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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 国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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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宽书
  
  右战国策,隋经籍志:三十四卷,刘向录;高诱注,止二十卷;汉京兆尹延笃论一卷。唐艺文志,刘向录已阙二卷,高诱注乃增十一卷,延笃论时尚存。今所传三十三卷。崇文总目高诱注八篇,印本存者有十篇。武安君事在中山卷末,不详所谓。延笃论今亡矣。其未曾经曾南丰校定者,舛误尤不可读。其浙、建原小字刊行者,皆南丰所校本也。括苍耿氏所刊[一],卤莽尤甚。宣和间,得馆中孙固、孙觉、钱藻、曾巩、刘敞、苏颂、集贤院共七本[二],晚得晁以道本,并校之,所得十二焉。如用“□”、“●”字,皆武后字,恐唐人相承如此。诸公校书,改用此字,殊不可解。窦苹作唐书,释武后用“□”字,云古字,字见战国策。不知何所据而云然?“□”乃古地字。又“□”字,见亢仓子、鹖冠子,或有自来;至于“●”字,幽州僧行均作切韵训诂,以此二字云古文,岂别有所见耶?太史公所采九十三事,内不同者五[三]。韩非子十五事,说苑六事,新序九事,吕氏春秋一事,韩诗外传一事,皇甫谧高士传三事,越绝书记李园一事,甚异。如正文遗逸引战国策者,司马贞隐五事[四],广韵七事[五],玉篇一事[六],太平御览二事[七],元和姓纂一事,[八]春秋后语二事[九],后汉地理志一事[一○],后汉第八赞一事[一一],艺文类聚一事[一二],北堂书钞一事[一三],徐广注史记一事[一四],张守节正义一事[一五],旧战国策一事,[一六]李善注文选一事[一七],皆今本所无也。至如“张仪说惠王”乃韩非子初见秦书,“厉怜王”引诗乃韩诗外传,既无古书可以考证,第叹息而已。某以所闻见,以为集注,补高诱之亡云。上章执徐仲冬朔日,会稽姚宽书。
  
  [一]札记丕烈案:绍兴四年十月,耿延禧百顺刻吴本,附其序,今不列。
  [二]札记丕烈案:此有互异,今不可考。
  [三]札记丕烈案:以下所列事数,今数之,多不合者,未详姚意何云也。
  [四]札记自注云:“豫让击襄子之衣,衣尽血”;“吕不韦言周凡三十七王”;“白圭为中山将,亡六城,还拔中山”;“马犯谓周君”;“马犯谓梁王,云王病愈(作“愈”字)”。
  [五]札记自注云:“晋有大夫芬质(音抚文切)、芈千者,著书显名”;“安陵丑”;“雍门”;“周中大夫蓝诸”;“晋有亥唐”;“
  赵有大夫●贾(音肇,训门也)”;“齐威王时,有左执法公旗番”。
  [六]札记自注云:“骥仰而喷,鼓鼻也”。
  [七]札记自注云:“涸若耶以取铜,破●山而出锡”;“廊庙之椽,非一木之枝;先王之法,非一士之智”。
  [八]札记自注云:引风俗通云,“晋大夫芸贤”。
  [九]札记自注云:“赵武灵王游大陵,梦处女鼓瑟”;“平原君躄者(注云,躄,挛跛之名)”。
  [一○]札记自注云:“东城九门(注云,碣石山在县界)”。
  [一一]札记自注云:“廉颇为人勇鸷而好士”。
  [一二]札记自注云:“苏秦为楚合从,元戎以□为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
  [一三]札记自注云:“楚人以弱弓微缴,加归雁之上者”。
  [一四]札记自注云:“韩兵入西周,令成君辨说秦求救”。
  [一五]札记自注云:“碣石九门,本有宫室以居”。
  [一六]札记自注云:“罗尚见秦王曰,秦四塞之险,利于守,不利于战”。
  [一七]札记自注云:“苏秦说孟尝君曰,秦四塞之国(高诱注云,四面有山关之固,故曰四塞之国也)”。
  
  右此序题姚宽撰,有手写附于姚注本者,文皆与宏序同。特疏列逸文加详。考其岁月则在后,乃知姚氏兄弟皆尝用意此书。宽所注者,今未之见,不知视宏又何如也?因全录着之左方,以俟□考者。吴师道识。[一]
  
  [一]札记丕烈案:两序大同小异,此即伯声所撰,而令威曾书之耳。当是有人见其本而写附也。未详两□孰为先后?要非令威撰,末题姚宽书,而吴氏遽云题姚宽撰,是其误。又云,乃知姚氏兄弟皆尝用意此书云云,亦不然。假使令威自有注,不容此序中不及伯声校一字也。所录逸文虽加详,然不及刻本之谨严,往往有非策文而沿他书之误者,亦有在今策文中而失检者,或其初□与!今仍全录,并吴氏跋语而辨之,庶有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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