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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 国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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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策卷五 秦三
  
  薛公为魏谓魏冉
  
  薛公[一]为魏谓魏冉曰:“文闻秦王欲以吕礼收齐[二],以济天下,君必轻矣。齐、秦相聚以临三晋,礼必并相之[三],是君收齐以重吕礼也。齐免于天下之兵,其仇君必深[四]。君不如劝秦王令弊邑[五]卒攻齐之事。齐破,文请以所得封君。齐破晋强[六],秦王畏晋之强也,必重君以取晋[七]。齐予晋弊邑[八],而不能支秦[九],晋必重君以事秦。是君[一○]破齐以为功,操[一一]晋以为重也。破齐定封,而秦、晋皆重君;若齐不破,吕礼复用[一二],子必大穷矣。”
  
  [一]鲍本田文。
  [二]鲍本收,犹取也。礼时相齐,亲礼所以取齐。昭十三年,礼奔魏。其相齐,见周策及孟尝传。后至十九年归秦,明年齐伐宋,伐宋后,文乃相魏。此事合在礼归秦之前。此时文未相魏,其言为魏,意亲之矣。正曰:失考,辨并见周策。
  [三]鲍本相齐及秦。
  [四]鲍本齐仇冉也,欲得陶故。故下章曰,“攻齐不成,陶为邻恤”。然齐未免于兵,亦不敢尔。正曰:齐无兵患,则可以肆志于冉,与秦得天下则伐齐深文意同,但言其事理当尔。
  [五]鲍本薛也。文以此十三年奔薛。
  [六]鲍本晋,谓魏。
  [七]鲍本文亲魏而重冉,故欲取晋,必重冉。
  [八]鲍本“予”作“与”。薛虽文旧封,而属齐,齐破畏魏,且取薛予魏。
  [九]鲍本魏得薛,秦必害之,而魏实弱,不能当秦。
  [一○]姚本一本无“君”字。
  [一一]鲍本“操”作“采”。补曰:姚本“操晋”,是。“采”字讹,义不通。札记丕烈案:史记是“挟”字。
  [一二]鲍本礼虽亡秦之齐,秦方以礼收齐,则复亲之。今齐不破,是秦收齐之功遂也。礼为有功于秦,秦必用之,并相齐、秦也。
  
  秦客卿造谓穰侯
  
  秦客卿造[一]谓穰侯曰:“秦封君以陶[二],藉君天下[三]数年矣。攻齐之事成,陶为万乘[四],长小国,率[五]以朝天子,天下必听,五伯之事也;攻齐不成,陶为邻恤[六],而莫之据也[七]。故攻齐之于陶也,存亡之机也。
  
  [一]鲍本造,其名。
  [二]鲍本冉别封也。越记注,陶,今济阴定陶。补曰:说见赵策。
  [三]鲍本借以制天下之权。
  [四]鲍本国大也。
  [五]鲍本无“率”字。
  [六]鲍本言近于忧。
  [七]鲍本无缓国可持。正曰:言攻齐不成,则陶且有为邻国得之之忧。
  
  “君欲成之,何不使人谓燕相国曰:‘圣人不能为时[一],时至而[二]弗失。舜虽贤,不遇尧也,不得为天子;汤、武虽贤,不当桀、纣不王。故以舜、汤、武之贤,不遭时不得帝王。令[三]攻齐,此君之大时也已[四]。因天下之力,伐仇国之齐,报惠王[五]之耻,成昭王之功[六],除万世之害,此燕之长利,而君[七]之大名也。书[八]云,树德莫如滋[九],除害莫如尽。吴不亡越,越故亡吴;齐不亡燕,燕故亡齐[一○]。齐亡于燕,吴亡於越,此除疾不尽也。以非[一一]此时也,成君之功,除君之害,秦卒[一二]有他事而从齐,齐、赵[一三]合,其仇君必深矣。挟君之仇[一四]以诛于燕[一五],后虽悔之,不可得也已。君悉燕兵而疾僣[一六]之,天下之从君也,若报父子之仇。诚能亡齐,封君于河南[一七],为万乘,达途于中国,南与陶为邻,世世无患。愿君之专志于攻齐,而无[一八]他虑也[一九]。’”
  
  [一]鲍本时,天时,非人所能为。
  [二]鲍本无“而”字。
  [三]鲍本“令”作“今”。
  [四]鲍本得时之利无大于此。
  [五]鲍本田单破燕,燕惠王之初。
  [六]鲍本燕昭王二十八年,乐毅伐齐,入临淄。三十二年,下齐七十余城。明年,田单复之。补曰:“惠王”,字疑有误,且不当在昭王前。札记丕烈案:吴说非也,此不误,便文而不依世次也。
  [七]鲍本君,谓燕相。
  [八]鲍本“书”作“诗”。逸诗。补曰:泰誓,“树德务滋,除恶务本”。札记丕烈案:吴氏云泰誓,非也。东晋古文以为泰誓耳。策文当本作“诗”,后人误依古文,改作“书”也。此与范睢称诗曰“木实繁者披其枝”,黄歇称诗云“大武远宅不涉”,赵武灵王称诗云“服难以勇,治乱以知,事之计也。立傅以行,教少以学,义之经也”,及谓秦王称诗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同例。“诗”字皆有讹。“远宅不涉”者,周书“大武远宅不薄也”。高诱注逸诗,当亦有误。
  [九]鲍本滋,益也。
  [一○]鲍本齐闵八年,苏代为齐说燕哙让子之,燕几亡矣,而不卒功,故有乐毅临淄之役。正曰:齐宣二十七年。注“让子之”下,宜云“于是燕乱,齐伐之”云云。
  [一一]鲍本“以非”作“非以”。正曰:“以非”至“之害”句,或“以”“已”字通,属上句,上下文两有此。
  [一二]鲍本卒,猝同,忽也。
  [一三]鲍本“赵”作“秦”。
  [一四]鲍本仇,谓齐。
  [一五]鲍本使燕诛相。
  [一六]鲍本“僭”作“攻”。正曰:字误,当作“攻”,下文可证。札记今本“僭”作“攻”,乃误涉鲍也。
  [一七]鲍本亦河之南,非郡,此盖寓封。
  [一八]姚本“无”一作“毋”。
  [一九]鲍本补曰:后“为万乘”之“为”,去声。
  
  魏谓魏冉
  
  魏[一]谓魏冉[二]曰:“公闻东[三]方之语乎?”曰:“弗闻也。”曰:“辛、张阳、毋泽[四]说魏王[五]、薛公[六]、公叔也,曰:‘臣战[七],载主契国[八]以与王约[九],必无患矣。若有败之者,臣请挈领[一○]。然而臣有患也[一一]。夫楚王之以其臣请挈领然而臣有患也[一二]。夫楚王[一三]之以其国依冉也,而事臣之主[一四],此臣之甚患也[一五]。’今公东而因言于楚[一六],是令张仪[一七]之言为禹[一八],而务败公之事也[一九]。公不如反公国[二○],德楚[二一]而观薛公之为公也[二二]。观三国之所求于秦而不能得者,请以号三国以自信也[二三]。观张仪[二四]与泽之所不能得于薛公者也[二五],而公请之以自重也[二六]。”
  
  [一]姚本曾、钱本有“文”字。鲍本“魏”上补“为”字。
  [二]鲍本楚人,宣太后弟,后封穰侯。传言其用事武王时,此时冉欲如楚,魏恐其合也。
  [三]鲍本东,山东。
  [四]鲍本辛,疑韩人。张,张仪。毋泽,疑齐人。正曰:此章多难通,此类尤难知。下文云,“观张仪与泽”,又不云“毋泽”,当阙。
  [五]鲍本哀。正曰:襄。
  [六]鲍本田婴。
  [七]鲍本与楚战。
  [八]鲍本主,木主,军行载之,祷且告焉。契,言以国为约。
  [九]鲍本王,魏王。
  [一○]鲍本领,项也。言欲请诛,持其项以受呋钺。
  [一一]鲍本患楚与秦合。下衍十六字。
  [一二]鲍本一无以上十六字。
  [一三]鲍本怀。
  [一四]鲍本事,征伐也。臣,辛、张阳;主,韩、魏、齐也。此二人之辞,非说冉者,故名冉。
  [一五]鲍本“之”下有“所”字。此下乃说者之辞。
  [一六]鲍本公,谓冉。东,东之楚也。因与楚好言。
  [一七]姚本一本无“仪”字。
  [一八]鲍本仪以武二年死,故此章必次之此。禹善谟,今仪言楚依冉,而冉果与楚合,是仪之谋侔于禹也。
  [一九]鲍本三国是仪之说,必欲败冉合楚之事。
  [二○]鲍本谓秦。
  [二一]鲍本但施恩惠,而不之楚。
  [二二]鲍本观其于冉如何。
  [二三]鲍本为韩、魏、齐请其所欲于秦,因宣言之,所以信于三国。
  [二四]姚本一本无“仪”字。
  [二五]鲍本衍“也”字。补曰:恐衍。
  [二六]鲍本薛公所不与仪者,冉为之请而得,则仪重冉。仪时相魏,为仪请,亦所以为魏,魏亦重冉也。补曰:“为公”之“为”,去声。
  
  谓魏冉曰和不成
  
  谓魏冉曰:“和不成[一],兵必出。白起者,且[二]复将。战胜,必穷公;不胜,必事赵从公。公又轻[三],公不若毋多[四],则疾到[五]。”
  
  [一]鲍本与赵和秦也。此二十七年白起击赵,因伐光狼。正曰:无考。
  [二]鲍本无“且”字。
  [三]鲍本不能穷冉,故从冉而和。然先和,则冉重;今不胜而和,故轻。
  [四]鲍本谓专志于和,毋他务也。
  [五]姚本续云:“到”,恐作“封”字。鲍本赵归我也。此盖冉欲和,而起欲战也。起,冉所荐,其言“穷公”,起似不尔。补曰:语不可晓,有缺误。
  
  谓穰侯
  
  谓穰侯曰:“为君虑封[一],若[二]于除宋罪,重齐怒[三];须残伐乱宋[四],德强齐,定身封。此亦百世之时也已[五]!”
  
  [一]鲍本谋所以定其封。
  [二]鲍本“若”作“苦”。补曰:此连下,有缺误。札记丕烈案:“除”乃“陶”字误,句绝。“若”上当有“莫”字,鲍所说全谬。赵策云,“莫若于宋”,是其证。
  [三]鲍本宋,齐所恶也,故除宋罪则齐怒,齐怒则冉之封不定,故以为苦。除,解免也。
  [四]鲍本补曰:“须残”字有衍误。赵策作“宋罪重,齐怒深,残伐乱宋”云云;又作“宋之罪重,齐之怒深,残乱宋”云云。凡两见。彼言为奉阳君定封,说见彼策。札记丕烈案:“须”即“深”字误,句绝。
  [五]鲍本“时”上有“一”字,“时”下无“也”字。札记今本“时”上有“一”字。
  
  谓魏冉曰楚破秦
  
  谓魏冉曰:“楚破秦[一],不能与齐县衡矣[二]。秦三世积节于韩、魏[三],而齐之德新加[四]与[五]。齐、秦交争,韩、魏东听[六],则秦伐矣。齐有东国之地,方千里。楚苞九夷[七],又方千里,南有符离之塞[八],北有甘鱼[九]之口。权县宋、卫[一○],宋、卫乃当阿、甄耳[一一]。利有千里者二[一二],富擅越隶[一三],秦乌能与齐县衡韩、魏[一四],支分方城膏腴之地[一五]以薄[一六]郑[一七]?兵休复起,足以伤秦,不必待齐。”
  
  [一]鲍本“秦”下补“秦”字。正曰:“秦”下宜复有“秦”字。
  [二]鲍本悬衡,轻重等也。此言秦轻于齐。
  [三]鲍本节,犹事也。言累有战伐之事。正曰:刘辰翁云,积往来之节也。
  [四]鲍本加于韩、魏。
  [五]姚本“与”一作“焉”。
  [六]鲍本衍“秦”上“齐”字,“韩魏”下复有“韩魏”字。正曰:姚本“齐秦交争,韩魏东听”,自通。札记今本重“韩魏”,乃误涉鲍也。鲍本有“魏”字,补“韩”字,衍“秦”上“齐”字,吴氏有正。丕烈案:“与”字本上属,鲍误下属也。
  [七]鲍本补曰:索隐曰,属楚之夷。
  [八]鲍本属沛。
  [九]鲍本未详,疑为济阴高鱼。正曰:王应麟云,鲍说非,左氏昭十三年传“次于鱼陂”注,竟陵县城西北甘鱼陂。
  [一○]鲍本言较其轻重。
  [一一]鲍本庄十三年注,阿,今济北东阿,齐之阿邑。甄,属济阴。庄十四年会于鄄,史作甄。此言二国如齐邑尔。补曰:鄄本濮州鄄城。
  [一二]鲍本谓齐、楚。正曰:恐非,此句正指楚。
  [一三]鲍本越,勾践国。隶,犹礼之秋官肆隶,征伐所获之民也。擅,专有之事。正曰:越有三,皆属楚。隶,徒隶,贱称。此言楚之强。
  [一四]鲍本无“魏”字。正曰:此句与策首不同,当与上“权县宋、卫”为比。一本“权县韩、魏”者,是“支分”字上或缺“楚”字。如此,义乃稍通。
  [一五]鲍本支,言细散取之。腴,腹肥也。言肥沃如之。
  [一六]鲍本薄,犹迫也。
  [一七]鲍本郑属长安,在秦、汉之间。正曰:西都咸林,郑旧封,去方城远。新郑荣阳,是时已为韩。策凡言郑者,韩也。
  
  五国罢成睾
  
  五国罢成睾[一],秦王欲为成阳君[二]求相韩、魏,韩、魏弗听。秦太后[三]为魏冉[四]谓秦王曰:“成阳君以王之故,穷而居于齐,今王见其达而收之,亦能翕其心乎[五]?”王曰:“未也。”太后曰:“穷而不收,达而报之,恐不为王用;且收成阳君,失韩、魏之道也[六]。”
  
  [一]鲍本“睾”作“皋”。属河南。详见赵策惠文十三年,此二十一年也。史不书。补曰:“皋”,姚本作“睾”。前汉志,皋,故虎牢,亦名制,左传所谓岩邑也。正义引括地志云,成皋故县在洛州氾水县西南。“氾”音似。札记今本“睾”作“皋”。丕烈案:“睾”即“皋”字也。
  [二]鲍本以赵、魏策知为韩人。此十七年入朝时在其国。
  [三]鲍本宣。
  [四]鲍本冉,后弟,时主五国之成,后恐成阳害其事,故为之言。
  [五]鲍本翕,犹收也。言收之晚。
  [六]鲍本其穷在齐,亦必韩、魏所恶。
  
  范子因王稽入秦
  
  范子[一]因王稽[二]入秦,献书昭王曰:“臣闻明主莅正,[三]有功者不得不赏,有能者不得不官;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众者其官大。故不能者不敢当其职焉,能者亦不得蔽隐。使以臣之言为可,则行而益利其道[四];若将弗行,则久留臣无为也[五]。语曰:‘人主[六]赏所爱,而罚所恶。明主则不然,赏必加于有功,刑必断于有罪。’今臣之胸不足以当椹质[七],要不足以待斧钺[八],岂敢以疑事尝[九]试于王乎?虽以臣为贱而轻辱臣,独不重任臣者后无反覆于王前耶[一○]!
  
  [一]鲍本名睢,字叔,后封应侯。凡范,皆晋旧姓,故史云魏人。补曰:睢,音虽。
  [二]鲍本秦谒者令,时使魏还。
  [三]鲍本史作“政”,字通。
  [四]鲍本利,犹达。
  [五]鲍本“为”作“谓”。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为”,鲍改误。
  [六]鲍本后语作“庸主”。鲍本补曰:姚云后语作“庸主”,史同。
  [七]鲍本集韵,“椹,斫木锧”。锧,□椹。质,锧同。
  [八]鲍本钺,亦斧也。
  [九]鲍本尝,亦试也。
  [一○]鲍本“王前”作“前者”。保任人必保其后,后不如言,则为反覆。此任人者所重也,王岂得轻之。札记丕烈案:“后”,史记作“之”,无“前”字,连上句读。
  
  “臣闻周有砥厄,宋有结绿,梁有悬黎,楚有和璞[一]。此四宝者,工之所失也[二],而为天下名器。然则圣王之所弃者,独不足以厚国家乎[三]?
  
  [一]鲍本卞和之璞。皆美玉名。
  [二]鲍本失,谓不能别之。故卞和三刖也。
  [三]鲍本厚,言使之重。
  
  “臣闻善厚家者,取之于国;善厚国者,取之于诸侯[一]。天下有明主,则诸侯不得擅厚矣。是何故也[二]?为其凋荣[三]也。良医知病人之死生,圣主明于成败之事,利则行之,害则舍之,疑则少尝之,虽尧、舜、禹、汤复生,弗能改已[四]!语之至者,臣不敢载之于书;其浅者又不足听也。意者,臣愚而不阖[五]于王心耶!已[六]其[七]言臣者,将贱而不足听耶!非若是也,则臣之志[八],愿少赐游观之间[九],望见足下[一○]而入之。”
  
  [一]鲍本皆取其人。
  [二]鲍本无“故”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无。
  [三]姚本“凋荣”,曾、钱、刘一作“凋弊”。史记,“割荣”。后语,“害荣”。鲍本凋,伤也。荣,草华也,此喻厚重。彼有擅之,则此无有。
  [四]鲍本补曰:睢云“圣主明于成败之事”,而曰“疑则少尝之”,语既反覆,又引舜、禹,舜、禹岂尝疑事者哉?所谓游士之言。
  [五]姚本史记,“阖”作“概”。鲍本“阖”,“合”同。补曰:“阖”,史作“概”。索隐引策作“关”。
  [六]姚本“已”,钱作“亡”;一作“以”;一作“抑”;曾作“亡”。鲍本“已”作“亡”。补曰:姚云,钱作“亡”。史同。
  [七]鲍本亡其,犹得亡。补曰:亡其,犹亡乃。
  [八]鲍本绝句。正曰:史,“自非然者,臣愿”云云。按,“自非然者”即策“非若是也”,“臣愿”即策“则臣之志愿”云云。“志”字句绝,虽奇,非文义。札记丕烈案:此史记不与策文同。
  [九]鲍本间,暇隙也。
  [一○]鲍本不斥王,故指其足下之人,犹陛下也。
  
  书上,秦王说之,因谢王稽说[一],使人持车召之。[二]
  
  [一]姚本一无“说”字。鲍本且谢且说,说其未用之故。正曰:谢其得人,而说其欲见之意。姚云,一本无“说”字。史同。
  [二]鲍本睢传有。补曰:“为其”之“为”,去声。“说之”之“说”,音悦。
  
  范睢至秦
  
  范睢至秦,王庭迎,谓范睢曰[一]:“寡人宜以身受令久矣。今者义渠之事急[二],寡人日自请太后。今义渠之事已,寡人乃得以身受命[三]。躬窃闵然不敏[四],敬执宾主之礼。”范睢辞让。
  
  [一]鲍本无“谓”字。补曰:一本“谓范睢”。札记丕烈案:考史记,“谓”或“谢”字误也。
  [二]鲍本盖修李帛之怨。补曰:大事记,赧王四十四年,秦灭义渠。汉匈奴传,秦昭王时,义渠戎王与宣太后乱,有二子,太后计杀王于甘泉。
  [三]鲍本无“得”字。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乃得受命”。
  [四]鲍本闵,犹伤。敏,疾也。自伤其见睢之晚。
  
  是日见范睢,见者[一]无不变色易容者。秦王屏左右[二],宫中虚无人,秦王跪而请曰[三]:“先生何以幸教寡人[四]?”范睢曰:“唯唯。”有间[五],秦王复请,范睢曰:“唯唯。”若是者三。
  
  [一]鲍本下“见”,贤遍反。
  [二]鲍本博雅,屏,除也。此谓去之。
  [三]鲍本“请”作“进”。札记丕烈案:史记作“请”。
  [四]鲍本以教之为宠。
  [五]鲍本亦隙也。正曰:间,犹顷也。孟子为“间”,如字。
  
  秦王跽[一]曰:“先生不幸教寡人乎?”
  
  [一]鲍本跽,长跪也。
  
  范睢谢曰:“非敢然也。臣闻始时吕尚之遇文王也,身为渔父而钓于渭阳之滨耳[一]。若是者,交疏也[二]。已一说而立为太师[三],载与俱归者[四],其言深也。故文王果收功于吕尚,卒擅天下而身立为帝王。即使文王疏吕望[五]而弗与深言,是周无天子之德,而文、武无与成其王也。今臣,羁旅之臣也,交疏于王,而所愿陈者,皆匡君之[六]之事,处人骨肉之间[七],愿以陈臣之陋忠,而未知王心也,所以王三问而不对者是也。臣非有所畏而不敢言也,知今日言之于前,而明日伏诛于后,然臣弗敢畏也。大王信行臣之言,死不足以为臣患,亡不足以为臣忧,漆身而为厉[八],被发而为狂,不足以为臣耻。五帝之圣[九]而死,三王之仁[一○]而死,五伯之贤[一一]而死,乌获之力[一二]而死,奔、育[一三]之勇焉而死[一四]。死者,人之所必不免也[一五]。处必然之势,可以少有补于秦,此臣之所大愿也,臣何患乎?伍子胥橐载[一六]而出昭关[一七],夜行而昼伏,至于菱水[一八],无以饵其口,坐行蒲服[一九],乞食于吴市[二○],卒兴吴国,阖庐为霸。使臣得进谋如伍子胥,加之以幽囚,终身不复见[二一],是臣说之行也,臣何忧乎?箕子、接舆[二二],漆身而为厉,被发而为狂,无益于殷、楚。使臣得同行于箕子、接舆,漆身[二三]可以补所贤之主,是臣之大荣也[二四],臣又何耻乎?臣之所恐者,独恐臣死之后,天下见臣尽忠而身蹶也[二五],是以杜口裹足,莫肯即秦耳[二六]。足下上畏太后之严,下惑奸臣之态;居深宫之中,不离保傅[二七]之手;终身闇惑,无与照奸;大者宗庙灭覆,小者身以孤危。此臣之所恐耳!若夫穷辱之事,死亡之患,臣弗敢畏也。臣死而秦治,贤于生也。”
  
  [一]鲍本渭水出陇西首阳,此渭水之阳。诗注,在咸阳之地。补曰:正义引吕氏春秋云,太公钓于兹泉。郦道元云,磻溪中有兹泉水,源出岐州岐山县西南凡谷,北流十二里,注于渭。
  [二]鲍本绝句。
  [三]鲍本曾作“已而立为太师”。
  [四]鲍本“俱”下补“南”字。补曰:姚本无“南”字,史同。
  [五]札记今本“望”误“尚”。丕烈案:史记作“尚”。
  [六]姚本“臣”字。鲍本“之”作“臣”。札记丕烈案:史记无“臣”字。
  [七]鲍本处,犹在也。谓欲言太后及穰侯等。
  [八]鲍本音赖,恶疾也。补曰:豫让传索隐云:凡漆,有毒,近之者多患疮肿,若赖然。故以漆涂身,令若癞然。厉、赖声近,古多借。
  [九]姚本钱,“圣”下有“焉”字。
  [一○]姚本钱,“仁”下有“焉”字。
  [一一]姚本钱,“贤”下有“焉”字。
  [一二]姚本钱,“力”下有“焉”字。鲍本秦纪,乌获,武王力士。然自孟子时称之,则其以力闻久矣。
  [一三]鲍本史注,孟奔、夏育皆勇士,育之力能举千钧。补曰:皆卫人。
  [一四]鲍本无“焉”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上四句亦有。
  [一五]鲍本无“也”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一六]鲍本补曰:后语注云,韦橐。
  [一七]鲍本楚关名。
  [一八]姚本史记作“陵水”。鲍本“菱水”作“菱夫”。地缺。正曰:索隐云,即溧水。
  [一九]鲍本匍匐同。饥困故。
  [二○]鲍本胥传,在丹阳溧阳。
  [二一]鲍本无“终身”二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二二]鲍本高士传,楚人陆通,字接舆。
  [二三]姚本一本无“漆身”字。
  [二四]鲍本二子无补于时,犹为之;今为而有补,故特以为荣。正曰:接舆固辟世之士,箕子之心岂睢所能知?鲍顺文为说,谬矣!
  [二五]鲍本蹶,僵也。
  [二六]鲍本即,就也。补曰:“即”一作“乡”。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乡”。
  [二七]鲍本女保、女傅,非大臣也。
  
  秦王跽曰:“先生是何言也!夫秦国僻远,寡人愚不肖,先生乃幸至此,此天以寡人慁[一]先生,而存先王之庙也。寡人得受命于先生,此天所以幸先王[二]而不弃其孤也。先生奈何而言若此!事无大小,上及太后,下至大臣,愿先生悉以教寡人,无疑寡人也。”范睢再拜,秦王亦再拜。
  
  [一]姚本“慁”,后语作“授”。鲍本慁,溷同,乱也,浊貌。
  [二]札记今本“王”误“生”。
  
  范睢曰:“大王之国,北有甘泉、谷口[一],南带泾、渭[二],右陇、蜀[三],左关、阪[四];战车千乘,奋击百万[五]。以秦卒之勇,车骑之多,以当诸侯,譬若驰[六]韩卢[七]而逐蹇兔也[八],霸王之业可致。今反闭[九]而不敢窥兵于山东者,是穰侯为国谋不忠,而大王之计有所失也。”
  
  [一]鲍本文纪注,在云阳。云阳属冯翊。
  [二]鲍本泾水出安定泾阳。
  [三]鲍本陇西有陇坻,即陇阪。
  [四]鲍本“阪”作“阪”。函谷关、陇阪。
  [五]姚本刘,“万”下有“驰”字。
  [六]姚本一本无“驰”字。
  [七]鲍本俊犬名。博物志,韩有黑犬,名卢。
  [八]鲍本“驰”作“施”,“蹇”作“驽”。驽,言其不俊。补曰:“驰”、“蹇”,史同。
  [九]姚本续:李善引有“关”字。鲍本“闭”下有“关”字。补曰:史,“闭”下有“关”字。
  
  王曰:“愿闻所失计。”
  睢曰:“大王越韩、魏而攻强齐,非计也。少出师,则不足以伤齐;多之则害于秦。臣意王之计[一]欲少出师[二],而悉韩、魏之兵则不义矣[三]。今见与国之不可亲[四],越人之国而攻,可乎?疏于计矣!昔者,齐人伐楚[五],战胜,破军杀将,再辟千里[六],肤寸之地无得者[七],岂齐不欲地哉,形弗能有也。诸侯见齐之罢露[八],君臣之不亲,举兵而伐之[九],主辱军破,为天下笑。所以然者,以其伐楚而肥韩、魏也。此所谓藉贼兵而赍盗食者也。王不如远交而近攻[一○],得寸则王之寸,得尺则王之尺也。今舍此而远攻,不亦缪乎?且昔者,中山之地[一一],方五百里,赵独擅之[一二],功成、名立、利附,则[一三]天下莫能害。[一四]今韩、魏,中国之处,而天下之枢也[一五]。王若欲霸,必亲中国而以为天下枢,以威楚、赵。赵强则楚附,楚强则赵附[一六]。楚、赵附则齐必惧,惧必卑辞重币以事秦,齐附而韩、魏可虚也[一七]。”
  
  [一]姚本刘,一作“以”。鲍本以意测之。
  [二]姚本曾、钱,一作“臣计王之少出师”。
  [三]鲍本义,宜也。己少出师,而使人悉出,非宜。
  [四]姚本钱作“可亲”。鲍本“与”,谓韩、魏。
  [五]鲍本闵二十三年,败楚重丘,大有功。正曰:十三年。
  [六]鲍本辟,拓地也。
  [七]姚本“者”一作“也”。鲍本集韵,侧手曰扶,通作“肤”。春秋传,“肤寸而合”。
  [八]鲍本罢,疲同。在野曰露。
  [九]鲍本魏昭十二年,与秦、赵、韩、燕伐齐,败之。
  [一○]鲍本补曰:远交近攻,秦卒用此术破诸侯,并天下。
  [一一]鲍本“中山”作“山中”。补曰:当作中山。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中山之国”。
  [一二]鲍本武灵二十七年,亡中山。
  [一三]鲍本“则”作“焉”。补曰:恐当从史作“焉”。
  [一四]鲍本此言近攻之利。
  [一五]鲍本言出入来往所由。
  [一六]鲍本言虽不能兼制,必有一附。
  [一七]鲍本可使为丘墟。
  
  王曰:“寡人欲亲魏,魏多变之国也,寡人不能亲。请问亲魏奈何?”范睢曰:“卑辞重币以事之。不可,削地而赂之。不可,举兵而伐之[一]。”于是举兵而攻邢丘[二],邢丘拔[三]而魏请附。
  
  [一]鲍本彪谓:远交近攻,睢之策当矣。语未卒而复欲亲之,既亲之又欲伐之,立谈之间,矫乱如此,使人主何适从乎?若曰某策为上,某次之,其可也。正曰:大事记,亲魏者岂诚爱魏哉?孤韩党耳!
  [二]鲍本在河南平皋。补曰:史,廪丘、郪丘,即邢丘也。正义云,汉置平皋县,在怀州武德县南。
  [三]鲍本四十一年夏,取邢丘。
  
  曰[一]:“秦、韩之地形,相错如绣。秦之有韩,若木之有蠹,人之病心腹。天下有变,为秦害者莫大于韩。王不如收韩[二]。”王曰:“寡人欲收韩[三],不听,为之奈何?”
  
  [一]鲍本睢复说也。
  [二]鲍本无“王不如收韩”五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三]姚本刘下更有一“韩”字。鲍本“韩”下补“韩”字。补曰:姚云,刘本有。史同。
  
  范睢曰:“举兵而攻荥阳[一],则成睾之路不通;北斩太行之道[二]则上党之兵不下;一举而攻荣阳[三],则其国断而为三。魏、韩见必亡[四],焉得不听?韩听而霸事可成也。”王曰:“善。”[五]
  
  [一]鲍本“荥”作“荣”。属河南。札记丕烈案:史记作“荥”。
  [二]鲍本河内山阳。唐有此山,晋隘也。
  [三]鲍本“荣阳”作“宜阳”。补曰:“宜”,一本作“荣”,史同。是时宜阳之拔久矣。札记今本“荣”作“荥”。
  [四]鲍本衍“魏”字。补曰:字疑衍。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夫韩”为是。
  [五]鲍本睢传有。按史,拔邢丘在亲魏说后二年,此三十八年也。攻宜阳说亦在拔邢丘前,则此“邢丘拔”,要终言之也。正曰:大事记,秦昭王三十六年,范睢为客卿,三十九年拔怀,四十一年拔邢丘。史拔邢丘后,睢复说攻韩,则此自是两节,策附载为一章也。昭王四十四年攻韩、取南阳、绝太行道,皆行睢之谋也。
  
  范睢曰:“臣居山东,闻齐之内[一]有田单[二],不闻其王[三]。闻秦之有太后、穰侯、泾阳[四]、华阳[五],不闻其有王。夫擅国之谓王[六],能专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今太后擅行不顾[七],穰侯出使不报[八],泾阳、华阳击断无讳,[九]四贵备而国不危者,未之有也。为此四者,下乃所谓无王已。然则权焉得不倾,而令焉得从王出乎?臣闻:‘善为国者,内固其威,而外重其权。’穰侯使者操王之重,决裂诸侯[一○],剖符于天下[一一],征敌伐国,莫敢不听。战胜攻取,则利归于陶;国弊,御于诸侯[一二];战败,则怨结于百姓,而祸归社稷。诗曰:‘木实[一三]繁者披[一四]其枝,披其枝者伤其心[一五]。大其都者危其国[一六],尊其臣者卑其主。’淖齿[一七]管齐之权[一八],缩闵王之□,县之庙梁,宿昔而死[一九]。李兑用赵,减食主父[二○],百日而饿死[二一]。今秦,太后、穰侯用事,高陵[二二]、泾阳[二三]佐之,卒无秦王,此亦淖齿、李兑之类已。[二四]臣今见王独立于庙朝矣,且臣将恐后世之有秦国者,非王之子孙也。”
  
  [一]姚本一无“内”字。
  [二]姚本“单”,后语一作“文”。鲍本齐之疏族,后为相,封安平君。史云田文,非也。文去齐,至是已二十余年,不得近舍单,远论文也。补曰:姚氏云,后语亦作“文”。愚谓举齐事言,不必一时。
  [三]鲍本“王”上有“有”字。札记今本“王”上有“有”字。鲍本有。丕烈案:史记有。详此句,当以“不闻其王”为是。其者,其齐也。下句当云“不闻有王”,衍“其”字。王,即秦王也。史记二句皆云“其有”,各误衍一字。
  [四]鲍本昭王母弟。
  [五]鲍本补曰:正义云,华阳,亭名,在洛州密县,故华城在郑州管城县南。杜注,新城,密也,故戎又号新城君。泾阳,雍州县。高陵属京兆。四贵者,穰侯、泾阳、华阳、高陵也。史“泾阳、华阳击断无讳”下有“高陵进退不请”一句。策下文“出高陵”,则此有缺文。又“走泾阳”下,姚云曾有“华阳”字。史同。札记丕烈案:此文史记作“穰侯、华阳、高陵、泾阳”。
  [六]鲍本擅,专也。
  [七]鲍本不顾王也。
  [八]鲍本报,犹白也。言不白王,而擅遣使于外。
  [九]姚本曾,下有“高陵进退不请”六字。鲍本击断,谓刑人。无讳,言不避王。
  [一○]鲍本谓分剖其地。
  [一一]鲍本剖,犹分;符,信也,谓军符。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正曰:竹长六寸,说文说也。汉文纪云,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索隐云,汉旧仪,铜虎符,发兵;竹使符,出入征发。此“剖符”,承上“决裂”而言,谓擅封爵也。
  [一二]鲍本国,谓秦。御,言为诸侯所制。补曰:下章“利尽归于陶,国之币帛”云云,恐此有缺误。札记丕烈案:史记文同。小司马读“币御于诸侯”为句,当如吴氏读“陶”字句绝者为是。
  [一三]鲍本实,木子。
  [一四]鲍本披,谓褫之。正曰:披,折也,普靡反。
  [一五]鲍本逸诗。
  [一六]鲍本此因诗申之也。补曰:恐此四语皆诗,非必逸诗,古有此语尔。
  [一七]鲍本楚将,楚使救齐,因相之。
  [一八]鲍本管,犹管□之管,专之也。
  [一九]鲍本集韵,宿,夜也,通作“昔”。事在闵四十年。正曰:三十年。
  [二○]鲍本减主父食。
  [二一]鲍本赵惠文四年。
  [二二]鲍本亦昭王母弟。
  [二三]姚本曾,下有“华阳”二字。
  [二四]鲍本“已”作“也”。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也”。
  
  秦王惧,于是乃废太后,逐穰侯,出高陵,走[一]泾阳[二]于关外[三]。
  
  [一]姚本一无“走”字。
  [二]姚本曾,下有“华阳”二字。
  [三]鲍本此四十一年。补曰:按睢传,睢相在昭王四十一年。秦纪,明年太后薨,葬芷阳骊山。九月,穰侯出之陶。是太后初未尝废,穰侯虽免相而未就国,太后葬后,始出之陶。此辩士增饰非实之辞。故大事记从邵氏皇极经世书,免魏冉相国,夺宣太后权,以客卿范睢为丞相,封应侯。其下书华阳君芈戎、王弟泾阳君市出就封。华阳盖高陵别名,此书为实。纲目书秦君废其母不治事,逐魏冉、芈戎、公子市、公子悝云云,亦失考。札记吴氏补曰,史有“华阳”字。丕烈案:上策文“高陵、泾阳佐之”,史记作“高陵、华阳、泾阳佐之”。此文,史记作“逐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于关外”也。
  
  昭王谓范睢曰:“昔者,齐公得管仲,时以为仲父。今吾得子,亦以为父。”[一]
  
  [一]鲍本睢传有。补曰:睢欲言太后、穰侯,先已摩切秦王。王曰,“上及太后,下至大臣,愿先生悉心以教寡人”。宜可言矣。而且陈远交近攻之策,至是始极所欲言,此策士之深术也。史所谓未敢言内先言外,以观秦王之俯仰是矣。而乃谓左右多窃听者,睢恐故尔,则未然也。睢岂不能屏左右言乎?
  
  应侯谓昭王
  
  应侯谓昭王曰[一]:“亦闻恒思[二]有神丛[三]与?恒思有悍少年,请与丛博[四],曰:‘吾胜丛,丛籍我神三日[五];不胜丛,丛困我。’乃左手为丛投[六],右手自为投[七],胜丛,丛籍其神。三日,丛往求之,遂弗归。五日而丛枯,七日而丛亡。今国者,王之丛;势者,王之神。籍人以此,得无危乎?臣未尝闻指大于臂,臂大于股,若有此,则病必甚矣。百人舆瓢而趋[八],不如一人持而走疾[九]。百人诚舆瓢,瓢必裂[一○]。今秦国,华阳用之,穰侯用之,太后用之,王亦用之。不称瓢为器,则已[一一];已[一二]称瓢为器,国必裂矣。臣闻之也:‘木实繁者枝必披,枝之披者伤其心。都大者危其国,臣强者危其主。’其令邑中自斗食以上[一三],至尉、内史[一四]及王左右,有非相国之人者乎[一五]?国无事,则已;国有事,臣必闻见王独立于庭也[一六]。臣窃为王恐,恐万世之后有国者,非王子孙也。
  
  [一]鲍本补曰:秦纪,应亭,索隐云在河东临晋。又,应为太后养地。徐云,颍川父城县应乡,又作大城。按括地志之应乡,在汝州鲁山县东。后策“应侯失韩之汝南”,说者谓与应邻,则在汝者为是。昭王夺太后养地以封睢,亦恶矣。应,於陵反。
  [二]鲍本地缺。
  [三]鲍本灌木中有神灵托之。正曰:黑子建国,必择木之修茂者以为丛位。史,丛祠。索隐云,高诱注云神祠丛树也。今高注本缺。
  [四]鲍本局戏也,六着十二棋。
  [五]鲍本“籍”作“藉”,下同。以神灵借我。
  [六]鲍本班固奕指曰,博悬于投,不必慧巧。骃曰,投,投琼。
  [七]鲍本右强而便,欲自取胜。正曰:尚左,尊神也。
  [八]鲍本负之如舆载物。正曰:舆,载也。
  [九]姚本曾、钱、刘,一无“疾”字。
  [一○]鲍本以争持者众。
  [一一]鲍本称,犹等也。谓比国于瓢。
  [一二]鲍本下“已”字无。
  [一三]鲍本“其”作“且”。汉官表,岁俸不满百斛,计日而食一斗二升。
  [一四]鲍本秦有郡县,有内史。郡国官也。
  [一五]鲍本相国,穰侯。
  [一六]鲍本无“闻”字。札记今本无“闻”字。
  
  “臣闻古之善为政也,其威内扶[一],其辅外布[二],四[
  三]治政不乱不逆,使者直道而行,不敢为非。今太后使者分裂诸侯,而符布天下,操大国之势,强征[四]兵,伐诸侯。战胜攻取,利尽归于陶;国之币帛,竭入太后之家;竟内之利,分移华阳。古之所谓‘危主灭国之道’必从此起。三贵竭国以自安[五],然则令何得从王出,权何得毋分,是我[六]王果处三分之一也。”[七]
  
  [一]鲍本扶,犹持也。言不颠仆。
  [二]鲍本辅,谓股肱之臣。
  [三]鲍本“四”作“而”。补曰:字误,宜作“而”言。
  [四]鲍本“强征”作“征强”。
  [五]鲍本据上文,不及泾阳、高陵。
  [六]姚本刘本无“我”字。鲍本衍“我”字。
  [七]鲍本彪谓:人君生事之所严,有母而已。范睢说昭王,乃以太后为称首,忍哉。君子所以进其身,岂舍此独无说乎?
  
  秦攻韩围陉
  
  秦攻韩,围陉[一]。范睢谓秦昭王曰:“有攻人者,有攻地者。穰侯十攻魏而不得[二]伤者,非秦弱而魏强也,其所攻者,地也。地者,人主所甚爱也。人主者,人臣之所乐为死也。攻人主之所爱,与乐死者斗,故十攻而弗能[三]胜也。今王将攻韩围陉,臣愿王之毋独攻其地,而攻其人也。王攻韩围陉,以张仪为言[四]。张仪之力多,且削[五]地而[六]以自赎于王,几割地而韩不尽;张仪之力少,则王逐张仪,而更与不如张仪者市[七]。则王之所求于韩者,言可得也[八]。”[九]
  
  [一]鲍本僖四年“次于陉”注,楚地。颍川召陵南有●亭,此时属韩。韩桓惠九年,秦拔我陉。此四十三年也。正曰:召陵●亭者,陉山也,说见前,非此陉。史韩世家,秦拔我陉城汾旁。正义云,陉故城在绛州曲沃县西北汾水之旁。白起传作邢丘,亦误。大事记据世家为文。
  [二]姚本“得”,一作“能”。
  [三]鲍本无“能”字。
  [四]鲍本仪死至睢之相,四十四年矣,仪亦未尝在韩,此必误。
  [五]鲍本“削”作“割”。补曰:疑即下文“割”字。
  [六]姚本钱、刘本无“而”字。
  [七]鲍本无“张”字。智不如耳,非力也。札记“张”,鲍本无。丕烈案:无者当是,上文“张”字皆有讹。
  [八]鲍本“言”作“尽”。札记今本“言”作“尽”。
  [九]鲍本补曰:更,平声。此章有舛误,未详。
  
  应侯曰郑人谓玉未理者璞
  
  应侯曰:“郑人谓玉未理者璞[一],周人谓鼠未腊者朴。周人怀璞[二]过郑贾曰:‘欲买朴乎?’郑贾曰:‘欲之。’出其朴,视之,乃鼠也[三]。因谢不取[四]。今平原君[五]自以贤,显名于天下,然降[六]其主父沙丘而臣之[七]。天下之王尚犹尊之,是天下之王不如郑贾之智也[八],眩[九]于名,不知其实也。”
  
  [一]札记今本“璞”误“朴”。
  [二]鲍本“朴”作“朴”。补曰:当作“朴”。札记丕烈案:此当与下“出其朴”互易,作“怀朴”。
  [三]鲍本无“视之”二字。补曰:一本“出其扑,视之,乃鼠也”。札记丕烈案:此当与上“怀璞”互易,作“出其璞,视之”。
  [四]鲍本谢,辞去也。说亦见尹文子及汉应奉传。
  [五]鲍本赵公子胜。惠文王弟,后相孝成。见魏无忌传。正曰:赵记书公子成、李兑,非平原也。“平原”字必有误。
  [六]鲍本降,贬损之也。
  [七]鲍本钜鹿有沙丘亭。赵记不书此,未详。
  [八]鲍本无“也”字。
  [九]鲍本眩,目无常主也,故为惑。
  
  天下之士合从相聚于赵
  
  天下之士,合从相聚于赵,而欲攻秦。秦相应侯曰:“王勿忧也,请令废之。秦于天下之士非有怨也,相聚而攻秦者,以己欲[一]富贵耳。王见大王之狗,卧者卧,起者起,行者行,止者止,毋相与斗者;投之一骨,轻起相牙者[二],何则?有争意也。”于是[三]唐雎载音乐,予之五十[四]金,居武安[五],高会[六]相与饮,谓:“邯郸[七]人谁来取者?”于是其谋者固未可得予也[八],其可得与者[九],与之昆弟矣[一○]。
  
  [一]鲍本“欲”作“有”。补曰:一本“有”作“欲”。
  [二]鲍本轻,犹忽也。牙,言以牙相噬。
  [三]鲍本“唐”上补“使”字。
  [四]鲍本“十”作“千”。札记今本“十”作“千”。丕烈案:“千”字是也。下“复载五十金”同。
  [五]鲍本属魏郡。赵奢传注,在邯郸西。正曰:武安,说见前。
  [六]鲍本高纪注,大会也。
  [七]鲍本邯郸,赵国都。
  [八]鲍本用金少,故未能动谋者。
  [九]鲍本“与”作“子”。
  [一○]鲍本谋人之昆弟。正曰:言与之和好若昆弟矣。此下有缺文。札记丕烈案:此当读“与之”上属,而缺在“昆弟矣”上。
  
  “公与秦计功者[一],不问金之所之,金尽者功多矣。今令人复载五十金随公。”唐雎行,行[二]至武安,散不能三千金,天下之士,大相与斗矣。[三]
  
  [一]鲍本应侯教唐睢云。
  [二]鲍本“行”字不重。
  [三]鲍本士得金复为秦,故其谋不协。补曰:六国犹连鸡,群士如斗狗,所以虎狼秦张顾哆其口。秦记,尉缭说秦王曰,“愿大王毋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大事记云,前此范睢之散合从,后此陈平之间项羽,同出一术。盖乱世风俗贪鄙,故此术每中。有言礼义廉耻于多事之际,必以为迂阔,不知拨乱之策莫要于此。愚谓,郭开之间李牧,晋鄙客之谗信陵,后胜之劝王建,秦卒亡此三国者,皆应侯之术也。高祖购陈豨将,亦陈平之故智欤?
  
  谓应侯曰君禽马服乎
  
  谓应侯曰:“君禽马服[一]乎?”曰:“然。”“又即围邯郸[二]乎?”曰:“然。”“赵[三]亡,秦王王矣,武安君为三公。武安君所以[四]为秦战胜攻取者七十余城,南亡鄢郢、汉中[五],禽马服之军,不亡一甲,虽周[六]吕望之功,亦不过此矣。赵亡,秦王王,武安君为三公,君能为之下乎?虽欲无为之下,固不得之矣。秦尝攻韩邢[七],困于上党,上党之民皆返为赵[八]。天下之民,不乐为秦民之日固久矣。今攻赵,北地入燕,东地入齐,南地入楚、魏,则秦所得不一几何[九]。故不如因而割之[一○],因以为武安功[一一]。”
  
  [一]鲍本“马服”下补“君”字。赵括也,袭其父称。补曰:史白起传,昭王四十八年,秦复定上党,分军为二,王龁攻虎牢,拔之;司马梗定太原。韩、赵恐,使苏代说应侯。大事记引服虔曰,马服,犹言服马也。崔浩曰,马服,官名,言服武事也。札记今本“服”下有“君”字。丕烈案:史记作“武安君禽马服子乎”,此文“君”上有脱。
  [二]鲍本四十八年十月。
  [三]鲍本“赵”上补“曰”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无。
  [四]姚本一无“以”字。
  [五]鲍本南郡宜城注,故鄢。江陵注,郢都,又郢,故郢。正曰:详见后“五都”注。
  [六]姚本钱、刘下有“召”字。鲍本补曰:姚云,钱、刘本此下有“召”字。
  [七]姚本一本下有“丘”字。刘本无“邢丘”二字。鲍本赵国襄国注,故邢国,此字当作“●”。补曰:上章秦攻韩围陉。史桓惠王九年,秦拔我陉汾旁。十年,秦击我太行,我上党郡守以郡降赵。事正相次也。札记丕烈案:史记作“邢丘”,鲍说未是。
  [八]鲍本冯亭事。
  [九]姚本刘改“不一”作“无几何”。鲍本“一”作“能”。正曰:字误。史作“所得民亡几何”,此盖“亡”字误分。札记今本“一”作“能”,乃误涉鲍也。
  [一○]鲍本许赵割地来和。
  [一一]鲍本如是则起无大功,睢不为之下。补曰:史“无以为”,此“因”字非。史又云,“于是应侯言于秦王,王听之,割韩垣、雍,赵六邑以和,武安君由是与应侯有隙”,下接“复欲伐赵”云云。
  
  应侯失韩之汝南
  
  应侯失韩之汝南[一]。秦昭王谓应侯曰:“君亡[二]国,其忧乎?”应侯曰:“臣不忧。”王曰:“何也?”曰:“梁人有东门吴者,其子死而不忧,其相室[三]曰:‘公之[四]爱子也[五],天下无有,今子死不忧[六],何也?’东门吴曰:‘吾尝无子,无子之时不忧;今子死,乃即与无子时同也。臣奚忧焉?’臣亦尝为子[七],为子时不忧;今亡汝南,乃与即为[八]梁余子同也[九]。臣何为忧?”
  
  [一]鲍本梁州郡。近应国,应侯尝取得之。
  [二]姚本一本下有“汝南”二字。
  [三]鲍本室家之相,此女也。男曰“家老”。
  [四]鲍本“之”作“子”。
  [五]鲍本衍“也”字。
  [六]鲍本“死”下有“而”字。
  [七]鲍本此“臣”,应侯。子,余子也。此时无地。
  [八]姚本刘一无“即为”二字。鲍本“与即”作“即与”。补曰:当作“即与”。
  [九]鲍本大司徒可任之余,为余子。正曰:周礼“小司徒致余子”注,余子,谓羡也。传,晋有公族、余子。杜云,嫡子之母弟也。吕氏春秋,张仪,魏氏余子。索隐云,支庶也。又,季子也。庄子注,不应丁夫为余子。赵策亦有余子字。按,梁余子,恐是睢入秦而亡其余子之在梁者。“臣亦尝为子”,言己亦若东门吴;“乃即与为梁余子同”,言亡地与亡子同。
  
  秦王以为不然,以告蒙傲[一]曰:“今也,寡人一城围,食不甘味,卧不便席,今应侯亡地而言不忧,此其情[二]也[三]?”蒙傲曰:“臣请得其情。”
  
  [一]鲍本秦人。补曰:“傲”恐即“骜”。始皇七年死,此时相及。札记丕烈案:李善注求自试表引作“骜”。“傲”、“骜”同字。
  [二]姚本一本下有“何”字。
  [三]鲍本问其心诚然否?
  
  蒙傲[一]乃往见应侯,曰:“傲欲死。”应侯曰:“何谓也?”曰:“秦王师君,天下莫不闻,而况于秦国乎!今傲势得秦为王[二]将,将兵,臣以韩之细也,显逆[三]诛,夺君地,傲尚奚生?不若死。”应侯拜蒙傲曰:“愿委之卿。”蒙傲以报于昭王。
  
  [一]鲍本无“蒙傲”二字。
  [二]姚本一本无“为”字。鲍本“为王”作“王为”。补曰:当作“王为”。姚云,一本无“为”字,是。
  [三]鲍本言其国小而逆节着。正曰:显逆乱之诛。又作“显违诛戮”,义亦通。
  
  自是之后,应侯每言韩事者,秦王弗听也,以其为汝南虏[一]也[二]。
  
  [一]姚本钱一无“虏”字。
  [二]鲍本汝南民为韩虏获者。补曰:“以为”、“为忧”、“为将”之“为”,如字。依姚本句,则“为秦”之“为”,亦如字。
  
  秦攻邯郸
  
  秦攻邯郸,十七月不下。庄[一]谓王稽曰:“君何不赐军吏乎?”王稽曰:“吾与王也,不用人言。”庄曰:“不然。父之于子也,令有必行者,必不行者。曰‘去贵妻,卖爱妾’,此令必行者也;因曰‘毋敢思也’,此令必不行者也。守闾妪[二]曰,‘其夕,某懦子[三]内某士[四]’。贵妻已去,爱妾已卖,而心不有[五]。欲教之者,人心固有[六]。今君虽幸于王,不过父子之亲[七];军吏虽贱,不卑于守闾妪[八]。且君擅主轻下之日久矣。闻‘三人成虎[九],十夫楺椎[一○]。众口所移,毋翼而飞’。故曰,不如赐军吏而礼之。”王稽不听。军吏穷,果恶王稽、杜挚以反[一一]。
  
  [一]鲍本人名也。
  [二]鲍本妪,母也。正曰:广韵,老妪也。此引说文,不切。
  [三]姚本曾云,恐作“孺”。刘作“孺”。鲍本“其”作“某”。孺子,乳也,妇之尝乳者。亦妇人之美称,齐策,“王有七孺子”。
  [四]鲍本内,私之也。言妪之言亦有必行者。
  [五]鲍本有,犹欲之也。言父虽令之,而非其所欲,故令之勿思,则必不行。
  [六]鲍本教,犹告也。孺子内士,人心固欲其告,虽非至亲,令必行也。
  [七]鲍本言王之令,亦能夺其所贵爱,有不必行者。
  [八]鲍本言且告稽。
  [九]鲍本即魏策庞葱所称者。
  [一○]鲍本楺,屈申木也。
  [一一]鲍本挚,稽之副也。睢传言稽与诸侯通。则此所恶,亦其实也。
  
  秦王大怒,而欲兼诛范睢[一]。范睢曰:“臣,东鄙之贱人也[二],开罪于楚[三]、魏,遁逃来奔。臣无诸侯之援,亲习之故[四],王举臣于羁旅之中,使职事[五],天下皆闻臣之身与王之举也。今遇惑[六]或与罪人同心[七],而王明诛之,是王过举[八]显于天下,而为诸侯所议也。臣愿请药赐死,而恩以相葬臣[九],王必不失臣之罪[一○],而无过举之名。”王曰:“有之[一一]。”遂弗杀而善遇之。
  
  [一]鲍本稽始荐睢,睢后任稽守河东。补曰:史,王稽为河东守,三岁不上计。郑安平降赵,应侯请罪。秦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以其罪罪之。于是应侯当收三族,昭王恐伤其意,加赐益厚。后二岁,稽与诸侯通,坐诛,应侯益以不怿。昭王临朝叹息,应侯惧,不知所出。此策“睢曰”云云,当在此时。所谓“秦王大怒而欲兼诛睢”者则非,当从史。然王益厚赐而善遇之者,所以愧之也。
  [二]鲍本魏在秦东。
  [三]鲍本开,言始得罪。衍“楚”字。补曰:恐衍。
  [四]鲍本习,犹狎,故旧也。言非王近习之旧。
  [五]鲍本职,犹主。
  [六]鲍本“今”作“令”,“遇”作“愚”。补曰:当作“愚”。札记今本“遇”作“愚”,乃误涉鲍也。
  [七]鲍本罪人,谓王稽。衍“或”字。补曰:衍。札记今本无“或”字,乃误涉鲍也。
  [八]鲍本过,犹误也。昔举而今诛之,是举之误。
  [九]鲍本既杀之而加恩,以国相礼葬之。
  [一○]鲍本已杀之。
  [一一]鲍本然其过举之言。
  
  蔡泽见逐于赵
  
  蔡泽[一]见逐于赵,而入韩、魏,遇夺釜鬲于涂[二]。闻应侯任郑安平[三]、王稽[四],皆负重罪,应侯内惭,乃西入秦。将见昭王,使人宣言以感怒应侯曰:“燕客蔡泽,天下骏雄弘辩之士也。彼一见秦王,秦王必相之而夺君位。”
  
  [一]鲍本燕人。
  [二]姚本刘无“鬲”字。鲍本人夺之也。尔雅,鬲,鼎也。
  [三]鲍本魏齐困范睢,安平匿之。时安平击魏,以二万人降赵。
  [四]鲍本通诸侯也。
  
  应侯闻之,使人召蔡泽。蔡泽入,则揖应侯,应侯固不快,及见之,又倨。应侯因让之曰:“子常[一]宣言[二]代我相秦,岂有此乎?”对曰:“然。”应侯曰:“请闻其说。”蔡泽曰:“吁!何君[三]见之晚也。夫四时之序,成功者去。夫人生手足坚强,耳目聪明圣知,岂非士之所愿与?”应侯曰:“然。”蔡泽曰:“质[四]仁秉义,行道施德于天下,天下怀乐敬爱,愿以为君王,岂不辩智之期与[五]?”应侯曰:“然。”蔡泽复曰:“富贵显荣,成理[六]万物,万物各得其所;生命寿长,终其年而不夭伤;天下继其统[七],守其业,传之无穷,名实纯粹[八],泽流千世,称之而毋绝,与天下终[九]。岂非道之符[一○],而圣人所谓吉祥善事与?”应侯曰:“然。”泽曰:“若秦之商君,楚之吴起[一一],越之大夫种[一二],其卒亦可愿矣[一三]。”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复曰:“何为不可?夫公孙鞅事孝公,极身毋二[一四],尽公不还私[一五],信赏罚以致治,竭智能,示情素[一六],蒙怨咎[一七],欺旧交,虏魏公子卬[一八],卒为秦禽将,破敌军,攘地千里。吴起事悼王,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一九]毁誉,必有[二○]伯主强国,不辞祸凶。大夫种事越王,主离困辱[二一],悉忠而不解[二二],主虽亡绝,尽能而不离[二三],多功而不矜,贵富[二四]不骄怠。若此三子者,义之至,忠之节也。故君子杀身以成名,义之所在,身虽死,无憾悔[二五],何为[二六]不可哉?”蔡泽曰:“主圣臣贤,天下之福也;君明臣忠,国之福也;父慈子孝,夫信妇贞,家之福也。故比干忠[二七],不能存殷;子胥知[二八],不能存吴;申生孝,而晋惑[二九]乱。是有忠臣孝子,国家灭乱,何也?无明君贤父以听之。故天下以其君父为戮辱[三○],怜其臣子。夫待死而后可以立忠成名,是微子不足仁,孔子不足圣,管仲不足大也。”于是应侯称善。
  
  [一]鲍本“常”作“尝”。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常”。
  [二]姚本一本下有“欲”字。
  [三]姚本刘一作“君何”。鲍本“何君”作“君何”。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君何”。
  [四]鲍本质,犹礼。
  [五]鲍本期,犹志也。辨智者志期得此。
  [六]鲍本理,治也。
  [七]鲍本统,绝也。
  [八]鲍本言其两全美。
  [九]鲍本无“与天下终”四字。补曰:一本此下有“与天下终”一句。札记丕烈案:史记有,作“与天地终始”。
  [一○]鲍本言行道之效。
  [一一]鲍本卫人,仕魏,后相楚而死。
  [一二]鲍本姓文,越王勾践之相。
  [一三]鲍本“矣”作“与”。补曰:“矣”,史作“欤”。
  [一四]鲍本极身,犹竭己。
  [一五]鲍本还,反顾也。
  [一六]鲍本素,其所蓄积。正曰:“素”,“愫”通,诚也。
  [一七]鲍本集韵,蒙,覆也。“蒙”,“冒”同。鞅尝刑太子之傅,知必见怨咎,犹冒为之。
  [一八]鲍本卬,则鞅之旧也。
  [一九]姚本“固”,曾一作“顾”。鲍本“固”作“顾”。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不避难”。徐广曰,一云“不困毁誉”。“固”或“困”字误耳。
  [二○]鲍本“有”作“欲”。札记今本“有”作“欲”,乃误涉鲍也。丕烈案:史记“必有”作“然为”。
  [二一]鲍本“主”作“王”。“离”,“罹”同。集韵,遭也。
  [二二]鲍本解,懈同。
  [二三]鲍本离,犹去。
  [二四]鲍本“贵富”作“富贵”。札记丕烈案:史记作“贵富”。
  [二五]姚本刘一作“身虽无,咸无悔”。
  [二六]鲍本“为”下有“而”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无。
  [二七]姚本钱“忠”下有“而”字。
  [二八]姚本钱本有“而”字。
  [二九]姚本“惑”一作“国”。鲍本僖五年。
  [三○]姚本曾本有“而”字。鲍本戮,杀也。贱之如刑戮诟辱之人。
  
  蔡泽得少间[一],因曰:“商君、吴起、大夫种,其为人臣,尽忠致功[二],则可愿矣。闳夭事文王,周公辅成王也,岂不亦忠[三]乎?以君臣论之[四],商君、吴起、大夫种,其可愿孰与闳夭、周公哉?”应侯曰:“商君、吴起[五]、大夫种不若也。”蔡泽曰:“然则君之主,慈仁任[六]忠,不欺旧故,孰与秦孝公、楚悼王[七]、越王乎?”应侯曰:“未知何如也。”蔡泽曰:“主固亲忠臣,不过秦孝、越王、楚悼。君之为主[八],正乱、批[九]患、折难,广地殖[一○]谷,富国、足家、强主,威盖海内,功章万里之外,不过商君、吴起、大夫种。而君之禄位贵盛,私家之富过于三子,而身不退,窃为君危之。语曰:‘日中则移,月满则亏。’物盛则衰,天之常数也;进退、盈缩、变化,圣人之常道也。昔者,齐桓公九合诸侯[一一],一匡天下,至葵丘[一二]之会,有骄矜之色,畔者九国[一三]。吴王夫差无适于天下[一四],轻诸侯,凌齐、晋[一五],遂以杀身亡国。夏育、太史启[一六]叱[一七]呼骇三军,然而身死于庸夫。此皆乘至盛不及[一八]道理也。夫商君为孝公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功已成[一九],遂以车裂。楚地持戟百万,白起率数万之师,以与楚战,一战举鄢、郢,再战烧夷陵[二○],南并蜀、汉,又越韩、魏攻强赵,北坑马服,诛屠四十余万之众[二一],流血成川,沸声若雷,使秦业帝[二二]。自是之后,赵、楚慑服[二三],不敢攻秦者,白起之势也。身所服者,七十余城。功已成矣,赐死于杜邮[二四]。吴起为楚悼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壹楚国之俗,南攻杨越[二五],北并陈、蔡,破横散从,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功已成矣,卒支解[二六]。大夫种为越王垦草创[二七]邑,辟地殖[二八]谷,率四方士[二九],上下之力,以禽劲吴,成霸功。勾践终棓而杀之[三○]。此四子者,成功而不去[三一],祸至于此。此所谓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反者也。范蠡知之,超然避世,长为陶朱[三二]。君独不观博者乎?或欲分[三三]大投[三四],或欲分功[三五]。此皆君之所明知也。今君相秦,计不下席,谋不出廊庙,坐制诸侯,利施三川,以实宜阳,决羊肠之险[三六],塞太行之口,又斩范、中行之途[三七],栈道千里[三八]于蜀、汉[三九],使天下皆畏秦。秦之欲得矣,君之功极矣。此亦秦[四○]之分功之时也!如是[四一]不退,则商君、白公、吴起、大夫种是也。君何不以此时归相印,让贤者授之,必有伯夷之廉;长为应侯,世世称孤,而有乔、松之寿[四二]。孰与以祸终哉!此则君何居焉?”应侯曰:“善。”乃延入坐为上客。
  
  [一]鲍本间,言有隙可乘。
  [二]鲍本“功”作“力”。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功”。
  [三]姚本一本有“圣”字。
  [四]鲍本“君臣”二字作“圣”。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君臣”。
  [五]姚本一本有“与”字。
  [六]鲍本任,犹信。
  [七]鲍本无“公”字、“王”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八]姚本曾本作“令主”。
  [九]鲍本批,□同,匹齐切,击也。集韵,□或作批,又蒲结切。
  [一○]鲍本植,种也。
  [一一]鲍本无“九合诸侯”四字。补曰:一本有“九合诸侯”一句。札记丕烈案:史记有。
  [一二]鲍本杜注,陈留外黄东有葵丘。
  [一三]鲍本僖九年。
  [一四]鲍本“适”作“敌”。正曰:史作“敌”,“适”通。适,人开反。
  [一五]鲍本“凌”作“陵”。正曰:“陵”通。史“凌云”,汉书“陵云”。札记今本“凌”作“陵”,乃误涉鲍也。丕烈案:史记作“陵”。
  [一六]姚本“启”,曾作“噭”。鲍本太史,周官,其人未详。史作“太史激”,岂君王后之父耶?
  [一七]鲍本叱,诃也。
  [一八]鲍本“及”作“近”。札记丕烈案:史记作“返”。
  [一九]鲍本“成”下补“矣”字。补曰:史有。
  [二○]鲍本属南郡。
  [二一]鲍本屠,言杀之酷。
  [二二]鲍本有帝之业。
  [二三]鲍本慑,失气也。
  [二四]鲍本起传注,在咸阳西门十里。
  [二五]鲍本“杨”作“扬”。越属扬州。札记丕烈案:史记作“杨”。
  [二六]鲍本断其四支。按起传,宗戚大臣射刺起死。
  [二七]姚本钱、刘一作“仞”。曾一作“入”。鲍本垦,耕。创,造也。
  [二八]鲍本殖,植同。
  [二九]鲍本“方”下补“之”字,“士”下补“专”字。补曰:史,“方”下有“之”字,“士”下有“专”字。恐此有缺。
  [三○]鲍本“棓”作“拮”。“拮”,“□”同,栎也。盖逼之。楚记言“赐剑死”。札记丕烈案:史记作“负”。“负”,“棓”声之转也。
  [三一]鲍本“成功”作“功成”。札记丕烈案:史记作“功成”。
  [三二]鲍本居陶,易姓朱。
  [三三]姚本一本无“分”字。鲍本衍“分”字。札记史记无此,因下衍耳。
  [三四]鲍本大,言全胜也。
  [三五]鲍本分胜者所获。
  [三六]鲍本“决”上补“以”字。补曰:一本及史无此字。
  [三七]鲍本斩,谓绝之。此言断三晋之路。
  [三八]鲍本栈,棚也,施于险绝,以济不通。
  [三九]鲍本“于”上补“通”字。补曰:史,“于”上有“通”字。
  [四○]鲍本秦,秦人也。
  [四一]鲍本“是”作“时”。补曰:史作“是”。
  [四二]鲍本乔,王子乔。松,赤松子。皆不死。
  
  后数日,入朝,言于秦昭王曰:“客新有从山东来者蔡泽,其人辩士。臣之见人甚众,莫有及者,臣不如也。”秦昭王召见,与语,大说之,拜为客卿。
  应侯因谢病[一],请归相印。昭王强起应侯,应侯遂称笃[二],因免相。昭王新说蔡泽计画,遂拜为秦相[三],东收周室。
  
  [一]鲍本因病辞去。
  [二]鲍本笃,犹甚。
  [三]鲍本在五十二年。
  
  蔡泽相秦王数月,人或恶之,惧诛,乃谢病归相印,号为刚成君[一]。秦[二]十余年,昭王[三]、孝文王、庄襄王,卒事始皇帝。为秦使于燕,三年[四]而燕使太子丹入质于秦[五]。
  
  [一]鲍本补曰:水经云,雁门子,延水东迳罡成南。泽,燕人,疑此即其所邑与?
  [二]姚本一本有“居”字。鲍本“秦”上补“居”字。补曰:史同。
  [三]鲍本“昭”上补“事”字。正曰:史,“昭”上有“事”字。
  [四]鲍本居燕三年。
  [五]鲍本泽传有。彪谓:周衰,辩士皆矜材角智,趣于利而已。唯泽为近道德明哲保身之策,故其得位不数月引去,优游于秦,以封君令终,美矣!“非苟知之,亦允蹈之”,泽之谓乎!正曰:泽知范睢内惭,故西入秦,志在夺相。杨雄所谓“搤其咽,抗其气,拊其背,而夺其位”,乃矜材角智,趣利之尤者;相秦数月,惧诛归印,亦智巧之尤。无功而退,既无当于道德之旨、明哲保身之义,彼何足以知之哉!补曰:“为主”、“为君”、“为孝”、“为楚”、“为越”、“为秦”之“为”,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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