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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的堤坝

摘自《历史研究》第八部第四十二章“蛮族的历史”

■(英)阿诺德·汤因比

     

 

  在前两部分,我们研究的是当权的少数人建立的大一统国家以及内部的无产者创建的大一统教会。这部分的主题是蛮族军事部落的短暂历史中的插曲,即所谓“英雄时代”的性质。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边界的形成是一个文明濒于崩溃时特有的各种现象之一。1边界的形成造成了一种社会心理氛围,英雄时代便由此产生。如果可以把成长中的文明的文化界限描述为一扇永远开放的友好之门,那么也同样可以把衰亡中的文明的军事边界比喻为一个不再开放的水域禁地的堤坝。友好之门是一个毫不张场的作品,但安全可靠,而堤坝虽雄伟壮观,却岌岌可危,因为后者是人对自然法则的挑战,难免要受到惩罚。蛮族入侵者的洪流势不可挡地冲破这种军事堤坝,似乎成为所有大一统国家边界的命运。
  但是,这种社会灾难真的是不可避免的悲剧吗?为了寻找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需要分析军事堤坝建造者干预文明与其外部无产者自然交往所产生的社会心理后果。
  当然,建造一个堤坝所产生的第一个后果是,形成一个水库,用人造的障碍物阻止了水的正常流失,结果在堤坝的阻挡下水会积聚上涨。虽然这可能并非建造者的本意,但这却是必然的后果。用自然地理学的术语说,水库区包括刚好高于堤坝的汇水区域部分;但是,在此之上还有大片没有被水浸没的腹地。如果我们把这个比喻转换成社会现实,我们就会发现类似的分化,一方面有的民族刚好处于堤坝的上方,另一方面有的民族则留在水淹不到的更远的高处。例如,在欧洲大陆,北方的斯拉夫人在与世隔绝的普里佩特沼泽地平静地过了2000年的原始生活,而在此期间,先是亚该亚蛮族(希腊古代民族统称)因邻近爱琴文明的欧洲内陆边界而受到震撼,然后是在800年后,条顿蛮族因邻近罗马帝国的内陆边界而受到震撼。亚该亚人和条顿人之所以震撼,是因为他们分别陷入堤坝造成的“水库”之中;在这两次大变动中斯拉夫人之所以安然无恙,是因为虽然他们的栖息之地在地理上是湿地,但在文化上却是水淹不到的高处。
  为什么“水库区”的蛮族因邻近军事边界(同时也是文化屏障)而受到如此剧烈的影响?他们突破堤坝的力量来自何处,这种突破在理论上是否不可避免?如果我们把上述水文学的比喻再推进一步,那么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会浮现出来。当我们知道仅用上游的水量不能完全解释水量增多的原因时,我们就必须解释水坝中的水压是如何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设想水的来源在下游,在百川流入的大海;另外,我们知道,水是不能向上流动的,它只能通过自然方式从低处升到高处,也就是蒸发、凝聚,然后变成雨水降到地面。重力法则在此受到挑战,但是水为这种巧妙设计的过程付出了代价,丧失了原有的构成。在蒸发的过程中,原有的海盐被留在身后,降雨造成溪水而流向水库,在冲刷沟谷时获得了新的岩盐。
  这种自然现象恰好可以用来比喻社会现象:蛮族力量的聚集因受军事边界的阻遏而获得新的动力。在这种水库里聚集起来最终冲破堤坝的活力,主要不是来自境外蛮族的原始社会遗产,而来自堤坝所保护的那种文明储存。这个巨大的水源使水库充溢,最终超过了堤坝的抗应力。这是历史的一个讽刺:正是这个供水地区却因洪水泛滥而遭灭顶之灾。如果在正常情况下水量能够受到控制、滋养万物,那么为什么它会突然变成凶猛的洪流呢?答案可以从两方面来寻找,一方面是堤坝的建造——这是人对自然常规过程的干预;另一方面在于,人类的能量在从“边界”内的开化地区流向边界之外的野蛮水库的过程中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大自然为了克服人给它设置的障碍而造成的。
  这种变化无疑是任何文化从一个社会转移到另一个社会时都要付出的代价;2但是这种变化的程度和性质则因情况而异。如果输出方是一个上升的文明社会,接受方是停留在野蛮阶段的社会,变化的程度最小;如果双方都是文明社会,又都处于衰败之中,那么变化最大。而我们在此探讨的情况显然是介于这两种极端之间:输出方是衰败的文明,“边界”外“水库”里的蛮族则是野蛮阶段的代表。后者之所以抵制相邻文明社会的文化扩张或辐射,并不是出于那种捍卫自己文明的积极愿望,而仅仅是出于对一种异类文化的消极敌视——那种濒于崩溃的文化已经丧失了原有的吸引力。
  人类能量的变化是由一种分解过程引起的:入侵的文化先是分崩离析,然后又以新的方式重新组合起来,那些稳定的因素彼此之间形成新的关系,甚至有时既没有减少原有的因素,也没有增添新的因素。我们可以把一个成长中的文明定义为,在这种文明中,各文化因素和谐一致,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基于同样的原则,我们也可以把一个分崩离析的文明定义为,在这种文明中,各文化因素之间日益矛盾冲突。文化解体本身就是社会陷入沉病的表征。这不是由于一种文明对另一个异质社会的冲击造成的,而是由于这种文明本身事先已经分崩离析。统一的文化整体分裂成三种因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第三种我们可以称作名副其实的文化因素;在侵略文化和被侵略文化的相互影响中,每一种文化因素在被单独吸收时,其渗透力恰恰与其社会价值成反比。具体说,经济因素最容易被吸收,政治因素次之,文化因素最不容易吸收。正因为如此,文化解体成为一种社会灾难。衰败的文明与外部无产者的主要联系是战争和贸易,而在这二者之中,战争是最主要的。
  蛮族人通过边界进入文明地区的方式(先是战俘,然后是人质,再后是雇佣兵,最后是征服者)在经济层面的反映是金钱的倒流,即战利品、军饷或津贴从边界内的世界流向外面的蛮族“水库”;这种金钱最后又以蛮族向文明的商业代表购买货物的方式,再流回到原处。这种接触方式有可能使蛮族在受他们侵害的社会的经济领域里扮演重要角色。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君士坦丁堡帝国政府向驻扎在匈牙利大平原的匈奴游牧民族军事首领阿提拉(在位期间为公元434——453年)发放津贴所造成的经济影响。
  这些硬币从帝国金库转到边界外阿提拉的营地,以一种间接方式把帝国内的农业人口(他们的赋税提供了这些金钱)的购买力转移到制造业和商业,后者通过制造和出售商品赚回匈奴勒索的金钱。3但是,这种跨越军事边界的商业交往经常受到帝国当局的限制。这种对于交易双方明显有利的边境贸易恰好证明,在边界造成的社会状态下,在剥削边界所保护的境内同胞方面,堤坝内的商人与堤坝外的蛮族有共同利益。因为这种共同利益体现在商人与蛮族的协调行动中,对闭关自守的文明是致命的威胁。
  (因此)帝国边界……实际上具有双重功能:不仅阻止境外人进入,而且防止境内人外出……限制中国人到长城之外进行商业活动,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敢于到长城之外的中国人变成国家的负担;他们不论从事农业还是商业,对蛮族社会的贡献远大于对中国社会的贡献。
  他们脱离了中国人的活动范围……这些脱离中国人活动范围而加入非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的人,最后不是拥护蛮族统治者,就是采用蛮族的规矩——都不利于中国。4
  帝国政府基于这些考虑而限制越境贸易;而蛮族在这种贸易中也往往局限于购买帝国的两类产品:军事首领及其扈从享用的奢侈品和他们及其士兵使用的武器。由于外部无产者和衰败文明之间从根本上是相互敌视的,边境战争常年不断,因此边境贸易实际上既不正常,也很危险。
  在这种险恶的情况下,因为蛮族在政治上是自由的,所以蛮族就能主动地有选择地模仿少数当权者。
  边界内的社会和国家的需求就必向边界外的民族让步。划定边界这一行动本身,就是承认边界外的民族是不受控制的,也无法控制。5
  蛮族显示了他们的主动性,把他们从边界内文明那里吸取的文化因素加以改造。这种改造的方向部分地取决于他们对文明输出方的敌视。这种敌视使蛮族不愿自己借鉴的东西显示出他们不喜欢的那种异己来源。除了这种消极的厌恶动机外,还有一种实用的积极刺激,那就是改造外来东西,使之适应水库里的当地蛮族生活的需求。
  仇外心理和实用主义成为采纳和改造的决定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不同的活动领域里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其结果也是各式各样的,有的几乎是原样照搬,有的其实已经是创新了。但是,即使是蛮族社会的创新成就,也是有缺陷的;因为它们的来源或许可以改头换面,但不可能了无痕迹;境外蛮族的全部文化产品都带有心灵分裂的创伤,而这种创伤则是与社会瓦解的病态相辅相成的。在这种心理革命中,安宁静止的社会传统的和谐状态被打破了,代之以两极的紧张状态,一极是更成熟的个人主义,另一极是更成熟的整体意识。正是这种心理革命用原始生活方式创造出一个英雄时代。
  我们所谓的“能量转移”现象能够对回答我们下面这个问题提供一个线索:边界堤坝的崩溃究竟是不是不可避免的结局?在物理工程学中,修建一个水闸就可以造成一个防御洪水的安全阀。当水库里的水量将要超过堤坝的防御能力时,就可以开闸放水。我们看到,军事边界的政治工程师是不会忽视这种通过有控制的排泄来保护堤坝的有效方法的。
  但是,这种补救努力仅仅是加速了本来想防止的大洪水的来临,因为建造边界的社会材料和心理材料极其脆弱,一旦这种沙质工程决口,蛮族能量的泛滥能够很快把整个建筑荡涤殆尽。在维护社会堤坝时,用有控制的排泄来减轻压力的做法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另外,由于低于堤坝的文明社会的能量转移到高于堤坝的蛮族社会,必然使堤坝承受的压力不断增大,因此决口的时刻迟早会到来,灾难也必然随之而来。
  除了建造这种毫无用处的安全阀外,处于守势的文明社会还有一种办法,即巩固堤坝本身,以延缓厄运的到来。但是这种更笨拙的对策顶多能拖延时日,而不能避开厄运。时间站在蛮族入侵者一边,而不站在衰败文明一边,因为已经转移的能量形成的压力呈算术级数增大,而加固堤坝的代价则相应地呈几何级数增大。
  因此,边界的建立引发了各种社会力量的运动,最终势必导致边界建造者的灭亡。而对于这些人来说,唯一能够避免末日到来的方法,便是把这两个互不相容的社会彻底隔绝开,用人造的长城划定各自的范围。对于一个帝国政府来说,断绝往来的政策确实是万全之计,但是这种强行设置的军事屏障在实际中却不可能固若金汤、天衣无缝,因为帝国政府绝不可能有效地控制住境外蛮族和境内边民。
  被排斥在境外的“蛮族”总是被描述成骚扰者、进攻者或入侵者。这个事实表明,在某一个社会眼中的天然地理界限,其他社会并不一定当作是地理障碍,也许只是当作政治障碍。6反之,当一个(大一统)国家的基本方针是划定一个能够确保以它的利益为中心的界限,防止过分扩张而造成离心倾向时,这种方针就会遭到商人、拓殖者、野心勃勃的政客和军人的抵制和破坏。他们把边境之外的土地看作自己的发展机会。这样,边界地区的利益集团就形成一种联合,与中央的利益对抗。7
  大一统国家的边民具有谋求与境外蛮族共同发展的倾向,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罗马帝国与欧亚匈奴游牧民族的关系。后者在4世纪晚期闯入欧亚草原的中心,定居在匈牙利大平原。虽然这群来自远方的匈奴人异常凶猛,虽然他们在罗马帝国的欧洲边界曾耀武扬威、不可一世,但是记载中至少有三个亲善的例子。首先,阿提拉的首相是罗马帝国潘诺尼亚行省的子民,名叫奥雷斯特斯,他的儿子罗慕路斯·奥古斯都成为西罗马帝国的最后一位皇帝。其次,据希腊史学家和罗马外交家普里斯克斯记载,公元448年他在阿提拉的军营中遇见一位叛变的希腊商人;这位商人是在维米纳西恩战役中被匈奴俘虏,却设法赢得了匈奴人的宠信。8第三个例子是“阿帕米亚的商人尤斯塔斯”,“在阿提拉死后多年,大约在公元484年他与一支匈奴队伍在一起,在劫掠波斯的征战中充当军师”。9
  匈奴在欧洲的横行不过是昙花一现,因此,入侵的蛮族与被他们俘虏的文明社会的变节分子之间的亲善关系没有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只要想想双方刚刚遭遇时二者的生活方式相差多么大,那么这种亲善的程度就很值得注意了。凡是在蛮族势力具有较稳固基础的地方,这种可怕的联合有时会产生重要的政治后果:例如,那个在欧陆继承西罗马帝国残余部分的国家就是由法兰克“客籍”与本地代表罗马元老政治的高卢主教和地主合作的产物。清帝国也是满族和汉族边民合作的产物。
  因此,边界的设立本来是要把双方隔绝开,但它的存在实际上总是导致双方的交往。不过,最常见的交往方式不是贸易,而是战争——这样说是有理由的,因为战争虽然在心动理上有疏远作用,但在技术上却相互启发。大一统国家要想遏制住边境上的蛮族就免不了打仗;但是,打仗反而用自己先进的战争技术训练了蛮族。战争技术比其他领域的技术传播得更快、更深入;在各种输出品中,武器比其他工具传播得更早、更远;另外,由于本地蛮族市场的需求,蛮族工匠的技术不断提高,逐渐能够复制从邻近文明社会输入的武器。欧亚大陆的游牧蛮族“如果没有输入的武器,根本不可能武装起来发动大规模的进攻……甚至12世纪的蒙古人——空前绝后的军事民族——也必须输入武器。他们主要从中国和呼罗珊进口武器”。10
  由于蛮族能够结合自己的情况来运用这些借用的武器和技术,因此提高了它们的效能。可以假定,他们在家乡迎战外来的敌人时已经占有优势,因为文明社会是在强盛时期通过武装侵略而设立了边界,这种边界位于蛮族境内。当蛮族把自己对当地环境的熟悉与借鉴改造的武器和战术结合起来时,他们当然是所向无敌的。
  例如,哥萨克蛮族最初是骚扰金帐汗草原帝国的水上强盗,当他们掌握了鞑靼人的马术后,就如虎添翼了。在罗马帝国灭亡之际和新的西方基督教社会建立之前,位于天涯海角的斯堪的纳维亚蛮族首先从弗里西亚人那里学会了造船和航海技术,后来又从法兰克人那里学会了骑马打仗的技术。雅利安游牧蛮族最早从苏美尔—阿卡德社会那里学会在战争中把野驴当作战车的役马,而不是当作战士的坐骑。他们最终用这种新式技术给自己的老师以致命的打击。近代以来,西方文明侵入其他4个大陆的历史也表明,技术落后的社会从他们的老师那里学到的第一课,不仅是如何使用火枪来对付他们,而且是如何根据当地条件在狙击和游击战术中使用这种武器。
  衰败文明在遭遇蛮族侵略时还有一个不利因素,即旷日持久的战争会对经济结构复杂的社会产生越来越大的破坏性影响。原始落后的蛮族全力以赴地投入战争,而文明社会的力量则被各种各样的活动所分散;旷日持久的对峙将会使文明社会承受巨大的负担。常备军数量的增加就会导致人民捐税压力的增大,从而导致经济生活的逐渐瓦解。日益萎缩的国民收入却要承担日益增加的军费消耗,这种不堪重负的情况是各种社会病态中最严重的一种,造成了5世纪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也造成了7世纪东罗马帝国的灭亡。造成罗马帝国臣民的赋税负担日益沉重的一个原因是,需要越来越多的帝国政府官员来填补地方自治政府衰败所造成的行政真空;11第二个原因,或许也是更致命的原因是,为了对付蛮族军事力量的增长,帝国军队的数量也不得不膨胀。为了保卫奥古斯都最初划定的国境线,自公元83年起,帝国就维持着30个军团,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在位期间为公元193——211年)又增加了3个军团,戴克里先(在位期间为公元284——305年)则更是大大扩充了军队的数量。
  如果边界双方攻守之势长期相持不下的话,守方迟早会失败,因为守方为了顶住对方,就需要调动兵力,但是由于蛮族战斗力不断增长,守方调动的兵力会越来越相形见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挽救自己的颓势,守方显然有两种方法可循:或者充分运用自己优于蛮族的组织和技术能力,或者利用蛮族熟悉边界地区地形的优势,改善自己的军事组织和装备或雇用蛮族人力,这两种政策并不相互排斥。边界内的政权急于遏制蛮族的胜利势头,通常是双管齐下。希腊文明从来不以技术为重,原有的发展技术的微弱倾向也早已丧失了,因此在希腊文明和罗马帝国生死存亡关头,戴克里先在解决防卫问题时着力于组织而非技术。
  戴克里先彻底改造了自奥古斯都以来3个世纪基本不变的帝国防御体系。奥古斯都在建立这个体系时首先关心的是,给历经百年社会革命和国内战争而遍体鳞伤的希腊世界创造最好的休养生息的机会。他的一个措施便是压缩因兄弟阋墙而膨胀起来的军队。在维护帝国安全方面,奥古斯都政权不是仰仗军队数量,而是倚重职业军队在军事素质上的优势以及罗马帝国强大形象对蛮族的威慑力。到戴克里先的时代,这种外强中干的安全体系早已岌岌可危了。蛮族在边境战争中获得的军事能力最终使他们有勇气,也有技术来突破束缚他们的警戒线。
  在这种危急时刻,帝国政府所能采取的唯一修补措施是,把尚属平静地区的军队调集过来。戴克里先的主要补救办法是,建立一支后备部队。按照设想,这支军队的数量不少于整个宠大军队的五分之二,而且像蛮族军队一样具有机动性,能够集结起来作战和摧毁敌人。
  从一个职业军人的科学眼光看,戴克里先通过组织一支后备机动部队用纵深防御体系取代直线防御体系的做法显然是战争艺术的一大进步。在戴克里先上台前的半个世纪,帝国已经摇摇欲坠。后来,帝国居然在西部维持了一百多年,在中部和东部维持了三百多年,对此,戴克里先的军事改革功不可没。但是,这种成就的代价十分巨大,而且这种代价是由平民付出的。戴克里先的军事改革虽然从职业眼光看值得赞赏,但对平民百姓却是双重打击。一方面,军事建制的扩大需要有一个压榨性的税收制度来维持,而这种税收制度则部分地依赖于前所未有的稳定物价制度,结果造成了社会的严重破坏。
  当时就有人指出:“赋税供养的人数多于……交纳赋税的人数。”12另一方面,军队的精华被集中于机动部队,这就进一步削弱了驻扎在边防线上的警戒部队的士气和战斗力。这实际上抛弃了军队御敌人于国门之外的最后一个心理依据。人们自然会认为,战区不再是边界的蛮族一侧的开阔地带,甚至不再是紧临边界的帝国边区,而是帝国的经济和文化核心地区。科学上无懈可击的口号“纵深防御”不过是一个掩饰可悲现实的托词:平民纳税人已经受到帝国税收的压榨,为帝国军事建制的扩大而付出血汗钱,现在又面临着蛮族入侵者再次压榨的危险,因为没有什么能够阻挡蛮族进入和劫掠帝国心脏地带。
  不仅长期战争对文明地区和蛮族地区的社会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而且双方社会的组织程度和组织方式也影响了各自不同的战争后果。更直白地说,蛮族军事集团骚扰文明居民社会所造成的混乱远远大于帝国军队对蛮族社会的报复性袭击所造成的损失。帝国军队要想给蛮族敌人以致命打击是很难的,因为它很难找到一个适当的目标。在对付游牧民族时,这种情况更加明显。当大军逼近时,他们只要收拾一下行装就马上转移了。即使已经定居的蛮族社会,情况也差不多,因为当地的生活资源虽然很容易被一次袭击所摧毁,但也不难恢复。在文明程度不同的两个敌对方面的战争中,文明程度高的一方往往赢得胜利却付出极大代价,因为战争已经把他们拖垮了;反之,文明程度低的一方往往遭受失败却无损大局,因为社会组织落后反而天然地具有很强的恢复能力。游击战术在某些现代战争舞台上的成功进一步显示了这种理论上落后但实际上有利的情况。虽然今天的游击队已不再是野蛮人了,但是他们自觉而熟练地采纳和运用了这些已经被证明有效的战术来对付掌握先进技术的敌人。
  另外,当文明社会与其蛮族邻居之间的关系恶化时,后者也会丢下自己原来的和平职业,转而钻研边境战争的战术。如果说蛮族最初是为了避免被文明社会征服或消灭而不得不学习自卫本领,那么当他们增长了作战能力,在自己的领土上逐渐取得了军事优势时,他们就会禁不住把战争作为自己的谋生手段。用刀剑来耕种和收获是更划算的事情,因为文明社会现在已经处于守势,蛮族可以用劫掠或坐领津贴来榨取它的财富。而且,这种以军事为主业、以农耕为副业的生活更适合他们的天性。这样,边界上的蛮族在经济上不再自足自立,而成为边界另一侧文明社会的寄生虫。
  塔西佗笔下的邻近罗马帝国欧陆边界的蛮族“水库”里的日耳曼人的情况,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关于蛮族依附于衰败文明、因而在经济上退化的典型例子。到塔西佗的时代,这条边界已经存在了将近150年,因此早已产生了充分的社会后果。塔西佗断定,牛是日耳曼人的唯一财产形式;13在这位罗马作家的记载中,农业在日耳曼经济中不太重要,但这不能归咎为无知或缺乏经验。现代考古学研究表明,在日耳曼部族中,农业一度十分发达,它后来的衰微不是因为经济上落后幼稚,而是因为发生了从高级阶段的倒退。但是,农业退化的情况只是发生在紧临边界的蛮族社会里。正如塔西佗指出的,在“水库”之外的埃斯梯人(立陶宛人)“辛勤地培育着谷物和其他大地果实,恰与日耳曼人典型的懒散形成对照”。14另外,居住在军事边界附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仅体现在蛮族社会的农业倒退上,也体现在他们的政治制度上。“水库”西南部的日耳曼人倒退到不稳定的原始军事首领制,而东北部的部族依然保持着传统的族长制度。
  “水库”区蛮族的军事化是他们手中的一张王牌。经济倒退反而使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可损失的财产;既然在与邻近文明社会打仗时不会失去什么,他们也就不怕长期对峙,不在乎敌对行动的升级。在边界拉锯战中,交战双方获得的物质后果明显不同。这种情况也体现在双方士气的消长中。对于处于守势的衰败文明社会来说,永无休止的边境战争不仅造成了日益沉重的财政负担,而且引起了人们对这个无法解决的政治军事问题的长久焦虑。但是,对于蛮族来说,这种战争却具有相反的意义:它不是负担,而是机会,不会引起焦虑,反而让人热血沸腾。这种军事较量总是困扰着文明的一方,当他们束手无策时,更觉得大难临头。反之,这种军事较量则成为军事化了的蛮族的活力所在。这种悬殊的心理状态不断发展,使得文明一方终归在劫难逃。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边界而又身受其害的一方为了逃脱劫难而不惜孤注一掷,也就不足为奇了。
  既然仅靠自己不能挽回局面,那么利用蛮族的可怕力量也就成了一种极有诱惑力的选择。公元前2世纪一位中国哲学家主张,中国的政策应该是利用蛮夷来打击蛮夷的要害。15这种以夷制夷的政策听起来是很有道理的。蛮族军人在边境战争中胜过文明社会的士兵,因为他们是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作战;蛮族军人在个人素质方面也逐渐优于文明社会的士兵,因为前者对军人职业有一种热情,而后者缺乏这种热情。对于平民纳税人来说,这种兵源质高价廉;而且,这种把敌对军人变成友善的雇佣兵的廉价方式能够双重地减轻边界的压力,一方面能够削弱“水库”里蛮族的侵略力量,另一方面又能减弱他们的好战情绪。蛮族的力量分裂了,侵略力量自然就减弱了;雇佣兵的薪饷缓解了收入的不足,那些还想在边境上骚扰的蛮族又遇到了具有同样军事技能的对手,因此劫掠邻近文明社会的动力就大大减轻了。
  基于这些考虑,大一统国家的统治者常常会对境外的蛮族加以收编,或者让他们移居到边界的帝国一侧。罗马帝国的政策是最著名的例子。汉帝国和奥斯曼帝国也采取同样的做法。但是这种政策本意是防止边界崩溃,实际上却加速了灾难的来临。
  造成这种奇怪现象的原因之一在于,帝国在利用蛮族的时候也逐渐把蛮族当成自己的亲信,向他们传授了许多政治军事秘诀,将来他们一旦翻脸对付老师时就如虎添翼了。罗马帝国早在公元6年潘诺尼亚雇佣兵部队叛乱时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从那时起,罗马帝国就不时地出现这种叛乱,有时敌军的指挥官也是原来在罗马帝国军队服过役的,如阿米尼乌斯和塔克法里那斯。这种政策不仅使蛮族掌握了罗马人的战争艺术,而且按照一位攻击提奥多西一世皇帝政策的批评者的看法,这种政策适得其反地向蛮族雇佣军展示了帝国的弱点。
  在罗马军队中,此时纪律已荡然无存,罗马人和蛮族人之间已毫无分别。这两种人的团队完全混杂起来;甚至表明连队人数的花名册也找不到了。(从境外蛮族军队转到罗马帝国军队的)士兵觉得非常自由,在罗马军队中登记以后,就可以回家了,让别人来顶替自己,到自己觉得合适的时候再来服役。这种军队极端涣散的状况对于蛮族人已不是秘密,因为门户大开后交往非常方便,那些擅离职守的士兵能够向蛮族人讲述各种情况,蛮族的结论是,罗马帝国管理极其混乱,正是侵略的最好时机。16
  因此,毫不奇怪,这种接受了良好训练的雇佣军一旦翻云覆雨,往往能给已经摇摇欲坠的帝国以致命一击。但是,我们还需要解释为什么他们会反叛自己的雇主。当他们被编入帝国军队时,他们的个人利益不是与他们的职责一致吗?他们定期从帝国国库领取薪饷,远比他们以前偶尔的劫掠所得更稳定、更合算。而且,他们移居到边界这一侧,这不也使他们的命运与帝国的生存息息相关了吗?如果说雇佣军的服役条件已经十分优厚,为什么他们会变成叛徒?如果说保卫边界不受侵犯能使他们垄断各种好处,为什么他们邀请境外蛮族来瓜分这些好处呢?
  答案是,在反叛帝国时,蛮族雇佣军确实会牺牲眼前的物质利益,但是他们实际上是受到比纯粹经济考虑更强大的动力的推动。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因素是,境外的蛮族长期以来一直被衰败文明所排斥。双方之间的这种精神裂痕是不能用物质交易来弥补的;另外,帝国当局在采取这种政策时试图使时光倒转,回到过去的和谐时代(蓬勃向上的文明与周边野蛮社会基于共同利益而和睦相处),不愿承认文明社会正在崩溃、蛮族已经疏离的事实,在文明崩溃、边界建立之后,被征召的蛮族很容易背信弃义,因为在签订雇佣合同时,他们丝毫没有参与这个雇用他们来保卫的文明社会的愿望,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17效仿的潮流早已发生了逆转;文明社会在蛮族心目中几乎已毫无威望,而蛮族本身却受到狐独无助的少数当权者不情愿的赞美。对于征召蛮族来保卫帝国的政策来说,效仿潮流的逆转是致命的灾难。在这种心理状况下,蛮族雇佣军绝不会变成帝国正规军的一个组成部分,永远是一支不能被同化的蛮族武装团伙:使用自己的武器和战术,听命于自己的军事首领,具有自己的“团队精神”,滋长着自己的野心。蛮族“自由民”定居点也绝不会变成帝国公民的文明社会,永远是不被同化的“国中之国”,只要不被消灭,在政治上迟早会成为新起继任国的一个核心。总之,以夷制夷的政策注定要失败。由于这是摇摇欲坠的帝国的最后一个指望,因此它的失败直接导致边界的崩溃。
  当堤坝决口时,水库的全部积水就会迅猛地冲向大海。这种蓄积已久的力量突然释放出来,就会产生三重灾难。首先,洪水会摧毁堤坝下游人类辛勤劳作的成果。其次,能够滋养万物的水本来可以为人类服务,用于灌溉、航行和产生动力,现在则在这种破坏性的倾泻中白白地流人大海。第三,水库干涸后,原有的边缘地带变成干旱的高地,原来在这个人工湖附近生长繁茂的植物失去了水源,山腰地带恢复了原始的荒芜。
  这种天灾恰可用来比喻军事堤坝(边界)崩溃后的人祸。由此产生的社会剧变对于所有的人都是大灾难。当然,破坏的程度不会相同。但是损失的分布却与事先的预料相反。这里实际上发生了一种奇怪的角色颠倒。18一方面,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衰败文明为挽救岌岌可危的边界所付出的代价与其暂时减轻的蛮族压力相比大得不偿失了。另一方面,一旦衰败文明被蛮族入侵所席卷,主要受害者就不再是大一统国家的臣民,而是表面上获得胜利的蛮族自身。他们期待已久的胜利最终却被证明是导致失败的契机。这是他们自己和他们的手下败将都始料所不及的。
  对于这种奇怪的结果,我们的解释是,原先在边界及其背后的文明社会的压力下,蛮族的自我毁灭力量被压制住了,现在蛮族的胜利反而把这种魔鬼力量释放了出来。我们已经看到,当蛮族社会靠近边界时会产生不适的反应,因为他们的原始经济和制度受到衰败文明的政治、文化影响后发生了动摇。我们还看到,蛮族在很大程度上适应了这种咄咄逼人的影响,甚至由此激发其创造活动。这种适应和创造能力表明,蛮族的心理不适可以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尽管效仿机制已经崩溃,但这种受局限的不适感却可以产生出某种程度的建设性后果,而不是完全令人沮丧的后果。这种有益的遏制是由于边界的存在造成的。当传统习俗被衰败文明的破坏性影响打破时,野蛮社会就丧失了必不可少的纪律,而只要边界(长城)屹立不动,就可以起到替代纪律的作用。这种纪律是长年累月的边境战争强加给蛮族社会的。一方面,这种战争使蛮族在一个严格的军事学校里接受了训练。另一方面,这种战争使蛮族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养成了纪律习惯。因此,在邻近的文明崩溃后,边界就成为一个使蛮族社会能够在其中继续存在下去的框架。
  但是,由于边界突然崩溃,这种框架和保护物也就荡然无存。境外蛮族突然面临着一大堆新问题,必须完成新的任务,而这对于蛮族不成熟的创造力来说是无法胜任的。在这种困惑时刻,蛮族稚嫩的创造力就被深藏在原有文化遗产中的凶残冲动窒息了。一旦蛮族抛弃了身后的空旷原野,踏入被他们当作人间乐园的那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他们的不适心理就演变成了道德败坏。蛮族心理的这种邪恶转变十分典型地体现在斯堪的纳维亚人肆虐于加洛林帝国时的精神灾变上。在维京人海盗时代,他们完全抛弃了传统生活,投身于前途未卜的冒险,这种放纵的代价是致命的失衡。
  当国王把行宫迁移到一个陌生的国度,把他的命运从自己庄园的土地和牧场上连根拔走时,生活必然会变成一连串的战场厮杀和狂欢滥饮。19
  在这种陌生的环境里,蛮族很容易沉溺于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这种懒散的寄生习气早在边界生活中就已经开始滋生了。不过,那时这种败坏蛮族心灵的影响受到遏制,因为他们必须充当雇佣兵或打家劫舍才有可能享受懒散,只是在紧张的军事活动之余才有奢侈享乐的生活。但是,入主的蛮族国家的主人们摆脱了这种循环周期,可以完全沉溺于醉生梦死的生活,直至另一个更强大的蛮族取而代之(如西哥特人被法兰克人所取代),或者直至他们把文明社会遗留的财富挥霍殆尽(如喀西特人或墨洛温人的所做所为)。
  这种道德堕落的原因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事实:对于突然从边界强加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对于从受害者突然转变为受益者,蛮族毫无思想准备。另外,尽管蛮族的军事王国曾经胜任了作为大一统国家的缓冲国的任务,但是入主文明领域的蛮族国家的命运显示,他们完全不能承担起突然加给他们的重负,无力解决面临的问题,因为对于继承了一个文明的全部政治经验的大一统政权来说,这些负担和问题都太难以应付了。既然衰败文明都在这种挑战面前败下阵来,那么又怎么能期望半道闯进来的蛮族能够在回应这种挑战时取得成功呢?入主的蛮族国家盲目地用破产的大一统国家已毫无信用的信誉来做生意;另外,在某种道德考验的压力下,这些入主营业所的乡巴佬使内部的假象公之于世,由此也出卖了自己,加速了自己的灭亡。20如果一个政权完全建立在团伙对军事首领的效忠上,那么对于一个强盗组织来说,或者对于一个边疆国家的行政和防御来说,这也许是足够了。但是这完全不适合管理一个文明社会。
  闯入异己的文明环境的蛮族实际上注定会在道德上堕落。这是他们这种冒险行为的必然后果。但是他们不会轻易地屈从于自己招致的厄运,而是经历精神挣扎,并在有关神话、仪式和行为准则的记载中留下痕迹。
  几乎各个蛮族都有描写英雄夺宝的神话:怪物霸占着某种宝物供自己享用,不许人类获得它,英雄为了夺宝而与之搏斗,最后取得胜利。北欧传说中贝奥武甫战胜巨妖格伦德尔及其母亲的故事,日耳曼神话中齐格弗里德与龙搏斗的故事,希腊神话中珀尔修斯杀死美杜萨,并杀死海怪、救出安德洛美达并赢得她的爱情的故事,都体现了这个共同的主题。伊阿宋智胜毒蛇、盗走金羊毛的希腊神话故事,赫拉克勒斯偷盗冥界三头狗的罗马神话故事,也都体现了这个主题。这种神话似乎折射出蛮族的内心斗争,即要把人的理性意志和自决能力从不由自主的无意识力量的深渊中拯救出来。蛮族从边界外相对安全的生活进入到被打破的边界内的陌生世界,这种惊心动魄的经历使得他们的这种心理斗争公开化了。
  英雄时代出现了适用于特殊环境的特殊行为准则。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一种建立新的道德框架的努力。最明显的例子是荷马史诗中战士的“羞愧”和“愤慨”以及阿拉伯倭马亚政治家的“宽柔”。“羞愧是你对自己行为的感受;愤慨是你对别人行为的感受。”21正如荷马史诗所描述的,在爱琴英雄时代后期,引起“羞愧”和“愤慨”的是那些意味着怯懦、说谎、假誓、无礼,以及对无助者的残忍和背信弃义的行为。22“羞愧”和“愤慨”作为行为准则都进入了社会生活领域,而“宽柔”则只应用于政治领域。这种美德受到阿拉伯人的推崇,但却极其罕见。
  “宽柔”既不是忍耐,也不是中庸,仁厚、坚韧不拔、沉着稳重或成熟。它仅仅是从这些品质中吸取了某些外在特征,恰好能够蒙骗没有警惕性的观察者。这种拼凑物乃是阿拉伯人特有的一种美德。23
  因此“宽柔”比“羞愧”和“愤慨”更精致,但也更缺乏魅力。它显然不是谦虚的表现;“它的目的是羞辱对手;向对手显示自己的优越;用自己的尊严和冷静来震慑对手。”24它与怀有厌恶和报复之心并非不能相容。它不仅推崇财富和权力,而且纵容人们滥用财富和权力,在伤害自己的邻人时不必担心后果。25
  这些行为准则恰恰与英雄时代的特殊政治、社会和心理环境是一致的。它们在社会行为领域中的消失被当时的人们看作是社会衰落的一个表现,他们为此感到哀伤。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暗示的,英雄时代不过是一个过渡阶段,因此这些美德并不能提供一套充分的道德准则,而只是在文明社会的价值体系暂时失效后代行其职;因此,蛮族胜利者的伦理代用品的消失,实际上也不是悲剧,而是在复出的文明社会的进逼下的一种光荣隐退。当文明社会恢复了另一套更具有建设性的美德时,蛮族的这些代用品就变得多余了。
  蛮族的行为准则的要害在于,它是个人准则,而不是社会准则或制度准则。效忠领袖,尽管也许是基于一系列的个人道德义务,但它不能长期适用于一个文明的社会体系。它表明蛮族只能破坏而完全无力创建稳定而持久的政治制度,而且由此也能够解释为什么极其凶残的杀戮表演会成为英雄时代的特征。显赫一时的为所欲为在转瞬之间就变成了确确实实的虚弱无能,这种触目惊心的跌落是蛮族国家的常见命运。这种突然逆转的例子很多,如阿提拉去世后西匈奴的衰落,根瑟里克去世后汪达尔人的衰落,狄奥多里克去世后东哥特人的衰落,斯蒂芬·社香去世后塞尔维亚人的衰落。这些蛮族曾经驰骋在文明社会的破碎山河上,但是他们的政治命脉完全系于某一个天才的军事首领。只要这根线一断,就会出现群龙无首的混乱局面。入主的蛮族国家也许会被大一统国家的最后一下挣扎打倒在地,也许会被其他蛮族致之于死地,遭到同样暴死的命运,也许苟延残喘到原来的文明东山再起或新的文明崛起时才退出历史舞台。
  在埃及历史上,新兴的底比斯帝国缔造者们把喜克索斯蛮族赶出尼罗河三角洲,恢复了埃及大一统国家。查士丁尼从地中海东部出发,消灭了汪达尔人和东哥特人,重建了罗马帝国。明王朝把蒙古人赶出了中国。另一种结局是,蛮族因自相残杀而数量大减。例如,取代阿黑门尼德帝国的马其顿蛮族列国在竞争中逐渐减少,再如,在原西罗马帝国的领土上蛮族入侵一浪驱赶一浪。阿拉伯哈里发帝国和欧亚大草原西部卡扎尔帝国崩溃之时,也出现了这种蛮族自相残杀的现象。第三种情况,即苟延残喘,直到被文明复兴的开路先锋消灭,也有许多例子,如占据高卢和意大利的墨洛温人和伦巴底人被加洛林王朝所驱逐,外药杀河区察合台蒙古统治者被跛足帖本儿所驱逐,倭马亚王朝被阿拔斯王朝所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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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参见第五部,第二十九章。
  2.参见第九部,第四十八章。
  3.关于这种三角经济关系,E.A汤普森做了一个精彩的分析,见《阿提拉和匈奴史》,剑桥,克拉伦顿出版社,1948年,第184-197页。
  4.欧文·拉提摩尔:《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界》,牛津大学出版社,1940年,第240,242页。
  5.同上书,第243页。
  6.同上书,第239页。
  7.同上书,第24--244页。
  8.普里斯克斯:《自己时代的历史》,见L.丁多尔夫(编)《小希腊史》,柏林和莱比锡,1970年,第1卷,第305—3o9页。
  9.扎伽利的记载,转引自汤普森,第175页。
  10.汤普森,第173、172页。
  11.参见第六部,第三十三章。
  12.J.P.V.D.鲍德森:《罗马:一个帝国的历史》,伦敦,1970年,第225页。这个观点是卡西利乌斯·非尔米阿努斯·拉克坦提乌斯提出来的。
  13.塔西佗:《日耳曼尼亚志》,第5章。
  14.同上书,第45章。
  15.这是贾谊在一篇文章里提出来的。
  16.索西穆斯:《历史》,第4卷,第31章,第1—3节。
  17.参见本章前文。
  18.亚里士多德把人类活动中的这种变化称作“逆转”。参见本书第四部,第二十二章。
  19.V.格隆贝赫:《条顿人的文化》,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31年,第2部分,第305页。
  20.乔治·梅雷迪斯:《现代爱情》。参见本书第四部,第二十一章。
  21.吉尔伯特·默里:《希腊史诗的兴起》,第3版,牛津,克拉伦顿出版社,1924年,第84页。
  22.同上书,第85-87页。
  23.H.拉曼:《倭马亚哈里发穆阿威叶一世统治时期研究》,载于《东方学文集》,第2卷,巴黎、伦敦和莱比锡,1908年,第67页。
  24.同上书,第68页。
  25.同上书,第72、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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