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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 国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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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策卷四 秦二
  
  齐助楚攻秦
  
  齐助楚攻秦,取曲沃[一]。其后,秦欲伐齐[二],齐、楚之交善[三],惠王患之,谓张仪曰:“吾欲伐齐,齐、楚方欢,子为寡人虑之,柰何[四]?”张仪曰:“王其为臣约车并币[五],臣请试之[六]。”
  
  [一]姚本曲沃,晋桓叔所封也,在今弘农县东三十五里,道北曲沃城是。战国时秦兼有之,故齐助楚攻秦取之也。鲍本晋桓叔所封,汉属河东,为闻喜。此时属秦,与上取皮氏卒同义。
  [二]姚本伐齐,报曲沃也。
  [三]姚本善,犹亲也。
  [四]姚本虑,计也。
  [五]鲍本言并,则币非一物。正曰:并,合也。
  [六]姚本约,具也。币,货。试,犹尝视也。鲍本不自必之辞。
  
  张仪南见楚王[一]曰:“弊邑之王所说[二]甚者,无大[三]大王[四];唯仪之所甚愿为臣者,亦无大大王[五]。弊邑之王所甚憎者,亦[六]无先[七]齐王[八];唯仪之[九]甚憎者,亦无大[一○]齐王。今齐王之罪,其于弊邑之王甚厚[一一],弊邑欲伐之,而大国与之欢[一二],是以弊邑之王不得事令[一三],而仪不得为臣也。大王苟能闭关绝齐[一四],臣请使秦王献商于之地[一五],方六百里。若此,齐必弱[一六],齐弱则必为王役[一七]矣。则是北弱齐,西德于秦[一八],而私商于之地以为利也[一九],则此一计而三利俱至。”
  
  [一]姚本楚怀王也。
  [二]姚本说,敬也。
  [三]鲍本大,犹过。
  [四]姚本大王,楚王也。
  [五]姚本唯,独也。愿为王臣,无有与大王比者也。鲍本唯,辞也。传称往相楚是也。
  [六]鲍本衍“亦”字。补曰:疑衍。札记丕烈案:史记无“亦”字。
  [七]鲍本“先”作“大”。札记丕烈案:“大”字当是。
  [八]姚本齐威王也。鲍本闵。
  [九]鲍本“甚”上补“所”字。札记今本“甚”上有“所”字,乃误涉鲍也。丕烈案:史记有。
  [一○]札记今本“大”作“先”。丕烈案:史记四字皆作“先”,当是。与策文皆作“大”者不同也。
  [一一]姚本厚,重也。鲍本言得罪于秦重也。
  [一二]姚本欢,犹合也。
  [一三]姚本令,善也。不得善事于楚王也。鲍本事,犹听从。
  [一四]姚本苟,诚也。关,楚北方城之塞也。绝齐欢合之交也。
  [一五]姚本商于,秦邑。献,贡也。鲍本楚记注,在今顺阳郡南乡、丹水二县,有商城在于中,故名。弘农商县是也。
  [一六]姚本齐无援必弱也。鲍本失楚援故。
  [一七]鲍本“役”作“没”。补曰:役,言为楚役使。
  [一八]鲍本秦因楚绝齐,得报曲沃之役,楚之惠也。
  [一九]姚本曾,一作“己利”。钱、刘,一作“利”也。德,恩也。楚与齐绝,为施恩德于秦,私得秦地以为己利也。
  
  楚王大说,宣[一]言之于朝廷,曰:“不谷得商于之田,方六百里。”群臣闻见者毕贺[二],陈轸[三]后见,独不贺。楚王曰:“不谷不烦一兵,不伤一人,而得商于之地六百里,寡人自以为智矣!诸士大夫皆贺,子独不贺,何也?”陈轸对曰:“臣见商于之地不可得,而患必至也,故不敢妄贺[四]。”王曰:“何也?”对曰:“夫秦所以重王者,以王有齐也。今地未可得而齐先绝,是楚孤也[五],秦又[六]何重孤国?且先出地绝齐,秦计必弗为也。先绝齐后责地,且必受欺于张仪[七]。受欺于张仪,王必惋之[八]。是西生秦患,北绝齐交,则两国[九]兵必至矣。”楚王不听,曰:“吾事善矣!子其弭口无言[一○],以待吾事[一一]。”楚王使人绝齐,使者未来[一二],又重绝之。
  
  [一]姚本宣,偏也。
  [二]姚本毕,尽。鲍本“田”作“地”。
  [三]姚本轸仕楚,为楚怀王臣。鲍本时去秦在楚。
  [四]姚本妄,犹空也。
  [五]鲍本无援故。
  [六]姚本曾、钱、刘“夫秦有”。
  [七]姚本言张仪必欺王也。鲍本言仪必背约。
  [八]鲍本惋,犹恨。
  [九]姚本两国,秦与齐也。
  [一○]姚本弭,止。鲍本集韵,弥,止也,通作“弭”。
  [一一]鲍本轸之策此,可谓明矣,而怀王不听,愚而好自用者也。其死秦,宜哉!
  [一二]姚本来,犹还也。
  
  张仪反[一],秦使人使齐,齐、秦之交阴合[二]。楚因使一将军受地于秦。张仪至[三],称病不朝。楚王曰:“张子以寡人不绝齐乎?”乃使勇士往詈齐王[四]。张仪知楚绝齐也,乃出见使者曰:“从某至某,广从[五]六里。”使者曰:“臣闻六百里,不闻六里。”仪曰:“仪固以小人[六],安得六百里?”使者反报楚王,楚王大怒,欲兴师伐秦。陈轸曰:“臣可以言乎[七]?”王曰:“可矣。”轸曰:“伐秦非计也,王不如因而赂之一名都[八],与之伐齐[九],是我亡于秦而取偿于齐也[一○]。楚国不尚全事。[一一]王今已绝齐,而责欺于秦,是吾合齐、秦之交也,固[一二]必大伤[一三]。”
  
  [一]姚本反,还也。鲍本绝句。
  [二]姚本阴,私也。
  [三]鲍本前反而今至也。
  [四]姚本詈,骂也。
  [五]姚本钱、刘作“从”。曾一作“袤”。鲍本横度为广,直为从。
  [六]鲍本小人,贫寠之称,言不能多与。
  [七]姚本王初使弭口,今可以言未也。
  [八]姚本名,大也。都,邑。鲍本无“因而”二字。都邑有闻于时者。札记丕烈案:史记,“不如因赂之一名都”。
  [九]姚本与秦俱伐齐也。
  [一○]姚本言失邑于秦,而大得报偿于齐也,故曰“是我亡于秦也”。鲍本偿,还也。言胜齐则得地,虽亡所赂,足以相偿。
  [一一]姚本不尚,尚也。全,空也。“事”,一云“乎”。鲍本不尚,尚也,言无所丧。正曰:高注,“事”一云“乎”,“乎”字是。
  [一二]姚本曾“固”作“国”。鲍本“固”作“国”。补曰:史作“国”。
  [一三]姚本伤,病也。
  
  楚王不听[一],遂举兵伐秦[二]。秦与齐合,韩氏从之[三]。楚兵大败于杜陵[四]。故楚之土壤士民非削弱,仅[五]以救亡者,计失于陈轸[六],过[七]听于张仪[八]。
  
  [一]鲍本是亦明计也而不听,是以知楚王之悍也。彼岂能用屈原哉!
  [二]鲍本正曰:史云“使屈句将”。
  [三]姚本韩王见齐、秦合为一,故复合之也。
  [四]姚本杜陵,楚邑。鲍本属京兆。
  [五]鲍本集韵,仅,劣也。
  [六]姚本仅,犹裁。得不灭大者,坐不从陈轸之计故也。
  [七]姚本过,误也,听于张仪之欺六百里地。
  [八]鲍本记怀十六年有,此十二年也。补曰:张仪商于之欺,虽竖子犹能知之,以陈轸之智,固不为难也。仪之肆意而无忌者,知怀王之愚,而轸之言必不入也。不然,他日楚之请,仪将惧其甘心焉。而仪请自往,卒不能害,岂非中其所料也哉!洪迈云,赂秦攻齐,策尤乖谬不义。齐本与国,宜割地致币,卑词谢罪,复求其援,而反欲攻之,轸说谬矣。“子为”、“为臣”之“为”,“使者”、“使齐”之“使”,并去声。
  
  楚绝齐齐举兵伐楚
  
  楚绝齐,齐举兵伐楚。陈轸谓楚王[一]曰:“王不如以地东解于齐,西讲[二]于秦。”
  
  [一]鲍本怀。
  [二]鲍本补曰:讲,当从“媾”读,说见前。
  
  楚王使陈轸之秦,秦王谓轸曰:“子秦人也[一],寡人与子故也[二],寡人不佞[三],不能亲国事也[四],故子弃[五]寡人事楚王。今齐、楚相伐[六],或谓救之便,或谓救之不便[七],子独不可以忠为子主计[八],以其余为寡人乎[九]?”陈轸曰:“王独不闻吴人之游[一○]楚者乎?楚王[一一]甚爱之,病,[一二]故使人问之[一三],曰[一四]:‘诚病乎?意亦思乎?[一五]’左右曰:‘臣不知[一六]其思与不思,诚思则将吴吟。[一七]’今轸将为王吴吟[一八]。王不闻夫管与之说乎[一九]?有两虎诤[二○]人而斗者[二一],管庄子将刺之[二二],管与止之曰:‘虎者,戾虫[二三];人者,甘饵也[二四]。今两虎诤人而斗,小者必死,大者必伤。子待伤虎而刺之,则是一举而兼[二五]两虎也。无刺一虎之劳,而有刺两虎之名[二六]。’齐、楚今战,战必败[二七]。败[二八],王起兵救之,有救齐之利,而无伐楚之害[二九]。计听知覆逆者[三○],唯王可也。计者,事之本也;听者,存亡之机[三一]。计失而听过,能有国者寡也[三二]。故曰:‘计有一二者难悖也[三三],听无失本末者难惑[三四]。’”[三五]
  
  [一]姚本轸先仕于秦,故言秦人也。
  [二]姚本故,旧。
  [三]鲍本佞,高才也。
  [四]姚本亲,犹知也。鲍本弟亲治国。
  [五]姚本弃,去也。
  [六]鲍本轸传言韩、魏。
  [七]姚本便,利也。
  [八]鲍本主,怀王。
  [九]姚本以余计为寡人计也。
  [一○]姚本游,仕也。
  [一一]鲍本楚先王。
  [一二]鲍本吴人。
  [一三]鲍本楚王使问。
  [一四]鲍本使者还,主问之。
  [一五]姚本思,思吴乎?
  [一六]鲍本“不”作“又”。注家说“有”为“又”,则“又”亦“有”也。此言有以知之。正曰:刘辰翁云,“又知”犹“安知”。愚谓,终缺“安”字。按姚本作“不知”,是。
  [一七]姚本吟,歌吟也。鲍本作吴人呻吟。
  [一八]鲍本言不忘秦。
  [一九]姚本曾“管”作“卞”。管,姓也。说,言也。鲍本轸传作“馆竖子”。
  [二○]姚本一作“争”。鲍本“诤”作“争”。补曰:字与“争”通,下同。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争”。
  [二一]鲍本无“者”字。
  [二二]鲍本传“管”作“卞”。刺,有伤也。补曰:索隐引策作“馆”。馆,谓逆旅舍,其人字庄子。札记丕烈案:今史记作“辨”。索隐又云,或作“卞”。吴氏所引索隐,困学纪闻引同。今王震泽本如此,与单本不同,单本不引战国策正文,即作“馆庄子”。此文下“管与止之”,史记作“馆竖子止之”。当依单本为是。乃史记作“馆”,策文作“管”也。
  [二三]姚本戾,贪也。鲍本戾,犹暴。
  [二四]鲍本无“也”字。以饼饵喻之。
  [二五]姚本兼,得也。
  [二六]姚本刺,杀也。
  [二七]鲍本必有一败。
  [二八]姚本钱、刘,一无下“败”字。
  [二九]姚本害,危也。鲍本今详秦王言“为子主计”,则以齐、楚正相伐故也。今轸言“无伐楚”,亦并以忠为主也。
  [三○]鲍本能计善听,知二国之覆逆。覆逆,言不顺于理。正曰:覆,谓反覆;逆,谓逆料。“覆”即下文“一二”;“逆”即下文“本末”。
  [三一]姚本机,要也。鲍本机主发矢,喻事之要也、先也。
  [三二]姚本寡,少也。
  [三三]姚本悖,误也。一本无“也”字。鲍本无“也”字。“一二”,言反覆计之。集韵,悖,乱也。
  [三四]姚本惑,乱也。鲍本轸传有。无“计听”。补曰:蒯通说韩信曰,“听者事之候也,计者事之机也。听过计失而能久安者鲜矣。听不失一二者不可乱以言,计不失本末者不可纷以辞”。
  [三五]鲍本轸为是媾于秦,而劝秦收齐、楚之敝,岂所以忠为主哉?或疑史作韩、魏者,是。考秦惠时,唯十三年,韩举赵护帅师与魏战,败绩。去楚绝齐时远甚,他不见韩、魏相攻事。且策言甚时。窃意楚已遣人解齐,轸之媾秦,欲其不助齐耳。当识其意,不可泥于辞也!
  
  秦惠王死公孙衍欲穷张仪
  
  秦惠王死,公孙衍[一]欲穷[二]张仪。李仇[三]谓公孙衍曰:“不如召甘茂于魏,召公孙显[四]于韩,起[五]樗里子于国。三人者,皆张仪[六]之仇也[七],公用之,则诸侯必见张仪之无秦矣!”[八]
  
  [一]姚本公孙衍,魏人也,仕于秦,当六国时号曰犀首。
  [二]姚本穷,困也。
  [三]姚本李仇,秦人也。鲍本秦人。正曰:李仇,据高注,此无据。
  [四]鲍本秦人。
  [五]姚本起,犹举也。
  [六]鲍本“仪”作“子”,下句同。
  [七]姚本仇,仇也。
  [八]姚本公,谓公孙衍。用此三人,则诸侯知张仪无权宠于秦(一下有“也”字)。
  
  义渠君之魏
  
  义渠君[一]之[二]魏,公孙衍谓义渠君曰:“道远,臣不得复过矣[三],请谒事情[四]。”义渠君曰:“愿闻之。”对曰:“中国无事于秦[五],则秦且烧□获君之国[六];中国为有事[七]于秦,则秦且轻[八]使重币,而事君之国也[九]。”义渠君曰:“谨闻令[一○]。”
  
  [一]姚本义渠,西戎之国名也。鲍本西戎也,北地郡有义渠道。
  [二]姚本之,至也。
  [三]姚本过,见也。鲍本不复相过。
  [四]姚本谒,告也。情,实也。言义渠君道里长远,不能复得相(“相”一本作“数”)见也,请告事之情实。鲍本谒,白也。情,犹实。
  [五]姚本无征伐之事于秦也。
  [六]姚本烧□,犹灭坏。灭坏君国也(钱止一“灭坏”字)。鲍本□,亦烧也。言火其国以得其地。补曰:“□”即“爇”。
  [七]鲍本事,皆谓战。
  [八]鲍本轻,言其行疾。
  [九]姚本将致重币,求援助于义渠国也。鲍本此事君之事。
  [一○]姚本闻,犹受也。令,教也。鲍本令,犹命。
  
  居无几何,五国伐秦[一]。陈轸谓秦王曰:“义渠君者[二],蛮夷之贤君,王不如赂之以抚[三]其心。”秦王曰:“善。”因以文绣千匹,好女百人,遗[四]义渠君。
  
  [一]姚本五国,齐、宋、韩、魏、赵也。鲍本后七年,韩、赵、魏、燕、齐共攻秦。
  [二]鲍本无“者”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三]姚本抚,安也。
  [四]鲍本遗,赠也。
  
  义渠君致[一]群臣而谋曰:“此乃公孙衍之所谓[二]也。”因起兵袭秦,大败秦人于李帛[三]之下。[四]
  
  [一]鲍本致之使至。
  [二]姚本谓,犹言也。
  [三]姚本李帛,秦邑。鲍本史张仪传末有此策,“帛”作“伯”,地缺。平原传注,河内成皋有李城。岂秦兵与诸国遇于此而见败邪?正曰:正义云,怀州温县本李城也,李同父所封。按,赵救邯郸时,同战死,封其弟为李侯。意者因此号李城,事在后。且此云李帛,必非。秦既攻五国,不胜而走,秦兵不应至怀。是时诸侯连匈奴,秦恐义渠因而有变,故赂以和之。义渠之袭必次于五国之后,恐非与诸国遇时也。
  [四]鲍本补曰:按史,犀首相魏,张仪去,犀首闻仪复相秦,害之,乃谓义渠君云云。且五国伐秦,事在惠文后七年,次年魏因仪请成于秦,仍复相秦,则此时仪未为秦相也。仪自惠文后三年出相魏,至今在魏,衍不相,则仪必不去也。故大事记谓,伐秦之役,仪在魏,阴为秦用;而又谓衍与义渠语,其相魏之后,盖亦不能无疑。岂仪去魏之秦,犀首知其必相而害之欤?又按,秦纪书韩、赵、魏、燕、齐帅匈奴伐秦;年表,韩、魏、赵、楚、燕五国伐秦不胜;楚世家书苏秦约从六国共攻秦,楚怀王为从长,至函谷关,秦击之,六国皆引归,齐独后。互有不同。通鉴据年表,大事记据楚世家。按楚世家特详者,以从长故,当以为正。年表诸国皆书不胜,齐独后而不败,故略不书欤?纪不书楚者,岂以世家文已明欤?修鱼之战,虏韩申差,年表在次年,而纪于此连书之,则纪诚有误也。高注五国作齐、宋、韩、魏、赵,尤误。
  
  医扁鹊见秦武王
  
  医扁鹊[一]见秦武王[二],武王示[三]之病,扁鹊请除。[四]左右曰:“君之病,在耳之前,目之下,除之未必已也,将使耳不聪,目不明。”君以告扁鹊。扁鹊怒而投其石[五]:“君与知之[六]者谋之,而与不知者败之。使此[七]知秦国之政也,则君一举而亡国矣。”[八]
  
  [一]姚本扁鹊,卢人也,字越人。鲍本卢人,字越人。正曰:鲍本高注。史,渤海郡郑人,姓秦氏,名越人。徐广云,郑当为鄚。正义云,又家于卢,号卢医。按周礼释文引史记,姓秦,名少齐,越人。今史无“少齐”字,恐释文为是,彼时所见本未缺也。“越人”似非名字。
  [二]姚本武王,惠王子也。
  [三]姚本示,语也。
  [四]姚本除,治也。鲍本欲去其病。
  [五]姚本刘本“石”下有“曰”字。投,弃也。石,砭;所以砭弹人臃肿也(“臃”曾作“痈”)。鲍本“石”下补“曰”字。砭也,所以砭弹臃肿。正曰:此亦本高注。石针曰“砭”,所以刺病。投,弃掷也。
  [六]姚本一本无“之”字。
  [七]鲍本此,如此。
  [八]鲍本按:扁鹊与赵简子同时,至是百三十年矣。正曰:简子在晋昭、顷、定公时,周景王、敬王之世也。秦武王元年当赧王五年,相去二百余年,名字必差。
  
  秦武王谓甘茂
  
  秦武王谓甘茂曰:“寡人欲车通三川,以窥周室[一],而寡人死不杇乎[二]?”甘茂对曰:“请之魏,约伐[三]韩。”王令向寿[四]辅[五]行。
  
  [一]姚本三川,义阳川。周室,洛邑,王城也,今河南县也。鲍本窥,窥同,小视也。周室,洛邑。盖欲取之,不正言尔。言三川,知其志不止镐京也。正曰:三川,宜阳。说见周策。大事记,盖控阨之地,故秦武云云。
  [二]姚本“乎”一作“矣”。鲍本补曰:“乎”史作“矣”。札记今本“杇”作“朽”。
  [三]札记今本“伐”误“代”。
  [四]鲍本宣太后外族。
  [五]姚本辅,副介也。鲍本辅,犹副。
  
  甘茂至魏,谓向寿:“子归告王曰:‘魏听[一]臣矣,然愿王勿攻也。’事成,尽以为子功[二]。”向寿归以告王,王迎甘茂于息壤[三]。
  
  [一]姚本听,从。
  [二]鲍本补曰:茂欲寿告王勿攻,王必疑其故,而茂得以荐其言,故曰“事成尽以为子功”。大事记云,寿,武王所亲幸,故茂以诿之。
  [三]姚本息壤,秦邑也。鲍本山海经,鲧窃息壤以□洪水;时则训,于中央言息壤□洪水之州;而柳子厚言永州有之。则息壤非一处,此秦地也。
  
  甘茂至,王问其故[一]。对曰:“宜阳,大县也,上党、南阳[二]积之久矣[三],名为县,其实郡也[四]。今王倍[五]数险,行千里[六]而攻之,难矣。臣闻张仪西并[七]巴、蜀之地,北取西河之外,南取上庸[八],天下不以为多张仪[九]而贤先王[一○]。魏文侯令乐羊将,攻中山[一一],三年而拔之,乐羊反而语功[一二],文侯示之谤书一箧,乐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之功,主君之力也。’今臣羁旅之臣也[一三],樗里疾、公孙衍[一四]二人者,挟韩而议[一五],王必听之,是王欺魏,而臣受公仲侈[一六]之怨也。昔者曾子处费[一七],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一八]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一九]。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二○]。’其母惧,投杼[二一]踰墙而走[二二]。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二三],则慈母不能信也[二四]。今臣之贤不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二五]不适[二六]三人,臣恐王为[二七]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不听也[二八],请与子盟。”于是与之盟于息壤。
  
  [一]鲍本勿攻之故。
  [二]鲍本此属修武。
  [三]鲍本二县财赋归之。
  [四]鲍本此时韩都平阳。春秋传,上大夫受郡,下大夫受县。则郡县之称久矣。正曰:大事记云,春秋时郡属于县,赵简子所谓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战国时县属于郡,所谓上郡十五县者是也。魏惠十年后,方孝公商鞅时,并小乡为大县,县一令,尚未有郡及守称。故魏纳上郡之后十余年,秦纪始书汉中郡。或者山东诸侯先变古制而秦效之欤?
  [五]鲍本倍,背同。
  [六]鲍本“行”下有“数”字。补曰:一本“行千里”。札记丕烈案:史记、新序皆无。
  [七]鲍本并,犹兼。
  [八]姚本上庸,楚邑,今汉中东县也。鲍本属汉中。补曰:大事记云,本庸国,今房州竹山县,汉中要地也。
  [九]姚本钱、刘本作“不以多张子”。鲍本衍“为”字。补曰:姚氏云,钱、刘本无此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无。
  [一○]姚本先王,谓惠王也。鲍本惠文。
  [一一]姚本中山,狄都,今卢奴中山也。鲍本冀州国。后志云,一名中人亭。补曰:见中山策。
  [一二]姚本语,言也。拔(一本拔上有“言”字)中山之功也。
  [一三]姚本甘茂,本齐人,故曰羁旅也。
  [一四]鲍本补曰:“衍”,史并作“奭”,新序作“公孙子”,谓皆秦诸公子。札记丕烈案:索隐引此正作“衍”,但此与犀首别一人,即公孙郝、公孙赫也,亦云公孙显。疑“衍”字有误。
  [一五]鲍本媒孽之也。
  [一六]鲍本“侈”作“朋”。朋,公仲名。此书后或名朋,或名侈,“朋”、“侈”字近,故误。史并作“侈”,然韩策言“公仲侈”,又言“韩侈”,为两人。今定公仲名,明别韩侈也。正曰:史田齐世家“韩冯”,徐广云,即“公仲侈”。大事记取“韩”,又有“韩明”、“韩侈”。“冯”、“朋”音混,而“侈”、“明”、“朋”字讹故也。且当各存旧文,辩见各条。札记丕烈案:甘茂传与此同,作“侈”。徐广曰,一作“冯”。
  [一七]姚本费,邑名也。鲍本鲁邑,属东海。
  [一八]姚本名,字。族,姓。
  [一九]姚本若,如故也。
  [二○]姚本一本无以上十九字。
  [二一]鲍本机之持纬者。
  [二二]姚本踰墙逃走也。
  [二三]姚本疑,犹惑也。鲍本使其母疑。
  [二四]姚本信,犹保也。
  [二五]鲍本疑之于王。
  [二六]姚本适,音翅。鲍本“适”,“啻”同。
  [二七]姚本一本“为”上有“之”字。
  [二八]姚本听,受也。
  
  果攻宜阳,五月而不能拔也。樗里疾、公孙衍二人在[一],争之王,王将听之,召甘茂而告之。甘茂对曰:“息壤在彼。”王曰:“有之。”因悉起兵,复使甘茂攻之,遂拔宜阳。[二]
  
  [一]姚本“在”,续:新序作“谗”。鲍本言在中也。
  [二]鲍本在三年,茂传有。
  
  宜阳之役冯章谓秦王
  
  宜阳之役[一],冯章[二]谓秦王曰:“不拔宜阳,韩、楚乘吾弊[三],国必危矣!不如许楚汉中以欢之[四]。楚欢而不进,韩必孤,无奈秦何矣[五]!”王曰:“善。”果使冯章许楚汉中,而拔宜阳[六]。楚王[七]以其言责汉中于冯章,冯章谓秦王曰:“王遂亡臣[八],固[九]谓楚王曰:‘寡人固无地而许楚王。’”[一○]
  
  [一]姚本役,事也。鲍本役,犹戍役。
  [二]鲍本秦人。
  [三]姚本弊,极也。
  [四]姚本与楚汉中以喜之也。鲍本使楚说也。
  [五]姚本韩失楚援,故孤,无如秦何。
  [六]姚本宜阳,韩邑也。
  [七]鲍本怀。
  [八]鲍本诈为逐之。札记今本“遂”误“逐”。
  [九]鲍本“固”作“因”。札记今本“固”作“因”。
  [一○]鲍本彪谓:此策可以无出地矣,如后不可为约何!正曰:战国变诈多此类,岂暇虑后邪!怀王亲受商于之欺而犹不悟,昏于贪故也。
  
  甘茂攻宜阳
  
  甘茂攻宜阳,三鼓[一]之而卒不上[二]。秦之右将有尉[三]对曰:“公不论兵[四],必大困。”甘茂曰:“我羁旅而得相秦者,我以宜阳饵王[五]。今攻宜阳而不拔,公孙衍[六]、樗里疾挫[七]我于内,而公中[八]以韩穷我于外,是无伐之日已[九]!请明日鼓之而不可下,因以宜阳之郭为墓[一○]。”于是出私[一一]金以益[一二]公赏。明日鼓之,宜阳拔[一三]。
  
  [一]鲍本鼓以进军。
  [二]姚本卒,士也。士不上攻也。鲍本上,犹前。
  [三]鲍本军尉。
  [四]鲍本言不以兵法治士。
  [五]姚本饵,犹喜也。鲍本以钓喻也
  [六]鲍本补曰:“衍”,史作“奭”,下章同。札记丕烈案:史记无此文,吴以意言之耳。已见上,不当更出也。
  [七]姚本挫,犹毁也。鲍本挫,摧也。
  [八]姚本公中,韩侈也。鲍本“中”作“仲”。
  [九]鲍本战功曰“伐”,言后不复立功。正曰:一本作“无茂”,是,盖字讹。
  [一○]姚本墓,葬也。鲍本示必死也。
  [一一]札记今本“私”误“利”。
  [一二]姚本益,助也。
  [一三]姚本拔,得也。鲍本“宜”上有“而”字。补曰:一本“鼓之,宜阳拔”。
  
  宜阳未得
  
  宜阳未得[一],秦死伤者众,甘茂欲息兵[二]。左成谓甘茂曰:“公内攻于樗里疾、公孙衍[三],而外与韩侈[四]为怨,今公用兵无功,公必穷矣。公不如进兵攻宜阳,宜阳拔,则公之功多矣[五]。是樗里疾、公孙衍无事也[六],秦众尽怨之深矣[七]。”
  
  [一]姚本“得”一本作“拔”。宜阳,韩邑,韩武子所都也。
  [二]姚本甘茂,秦将也。息,休也。
  [三]姚本恶甘茂谮毁之于内,故曰内攻于疾、衍(一本下有“也”字)。鲍本二人毁之,如攻国然。
  [四]姚本韩侈,韩相。鲍本“侈”作“明”。
  [五]姚本战功曰多也。
  [六]姚本无事,樗里疾、公孙衍无以复攻毁甘茂之事也。鲍本不得事权。
  [七]姚本秦死伤众,尽怨樗里疾、公孙衍之造谋伐宜阳,怨深之重也。鲍本谓死伤多,使茂久攻,二人持之故也。
  
  宜阳之役楚畔秦而合于韩
  
  宜阳之役,楚畔秦而合于韩。秦王[一]惧。甘茂曰:“楚虽合韩,不为韩氏先战[二];韩亦恐战而楚有变其后[三]。韩、楚必相御也[四]。楚言与韩,而不余怨于秦[五],臣是以知其御也。[六]”
  
  [一]姚本秦武王也。
  [二]姚本言楚不能为韩氏先与秦战也。
  [三]姚本恐楚作变难,伐其后也。鲍本变,背约也。楚时助韩,兵在韩后。正曰:言其后有变也。
  [四]姚本御,犹相瞰望也(“瞰”,钱、刘作“詹”)。鲍本御,犹制也。二国虽合犹相疑,故自相制。
  [五]鲍本楚之与韩,有言而已;而其于秦,不见多怨。正曰:声言与韩,而不遗怨于秦。
  [六]姚本楚虽与韩合,不有余怨于秦,无怨亦可复合也,故曰:“以是知其相御”。
  
  秦王谓甘茂
  
  秦王谓甘茂曰:“楚客来使者多健[一],与寡人争辞,寡人数穷焉[二],为之奈何?”甘茂对曰:“王勿患也[三]!其健者来使者[四],则王勿听[五]其事;其需[六]弱者来使,则王必听之。然则需弱者用,而健者不用矣!王因而制之[七]。”
  
  [一]姚本健者,强也。鲍本言其强辩。
  [二]鲍本辞屈也。
  [三]姚本患,忧也。
  [四]鲍本补曰:“者”字疑衍。札记丕烈案:据下句“使”下无“者”字也。
  [五]姚本听,从也,受也。
  [六]鲍本集韵,需,音儒,韦柔滑貌。补曰:“需”即“濡”。
  [七]姚本制,御也。鲍本弱者易制,因可制。
  
  甘茂亡秦且之齐
  
  甘茂亡秦,且之齐[一],出关遇苏子[二],曰:“君闻夫江上之处女乎[三]?”苏子曰:“不闻。”曰:“夫江上之处女,有家贫而无烛者,处女相与语,欲去之[四]。家贫无烛者将去矣,谓处女曰:‘妾以无烛,故常先至,扫室布席,何爱[五]余明之照四壁者?幸以赐妾,何妨于处女?妾自以有益于处女,何为去我?’处女相语以为然而留之。今臣不肖,弃逐于秦而出关[六],愿为足下扫室布席,幸无我逐也。”苏子曰:“善。请重公于齐[七]。”
  
  [一]姚本且,将也。鲍本茂传,昭元年,击魏皮氏,未拔,去。
  [二]姚本遇,见也。苏子,苏代也。鲍本代也。代传,侍燕太子质于齐,将适秦。
  [三]鲍本女在室者。
  [四]姚本去,犹遣之也,遣无烛者。鲍本遣之使去。
  [五]鲍本“爱”下有“于”字。
  [六]姚本甘茂言,我不肖,为秦所弃逐也。
  [七]姚本重,尊也。言将使齐尊重公。
  
  乃西说秦王曰:“甘茂,贤人,非恒[一]士也。其居秦累世重矣[二],自肴塞、溪谷,地形险易尽知之[三]。彼若以齐约韩、魏,反以谋秦,是非秦之利也[四]。”秦王曰:“然则奈何?”苏代曰:“不如重其贽[五],厚其禄以迎之。彼来则置之槐谷[六],终身勿出[七],天下何从图秦。”秦王曰:“善”。与之上卿,以相迎之[八]齐。
  
  [一]鲍本恒,常也。
  [二]鲍本茂事惠、武、昭三王。
  [三]姚本言周、秦之地悉知也。
  [四]姚本约,结也。以齐之强,合韩、魏,还以图秦,能倾之,故曰“非秦之利也”。
  [五]姚本刘作“重贽”。鲍本集韵,“贽”与“挚”通,握持也。言多持物往遗之。
  [六]姚本续:后语槐谷注,槐里之谷,今京兆始平之地。或作鬼谷,大非。鲍本扶风有槐,史云鬼谷,注,在阳城。补曰:按史,溪谷、槐谷并作鬼谷。故前则徐注在阳城,后则刘伯庄云在关内云阳,皆不明。札记吴氏补曰,按史,溪谷、槐谷并作鬼谷。丕烈案:“槐”、“鬼”者,声之转也。此必在关内。徐广注史记以阳城之鬼谷说之,自误。而后语注因云“或作鬼谷,大非”,亦未然。
  [七]鲍本代知茂必留齐,故言此尔,不为茂游说也。正曰:代以此言激秦王,与之上卿,以相迎之,使齐亦重茂,岂非游说也?
  [八]姚本钱一作“相印迎之”。鲍本迎之于齐。
  
  甘茂辞不往,苏秦[一]伪谓[二]王[三]曰:“甘茂,贤人也。今秦与之上卿,以相迎之[四],茂德王之赐,故不往,愿为王臣。今王何以礼之?王若不留,必不德王[五]。彼以甘茂之贤,得擅用强秦之众,则难图也!”齐王曰:“善。”赐之上卿,命[六]而处[七]之。[八]
  
  [一]姚本“秦”一作“代”。鲍本“秦”作“子”。补曰:姚氏云,一作“代”。按,史同。
  [二]姚本一作“伪谓齐湣王曰”。鲍本“谓”作“为”。补曰:“伪为”二字,疑是“为谓”,盖上卿之事诚有,何得言“伪”?“为”,一本作“谓”。
  [三]鲍本“王”上补“齐”字。王,闵。札记丕烈案:史记作“苏代谓齐湣王曰”。
  [四]姚本刘作“以相印迎之齐”。
  [五]姚本德,恩也。
  [六]鲍本命,犹入命之“命”。茂传有。
  [七]姚本处,居也。续:后语,“而厚处之”。
  [八]鲍本补曰:列女传,齐女徐吾与邻妇合烛夜绩,辞亦相类。史通谓,游士假设之辞,遽以名字加之者。
  
  甘茂相秦[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与《甘茂亡秦且之齐》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甘茂相秦。秦王爱公孙衍,与之间有所立[一],因自谓之曰:“寡人且相子[二]。”甘茂之吏道而闻之[三],以告甘茂。甘茂因入见王曰:“王得贤相,敢再拜贺。”王曰:“寡人托国于子,焉更得贤相?”对曰:“王且相犀首[四]。”王曰:“子焉闻之?”对曰:“犀首告[五]臣。”王怒于犀首之泄也,乃逐[六]之[七]。
  
  [一]鲍本请间之。间,暇隙也。因暇与语,将置相也。
  [二]姚本子,公孙衍也。
  [三]姚本刘无“道而”二字。鲍本闻之于道。补曰:姚注,刘本无“道而”二字。按韩非子“道而”作“道穴”,云,秦王欲将犀首,樗里疾恐代之将也,凿穴于王之所常隐语者,王果与犀首计之,境内尽知之,盖樗里疾道穴听之矣。札记丕烈案:韩子在外储说右上,事与策同。其樗里疾事,以“一曰”为别,吴合为一事者误。
  [四]姚本犀首,公孙衍也。
  [五]姚本告,语也。
  [六]姚本言甘茂知之,且不欲使公孙衍得相而分(一本无“而”字)其宠也,故言“犀首告臣”,欲王逐之也。鲍本补“逐”,逐衍也。曰告人足矣,不必告己。补曰:“告人”之云,机更深险。
  [七]鲍本“逐”下无“之”字。札记丕烈案:韩子有。
  
  甘茂约秦魏而攻楚
  
  甘茂约秦、魏而攻楚。楚之相秦者屈盖[一],为楚和于秦,秦启关而听楚使。甘茂谓秦王曰:“怵[二]于楚而不使魏制[三]和,楚必曰‘秦鬻[四]魏[五]’。不悦而合于楚,楚、魏为一,国恐伤[六]矣。王不如使魏制和,魏制和必悦[七]。王不恶于魏,则寄地[八]必多矣。”
  
  [一]姚本屈盖,楚臣也,楚仕于秦,使秦相之也。鲍本凡屈皆楚人。楚任之于秦,使为秦相。
  [二]鲍本“怵”作“訹”。补曰:策“訹”、“怵”字通。訹,诱也;若怵,则惊耳。
  [三]鲍本制,谓主之。
  [四]鲍本以鬻魏之言告魏。鬻,卖也,如卖友云。言始约而终背之。
  [五]鲍本“魏”下补“魏”字。补曰:恐缺一“魏”字。
  [六]姚本伤,害也。
  [七]鲍本绝句。
  [八]鲍本言魏且割地与秦。时地未入,故言“寄”。
  
  陉山之事
  
  陉山之事[一],赵且与秦伐齐。齐惧,令田章以阳武合于赵,[二]而以顺子为质[三]。赵王[四]喜,乃案兵告于秦曰:“齐以阳武赐弊邑而纳顺子,欲以解伐[五]。敢告下吏[六]。”
  
  [一]姚本陉山,盖赵并陉塞也。事,役也。鲍本穰侯传,魏背秦与齐从亲,秦使穰侯攻赵、韩、魏于华阳下,且益赵以兵伐齐,则此役也。陉山在密。后志注云,史记,秦破魏华阳,地亦在县。则此策书陉山,史书华阳,一役也。事在三十四年。正曰:大事记,华阳之役,秦救韩而击赵、魏。年表、列传或云得三晋将,或云攻赵、韩、魏,皆记者之误。按大事记,赧王四十一年,魏背秦与齐从亲,秦魏冉伐魏,拔四城。明年,赵、魏伐韩,秦魏冉救韩,败赵、魏,且与赵观津,益赵以兵伐齐。补曰:陉山见前。大事记,华阳,亭名,在密阳。
  [二]姚本阳武,齐邑也。合,和也。鲍本属河南,此时属齐。正曰:此指开封。阳武非齐地,当考。
  [三]姚本顺子,齐公子。质,保也。
  [四]鲍本惠文。
  [五]姚本解赵,使不与秦俱伐齐。
  [六]姚本下吏,秦吏。鲍本不斥王,故言告吏。
  
  秦王使公子他之赵,谓赵王曰:“齐与大国救魏而倍约[一],不可信恃,大国不义[二],以告弊邑[三],而赐之二社[四]之地,以奉祭祀。今又[五]案兵,且欲合齐而受其地[六],非使臣之所知也。请益甲四万,大国裁之。”
  
  [一]鲍本齐背二国。
  [二]姚本“不”一作“弗”。钱、刘一作“不以为义”。续:若下注作“弗”,则上当作“弗义”。大国,赵也。弗义,不以为义也。鲍本赵以齐倍之为不义。
  [三]姚本弊邑,秦自谓也。鲍本告以伐齐。
  [四]鲍本邑皆有社。二社,二邑也。正曰:未详战国之制。
  [五]姚本刘、钱“又”作“有”。续:古人“有”多作“又”。
  [六]姚本地,阳武也。
  
  苏代为齐献书穰侯[一]曰:“臣闻往来之者言[二]曰:‘秦且益赵甲四万人以伐齐。’臣窃必之弊邑之王[三]曰:‘秦王明而熟于计,穰侯智而习于事,必不益赵甲四万人以伐齐。’是何也?夫三晋相结,秦之深[四]仇也。三晋百背秦,百欺秦,不为不信,不为无行。今破齐以肥赵,赵[五],秦之深仇[六],不利于秦。一也。秦之谋者必曰:‘破齐弊晋[七],而后制晋、楚之胜[八]。’夫齐,罢[九]国也,以天下击之,譬犹以千钧之弩[一○]溃痈也。秦王安能制晋、楚哉[一一]!二也。秦少出兵,则晋、楚不信[一二];多出兵,则晋、楚为制于秦。齐恐,则必[一三]不走于秦且走晋、楚[一四]。三也。齐割地以实晋、楚,则晋、楚安。齐举兵而为之顿剑[一五],则秦反受兵。四也。是晋、楚以秦破齐,[一六]以齐破秦[一七],何晋、楚之智而齐、秦之愚[一八]!五也。秦得安邑[一九],善齐以安之,亦必无患矣。秦有安邑,则韩、魏必无上党哉[二○]。夫取三晋之肠胃[二一]与出兵而惧其不反也,孰利?故臣窃必之[二二]弊邑之王曰:‘秦王明而熟于计,穰侯智而习于事,必不益赵甲四万人以伐齐矣。’”[二三]
  
  [一]姚本苏代,苏秦弟。穰侯,秦相也。
  [二]姚本钱、刘一作“往来之言者”。鲍本“之者”作“者之”。补曰:宜作“者之”。史无“之”字。
  [三]鲍本必者,意其然。王,襄王。
  [四]姚本深,重也。
  [五]姚本史记有“赵赵”二字。曾、刘无。
  [六]鲍本此二十七年败赵,取伐光狼。
  [七]鲍本此晋,赵也。以赵破齐,齐破,赵亦敝。
  [八]鲍本二国破敝,秦无后虑,可以南制楚。
  [九]鲍本罢,疲同。
  [一○]姚本钱、刘“弩”下有“射”字。鲍本补曰:史作“决溃痈”。
  [一一]鲍本天能制人,必其威武足以屈人。今攻罢国,胜之,非武也,安能制人。
  [一二]鲍本不信其伐齐。
  [一三]鲍本无“必”字。
  [一四]鲍本兵多,则非独齐见制,惧晋、楚亦见制。齐畏秦,故不趋秦;而与晋、楚同患,故趋晋、楚。
  [一五]鲍本二国恶秦,而齐先伐,故既合,则齐为二国出兵。顿,下也。此以小言之。
  [一六]鲍本“破”作“伐”。晋亦赵也,初与秦伐齐。
  [一七]鲍本为之顿剑是也。
  [一八]姚本齐、秦为晋、楚所帅,故谓之愚也。
  [一九]鲍本此攻华阳时得之。安邑,魏地,亦属韩,犹上党两属也。白起传,取韩安邑。正曰:按起传,取韩安邑以东到干河,在取魏城六十邑前一年,昭王之十七年也。索隐云,韩故地。又魏以安邑入秦,在昭王二十一年。恐非此时得之。
  [二○]姚本“哉”,刘作“矣”。秦将取之,故曰“无上党哉”也。鲍本言可取。
  [二一]姚本肠胃,喻腹心也。鲍本安邑、上党如之。
  [二二]姚本曾、集“之”上有“为”字。
  [二三]鲍本穰侯传有。补曰:于是穰侯不行,引兵而归。“为齐”、“为之”之“为”,“使臣”之“使”,两“走”字,并去声。
  
  秦宣太后爱魏丑夫
  
  秦宣太后[一]爱魏丑夫[二]。太后病将死,出令曰:“为我葬,必以魏子为殉[三]。”魏子患之。庸芮[四]为[五]魏子说太后[六]曰:“以死者为有知乎?”太后曰:“无知也。”曰:“若太后之神灵,明知死者之无知矣,何为空以生所爱,葬于无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积怒[七]之日久矣,太后救过不赡,何暇乃[八]私魏丑夫乎?”太后曰:“善。”乃止[九]。
  
  [一]姚本惠王之后,昭襄王母,故曰太后也。
  [二]鲍本魏人,仕秦。
  [三]姚本殉,杀人以葬。鲍本以人从葬曰“殉”。
  [四]姚本庸芮,秦臣也。鲍本秦人。正曰:高注“臣”。
  [五]鲍本补曰:“为魏”之“为”,去声。
  [六]姚本续:十二国史作“虞其为丑夫说太后”。
  [七]姚本怒,诟。
  [八]姚本“乃”,曾、钱、刘作“及”。鲍本补曰:元无“乃”字。
  [九]姚本止,不以魏丑夫为殉者也。鲍本后死在四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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