,岸门,封陵,亭名。然则封陵亦属颖川。正曰:哀当作襄。封陵,见封丘注。补曰:岸门之战,赧王元年,当韩宣惠王十九年。札记丕烈案:史记作“陵”。
[一八]姚本钱本无此上八字。鲍本史不书。
[一九]鲍本赵肃侯十三年,赵庄与秦战,死河西。
[二○]鲍本补曰:死于秦者之孤。
[二一]鲍本言上三地被祸,居晋国之半。正曰:西河、上雒,魏地。三川,韩地。言秦已得三晋之半也。
[二二]鲍本补曰:“之”下恐有缺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文正同,吴氏说未是。
[二三]姚本旧本作“议”。
燕昭王不行,苏代复重于燕。燕反约诸侯从亲,如苏秦时,或从或不[一],而天下由此宗苏氏之从约。代、厉皆以寿死,名显诸侯。[二]
[一]鲍本“不”作“否”。札记今本“不”作“否”。丕烈案:史记作“不”。
[二]鲍本代传有,在伐齐事后。彪谓:秦之所以正告诸侯及其用诈,皆愚弄之也。而诸侯莫省,独一燕昭知之,然亦不久死矣。彪故曰,秦横之成,天幸也。补曰:文甚明快。
苏秦为奉阳君说燕于赵以伐齐[校一]
[校一]姚本《苏秦为奉阳君说燕于赵以伐齐》与《奉阳君告朱欢与赵足》分列二篇,鲍本合为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苏秦为[一]奉阳君[二]说燕于赵以伐齐,奉阳君不听。乃入齐[三]恶赵,令齐绝于赵。齐已绝于赵,因之燕,谓昭王曰:“韩为谓臣曰:‘人告奉阳君曰:使齐不信赵者,苏子也;今[四]齐王[五]召蜀子[六]使不伐宋[七],苏子也;与齐王谋[八]道取秦以谋赵者,苏子也;令齐守赵之质子以甲者,又苏子也。请告子[九]以请齐,果[一○]以守赵之质子以甲,吾必守子以甲[一一]。’其言恶矣。虽然,王勿患也[一二]。臣故知入齐之有赵累也。[一三]出为之以成所欲[一四],臣死而齐大恶于赵,臣犹生也。令[一五]齐、赵绝,可大纷已[一六]。持[一七]臣非张孟谈也,使臣也如张孟谈也,齐、赵必有为智伯者矣。
[一]鲍本“为”作“谓”。
[二]鲍本此亦其后袭称。正曰:说见赵策。
[三]鲍本代入。
[四]鲍本“今”作“令”。
[五]鲍本闵。
[六]鲍本齐将。正曰:无考。
[七]鲍本“宋”下补“者”字。
[八]鲍本“道”作“遁”。遁,逃去也,言避秦兵。取,言与之合。正曰:即此策下文所云,“臣以为不若逃而去之,以韩、魏循自齐,而为之取秦,深结赵以勤之”。
[九]鲍本告子,名不害,代请之使为己请齐。正曰:无据,妄引。韩为谓代举或人告奉阳君之言。请者,或人之请,为赵言于齐也。
[一○]鲍本果者,必欲告子如是。
[一一]鲍本言告子不听则然。正曰:谓告子,齐果守赵质子以甲,则吾将守子以甲。
[一二]鲍本人所告奉阳之言,于代为恶,燕王善代,必患之。故代告王以无患,为其乱齐、赵,所以利燕。
[一三]鲍本言赵恶代。
[一四]鲍本出者,奋不顾也,言知其有累而奋为之。欲,谓利燕。
[一五]鲍本“令”作“今”。
[一六]鲍本纷,乱也。
[一七]鲍本持,犹使。补曰:“持”字疑“特”。
“奉阳君告朱欢与赵足曰[一]:‘齐王使公王曰[二]命说[三]曰,必不反韩□,今召之矣[四]。必不任苏子以事,今封而相之。令[五]不合燕,今以燕为上交。吾所恃者顺也[六],今其言变有甚于其父,顺始与苏子为仇。见之知[七]无厉[八],今贤之两之[九],已矣,吾无齐矣[一○]!’
[一]鲍本代称奉阳之言,然二皆赵人。
[二]鲍本“王”作“玉”。齐人姓名。正曰:一本“公王”。按字书,三画中近上者,于方反;三画匀者,虞欲反。隶始加点,以别王字。新序有公玉丹,史公玉带,则公玉,姓也。此疑有缺误。札记丕烈案:误字,此字是其名。
[三]鲍本奉阳君。补曰:“说”即“兑”之讹。说见赵策。
[四]鲍本言故反前。下类此。
[五]鲍本“令”作“必”。札记“令”,今本误“今”。
[六]鲍本公玉父名。正曰:无考。鲍因下言“有甚于其父”,遂云尔。按赵策齐欲攻宋章,以三晋劫秦,使顺也甘之,恐即此人。
[七]鲍本“知”作“如”。札记丕烈案:此当有讹。
[八]鲍本补曰:无害也。
[九]鲍本两,谓封与相。正曰:贤之,谓以代为贤。两之,谓与之并处。
[一○]鲍本并述奉阳之言。
“奉阳君之怒甚矣[一]。如齐王王[二]之不信赵,而小人奉阳君也[三],因是而倍[四]之。不以今时大纷之,解而复合,则后不可柰何也。故齐、赵之合苟可循[五]也,死不足以为臣患[六];逃不足以为臣耻;为诸侯,不足以为臣荣;被发自漆为厉,不足以为臣辱[七]。然而臣有患也,臣死而齐、赵不循,恶交分于臣也[八],而后相效[九],是臣之患也[一○]。若臣死而必相攻也[一一],臣必勉之而求死焉。尧、舜之贤而死,禹、汤之知而死,孟贲之勇而死,乌获之力而死,生之物固有不死者乎?在必然之物[一二]以成所欲,王何疑焉?
[一]鲍本此代自言。
[二]鲍本衍“王”字。补曰:衍字。
[三]鲍本待之为小人。
[四]鲍本音背,言燕宜然。正曰:言齐因是倍赵。
[五]姚本钱一作“修”。鲍本循,言顺燕。
[六]鲍本代本以二国之合,必不顺燕。今乃合而顺之,故有死、逃之罪。正曰:言二国之合,必害于燕,苟顺而无害,国之利也,故己之死、逃、荣、辱,皆不足论。
[七]鲍本补曰:厉,史音赖,见秦策。“死不足以为臣患”及“尧、舜之贤而死”两节,与秦策范睢说同。
[八]鲍本燕以二国可因,而代不欲,则三国皆恶代矣。然二国卒不可因,则代之恶,皆有所分。交,犹皆。
[九]鲍本“效”作“效”。效,后人见其不可因而效己。
[一○]鲍本患其后时。
[一一]鲍本齐、赵相攻。
[一二]鲍本死者,人之必然。
“臣以为不若逃而去之[一]。臣以韩、魏循自[二]齐[三],而为之取秦[四],深结赵以劲之[五]。如是则近于相攻[六]。臣虽为之累燕[七],奉阳君告朱欢[八]曰:‘苏子怒于燕王之不以吾故[九],弗予相,又不予卿也[一○],殆无燕矣。’其疑至于此[一一],故臣虽为之不累燕[一二],又不欲[一三]王。伊尹再逃汤而之桀[一四],再逃桀而之汤,果与鸣条之战,而以汤为天子。伍子胥逃楚而之吴,果与伯[一五]举之战,而报其父之仇。今臣逃而纷齐、赵,始可着于春秋。且举大事者,孰不逃?桓公之难,管仲逃于鲁;阳虎之难,孔子逃于卫[一六];张仪逃于楚[一七];白圭逃于秦[一八];望诸[一九]相中山也使赵,赵劫之求□,望诸攻关而出逃[二○];外孙之难[二一],薛公释戴[二二]逃出于关[二三],三晋称以为士[二四]。故举大事,逃不足以为辱矣。”
[一]鲍本无“为”字。诈以罪逃去。补曰:一本此有“为”字。
[二]姚本一作“日”。
[三]鲍本言逃燕,则自韩、魏顺行至齐。
[四]鲍本言劲齐以怒赵。
[五]鲍本“劲”作“勤”。此劲赵以怒齐也。结,亦以韩、魏、赵自燕结之。勤,犹厚。
[六]鲍本“攻”下有“也”字。
[七]鲍本“累”上补“不”字。正曰:“臣虽为之累燕”,下文引奉阳君之言而释之曰,臣虽为之不累燕。
[八]鲍本亦代称之。
[九]鲍本以,用也。吾,指奉阳君。
[一○]鲍本两“予”字作“子”。子,谓欢。正曰:子,谓代。补曰:一本“不予相,又不予卿也”。予,亦为苏子自予也。
[一一]鲍本燕王善代,而奉阳谓其怒燕者,疑也。
[一二]鲍本疑代怒燕,故代虽为燕纷二国,二国不怨燕也。
[一三]鲍本欲,犹须也。言其自相攻,不须燕。
[一四]姚本旧无“再逃汤而之桀”六字。曾、钱有。鲍本无“再逃汤而之桀”六字。补曰:一本此句上有“再逃汤而之桀”六字,姚本同。
[一五]鲍本“伯”作“柏”。正曰:古字通。古今人表柏虎、柏益、柏乐之类。
[一六]鲍本定八年,阳虎作难,十四年,孔子乃适卫,不如此所云。札记今本“虎”误“货”。
[一七]鲍本传不书。正曰:即仪至楚之事。
[一八]鲍本未详。
[一九]鲍本此与乐毅同号。
[二○]鲍本无“逃”字。
[二一]鲍本未详。
[二二]鲍本“戴”作“载”。不乘车也。
[二三]鲍本齐湣二十五年,田文入秦,秦因欲杀之,因秦幸姬得出,驰去,变姓名出关。
[二四]鲍本“士”上补“好”字。太史公曰,好客自喜。补曰:“士”上恐有缺字。札记丕烈案:此无缺字,吴说非。
卒绝齐于赵,赵合于燕以攻齐,败之。[一]
[一]鲍本补曰:此策文多未详,注多未妥。
苏秦为燕说齐
苏秦为燕说齐,未见齐王[一],先说淳于髡曰:“人有卖骏马者,比[二]三旦立市,人莫之知。往见伯乐曰:‘臣有骏马,欲卖之,比三旦立于市,人莫与言,愿[三]子还而视之,去而顾之[四],臣请献一朝之贾[五]。’伯乐乃还而视之,去而顾之,一旦而马价十倍。今臣[六]欲以骏马[七]见于王,莫为臣先后者[八],足下有意为臣伯乐乎?臣请献白璧一双,黄金千镒,以为马食[九]。”淳于髡曰:“谨闻命矣。”入言之王而见之,齐王大说苏子。
[一]鲍本闵。
[二]鲍本比,犹连。
[三]鲍本无“愿”字。
[四]鲍本顾,反视。补曰:还,当音旋,义同。
[五]鲍本“贾”作“费”。补曰:疑“费”字。
[六]鲍本“臣”下有“之”字。补曰:一本无。姚同。
[七]鲍本马,自喻也。
[八]鲍本为之助也。
[九]鲍本自喻为马,则此所献,马之食也。正曰:献此以为马之食。
苏秦自齐使人谓燕昭王
苏秦自齐使人谓燕昭王曰:“臣闻[一]离齐、赵,齐、赵已孤矣,王何不出兵以攻齐?臣请王弱之。”燕乃伐齐攻晋[二]。
[一]鲍本“闻”作“间”。间,犹倾也。补曰:当作“间”。正曰:间,去声,致隙曰间。间,隔也。
[二]鲍本疑兵也,实合魏而阳攻以疑齐。正曰:晋,地名,下文云“晋下”,可见。
令人[一]谓闵王曰:“燕之攻齐也,欲以复振古[二]□也。燕兵在晋而不进,则是兵弱而计疑也。王何不令苏子将而应燕乎?夫以苏子之贤,将而应弱燕,燕破必矣。燕破则赵不敢不听,是王破燕而服赵也。”闵王曰:“善。”乃谓苏子曰:“燕兵在晋,今寡人发兵应之,愿子为寡人为之将。”对曰:“臣之于兵,何足以当之,王其改举[三]。王使臣也,是败王之兵,而以臣遗燕也。战不胜,不可振[四]也。”王曰:“行,寡人知子矣。”
[一]鲍本代令之。
[二]鲍本“古”作“故”。振,举也。盖欲复王哙所失。
[三]鲍本别用他将。
[四]鲍本振,救也。
苏子遂将,而与燕人战于晋下[一],齐军败。燕得甲首二万人。苏子收[二]其余兵,以守阳城,而报于闵王曰:“王过举,令臣应燕。今军败亡二万人,臣有斧质之罪,请自归于吏以戮。”闵王曰:“此寡人之过也,子无以为罪。”
[一]鲍本晋之下地。
[二]鲍本“收”作“以”。
明日又使燕攻阳城及狸[一]。又使人谓闵王曰:“日者齐不胜于晋下,此非兵之过,齐不幸而燕有[二]天幸也。今燕又攻阳城及狸,是以天幸自为功也。王复使苏子应之,苏子先败王之兵,其后必务以胜报王矣。”王曰:“善。”乃复使苏子,苏子固辞,王不听。遂将以与燕战于阳城。燕人大胜,得首三万。齐君臣不亲,百姓离心。燕因使乐毅大起兵伐齐,破之。[三]
[一]鲍本燕地也。赵悼襄九年,攻燕取狸、阳城。正曰:据此策,则燕取之于齐者也。大事记引正义云,燕无狸阳,疑字误,当作渔阳。按此文两云阳城及狸,则正义亦未可据。
[二]姚本曾作“有”。
[三]鲍本彪谓:苏代之于燕、齐,皆尝隙而复善,其情礼均也。而独为燕图齐之深,何哉?昭王贤也。虽然,糜烂人之民人以行其说,而奉其所贤,仁者不为也,独不念尝委质于齐乎?补曰:苏代倾诈不义,一至于此,其罪浮于张仪矣。
苏秦自齐献书于燕王
苏秦自齐献书于燕王曰:“臣之行也,固知将有口事[一],故献御书而行[二],曰:‘臣贵于齐,燕大夫将不信臣;臣贱,将轻臣;臣用,将多望[三]于臣;齐有不善[四],将归罪于臣;天下不攻齐,将曰善为齐谋;天下攻齐,将与齐兼鄮[五]臣。臣之所重处重卯也[六]。’王谓臣曰:‘吾必不听众口与谗言,吾信汝也,犹□刈者[七]也。上可以得用于齐,次可以得信于下,苟无死,女无不为也,以[八]女自信可也。’与之言曰[九]:‘去燕之齐可也,期[一○]于成事而已。’臣受令以任齐[一一],及五年。齐数出兵,未尝谋燕。齐、赵之交,一合一离,燕王[一二]不[一三]与齐谋赵,则与赵谋齐[一四]。齐之信燕也,至于虚北□[一五]行其兵[一六]。今王信田伐与参、去疾之言[一七],且[一八]攻齐,使齐犬马(马戋)[一九]而不言燕。今王又使庆[二○]令臣曰:‘吾欲用所善。’王苟欲用之[二一],则臣请为王事之。王欲醳[二二]臣剸[二三]任所善,则臣请归醳事。臣苟得见,则盈愿。”[二四]
[一]鲍本言人谮之。
[二]鲍本献侍御者以书。
[三]鲍本望,犹责。
[四]鲍本谓恶燕。
[五]鲍本“鄮”作“贸”。贸,犹卖。补曰:贸,当作买,互易也。字增“邑”,讹。
[六]鲍本“卯”作“留”。重,犹难也。留,谓处于齐为难。正曰:一本“卯”作“卵”。据此,则“重”当平声。重卵,犹言累卵,谓己处危也。上文恐多“重”字。
[七]鲍本“□刈者”作“列眉”。言无可疑。补曰:“列眉”,未详。一本“犹□刈者也”。龙龛手鉴,“●”,古“□”字。愚谓,即刈字也。□刈者,斩断果决之意。
[八]鲍本以,犹由。
[九]鲍本王与之。
[一○]鲍本“期”作“其”。补曰:当作“期”字,通借。
[一一]鲍本得任于齐。正曰:以齐为任。
[一二]鲍本衍“王”字。
[一三]鲍本无“不”字。正曰:一本“不与齐谋赵,则与赵谋齐”,疑“王”即“不”字之讹。
[一四]鲍本燕与齐谋赵,实欲离齐于赵,代因与赵谋齐,以成燕之谋。正曰:见上。
[一五]鲍本虚,言不设备。齐北近燕。
[一六]鲍本以北兵伐他国。
[一七]鲍本三人谗代者。
[一八]鲍本且,辞也。
[一九]鲍本无“(马戋)”字。犬马,言己贱齐为之也,又不泄燕之谋。补曰:一本“犬马(马戋)”,姚同。字书无“(马戋)”字,恐即“贱”。案:此句帛书作“使齐大戒而不信燕”
[二○]鲍本燕臣名。
[二一]鲍本“王苟欲”下有“用所善王欲”五字。补曰:姚本“王苟欲用之”,无中间五字,文义为胜。
[二二]鲍本“醳”,“释”同,见邹忌说琴。补曰:魏世家,如耳云,“以秦醳卫”。张仪传,“醳之”。索隐云,古“释”字。
[二三]鲍本“剸”作“专”。补曰:“专”字讹。札记丕烈案:“剚”、“专”同字,犹“醳”、“释”同字也。
[二四]鲍本彪谓:为人间者,均有此六患,非燕昭之明,代其危哉!功成矣,犹不能为此者,况他人乎?代之谋齐,亦异乎豫让之于赵矣。彼哉!彼哉!补曰:此策盖代在齐,而或有疑之于王者,故代以书自白,文多未详。燕昭即位,志复齐仇,非一日矣。乐毅以赵乱适卫至燕,在十七年之后。又十年,始合五国以破齐。方其患齐之强,志未逞也。苏代之徒,为之间齐,离赵之交,激秦之怒,劝之以伐宋,骄其兵而罢其师,齐卒以亡,代有力焉,而世不数何也?盖毅之为燕约结,信义服人,卒用此以胜,何假乎代之为哉?代之倾诈反覆,效用于燕,亦昭王之贤明有以御之,非倚以成功也。
陈翠合齐燕
陈翠合齐、燕,将令燕王之弟为质于齐[一],燕王许诺。太后闻之大怒曰:“陈公不能为人之国,亦则[二]已矣,焉有离人子母者,老妇欲得志焉[三]。”
[一]鲍本代传,说王哙已,乃使一子质齐。正曰:鲍因此指为王哙事。然史云一子质齐,而此云燕王之弟,则不合矣。其时未可定。
[二]鲍本“亦则”作“则亦”。
[三]鲍本以杀辱之为快。
陈翠欲见太后,王曰:“太后方怒子,子其待之。”陈翠曰:“无害也。”遂入见太后曰:“何臞[一]也?”太后曰:“赖得先王[二]雁鹜之余食,不宜臞[三]。臞者,忧公子之且为质于齐也。”
[一]鲍本臞,少肉。
[二]札记今本“王”误“生”。
[三]鲍本“臞”下有“者”字。补曰:姚本无“者”字。
陈翠曰:“人主之爱子也,不如布衣之甚也。非徒不爱子也,又不爱丈夫子独甚。”太后曰:“何也?”对曰:“太后嫁女诸侯,奉以千金,赍□百里,以为人之终也[一]。今王愿封公子,百官持职[二],群臣效忠,曰:‘公子无功不当封。’今王之以公子为质也,且以为公子功而封之[三]也。太[四]后弗听,臣是以知人主之不爱丈夫子独甚也。且太后与王幸而在,故公子贵;太后千秋之后,王弃国家,而太子即位,公子贱于布衣。故非及太后与王封公子,则公子终身不封矣!”
[一]鲍本嫁则女之事毕矣,封亦公子之终也。
[二]鲍本持,犹守也。封无功者,争之职也。
[三]鲍本无“而封之”三字。补曰:一本“且以为公子功而封之也”。姚同。
[四]鲍本“太”上有“而”字。
太后曰:“老妇不知长者之计。”乃命公子束车制衣为行具。[一]
[一]鲍本补曰:此与触詟谏赵威后同。战国所载事多如此,然触詟言尤婉切,所以人多称之。
燕昭王且与天下伐齐
燕昭王且与天下伐齐,而有齐人仕于燕者,昭王召而谓之曰:“寡人且与天下伐齐,旦暮出令矣。子必争之,争之而不听,子因去而之齐。寡人有时复合和也[一],且以因子而事齐。”当此[二]之时也,燕、齐不两立,然而常独欲有复收[三]之之志若此也。[四]
[一]鲍本无“和也”二字。预言不胜与齐合。补曰:一本“复合和也”。
[二]鲍本补曰:“当此”以下,纪述者之辞。
[三]鲍本收,犹合。不两立,则不可复合,而不能无合之之志。
[四]鲍本彪谓:此少年狡狯之行,小人患失之类,而燕昭为之,此其所以不王也。
燕饥赵将伐之
燕饥,赵将伐之。楚使将军之燕,过魏,见赵恢。赵恢曰:“使除患无至[一],易于救患。伍子胥、宫之奇不用[二],烛之武、[三]张孟谈[四]受大赏。是故谋者皆从事于除患之道[五],而先[六]使除患无至者。今予[七]以百金送公[八]也,不如以言。公听吾言而说赵王[九]曰:‘昔者吴伐齐,为其饥也,伐齐未必胜也,而弱越乘其弊以霸。今王之伐燕也,亦为其饥也,伐之未必胜,而强秦将以兵承[一○]王之西[一一],是使弱赵居强吴之处,而使强秦处弱越之所以霸也。愿王之熟计之也。’”
[一]鲍本除之使不至。
[二]鲍本此除患者。
[三]鲍本僖三十年,晋、秦围郑,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之武见秦伯曰,“郑知亡矣,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倍邻?邻之厚,君之薄也”。秦伯说,乃还。
[四]鲍本皆救患者。
[五]鲍本“道”作“遗”,下有“者”字。谓救患者。补曰:一本“遗”作“道”,下无“者”字。姚同,义是。
[六]鲍本“先”作“无”。补曰:上疑有阙文。
[七]鲍本“予”作“与”。补曰:一本作“予”。姚同。
[八]鲍本公,谓楚使。
[九]鲍本惠文。
[一○]鲍本“承”作“乘”。正曰:此书“乘”、“承”通。后昌国君章有。
[一一]姚本曾、刘改“西”作“北”。
使者乃以说赵王,赵王大悦,乃止。燕昭王闻之,乃封之以地[一]。
[一]鲍本封恢也。恢盖赵之仕魏而为燕者,为燕亦所以为魏也。正曰:无据。
昌国君乐毅为燕昭王合五国之兵而攻齐
昌国君乐毅为燕昭王合五国之兵[一]而攻齐,下七十余城,尽郡县之以属燕。三城未下[二],而燕昭王死。惠王即位,用齐人反间,疑乐毅,而使骑劫代之将。乐毅奔赵,赵封以为望诸君[三]。齐田单欺[四]诈骑劫,卒败燕军,复收七十城以复齐。燕王悔,惧赵用乐毅承[五]燕之弊以伐燕。
[一]鲍本传云,并合赵、楚、韩、魏、燕之兵。补曰:正义云,故昌城在淄州淄川县东北。
[二]姚本聊、即墨、莒。鲍本补曰:毅传,唯莒、即墨未下。燕世家云,聊、莒、即墨未下。盖因燕将守聊城不下之事而误。说见齐策。
[三]鲍本补曰:史,赵封毅于观津,号望诸君。索隐云,望诸,泽名,在齐,盖赵有之,故号焉。
[四]鲍本无“欺”字。丕烈案:无者当是。
[五]鲍本“承”作“乘”。正曰:说见上。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乘”。
燕王乃使人让乐毅,且谢之曰:“先王举国而委将军,将军为燕破齐,报先王之仇,天下莫不振动,寡人岂敢一日而忘将军之功哉!会先王弃群臣,寡人新即位,左右误寡人。寡人之使骑劫代将军者,[一]为将军久暴[二]露于外,故召将军且休计事。将军过听,以与寡人有□[三],遂捐燕而归赵。将军自为计则可矣,而亦何以报先王之所以遇将军之意乎?”[四]
[一]姚本曾本添“者”字。鲍本无“者”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无。
[二]鲍本“暴”,“曝”同。
[三]鲍本“□”作“隙”。隙,不合也。札记丕烈案:史记作“隙”。
[四]鲍本补曰:自“先王举国”止此一节,恐当在后章燕王书“寡人不佞”云云之上。余说见彼章。
望诸君乃使人献书报燕王曰:“臣不佞,不能奉承先王之教,以顺左右之心,恐抵斧质之罪,以伤先王之明,而又害于足下之义[一],故遁逃奔赵。自负[二]以不肖之罪,故不敢为辞说。今王使使者数之罪,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三]臣之理,而又不白[四]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故敢以书对。
[一]鲍本无罪而杀毅,非义也。
[二]鲍本负,言荷罪在身。
[三]鲍本畜,养也。幸,亲爱之。
[四]鲍本白,犹明。
“臣闻贤圣之君,不以禄私其亲,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随其爱,能当之[一]者处之。故察能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论行而结交者,立名之士也。臣以所学者观之,先王之举错,有高世之心,故假节于魏王[二],而以身得察于燕[三]。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不谋于父兄,而使臣为亚[四]卿。臣自以为奉令承教,可以幸无罪矣,故受命而不辞。
[一]鲍本无“之”字。
[二]鲍本时诸侯不通,出关则以节假之,故上言毅自魏往见王。正曰:毅传,毅为魏昭王使燕,燕王以客礼待之。毅辞让,遂委质为臣。正义云,假魏节使燕。
[三]鲍本补曰:毅传,赵人,因沙丘之乱,适魏至燕,故大事记附见于燕昭王十七年。
[四]鲍本亚,次也。
“先王命之曰:‘我有积怨深怒于齐,不量轻弱,而欲以齐为事。’臣对曰:‘夫齐霸国之余教也[一],而骤胜之遗事也,闲于兵甲,习于战攻。王若欲攻之,则必举天下而图之。举天下而图之,莫径[二]于结赵矣。且又淮北、宋地[三],楚、魏之所同愿也。赵若许[四],约楚、魏,宋尽力,四国攻之[五],齐可大破也。’先王曰:‘善。’臣乃口受令,具符节,南使臣于赵。顾[六]反命,起兵随而攻齐。以天之道,先王之灵,河北之地,随先王举而有之于济上。济上之军,奉令击齐,大胜之。轻卒锐兵,长驱至国[七]。齐王[八]逃遁走莒,仅以身免。珠玉财宝,车甲珍器,尽收入燕[九]。大吕陈于元英[一○],故鼎反于历室[一一],齐器设于宁台[一二]。蓟丘之植[一三],植于汶皇[一四]。自五伯以来,功未有及先王者也。先王以为惬其志[一五],以臣为不顿[一六]命,故裂地而封之[一七],使之得比乎小国诸侯。臣不佞,自以为奉令承教,可以幸无罪矣,故受命而弗辞。
[一]鲍本无“也”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新序此皆无“也”字。
[二]鲍本“径”作“劲”,又改作“径”。补曰:一本作“径”。札记丕烈案:新序云,“莫若径结赵”。史记云,“莫若于结赵”。
[三]鲍本楚欲得淮北,魏欲得宋,时皆属齐。
[四]鲍本许燕。
[五]鲍本“魏”作“赵”。宋虽已举,其遗民怨之。补曰:一本“约楚、魏,宋尽力”。史云,“赵若许而约四国攻之”,其文为明。札记丕烈案:史记与策文不同,考新序校此,但无“宋”字,此当衍“宋”也。
[六]鲍本回顾而反,言其速。
[七]姚本钱作“齐”。
[八]鲍本闵。
[九]鲍本补曰:此数语,毅罪状也。
[一○]鲍本大吕,律名。元英,燕乐名。正曰:索隐云,大吕,齐钟名。元英,燕宫殿名。
[一一]鲍本“于”作“乎”。故鼎,齐所得燕鼎。凡鼎以占休咎,故归之律历之室。正曰:“历”,史作“磿”。周礼,“遂师抱磿”,音历。又,史表“磿侯”,汉表作“历”,古字通用。说见秦策。正义引括地志云,元英、历室,燕二宫名,在幽州蓟县西四里宁台之下。高诱云,燕哙乱,齐伐燕,杀哙,得鼎,今反归故鼎。今注本无。札记丕烈案:新序作“历”。索隐引此同。
[一二]鲍本燕台。
[一三]鲍本蓟,幽州国。植,旗帜之属。
[一四]鲍本“皇”作“篁”。汶水,出泰山莱芜原。竹田曰篁。言燕以齐为塞。正曰:索隐云,蓟丘,燕所都。言燕蓟丘之所植,植齐王汶上之竹。徐注谓燕之疆界移于齐之汶水,非此之谓。此言燕蓟丘之所植,移植于汶上之竹田。索隐云亦然。楼助集古今文以毅书为首,有策问云,“夷门之植,植为燕云”。盖用毅语也。愚谓,左氏以太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句法正同,补曰:一本“汶皇”。札记丕烈案:史记、新序作“篁”。
[一五]鲍本“惬”作“顺”,下有“于”字。补曰:一本“以为惬于志”。丕烈案:史记作“慊于志”,新序“快其志”。
[一六]鲍本顿,犹坠。
[一七]鲍本补曰:谓封昌国君也。
“臣闻贤明之君,功立而不废,故着于春秋;蚤知[一]之士,名成而不毁,故称于后世。若先王之报怨雪耻,夷万乘之强国,收八百岁之蓄积[二],及至弃群臣之日,余令诏后嗣之遗义,执政任事之臣,所以能循法令,顺庶孽[三]者,施及萌[四]隶,皆可以教于后世。
[一]鲍本蚤知,先见也。
[二]鲍本通太公数之。
[三]鲍本新立之君皆患庶孽之乱,昭王能预顺之。
[四]鲍本“萌”,“氓”同。
“臣闻善作者,不必善成;善始者,不必善终。昔者五子胥[一]说听乎阖闾,故吴王远迹至于郢。夫差弗是也[二],赐之鸱夷[三]而浮之江。故吴王夫差不悟[四]先论之可以立功,故沉子胥而不[五]悔。子胥不蚤见主之不同量,故入江而不改[六]。夫免身全功,以明先王之迹者,臣之上计也。离[七]毁辱之非,堕先王之名者,臣之所大恐也。临不测之罪,以幸为利者,义之所不敢出也。
[一]鲍本“五”作“伍”。札记今本“五”作“伍”。丕烈案:“五”、“伍”同字。史记,新序作“伍”。
[二]鲍本不然子胥之说。
[三]鲍本鸱夷,榼名。马革为其形,以敛骸骨。正曰:史,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应劭云,取马革为鸱夷榼形。
[四]鲍本“悟”作“□”。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寤”,新序作“计”。
[五]鲍本“不”作“弗”。札记丕烈案:史记、新序作“不”。
[六]鲍本补曰:史,“不化”。索隐云,言子胥怨恨,故虽投江而神不化,犹为波涛之神也。札记丕烈案:新序亦作“化”。
[七]鲍本离,丽也,犹遭。正曰:“离”,“罹”通,遭也。
“臣闻古之君子,交绝不出恶声[一];忠臣之去也,不洁其名[二]。臣虽不佞[三],数奉教于君子矣。恐侍御者之亲左右之说,而不察疏远之行也。故敢以书报,唯君之留意焉。”[四]
[一]鲍本补曰:正义曰,不说己长而谈彼短。
[二]鲍本毁其君而自洁。
[三]鲍本“佞”下有“乎”字。补曰:一本无“乎”字,盖衍。札记丕烈案:史记、新序,此无“乎”字。
[四]鲍本传有。补曰:大事记,延平陈氏曰,乐毅之下齐也,止侵略,宽赋敛,除暴令,修旧政,求逸民显而礼之,祀桓公、管仲于郊,表贤者之闾,封王蠋之墓,凡可以悦其民者,无不为之。此孟子所以教齐者,齐王不能用之于燕,而乐毅能用之于齐。吕子读书记曰乐毅伐齐云云,曰,“若不遂乘之,待彼悔前之非,改过恤下,而抚其民,则难虑也”。推此言,则世之论毅者,岂其然乎?朱子曰,“乐毅亦战国之士,何尝是王者之师”?又曰,“毅初合秦、魏之师,又因人怨湣王之暴,故一举下齐七十余城。湣王死,人心之怒已解,恐三国分功,故急遣之,以燕之力亦止于此。况田单忠义死节,坚守二城,自不可攻,非不欲取,盖力不能尔。毅在当时亦恣意虏掠,正孟子所谓毁其宗庙,迁其重器者尔”!愚谓,乐毅之伐齐,取宝器,烧宫室,见于田齐、燕世家,毅传、国策皆然。征以毅之自言,盖不诬矣。陈氏首以止侵掠为美,似未察其实也。齐以燕伐燕,燕以齐伐齐,孟子所以教齐王者,毅实违之,是尚为能用之乎?虽有宽赋、除暴、反政、礼贤数端,不足以揜其罪也。故愚着朱子说,并记吕子他日之论,以见其不满于毅如此。而取陈氏者,特一时之见,未为定论也。
或献书燕王
或[一]献书燕王:“王[二]而不能自恃[三],不恶卑名以事强,事强可以令国安长久,万世之善计[四]。以事强而不可以为万世,则不如合弱。将柰何合弱而不能如一[五],此臣之所为山东苦也。
[一]姚本钱本添“或”字。
[二]鲍本“王”上有“燕”字。补曰:一本无此“燕”字。姚同。
[三]鲍本弱国必得援。
[四]鲍本“计”下补“也”字。
[五]鲍本以不一为无如之何。
“比目之鱼[一],不相得则不能行,故古之[二]人称之,以其合两而如一也。今山东合弱而不能如一,是山东之知不如鱼也。又譬如车士之引车也,三人不能行,索二人,五人而车因行矣。今山东三国[三]弱而不能敌秦,索二国,因能胜秦矣。然而山东不知相索[四],智固不如车士矣。胡与越人,言语不相知,志意不相通,同舟而凌波,至其相救助如一也。今山东之相与也,如同舟而济,秦之兵至,不能相救助如一,智又不如胡、越之人矣。三物者[五],人之所能为也,山东之[六]主遂不悟,此臣之所为山东苦也。愿大王之熟虑之也。
[一]鲍本尔雅,东方有比目鱼,不比不行,谓之鲽。
[二]鲍本无“之”字。
[三]鲍本盖韩、魏、赵也。
[四]鲍本“索”下有“者”字。
[五]鲍本物,犹事。
[六]鲍本无“之”字。补曰:一本“主”上有“之”字。
“山东相合,之主者不[一]卑名,之国者可长存[二],之卒者[三]出士以戍韩、梁之西边,此燕之上计也。不急为此,国必危矣,主[四]必大忧。今韩、梁、赵三国以合矣,秦见三晋之坚也,必南伐楚。赵见秦之伐楚也,必北攻燕[五]。物固有势异而患同者。秦久[六]伐韩,故中山亡[七];今久[八]伐楚,燕必亡[九]。臣窃为王计,不如以兵南合三晋,约戍韩、梁之西边。山东不能坚为此,此必皆亡。”
[一]鲍本“不”下补“恶”字。札记丕烈案:此所补误甚。“之主者不卑名”为一句,下文“之国者可长存”为一句,二者对文,皆山东相合之效也。之,此也。此,山东相合,主也,国也。吴氏读亦非,见下。
[二]鲍本言山东欲存,惟不羞自卑者可也。
[三]鲍本之,犹其也。“卒”,“猝”同。补曰:疑当以三“者”字句,不然,“卒者”下有缺文。札记吴氏补曰,疑当以三“者”字句。丕烈案:此非也。见上。又曰,不然,卒者下有缺文。是矣。
[四]鲍本“主”作“王”。
[五]鲍本无“北”字。补曰:一本“必北攻”。姚同。
[六]鲍本“久”作“之”。补曰:一本“之伐”作“久伐”,下句同。姚并同。
[七]鲍本秦不暇救,故赵亡之。正曰:秦非助中山者。补曰:按赵策,苏厉曰,楚人久伐而中山亡。魏策曰,中山恃齐、魏以轻赵,齐、魏伐楚而赵亡中山。大事记谓楚与魏连兵,中山失助而亡。史称主父与齐、燕共灭中山。则齐非中山与国也。愚谓,中山近魏,二国相善,信矣。赵与齐、燕灭中山,乃年表惠文四年所书,已与世家差一年,且赵之有事中山久矣,自武灵十九年胡服以来,攻城略地,无岁无之,何至此而始合齐、燕灭之邪?而秦、韩、齐、魏伐楚,败唐昧重丘,当武灵二十五年,是年赵年表书攻中山,通鉴纲目书中山君奔齐,齐策称中山君臣于齐。盖四国伐楚而赵不与,赵得以攻中山而亡之,其君遂出奔也。史所载与策合者,莫明于此。中山君且奔齐,则与齐共灭之言未可据。秦、韩、齐、魏共伐楚,则所谓楚、魏连兵非此年。齐策曰,齐、燕战而赵氏兼中山,则史记之言有误,大事记或未察也。今燕策又谓秦伐韩,故中山亡,则韩亦助中山者。是年,秦伐韩取穰,岂其事欤?愚尝因此策与齐策陈轸合三晋事同,而辨中山非至惠文三年始亡,特迁其王尔。以此数策观之,尤信。
[八]鲍本“久”作“秦之”二字。
[九]鲍本赵亡之。
燕果以兵南合三晋也。[一]
[一]鲍本此三年,与楚、三晋攻秦。彪谓:此三物喻从之精者也,故虽子哙庸主亦能感动。惜乎言犹在耳,而诸侯之心已变矣,此岂非天亡之哉!正曰:此章当是昭王时,说见齐策秦伐魏章下。
客谓燕王[校一]
[校一]鲍本《客谓燕王》与《燕昭收破燕后即位》合为一篇,姚本分为两篇。据文义,从姚本。
客谓燕王曰:“齐南破楚,西屈秦,用韩、魏之兵,燕、赵之众,犹鞭筴也[一]。使齐北面伐燕,即虽五燕不能当。王何不阴出使[二],散游士,顿[三]齐兵,弊其众,使世世无患。”燕王曰:“假寡人五年,寡人得其志矣。”苏子曰:“请假王十年。”燕王说,奉苏子车五十乘[四],南使于齐。
[一]鲍本御诸国如马。
[二]鲍本密遣使者。
[三]鲍本顿,劳敝之也。
[四]鲍本“五十”作“十五”。补曰:姚本“五十乘”,是。
谓齐王[一]曰:“齐南破楚,西屈秦,用韩、魏之兵,燕、赵之众,犹鞭筴也。臣闻当世之举王[二],必诛暴正乱,举无道[三],攻不义。今宋王[四]射天笞□,铸诸侯之象,使侍屏匽[五],展其臂,弹其鼻,此天下之无道不义,而王不伐,王名终不成[六]。且夫宋,中国膏腴之地,邻民之所处也[七],与其得百里于燕,不如得十里于宋。伐之,名则义,实则利,王何为弗为?”齐王曰:“善。”遂与[八]兵伐宋,三覆宋,宋遂举。
[一]鲍本闵。
[二]鲍本兴起之王。补曰:“举”字恐因下误衍。
[三]鲍本五旬举之之举。
[四]鲍本君偃。
[五]鲍本屏,厕也。当作井匽,路厕。补曰:周礼,“宫人为井匽”注,井,漏井,所以受水潦。郑司农云,匽,路厕也。铸诸侯之象,即后章秦王所谓宋王无道,为木人以象寡人,射其面者。
[六]鲍本补曰:大事记云,齐之伐宋也,苏代实启之,引策云,今宋王无道云云。
[七]鲍本齐民邻宋者处之。
[八]鲍本“与”作“兴”。
燕王闻之,绝交于齐,率天下之兵以伐齐,大战一,小战再,顿齐国,成其名。故曰:因其强而强之,乃可折也;因其广而广之,乃可缺也。[一]
[一]鲍本彪谓:听言亦难矣。苏子所以告齐王,天下之正谊也,齐用之,不旋踵而招天下之兵。故有事于天下者,不可以人之言,求诸己而已。己无罪,而后可以诛人之罪;己无衅,而后可以乘人之衅。正曰:宋固可伐矣,齐之伐宋,犹孟子所谓以燕伐燕,不行仁政,动天下之兵者也。苏代曰,王不伐,王名终不成;伐之,名则义,实则利。此岂天下之正谊哉?
赵且伐燕
赵且伐燕,苏代为燕谓惠王[一]曰:“今者臣来,过易水,蚌[二]方出曝,而鹬[三]啄其肉,蚌合而拑[四]其喙[五]。鹬曰:‘今日不雨,明日不雨,即有死蚌。’蚌亦谓鹬曰:‘今日不出,明日不出,即有死鹬。’两者不肯相舍,渔者得而并禽之[六]。今赵且伐燕,燕、赵久相支,以弊大众,臣恐强秦之为渔父也。故愿王之[七]熟计之也。”惠王曰:“善。”乃止。[八]
[一]鲍本赵惠文。
[二]鲍本蚌,蠯。
[三]鲍本鹬,知天将雨鸟。补曰:鹬,音聿,亦有术音。
[四]鲍本“拑”作“钳”。钳,□也。补曰:一本“钳”作“拑”,字通。
[五]札记“喙”,今本误“啄”。
[六]姚本续云:谣语、谚语皆凑。后语“必见死蚌脯”,即多一字。艺文类聚引云,“蚌将为脯”,如此则凑韵。然不闻蚌、鹬得雨则解也。陆农师乃云,“今日不两,明日不两,必有死蚌”。“两”谓辟口。一今作“雨”,非是。恐别有所据。鲍本补曰:愚按韵补,蚌,凑彼五反。鹬知将雨,雨即解去尔。
[七]鲍本无“故”字、“之”字。
[八]鲍本燕惠、武、成皆与赵惠王相及,此策时不可考。
齐魏争燕
齐、魏争燕。齐谓燕王曰:“吾得赵矣。”魏亦谓燕王曰:“吾得赵矣。”燕无以决之,而未有适[一]予也。苏子[二]谓燕相曰:“臣闻辞卑而币重者,失天下者也;辞倨而币薄者,得天下者也。今魏之辞倨而币薄。”燕因合于魏,得[三]赵[四],齐遂北矣。[五]
[一]鲍本补曰:音的。
[二]姚本一作“代”,曾作“子”。鲍本“子”作“代”。
[三]鲍本“得”上补“魏”字。补曰:姚本有此字。
[四]鲍本“赵”作“燕”。正曰:魏曰得赵,燕因合于魏而得赵也。
[五]鲍本魏昭十二年,与秦、赵、韩、燕伐齐,败之,燕独入临淄。此二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