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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长城

■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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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三趾马和马

  白马非马。
  三趾马却是马,不但是,而且还是马的祖宗,老祖先。
  这的确是一个让人不太容易想通的问题,它干吗非得把三趾变成一个圆蹄子呢,难道是为了考虑到以后让人钉掌时方便吗?它要是真不把三四一十二个趾简化精炼为四个蹄子,人还真没法子给它钉掌。据说仅仅因为游牧人发明了马镫,“当进入一千纪的时候,这些原始游牧民族突然变成了好斗的骑马民族。”但是原来他们并不是这么好斗的,“欧亚内大陆的原始游牧民族在从前四千纪后期开始的近千年的漫长岁月里,在东起兴安岭,西至东欧草原的空旷而单调的环境中一直和自己的畜群一块,过着朴素、孤独、单一的和平生活。长时期被维持在如此辽阔的地域中的那种经济和文化的单一、同质状态,几乎根本没有什么年代差别和地域差别……
  这不能不使人惊叹,在他们住过的地方,只留下原来的炉灶。”(江上波夫《骑马的民族国家》)
  他们突然变得“好斗”了,“他们抛弃了和平的牧民生活,开始以住地为根据地,专门向周围的民族实行冲击和掠夺,这一切是在怎样的时机发生的呢?”
  大概是马镫和马蹄铁提供了这种自信力。
  有了马镫,骑在马背上的人才有了下半部分的力量,才在颠簸的马背上抛了锚、有了根,才有了攻击别人的余力;而有了马蹄铁,才使骑马的人在奔驰中听见了进军的鼓点,才感到了自己震动大地的强劲力量。
  而这,全靠着几乎是上帝的赐予,让三趾马奇迹似的收拢了它的三趾而攥紧硬化成一个铁蹄!三趾马决不会科到,它这一变,在人类世界的历史上,造就出了一代代的“骑马民族”,而且因为它,因为骑马人的冲击、掠夺,造就成了这道拦洪堤坝一般的万里长城!
  整个人类的一部漫长的古典时期,战争的冷兵器时代,就是一部马的耀武扬威史!是马驮着人类走过来的,也是马推进了人类发展的进程,“柳营春试马,虎帐夜谈兵”,“哀鸣思战斗,迥立向苍苍!”这是咱们农耕诗人心目中的马,威而不猛,有一种旁观者的用来装饰的情调。游牧人就是另一番味道了,在游牧人至高的经典《古兰经》里有这样一节关于马队的诗篇,真是写尽了马的残酷和游牧人的灵魂——
  
  以喘息而奔驰的马队盟誓,
  以蹄发火花的马队盟誓,
  以早晨出击,
  卷起尘埃,
  攻入敌围的马队盟誓,
  人对于主,确是辜负的。
  他自己对那辜负确是见证的,
  他对于财产确是酷好的。
  难道他不知道吗?当坟中的朽骨被揭发,
  胸中的秘密被显示的时候,
  在那日,他们的主,确是彻知他们的。
  
  两种人,农耕人和游牧人,在他们处于幼年时期的时候,就像两个孩子,他们顺手抓住了一件大自然送给自己的礼物,毫不犹豫,也决不深想。一个孩子抓住了牛,另一个拽住了马。这两个孩子决没有想到,两件不同的礼物后来那样大地改变了他们,影响了他们,在几千年的漫长时期里左右了他们!几乎可以这样概括,以长城为界限,无论是生产方式还是心理素质,无论是政治、经济、军事,还是宗教、文化、艺术,两边都无不染上鲜明的不同“礼物”的色彩。
  长城里边的那个孩子,驯化了牛,也被牛驯化了。他坚韧、有耐性,吃得起苦,受得起劳累,索求不多而贡献一切;他强壮有力,不言不语却内蕴丰富,他从不张扬自我,不主动侵犯别人,他的双角纯粹是一种防御,甚至连防御的功能都退化了;他是一种稳劲,崇尚扎实,但也失于缓慢、笨重;他虽然力大无比,身躯粗壮,但总是把自己看得很低,很渺小,很容易服从。据说牛眼睛里看到的东西都是放大的,他看什么都比自己大……
  长城外边的那个孩子抓住了马,他驾驭了马的时候也难免不受马的驾驭。他迅疾,灵敏度高,无牵无挂,喜欢合群;孤独的时候,他是多情的,美丽忧伤,但是一旦成队成群,他的多情就变成了激情,亢奋、猛烈、急躁,一种渴望奔跑的欲望被群体的力量所鼓动、裹胁之后,便产生横扫一切的凶猛攻击精神;他是情绪的产物,群体的召唤很快可以使他达到高潮,飞扬跋扈,不计后果。但情绪是短暂的,缺乏持久力,这是一种迅猛而轻浮的爆发力。
  从个体来说,马更自由散漫,接近艺术,牛更稳健扎实,近于政治;但是从整体来看,马却更具有集团性,更容易在整体的带动下共趋一个目标,而牛反而显得固执、倔强、行动迟缓,各自的独立性太强。
  这么说,长城不就成了分隔开两种牲畜的拦墙了吗?
  当然不是这意思。只是用这两种与人的生产方式、生存状态最直接的动物,说明或概括长城两边不同的生存和心理。不要小看了这两种“礼物”在漫长的与人互相依存中对人的塑造和潜移默化的熏染,它们在被人驯化、改造的过程中同样深刻地影响了人。它们巧妙地充当了大自然派给人类的早期启蒙老师,在幼年时期,它们有力地影响了这两个孩子,直至很久很久以后,直至今天,这种影响的影子依然没有完全褪尽……
  今天的马已经从战场上退役,牛也从田亩中退居二线,长城已不再具有实际的价值,在它颓倾湮埋的时候,它成了整个精神文化历史的载体。我们已经有足够的跨度和余力来研究琢磨以此为界所发生的一切了,从各个方面,包括兵要、山川、种族、民俗、商旅、宗教,城廓……等等方面,当然还有审美。我们的民族正是在这样截然不同的两种力量的长期矛盾、冲突、交融、汇合当中生存发展过来的,如果说她有什么与别的国家民族相比起来非常特殊的地方,如果说她为什么能成为一个版图和人种一直延续数千年的罕有国度,答案就在这里。
  答案就藏在长城里。
  答案就在以牛和马为象征的两种力量的、以长城为界线的冲突和互补之中。
  为此,当我在长城脚下、太行山深处,在我的老家榆社县的博物馆里,第一次看见了马的祖先——三趾马头骨化石时,我惊异极了。我完全没有料到,它竟然是那样的精致、优美。
  它是完整的,如玉的。
  它的整个头颅在被时间彻底石化之后,完全丢弃了枯骨原来具有的丑陋和恐怖感,而是成了一件远古留给今世的稀有艺术品。它的晶莹、光润,显示了令人不忍抚摸的高贵和美。
  我无法想象,三趾马的头型竟是如此精美绝伦,它仿佛是鹿头与马头的巧妙融合,仿佛是今天的所有骏马无法企及的。
  它静静地坐落在玻璃柜里,反射着来自各个角度的光芒,像一尊奇迹。它使你不敢相信它是从土里发掘出来的,而应是从星空里降落下来的。
  它依然是那样自信。
  它似乎永远不能相信生命会消失,世界会消失……它不能相信生命战胜不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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