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卷七 秦五
谓秦王
谓秦王[一]曰:“臣窃惑王之轻齐易楚,而卑畜韩也。臣闻,王兵胜而不骄[二],伯主约而不忿[三]。胜而不骄,故能服世;约而不忿,故能从邻[四]。今王广[五]德魏、赵,而轻失齐,骄也;战胜宜阳,不恤楚交,忿也[六]。骄忿非伯主[七]之业也。[八]臣窃为大王虑之而不取也。
[一]姚本秦始皇也。
[二]姚本骄,骄慢。
[三]姚本忿,怨也。伯主约俭劳谦,故不有所忿怨。鲍本主天下之要约。正曰:敛约也。
[四]姚本王者德大不骄逸,故能服邻国(一本作“服世从邻”)。服,慊也。鲍本使邻国服从。
[五]姚本曾一作“得”。刘一作“失”。鲍本大施恩惠。
[六]姚本恤,顾。鲍本言不以交楚为意。
[七]鲍本“主”作“王”。
[八]姚本业,事。
“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一]。’故先王之所重者,唯始与终[二]。何以知其然?昔智伯瑶残范、中行,围逼晋阳,卒为三家笑[三];吴王夫差栖越于会稽[四],胜齐于艾陵[五],为黄池[六]之遇,无礼于宋[七],遂与[八]勾践禽,死于干隧;[九]梁君伐楚胜齐,制赵、韩[一○]之兵,驱十二诸侯以朝天子于孟津[一一],后子[一二]死,身布冠[一三]而拘于秦[一四]。三者非无功也,能始而不能终也[一五]。
[一]鲍本大雅荡诗。
[二]姚本先王,圣王也。敬始慎终,故曰“唯始与终”也。鲍本“始”、“终”互易,“然”下有“也”字。补曰:一本“唯始与终,何以知其然。”
[三]姚本智伯,智襄子也。残,灭也。范,范吉射,昭子也。中行,中行寅,文子也。二子之后,以苛为察,以克下为功,于晋六卿中,薄德前衰。智伯灭而兼之,志意骄盛,求地于赵襄子,襄子不与,故率韩围晋阳,以伐赵氏。赵氏与韩、魏通谋,韩、魏为反间,令赵氏囗得杀智伯,故曰“三家笑”也。鲍本无“逼”字。范吉射、中行寅,晋两卿。赵、魏、韩三家也。事见韩策。晋出公十七年。晋阳属太原,故许唐国。补曰:大事记,晋阳,汉太原郡所治,龙山在西北,晋水所出。北齐分晋阳,置龙山县,隋改龙山曰晋阳,而以晋阳为太原县。正曰:大事记,晋出公十七年,晋荀瑶与赵、韩、魏氏分范、中行之地,反攻,出公奔齐,道死。晋哀公四年,赵约韩、魏攻荀瑶,灭之。
[四]鲍本故越国,扬州郡,亦山名。事见哀元年。
[五]鲍本杜注,齐地。哀十一年。补曰:正义云,艾山在兖州博县南。
[六]鲍本陈留外黄注,县有黄沟。又魏内黄注,吴会诸侯于黄池。今黄沟是。哀十三年。正曰:哀十三年杜注,陈留封丘县南有黄亭,近济水。按,外黄、小黄、封丘皆属陈留。外黄有黄沟,故指为黄池;而内黄隶相者,亦有黄沟。水经注所谓河水决通濮、济、黄沟者也。相与封丘殊远,当以杜注为正。路史同杜注。
[七]鲍本并哀十三年。吴欲伐宋,杀其大夫,囚其妇人。
[八]鲍本“与”作“为”。补曰:当作“为”。
[九]姚本“隧”,一作“队”。吴王夫差伐越,胜之。勾践奔走,栖于会稽山之上。遂北伐齐,胜长求平。勾践起兵伐其国,遽救之,越人杀之干隧。干隧,邑名。鲍本无“于干隧”三字。补曰:一本“死于干遂”。勾践禽死,二十二年。
[一○]鲍本“赵韩”作“韩赵”。
[一一]姚本梁君,梁惠王也。伐楚、齐,胜之,制御赵、韩之兵,驱使十二诸侯鲁、卫、曹、宋、郑、陈、许之君,朝天子于孟津。鲍本在河内河阳县南。魏记,惠王二年,败韩于马陵,败赵于怀。十五年,鲁、卫、宋、郑君来朝。二十八年,中山君为相。不见齐、楚及朝天子事。正曰:年表,二十九年。
[一二]鲍本太子申也。三十年齐败魏马陵,虏申。
[一三]鲍本以丧礼自居也。
[一四]姚本后东伐齐,败于马陵,太子见杀,故“布冠”而拘执于秦也。鲍本拘,犹制。
[一五]姚本终,终难也。
“今王破宜阳,残三川[一],而使天下之士不敢言[二];雍[三]天下之国,徙两周之疆[四],而世主不敢交[五]阳侯之塞[六];取黄棘[七],而韩、楚之兵不敢进。王若能为此尾[八],则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九]。王若不能为此尾,而有后患,[一○]则臣恐诸侯之君,河、济[一一]之士,以王为吴、智之事也[一二]。
[一]姚本初秦昭王灭东、西周,置宜阳及三川郡,故曰“破宜阳,残三川”也。
[二]姚本言,议。
[三]姚本雍,有也。鲍本“雍”,“拥”同,言据有之。
[四]姚本两周,东、西周也。杆宜阳界而东之,故曰“徒两周之疆”也。鲍本侵逼之。
[五]姚本世主,谓诸侯也。鲍本“交”作“窥”。
[六]姚本诸侯慑怖畏秦,不敢交会。阳侯,诸侯(一下有“之”字)。塞,隘处也。鲍本河东阳注,阳侯国。
[七]鲍本秦纪、楚记,怀王与昭王盟于黄棘,皆不地。正曰:正义云,盖在房、襄二州。
[八]姚本尾,后也。鲍本言善其后。正曰:尾,终也。即上文能终之说。
[九]姚本言王为策讨之,始得之矣。如能终卒没,则王伯之道立也。故曰“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
[一○]姚本有灭亡之患也。
[一一]鲍本济水在温西北,此言中国尔。正曰:济水出绛州垣曲县王屋山,伏流至孟州济源县,出二源,合流,至温县入河,出河南溢而为荥,自郑以东贯滑、曹、郓、济、齐、青入于海。
[一二]姚本吴,吴王夫差。智,智伯也。事,灭亡之事。
“诗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此言末路之难[一]。今大王皆有骄色,以臣之心观之,天下之事,依[二]世主之心[三],非楚受兵,必秦也[四]。何以知其然也?秦人援魏以拒楚,楚人援韩以拒秦[五],四国之兵敌[六],而未能复战也[七]。齐、宋在绳墨之外以为权[八],故曰先得齐、宋者伐秦[九]。秦先得齐、宋,则韩氏铄[一○];韩氏铄,则楚孤而受兵也[一一]。楚先得齐[一二],则魏氏铄;魏氏铄,则秦孤而受兵矣[一三]。若随此计而行之,则两国[一四]者必为天下笑矣。”[一五]
[一]姚本逸诗言之。百里者,已行九十里,适为行百里之半耳。譬若强弩至牙上,甫为上弩之半耳。终之尤难,故曰“末路之难”也。
[二]鲍本依,犹据。
[三]姚本心,骄约之心也。
[四]姚本言不伐楚,则伐秦也。秦、楚之骄侈故也。鲍本皆骄强故。
[五]姚本援,助。鲍本“秦”下有“王”字。
[六]鲍本秦、楚、韩、魏也。韩、魏虽弱,以得援,故与之敌。
[七]姚本敌,强弱等也。未,无也。鲍本敌,故不敢轻战。
[八]姚本权,援助之势也。鲍本外,言四国不以为意。权,言能轻重四国。
[九]鲍本此言魏、韩得之。正曰:下文楚先得齐可见。
[一○]姚本铄,消铄也。言其弱。鲍本以销金喻。
[一一]姚本韩弱而楚失援,故孤而受兵。
[一二]鲍本“齐”作“之”。
[一三]姚本魏为秦与国。魏弱,故秦失援而孤,受诸侯兵也。
[一四]姚本两国,秦、楚也。
[一五]鲍本彪谓:此策,孟轲之徒也,惜其不名。正曰:孟子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五伯者三王之罪人。今策云伯王之业,五伯不足六,孟子而有是言欤?骄者必败,亦论之常。其言先得齐、宋与失之,揣量事势,计较强弱,不过以力服人而已!岂可与孟子同日语哉?补曰:“为大”之“为”去声。
秦王与中期争论
秦王与中期[一]争论,不胜。秦王大怒,中期徐行而去。或为[二]中期说秦王曰:“悍人[三]也。中期适遇明君故也,向者遇桀、纣,必杀之矣[四]。”秦王因不罪[五]。
[一]姚本中期,秦辨士也。
[二]鲍本“为”作“与”。
[三]鲍本悍,勇也。勇者多迕。补曰:当曰“中期悍人也”,有错文。札记丕烈案:中期下属为句,吴说未是。
[四]姚本有人为中期说,言遭遇明君,不罪胜己臣,故不见诛也。若其遇桀、纣,则必(一下有“诛”字)杀也。
[五]姚本言桀杀逄蒙,纣杀比干,恶其胜己也。秦王耻袭桀、纣之阙,故不罪。
献则谓公孙消
献则[一]谓公孙消[二]曰:“公,大臣之尊者也,数伐有功[三]。所以不为相者,太后[四]不善公也[五]。辛戎[六]者,太后之所亲也[七]。今亡于楚,在东周[八]。公何不以秦、楚之重,资而相之于周乎[九]?楚必便之矣[一○]。是辛戎有秦、楚之重,太后必悦公,公相必矣[一一]。”
[一]鲍本楚人,为芈戎游说者。
[二]姚本皆公孙消。鲍本秦人。
[三]姚本公,谓公孙消也。尊,重也。数行战伐有功劳也。鲍本伐,战伐。
[四]鲍本宣太后。
[五]姚本不为秦相者,不为芈太后不善者也。
[六]姚本辛戎,楚人,自楚亡在东周。鲍本“辛”作“芈”。补曰:当作“芈”,下同。札记丕烈案:此形近之讹。韩策,“谓芈戎曰,废公叔”,不误。
[七]姚本太后,楚女,孝文皇后,庄襄王母也,号华阳夫人者也。鲍本穰侯传,后同父弟芈戎为华阳君。凡芈皆楚人。
[八]姚本东周,洛阳成周也。
[九]姚本使辛戎为周相也。
[一○]鲍本戎虽以罪去楚,楚既与秦共资之,必为楚用,故楚利之。
[一一]姚本言必见用为秦相也。
楼梧约秦魏[校一]
[校一]此篇鲍本列在《魏策》。
楼梧[一]约秦、魏,魏太子为质[二],纷强欲败之[三]。谓太后曰:“国与还者也[四],败秦而利魏,魏必负之[五],负秦之日,太子为粪矣[六]。”太后坐王而泣[七]。王因疑于太子[八],令之留[九]于酸枣。楼子患之。昭衍为周之梁,楼子告之[一○]。昭衍见梁王,梁王曰:“何闻?”曰:“闻秦且伐魏[一一]。”王曰:“为期[一二]与我约矣[一三]。”曰:“秦疑于王之约,以太子之留酸枣而不之秦。秦王[一四]之计曰:‘魏不与我约,必攻我;我与其处而待之见攻,不如先伐之。’以秦强折节而下与国[一五],臣恐其害于东周[一六]。”
[一]姚本续:啎,管子七臣七主篇云,“事无常而法令申,不●则国失势”。注,“●”,古“伍”字,谓偶合也。言虽申布法令,于事不合。他字书无之。鲍本“啎”作“牾”。魏人。后又作“梧”。补曰:一本作“●”,姚同。愚按,玉篇无“●”字,有“牾”字,五故反,触也,逆也。策后作“梧”。韵书,牾、忤;梧、午。荀子,“午其军蘁”。庄子,“悟”。燕策,“韩于迕”。前汉,走逜、●梧、牾、捂、梧、枝梧,凡十一字,典籍往往通借,上、去声。札记丕烈案:此“啎”,“梧”同字,吴补详之矣。
[二]姚本质于秦也。鲍本此十一年朝秦。正曰:世家,襄王十二年,太子朝于秦,秦来拔我皮氏,未拔而解。此策云太子为质,既而留于酸枣,昭衍说后,不云复遣,当缺。
[三]姚本纷强,魏臣也。败,害也。
[四]姚本还,周旋于利也。鲍本还,犹反也。两国相与好恶,循环不定。
[五]姚本负,昔也。鲍本负,言魏得利而强,将不事秦,所谓还反。
[六]鲍本即所谓粪之。正曰:粪,弃除也。
[七]鲍本使王坐而泣于前。札记今本“王而”误“而王”。
[八]姚本疑,不欲令太子质秦。鲍本不决遣。
[九]姚本留,止。
[一○]姚本告昭衍魏太子止酸枣意。
[一一]姚本梁,魏都也。故将伐魏。
[一二]姚本“期”,曾作“其”。
[一三]鲍本言期以太子结约而不遣,为此故伐邪?正曰:言与我结约矣,何为而伐?
[一四]鲍本昭。正曰:无考。
[一五]鲍本与与国共伐魏。
[一六]姚本昭衍不欲正言害魏也,故诡言恐害东周也。秦来伐,必径东周故也。鲍本不欲正言魏受伐。魏与周邻,言周,则魏可知。元在秦策。正曰:交载秦、魏事,从旧可。补曰:“为周”之“为”,去声。
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
濮阳[一]人吕不韦贾于邯郸,见秦质子异人[二],归而谓父[三]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四]几倍?”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曰:“无数[五]。”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六]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七]。愿往事之[八]。”
[一]鲍本属东郡。
[二]姚本异人,秦庄襄王之孙,孝文之子,昭王时质于赵,时不韦贾邯郸而见也。鲍本子楚初名,孝文王子。
[三]姚本曾本有“母”。
[四]姚本赢,利。
[五]姚本多不可数也。
[六]姚本余,饶。
[七]姚本世,后世也。鲍本遗,犹贻。世,后世。
[八]鲍本事,犹为。补曰:不韦鄙耕田珠玉之小赢,而图建国立君之大利,自以为计得矣!徙蜀饮酖之时,能无悔乎?
秦子异人质于赵,处于聊城[一]。故往说之曰:“子傒[二]有承国之业,又有母在中[三]。今子无母于中,外托于不可知之国[四],一日倍约,身为粪土[五]。今子听吾计事[六],求归,可以有秦国。吾为子使秦,必来请子[七]。”
[一]姚本聊城,赵邑。鲍本赵地,缺。补曰:字书无“●”字。龙龛手鉴云,音脚。札记丕烈案:史记吕不韦传正义引此作“聊”。
[二]姚本子傒,秦太子也,异人之异母兄弟。鲍本异人异母兄。札记今本“傒”误“徯”。
[三]姚本中,犹内也。鲍本异人母曰夏姬,无宠,如无母然。
[四]姚本谓秦托子于赵,安危吉凶不可知也。鲍本史言赵不礼之,故祸福未可知也。
[五]鲍本弃死且贱也。
[六]姚本事,治。鲍本以求归为事。正曰:刘辰翁云,计事,犹谋事。求归,别句。
[七]姚本子,异人也。言必使秦来请子于赵。
乃说秦王后[一]弟阳泉君曰:“君之罪至死,君知之乎[二]?君之门下无不居高尊位,太子[三]门下无贵者。君之府藏珍珠宝玉,君之骏马盈外厩,美女充后庭。王之春秋高[四],一日山陵崩,太子用事[五],君危于累卵,而不寿于朝生[六]。说有可以一切[七]而使君富贵千万岁,其[八]宁于太山四维[九],必无危亡之患矣[一○]。”阳泉君避席[一一],请闻其说。不韦曰:“王年高矣,王后无子,子傒有承国之业,士仓又辅[一二]之。王一日山陵崩,子傒立,士仓用事,王后之门,必生蓬蒿。子[一三]异人贤材也,弃在于赵,无母于内,引领西望,而愿一得归。王后[一四]诚请而立之,是子异人无国而有国,王后无子而有子也。”阳泉君曰:“然。”入说王后,王后乃请赵而归之。
[一]姚本秦王后,孝文皇帝华阳夫人也,时昭王时也,或言后耳。
[二]姚本不韦云,君有不远图之罪,知不?
[三]姚本太子,子傒。
[四]姚本言昭王年老也。鲍本春秋,举成岁。此言其年高。
[五]姚本一日,犹一旦也。山陵,喻尊高也。崩,死也。用事,即位治国事。鲍本山陵,喻高且固。崩,喻死。
[六]姚本君,谓阳泉君也。累卵,至危也。朝生,木堇也,朝荣夕落。真为短命不寿也,命将不至终日也。鲍本木槿也,朝荣夕死。令又不如。
[七]鲍本权宜也。
[八]鲍本衍“其”字。
[九]姚本四维,持之也。鲍本四方之隅,不可移也。正曰:以太山为四维。
[一○]姚本患,忧。
[一一]鲍本离席前请。
[一二]姚本辅,犹助也。
[一三]姚本子,异人名。
[一四]姚本王后,华阳夫人耳。札记今本“西”误“四”。
赵未之遣,不韦说赵曰:“子异人,秦之宠子也,无母于中,王后欲取而子之[一]。使秦而欲屠赵,不顾一子以留计[二],是抱空质也[三]。若使子异人归而得立,赵厚送遣之,是不敢倍德[四]畔施,是自为德讲[五]。秦王老矣,一日晏驾[六],虽有子异人,不足以结[七]秦。”赵乃遣之[八]。
[一]姚本欲为己子。
[二]鲍本留,不决也。
[三]姚本抱,持。鲍本此质本以交好,今不能然,故曰“空”。
[四]姚本德,恩。
[五]姚本讲,诚。曾本作“诚讲”。鲍本必以恩德讲好于赵。正曰:讲,即“媾”字。
[六]姚本晏,晚也。日暮而驾归大阴也,谓死亡也。鲍本天文志,天子当早作,而方崩陨,臣子之心犹谓宫车晚出。
[七]姚本结,固。
[八]鲍本不韦传,秦围邯郸,赵欲杀子楚,子楚脱亡归,与此驳。札记丕烈案:此策文与史记多不同,详在小司马索隐也。
异人至,不韦使楚服[一]而见。王后悦其状[二],高其知,[三]曰:“吾楚人也。”而自子之[四],乃变其名曰楚。王使子诵[五],子曰:“少弃捐在外,尝无师傅所教学,不习[六]于诵。”王罢之,乃留止[七]。间[八]曰:“陛下尝轫车于赵矣[九],赵之豪桀,得知名者不少[一○]。今大王反国,皆西面[一一]而望。大王无一介之使以存[一二]之,臣恐其皆有怨心。使边境早闭晚开[一三]。”王以为然,奇其计。王后劝立之。王乃召相,令之曰:“寡人子莫若楚。”立以为太子。
[一]姚本楚服,盛服。鲍本以王后楚人,故服楚制以说之。
[二]姚本状,儿。
[三]姚本高,大。
[四]姚本夫人,楚女也,故曰“吾楚人”。而自子之,以异人为己子。
[五]姚本诵经。鲍本诵所习书。
[六]姚本习,晓。鲍本补曰:大事记,不习于诵,此焚书之兆也。愚按,昭王问荀卿,儒无益于人之国,其来久矣。
[七]姚本止,曾作“请”。鲍本止宫中。
[八]姚本间,须臾也。鲍本间政事之隙。
[九]姚本陛下,谓孝文王也。昔尝质赵。轫车,止仕也。不欲言其质,故住车,故止于赵敢国。鲍本高纪五年注“陛者”云云。轫,碾车木。
[一○]鲍本以名见知于王。
[一一]姚本面,向。
[一二]姚本存,劳问也。鲍本昭二十八年注,一介,单使也。存,问也,问其存亡。
[一三]鲍本有警则然。
子楚立[一],以不韦为相,号曰文信侯,食蓝田十二县[二]。王后为华阳太后,诸侯皆致秦邑[三]。
[一]鲍本是为庄襄王。
[二]姚本官禄。
[三]鲍本致邑,为太后养地也。按,此是子楚以孝文王立后,不韦说使归之。不韦传则言孝文为安国君时归,与此驳。彪谓:不韦,贾人也,彼安能知义?欲图赢而夺嫡立庶,秦国之不乱败者幸也!以是得赢,而饮酖于蜀,于是知有天道矣!凡不韦所立,于时皆丧身灭国之事。周衰,士之阴险倾邪,无辈于不韦者。不足算也,不足算也!子楚之计平平耳,孝文称为奇而立之,非老悖乎?
文信侯欲攻赵以广河间
文信侯欲攻赵以广河间,使刚成君蔡泽事燕三年,而燕太子[一]质于秦。文信侯因请张唐[二]相燕[三],欲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四]。张唐辞曰:“燕者必径[五]于赵,赵人得唐者,受百里之地。”文信侯去而不快[六]。少庶子甘罗[七]曰:“君侯何不快甚也?”文信侯曰:“吾令刚成君蔡泽事燕三年,而燕太子已入质矣。今吾自请张卿[八]相燕,而不肯行。”甘罗曰:“臣行之[九]。”文信君叱去[一○]曰:“我自行之而不肯,汝安能行之也?”甘罗曰:“夫项櫜[一一]生七岁而为孔子师,今臣生十二岁于兹矣!君其试臣,奚以遽言叱也[一二]?”
[一]姚本太子,燕僖王之子子丹也。
[二]鲍本秦人。
[三]姚本曾作“往相燕”。
[四]鲍本无“欲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十二字。札记丕烈案:无者是也。策文在首,史记取之而移于此。有者,乃依史记添入而误复耳。
[五]鲍本径者,道所出也。
[六]姚本快,乐。
[七]姚本少庶子,官名。甘罗,文相家臣也。鲍本礼,庶子,掌诸侯卿大夫之庶子。罗,茂之孙。正曰:索隐引策甘罗事吕不韦为庶子,即指此也。注以周制言秦官,误。庶子说,又见后。
[八]姚本张卿,即唐。
[九]姚本一本“臣”下有“请”字。
[一○]姚本曾作“曰去”,刘作“去曰”。鲍本“君”作“侯”。正曰:以罗所事言,故称君。札记丕烈案:史记作“文信侯叱曰去”。
[一一]姚本续:史记作大项橐,司马贞音“托”。尊其道德,故曰“大”。鲍本“櫜”作“橐”。列子有问日出者,岂其人乎?正曰:无稽。札记丕烈案:“橐”字是也。史记作“橐”。
[一二]姚本奚,何。叱,呵。
甘罗见张唐曰:“卿之功,孰与武安君[一]?”唐曰:“武安君战胜攻取,不知其数;攻城堕邑,不知其数[二]。臣之功不如武安君也。”甘罗曰:“卿明知功之不如武安君欤?”曰:“知之。”“应侯之用秦也[三],孰与文信侯专[四]?”曰:“应侯不如文信侯专。”曰:“卿明知为不如文信侯专欤?”曰:“知之。”甘罗曰:“应侯欲伐赵,武安君难之,去咸阳七里,绞而杀之[五]。今文信侯自请卿相燕,而卿不肯行,臣不知卿所死之处矣[六]!”唐曰:“请因孺子而行[七]!”令库具车,厩具马,府具币[八],行有日矣。甘罗谓文信侯曰:“借臣车五乘,请为张唐先报[九]赵。”
[一]姚本武安君,秦将白起。
[二]姚本言众多不可数知也。
[三]鲍本见用于秦。
[四]姚本专,权重也。
[五]姚本难应侯,二万众还归于郿阳(曾作“二万众解于郿阳”),赐死于杜邮也。鲍本起传言赐剑。
[六]姚本言白起死于杜邮,但未知卿死何处(“处”一作“所”)。
[七]姚本请,听也。言行(“行”一作“因”)之燕也。鲍本因之请于文信。离娄注,孺子,童子。
[八]姚本币,货财也。
[九]姚本报口也,往为张唐先说赵王也。
见赵王[一],赵王郊迎。谓赵王曰:“闻燕太子丹之入秦与?”曰:“闻之。”“闻张唐之相燕与?”曰:“闻之。”“燕太子入秦者,燕不欺秦也。张唐相燕者,秦不欺燕也。秦、燕不相欺,则伐赵,危矣。燕、秦所以不相欺者,无异故[二],欲攻赵而广河间也。今王赍臣五城以广河间,请归燕太子,与强赵攻弱燕。”赵王立割五城以广河间,归燕太子。赵[三]攻燕,得上谷[四]三十六县,与秦什一[五]。
[一]鲍本悼襄。
[二]姚本异,怪。
[三]鲍本“赵”上补“与”字。札记丕烈案:史记无,鲍补误。
[四]鲍本幽州郡。
[五]姚本续:史记,得上谷三十城,令秦有十一。后语,三十余城,令秦有其十二。鲍本以十之一与秦也,罗传有。补曰:史云,得上谷二十城,令秦有十一。索隐云,谓以十一城予秦也。二说未知孰是?
文信侯出走[校一]
[校一]此篇鲍本列在《赵策》。
文信侯出走[一],与司空马[二]之赵,赵以为守相[三]。秦下甲而攻赵[四]。
[一]鲍本始皇十年免相就国,十二年徙蜀,饮酖死。
[二]鲍本不韦吏也。补曰:“与”字疑衍。札记吴氏补曰“与”字疑衍,是也。
[三]姚本守相,假也。鲍本守,假官也,马为之。
[四]姚本甲,兵。
司空马说赵王曰:“文信侯相秦,臣事之,为尚书[一],习秦事。今大王使守[二]小官,习赵事。请为大王设秦、赵之战[三],而亲观其孰胜。赵孰与秦大?”曰:“不如。”“民孰与之众?”曰:“不如。”“金钱粟孰与之富?”曰:“弗如。”“国孰与之治?”曰:“不如。”“相孰与之贤?”曰:“不如。”“将孰与之武?”曰:“不如。”“律令孰与之明?”曰:“不如。”司空马曰:“然则大王之国,百举而无及秦者,大王之国亡。”赵王曰:“卿不远赵,而悉教[四]以国事,愿于因计[五]。”司空马曰:“大王裂赵之半以赂秦,秦不接刃而得赵之半,秦必悦。内恶赵之守[六],外恐诸侯之救,秦必受之[七]。秦受地而□[八]兵,赵守半国以自存。秦衔赂以自强,山东必恐;亡赵自危[九],诸侯必惧。惧而相救,则从事可成[一○]。臣请大王约[一一]从。从事成,则是大王名亡赵之半,实得山东以敌秦,秦不足亡[一二]。”赵王曰:“前日秦下甲攻赵,赵赂以河间十二县,地削兵弱,卒不免秦患。今又割赵之半以强秦,力不能自存,因以亡矣。愿卿之更计[一三]。”司空马曰:“臣少为秦刀笔[一四],以官长而守小官[一五],未尝为兵[一六]首[一七],请为大王悉赵兵以遇[一八]。”赵王不能将[一九]。司空马曰:“臣效愚计,大王不用,是臣无以事大王,愿自请[二○]。”
[一]鲍本秦官,属少府。
[二]姚本“守”,一作“臣”。
[三]鲍本设者,无其事,施陈为之。
[四]鲍本“悉”作“惠”。札记今本“教”误“敌”。
[五]姚本因,犹受也。鲍本因,非正为之,犹秦王谓陈轸“以其余为寡人计”也。
[六]鲍本秦虽说于得地,赵犹有守之者,秦所患也。
[七]姚本“之”,一作“地”。鲍本患于有守有救,则其受之,不得不急。
[八]姚本“□”,一作“却”。鲍本“□”作“却”。补曰:此书“郤”,通。姚本作“□”,同。
[九]姚本亡,失。鲍本赵亡,则五国有唇亡之忧。
[一○]姚本山东六国相亲从,(一上有“则”字)事可成。鲍本“可”作“有”。
[一一]姚本约,结。鲍本“请”下有“为”字。
[一二]姚本言轻之也(一“言”上有“不足”二字)。
[一三]鲍本“卿”下无“之”字。更,犹易。补曰:王之言是,马之计非。“更”,如字可。
[一四]姚本一本作“奉笔”。鲍本谓为尚书也。笔以书札;刀,削其不当者。
[一五]鲍本“官”作“吏”。其官之长任之属吏。
[一六]鲍本为,犹治也。马谦言。
[一七]鲍本“首”作“百”,又改为“臣”。补曰:姚本作“首”,当属上文。札记吴氏补曰“当属上文”,是也。
[一八]姚本遇秦敌也。鲍本与秦接战。
[一九]姚本赵不(一本“赵”下有“王”字)能用司马(一作司空马)为将。鲍本不用马为将。
[二○]姚本自请而去。鲍本犹乞骸骨。
司空马去赵,渡平原。平原津令[一]郭遗劳而问:“秦兵下赵,上客[二]从赵来,赵事何如?”司空马言其为赵王计而弗用[三],赵必亡。平原令曰:“以上客料[四]之,赵何时亡?”司空马曰:“赵将武安君,期年而亡[五];若杀武安君,不过半年。赵王之臣有韩仓者,以曲[六]合于赵王,其交甚亲,其为人疾贤妒功臣。今国危亡,王必用其言,武安君必死[七]。”
[一]鲍本列女传有赵津吏,盖此官也。
[二]姚本上客,尊客。
[三]鲍本“弗”作“勿”,又改为“不”。补曰:一本作“弗胜”。
[四]姚本料,数。
[五]姚本武安君,李牧也。赵若用之为将,可期而亡。
[六]姚本曲,邪。鲍本曲,不正也。
[七]姚本韩仓必谗杀武安君也。
韩仓果恶之[一],王使人代[二]。武安君至,使韩仓数之[三]曰:“将军战胜,王觞将军[四]。将军为寿于前[五]而捍匕首[六],当死。”武安君曰:“繓[七]病钩[八],身大臂短,不能及地,起居不敬[九],恐惧死罪于前[一○],故使工人为木材以接手[一一]。上若不信,繓请以出示。”出之袖中,以示韩仓,状如振捆[一二],缠之以布。“愿公入明之。”韩仓曰:“受命于王,赐将军死,不赦。臣不敢言[一三]。”武安君北面再拜赐死[一四],缩剑将自诛[一五],乃曰:“人臣不得自杀宫中。”遇司空马门[一六],趣甚疾[一七],出諔[一八]门也。右举剑将自诛[一九],臂短不能及,衔剑征之于柱以自刺[二○]。武安君死。五月赵亡[二一]。
[一]鲍本恶牧。
[二]姚本人代武安君为将也。鲍本“使”作“令”。使赵□、颜聚代牧。
[三]姚本数,让。鲍本数列其罪。
[四]姚本觞,酒爵也。
[五]鲍本上赵王寿。
[六]姚本“捍”,刘一作“捭”。鲍本匕首,刃名,盖其首如匕。汉盐铁论,“荆轲怀数年之谋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捍,卫也。诬其以匕首自卫,如欲刺王然。补曰:姚本注,捍,刘一作“捭”。按,李善注文选引此。说文,捭,两手击也,希买反。匕,短剑也,补履反。捍,捍卫匕首也。札记丕烈案:此谢灵运之郡初发都诗注。李,希买反。“捭”字是也。作“捍”者,形近之讹耳。
[七]姚本繓,李牧名。鲍本牧名。补曰:此因高注。繓,子活反。说文,结也。
[八]鲍本短伛如钩。正曰:病钩,即所谓臂短也。
[九]鲍本起居,问王起居也。不及地为不敬。
[一○]鲍本不敬者其罪死,故以死惧。
[一一]姚本接,续。
[一二]姚本“捆”,曾作“棡”。鲍本“捆”作“□”。□就也。盖为木接手,可以就地,因以举身也。集韵,捆,门橛也,又●柎也,与“楎”同,音衮,犁辕也。疑此木类此,故名。正曰:一本作“□”。集韵以“因”为“□”。今鲍本作“□”,而说乃作“捆”,恐刊本误。“□”乃木名,鲍先据“□”字,以就地因举身,为说迂曲;又以为“捆”,苦本反,门橛也,此字颇近而通。既又引“□”“楎”为言,则汨矣。“楎”,呼归反;“●”,自为胡本反也。盖牧右臂短,故为木材接之,如振动捆橛也。匕首挟以刺人,牧为寿王前,不敢出,其振捆有若捍匕首,故以挟匕首罪。札记丕烈案:吴说亦非也。此“(手因)”字乃“捆”字形近之讹,读当以“捆缠之以布”为句。“状如振”,“振”,乃状木材所如之物者,其字亦有讹,当阙。
[一三]姚本言不敢明将军。
[一四]鲍本拜赐死之命。
[一五]姚本缩,取。鲍本“缩”,当作“摍”。集韵,引也,抽也。
[一六]姚本刘,一作“过司马门”。鲍本“遇”作“过”,衍“空”字。门,宫门。
[一七]鲍本“趣”作“趋”。此言牧之知礼也。而史言牧不受命,捕得斩之。不知迁舍此何所闻而云乎?补曰:大事记,牧之恭如此,传乃谓牧不受命,赵使人征捕得斩之,非也。使不受命,韩仓安得不数之。岂非因廉颇不受代事而误载乎?愚按,下章亦明。
[一八]鲍本“諔”作“□”,又改为“誃”。誃,别也。补曰:未详。札记今本“諔”作“誃”,乃误涉鲍也。“諔”,鲍本作“□”,鲍改“□”为“誃”。吴氏补曰“未详”,是也。
[一九]姚本“诛”,一作“杀”。
[二○]鲍本征,犹验也。口衔剑,不自知其可死,即柱以为验也。正曰:衔剑于口,因柱以自刺,验其手之不能及也。
[二一]姚本亡,灭也。上所谓“不过半年”,秦将王翦破赵为郡也。鲍本此七年诛牧,八年邯郸为秦。补曰:终上文之旨。
平原令见诸公,必为言之曰[一]:“嗟(口兹)[二]乎,司空马!”又以为司空马逐于秦,非不知也[三];去赵,非不肖也。赵去司空马而国亡[四]。国亡者,非无贤人,不能用也。[五]
[一]鲍本“言之”作“之言”。补曰:一本“言之”。
[二]姚本刘,一无“(口兹)”。鲍本(口兹),亦嗟也。札记今本“(口兹)”误“兹”。
[三]鲍本“为”作“谓”,“知”作“智”。
[四]鲍本“国亡”作“亡国”。补曰:一本“而国亡”。
[五]鲍本彪谓:从横之说,皆有所偏,而从人欲合六弱,以攻一强,其势若可为也,患诸侯之不一耳!使诸侯而明于事变,不惑小利,不修小怨,并力合虑而西,虽不可以大有为,其于蹙秦有余。惜乎当时不知此也!自苏秦死,从终不坚,秦兵四出,诸侯挫于走北,其气夺矣。司空马欲以此时割赵之半说秦,而反其兵,因以复合天下之从,岂不谬哉!夫以全赵犹惴惴不自保,安能守半赵以自存乎?秦有并吞天下之心,虽得半赵,不尽不止,而何以说之?诸侯势去,自春申不能从以难秦,司空马独能之乎?故赵幽之亡,罪在用韩仓而杀李牧,无与司空马。平原令非笃论也。补曰:秦策,秦王资顿弱以金,北游燕、赵,而杀李牧。史称,秦多与赵王宠臣郭开金,为反间,而杀牧。而廉颇传称,颇之仇郭开与使者金,使毁颇。及张释之传云,赵用李牧几霸,会赵王迁立,其母倡也,迁用郭开谗,卒诛李牧。列女传云,赵悼后者,邯郸倡女,前嫁,乱一宗族。既寡,悼襄王以其美而娶之,李牧谏云云,不听。后生子迁,立为幽闵王。后通于春平君,多受秦赂,而使王诛其良将李牧。赵亡后,大夫怨倡后之谮太子喜杀李牧,乃杀倡后,灭其家。诸说皆可互考。但史因廉颇不受代事而误以为牧,恐郭开、韩仓亦有差互耳。三“请为”、“其为”、“必为”之“为”,去声。
四国为一将以攻秦
四国[一]为一,将以攻秦。秦王召群臣宾客六十人而问焉,曰:“四国为一,将以图秦,寡人屈于内[二],而百姓靡[三]于外,为之奈何?”群臣莫对。姚贾[四]对曰[五]:“贾愿出使四国,必绝[六]其谋,而安[七]其兵。”乃资车百乘,金千斤,衣以其衣[八],冠舞以其剑[九]。姚贾辞行,绝其谋,止其兵,与之为交以报秦。秦王大悦。贾封[一○]千户,以为上卿。
[一]姚本四国,燕、赵、吴、楚也。史记无此篇。后引史记注,别见。鲍本荆、齐、燕、代,见下文。
[二]姚本屈,客。鲍本财力困也。
[三]姚本靡,尽。
[四]姚本“姚”,刘、曾本皆作“桃”。鲍本魏安。
[五]姚本姚贾,讥周公诛管、蔡不仁不知者,在孟子之篇也。
[六]姚本绝,断。
[七]姚本安,止。鲍本“安”作“案”。。札记正曰:息也。丕烈案:鲍改误也,高注即其证也。
[八]鲍本以王衣衣之,宠之也。
[九]姚本“舞”,刘本作“带”。鲍本无“冠”字。古者饮则以剑舞,今以王剑赐之,使为舞时用。札记丕烈案:齐策有“冠舞其剑”,正同。“舞”者,“带”字俗作“●”而讹也。
[一○]姚本刘一作“封贾”。
韩非知之[一],曰:“贾以珍珠重宝,南使荆、吴[二],北使燕、代之间三年,四国之交未必合也,而珍珠重宝尽于内。是贾以王之权,国之宝[三],外自交于诸侯,愿王察之。且梁监门子[四],尝盗于梁,臣于赵而逐[五]。取世监门子[六],梁之大盗,赵之逐臣,与同知社稷之计,非所以厉群臣也[七]。”
[一]姚本“知”,一作“短”。韩非,韩公子也,着刑名之书十余万言。是时在秦,故知之也(“知”一作“短”)。终死于谮姚贾也。续云:史记注引战国策曰,姚贾,韩非短之。鲍本韩之诸公子,秦王见其书,恨不及见之。攻韩,韩遣之使秦,秦王说之。贾与李斯毁之死。
[二]鲍本“吴”作“齐”。此章无吴事。此四国,后亡者也。三晋灭久矣。正曰:无考,当从旧。札记丕烈案:韩诗外传云,昔吴、楚、燕、代为一,举而欲伐秦。姚贾,监门之子也,为秦往使之。是策文本如此。
[三]鲍本无“国之宝”三字。补曰:一本此下有“国之宝”三字。
[四]鲍本监门卒也。贾其子。
[五]姚本尝盗窃于大梁,为赵臣而见逐者。
[六]姚本父死子继,曰世。言世世监门卒子耳。
[七]鲍本厉,砺同,●也。
王召姚贾而问曰:“吾闻子以寡人财交于诸侯,有诸?”对曰:“有[一]。”王曰:“有何面目复见寡人?”对曰:“曾参孝其亲,天下愿以为子;子胥忠于君,天下愿以为臣;贞女工巧[二],天下愿以为妃[三]。今贾忠王而王不知也。贾不归四国,尚焉之?使贾不忠于君,四国之王尚焉用贾之身?桀听谗而诛其良将[四],纣闻[五]谗而杀其忠臣[六],至身死国亡[七]。今王听谗,则无忠臣矣。”
[一]姚本刘作“有之”。
[二]鲍本有妇功也。
[三]鲍本妃,匹也。补曰:妃,当音配。“曾参”止“之身”云云,即陈轸之说。
[四]姚本杀关龙逢也。
[五]鲍本“闻”作“听”。
[六]姚本剖比干之心。
[七]姚本亡,失天下。
王曰:“子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一]。”姚贾曰:“太公望,齐之逐夫[二],朝歌之废屠[三],子良之逐臣[四],棘津之仇不庸[五],文王用之而王[六]。管仲,其鄙人之贾人也[七],南阳之弊幽,鲁之免囚[八],桓公用之而伯。百里奚,虞之乞人,传卖以五羊之皮,穆公相之而朝西戎[九]。文公用中山盗,而胜于城濮[一○]。此四士者,皆有诟丑[一一],大诽天下,[一二]明主用之,知其可与立功[一三]。使若卞随、务光、申屠狄,人主岂得其用哉[一四]!故明主不取其污,不听其非,察其为己用[一五]。故可以存社稷者,虽有外诽者不听;虽有高世之名,无咫[一六]尺之功者不赏。是以群臣莫敢以虚愿望于上[一七]。”
[一]姚本言韩非谮。
[二]姚本太公吕尚望,为老妇之逐。鲍本妇逐之也,不经见。
[三]姚本卖肉于朝歌,肉上生臭不售,故曰废屠。鲍本朝歌属河内。贾肉不售,故曰“废”。补曰:楚辞,“师望在肆昌何识,鼓刀扬声后何喜”。集注云,“吕望鼓刀在列肆,文王亲往问之,望曰,‘下屠屠牛,上屠屠国’。文王喜,载与俱归”。此与猎渭滨而得之说不同,盖当时好事者之言,犹伊尹、百里奚自鬻之比。惜乎孟子时无问者,不得并掊击之也。
[四]姚本子良不用,而斥逐也。鲍本未闻。
[五]姚本钓鱼于棘津,鱼不食饵;卖庸作,又不能自售也。鲍本后志,琅邪西海,太公所出,又钓于棘津,今存。仇,售同。盖尝求售与人为庸,不见用也。
[六]姚本王有天下也。
[七]姚本“贾人”,一无“人”字。为市卖侩,求其小利于其鄙人。鄙人,邑名。鲍本五酂为鄙,盖酂鄙之人为贾者。仲尝与鲍叔贾。补曰:“鄙”下“人”字疑衍。札记丕烈案:吴说非也。高注即其证矣。
[八]姚本弊,隐也。幽,潜。不见升用,贫贱于南阳,故曰“南阳之弊幽”。于公子纠不死其难,为鲁所束缚而归齐,故曰“鲁之免囚”也。鲍本修武,南阳也。仲,颖上人,尝以贫困隐此。敝,困。幽,隐也。见庄九年。
[九]姚本百里奚,虞臣。虞君不用,传之门,自鬻于秦,号五羊大夫。於穆公,伯西方,戎来朝也。传曰,五羖用而秦霸。此之谓也。鲍本奚,虞臣也,不见用,自鬻于秦养牲者,以五羖羊皮鬻之。补曰:说见上。说苑,邹子说梁王曰,管仲故成阴之狗盗也,天下之庸夫也;太公望故老妇之出夫也,朝歌之屠佐也,棘津迎客之舍人也,云云。亦此类。
[一○]姚本传曰,晋文公用咎犯之谋,破楚成王于城濮。此云中山之盗,则未闻也。鲍本僖二十八年,晋文公用咎犯之谋,破楚成王于城濮,与此不同。杜注城濮及史注,止云卫地。正曰:文公用中山盗而胜于城濮,与上句穆公相之而朝西戎,文意同。此但言用人不问其出于贱恶,而卒有如是之功耳。按,文公有寺人披斩祛、竖头须窃藏二事。邹阳书,“文公亲其仇而强伯诸侯”,注以为寺人勃鞮。新序,文公用其盗,以为里凫须,即竖头须也。二事皆可通。
[一一]姚本诟,辱。丑,耻。
[一二]姚本曾作“于天下”。
[一三]姚本立,成功也。鲍本“功”下有“也”字。
[一四]姚本卞随、务光,汤时隐士。汤伐桀以天下让之,二人曰,“尔为不义,欲以慢我也”,自沉于清冷之渊。申屠不忍见纣之无道,抱石自沉于涧水。故曰“人主岂得用哉”!鲍本卞随、务光,并汤时人,辞汤之聘;申屠狄,纣时人,自沉于渊。并见庄子。
[一五]鲍本污者、非者,虽不取不听,知其为用,则或听取。察,言听取之。
[一六]鲍本八尺曰咫。
[一七]姚本明主为明君,赏有功,不赏有高名虚空无功用于国者。不敢望赏于君者也。鲍本无功而愿赏,虚愿也。补曰:魏无知之论陈平曰,今有尾生、孝己之行,而无益胜负之数,王何暇用之乎!即姚贾之说也。燕策苏秦、苏代之说,亦此类。
秦王曰:“然。”乃可[一]复使姚贾而诛[二]韩非。[三]
[一]姚本刘无“可”字。鲍本衍“可”字。补曰:一本无。
[二]姚本诛,杀也。赏功不赏名者也(一无“者也”二字)。
[三]鲍本高诱,妄人也。注此书,谬妄非一处。如此策以姚贾为陈贾,齐策以伐燕为齐宣王,初不考其岁月。贾乃与李斯同时,安得见于孟子之书?宣、闵皆尝伐燕,而之、哙之役,实闵王也。诱之率意如此,愚天下后世甚矣。彪之校注,盖为此发愤,故其所称皆必有依据,惧获罪于后人也。正曰:鲍注是书,谓高氏以姚贾为孟子书陈贾,以伐燕为齐宣王,为是愤发,凡策之书宣者,悉据史记改从闵,大诋高氏,而以此为称首。夫学者考订于千载之上,义理事征而已。岁月名字之差互者,当博取征验,而折以事理之是非,信其可征者。或彼此有据,则并存之可也。择焉不精,凭私臆决,妄诋前人,辄改旧文,何鲍氏之果哉?考之赵策,赵使姚贾约韩、魏,时虽不可考,其云赵使,则赵臣也。魏策,周最入齐,秦王怒,令姚贾让魏王。秦武、魏襄时也。其云秦令,则秦臣也。此策姚贾,梁监门子,则魏人。仕秦,并始皇、李斯时者,殆非一姚贾矣。姚以舜姓得为陈,高不为无据。使诚孟子书所称,当与秦武、魏襄相及,并始皇、李斯者,则非。然未知的为一人?而高辄以此姚贾为孟子书讥周公不仁不智者,固非矣。唯之、哙之役,则有可言者。史记年表,齐宣王立十九年,卒,湣王立。燕哙七年,当湣王十年,书哙、子之皆死,惟孟子以为宣王,而策之文与之合。此通鉴所据也。通鉴,宣王二十九年伐燕,视史记下移十年。宣王伐燕,即薨。次年,湣王立。宣、闵之年,或乱而失次。通鉴必有所据。而大事记亦从之。伐燕之事,莫详于孟子,莫着于国策。史记年表无明文,齐世家不书,特燕世家剟取国策而易宣以湣耳。安得据史记之略,而废孟子、国策之详且明哉?传曰,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宣王伐燕,孟子所见也,史记所传闻者也,安得据所传闻而废所见者哉?或谓荀卿尝事宣王,为之讳也。孟子之书,幸有国策明征,不然,则非孟之徒,得以肆其说矣。策文书宣,非出高氏,岂为率意缪妄?鲍之诋高氏,乃所以自谓也。高注吕氏春秋阴康氏,据汉书改为陶唐氏,昔人讥其不视古今人表,妄改本文。鲍之失正,类此。学者之所以慎于传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